即便是加上维达的委托,我需要做的,也只是查出那个潜伏在灵敦的恶鬼组织,然后杀死那名杀害丝卡蒂的恶鬼罢了。
维达只是让我帮忙查案子,可没让我杀死凶手啊。
说到底,外城区被污染也好,恶鬼肆虐也罢。
就算灵敦沦为恶鬼的国度,又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没有,从来都没有。
我的任务只是扒出那个潜藏在灵敦的恶鬼组织,找到杀害丝卡蒂的恶鬼,杀死那个恶鬼,给丝卡蒂一个我想要的公平罢了。
其余的,又与我何干?我有什么义务去做拯救他们?
人生而不平等,很多事从出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了。
套用福音教会那套狗屁理论,那就是这一切都是主给予世人的考验与磨难。
而既然这是他们的考验与磨难,是他们命中注定的劫难,那又关我什么事呢?
根本就是毫无关系……
得了吧,西泽,你又不是什么大英雄或者救世主。
你就只是一个游荡于灵敦大地的孤魂野鬼罢了。
你不属于这里,这里也不属于你。
即便灵敦沦为恶鬼的国度,食人的地狱,那也是人类的事,也只是人类的事罢了。
与你何干?
这个世界糟糕透顶,人类也一样糟糕透顶。
凭什么人类就一定要存在,恶鬼就一定要死?
也许人类与恶鬼都死光了,才是美好世界的开端也说不定呢?
而也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我看见了她,在我的脑海之中。
暗红色的秀丽长发在黑暗中飘逸着,蔓延着,延伸着,无边无际,也不需要边际。
我的视线渐渐上移,平坦光洁的小腹,丰满而美丽的娇软之物,精致诱人的锁骨……
然而,当我的视线看到她的面颊时,瞬间停滞了……
是她!?
为什么是她?
为什么是芙蕾雅!?
为什么?为什么不是布洛妮娅!?
我无法相信地闭上了眼睛,为什么会是她,而不是她。
难以言明的情绪在我的心底融化,弥漫着,充斥着我的心脏,流经我的每一根血管,融入每一颗神经……我感觉自己似乎还活着,但又坠入了深渊,灵魂在摇曳与漩涡的状态中不停地漂浮,漫无目的。
左手的指尖敲动着桌面,发出有规律的哒哒哒的声音。
右手则握成拳状,手指的环节部位支撑着我的侧脸,手肘在桌面上。
让我能够就这样倚靠在右手之上,左手敲击桌面,时不时地喝上一口威士忌。
我在等待着。
这是一间陌生的酒馆,位于上城区的外层区域。
无论是酒馆的装潢还是大小,都远远高于阿姆斯特朗酒馆。
不过尽管这里能提供的酒类远超过阿姆斯特朗,但我还是更喜欢阿姆斯特朗酒馆。
如今还是清晨,酒馆里是没有几个客人的。
而我之所以在这,是因为早上的一通电话。
芙蕾雅打了电话过来,打到了我的旅馆,这年头旅馆的电话是最好查不过的了。
她约我出来见面。
不过似乎是由于昨天下午在阿姆斯特朗酒馆发生的事,所以她拒绝了我的提议,即在阿姆斯特朗酒馆见面的提议。
而是要求在这间名为红色布拉格的酒馆见面。
结果显而易见,我如今正在等她。
什么?我为什么要答应?我还嫌自己不够忙吗?
不,我当然知道自己很忙了,而且能够忙的让我晕头转向。
所以我一开始就拒绝了芙蕾雅的见面请求,让她有什么事就直接说。
但她拒绝了,并说了些关于丝卡蒂案件的事。
我当时头都大了,差点就说:你们怎么一个个的都知道我在查丝卡蒂的案件,然后还恰巧知道些特殊情报。
你们就没有自己的事吗?一天天的这么闲?!
当然了,差点之所以是差点,就是因为没有成真。
总之,最终我还是答应了芙蕾雅的要求。
同她见面,并且还是在一间我没有去过,也不熟悉的酒馆。
如今,我就是在等待着她的到来。
威士忌喝了一杯又一杯,当清晨的阳光……不,灵敦是没有阳光的。
当清晨明亮的光线透过门扉与窗户照射进酒馆内,让酒馆已经足够明亮的时候,酒保关上了灯。
而芙蕾雅,也到来了。
像她这样的女人,大概无论在哪,都会是人群的焦点吧。
她穿着黑色的外套,内搭白色衬衫,领口打着领结,下身则是一条白色为主的过膝裙。
除此之外,她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和黑色贝蕾帽,平添了几分知性美与可爱。
当她踏进酒馆的那一刻,酒保与女招待的目光瞬间被她所吸引。
“咳咳。”
一名皮囊尚佳的年轻酒保大概是没有认清自己的定位,或者是太过于高估自己了。
他正了正衣领,迎了上去,“您好,美丽的女士,有什么需要我为您服务的吗?”
“如果我有需要我会叫你的。”
但结果呢?芙蕾雅甚至没有稍作停留,就从他的身旁走过去了。
酒保的表情有些僵硬,但随后而来的客人就让他没有心情再郁闷和不满了。
因为随着芙蕾雅的到来,一名名男性顾客也紧随而来。
酒保今天得提前开始忙碌了。
芙蕾雅抚了抚耳旁的秀发,坐在我的对面。
“你这又是哪一出?”我看着芙蕾雅的打扮,挑了挑眉。
这可不像她会穿的风格。
芙蕾雅抓起桌上的威士忌一口饮下,看来她有些口渴啊。
“一会就会有人到处找我了,所以我需要打扮地和平时有些不一样。”
“所以你就戴上了个眼镜?还有贝蕾帽?”
“当然不是,还是这条裙子,我一般情况是不喜欢穿裙子的。”
“挺好看的啊,为什么不穿?”
“因为影响我动手。”
我无所谓地点了点头,“好吧。不过如果你能够把你的头发染成金色或者黑色就更好了。”
红色的头发虽然不少见,但也有不少。
只不过,像芙蕾雅这样的玫红色秀发,如此柔顺与如此美丽的玫红色头发,实在是太少见了,很具有辨识性。
上帝就像是在创造她的时候,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予了她。
所以她的一切才那么的无可挑剔。
也是多亏了她降生在一个富裕且握有权势的家庭。
不然等待着她的,大概只会是黑暗,悲惨的童年与未来。
美丽并不是罪过,只不过是美丽容易惹来黑暗罢了。
“那可不行,我可是最喜欢我的头发了。”
芙蕾雅不满地瞪了我一眼,随即温柔地望向自己掌心的头发,温柔地抚摸着。
当那句话从芙蕾雅的嘴里说出的瞬间,我眼神出现了一瞬间的恍惚,但也只是一瞬间罢了。
她也最喜欢她的头发了,尽管会影响战斗,但她始终留着。
不过,我也很喜欢她的头发。
每次抓在掌心嗅的时候,都很香,很迷人,让人忍不住地想要将脑袋埋进去。
我伸手招来了侍女,让她给我再上一杯双份波本。
这时候芙蕾雅才反应过来,她刚才喝的那杯威士忌是我喝的。
她脸颊微红,但她什么都没说,反而假装怡然自得地端起杯中剩下的威士忌,一口饮尽。
然后,还顺带让侍女给她满上。
她仿佛是在高速我,她才不会在意那些小事呢。
如果我正要看她出糗的话,就想多了。
不错嘛,我喜欢她的这个反应。
不要误会,不是因为看她脸红和逞强挺好玩的,而是因为她没有说一些废话。
虽然人一天内说的百分之九十的话都是废话,但我还是希望能够省事一些。
因为废话也是分为必要的废话和不必要的废话的。
“说吧,你昨天找我到底是有什么事?”
“我被解雇了。”
“我知道,你昨天说过了。”
“那都是你害的。”
“怎么说?”
侍女已经将我的波本端了上来,同时也将芙蕾雅的杯子给满上,随后就去满足其余客人的需求了。
听到我的反问,芙蕾雅瞪了我一眼,看了眼周围,压低声音道:“格登局长可不敢随便解雇我,除非有什么特别的理由。
而那天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事的话,大概就是你被别人保释了。
然后我去查了一下,盘踞在外城区的金色雄师维达,是灵敦警察厅的红色警戒人物,是他保释的你。
而你,肃清者,更恐怖,是黑色警戒级人物,我竟然查不到丝毫有关你的信息。”
“但你还是查到了,不是吗?”
“当然,毕竟你在警察厅和骑警厅也算是大名鼎鼎了,只要是任意一个骑警,谁都听过你的传说。
用他们的话来说,你可谓是杀人如麻,血债累累啊。”
“那你约一个杀人魔见面,是有什么事吗?不怕我杀你吗?”
我的语气轻快而悠闲,丝毫没有因为她的言语而有丝毫的动摇。
因为她说的对,我杀的人确实很多,而且我也不在意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
杀的人,连我自己都数不过来。
来到灵敦之前,我杀了很多。
来到灵敦之后,我杀了更多。
灵敦警察厅所记录的,也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
还有更多的死者,无人铭记。
芙蕾雅微微皱眉,似乎是对我的态度有些不满,但也并未说什么。
只见芙蕾雅举起手,随着说话的同时,举起一根根手指。
“第一,如果你要杀我,那天晚上你就动手了。
而且,你也没必要救我那四名手下。
第二,虽然你杀了很多人,但传闻里,你并没有主动去残害过无辜之人。
那些被你杀的,也都是些亡命之徒。
只能说,无论你们双方死了,都是活该。
我个人嘛,更倾向于你赢。
因为肃清者这个名号,并非是因为你杀的人多他们才给你起的,而是你的每一次杀人,都能够给他们带来短暂的和平。
第三,那些亡命之徒会把屠刀挥向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但你不会。
我调查过你,你每天的生活很安分,安分地不像是传闻中的那个肃清者。
倒像是个……”
“是个酒鬼。”
“对!没错,就是一个酒鬼!而且还是经常赊账和拖欠房租的酒鬼。”
“那是过去了……我现在可不会赊账了。”
“但那都不重要。”
“哦?那什么重要?”
“重要的是,有一件事,只有你能做到,也只有你能帮我。
我来找你,也正是为了那件事。”
我笑了笑,喝下一口威士忌,“我想不到,有什么事是你需要让我帮忙的,而且也只有我能够帮你。”
哪知,芙蕾雅语出惊人。
“我想让你,带我一起调查,那些吃人的恶鬼……”
“噗!”
我一口威士忌直接喷出来,幸好芙蕾雅躲的快,往旁边侧身躲过。
不然,估计她今天一定和我没完。
芙蕾雅一脸嫌弃地看着我,从怀里抽出一张手帕递过来,“好好擦擦,又不是什么大事,这么激动干嘛?”
我用一种无语加无奈的眼神看着芙蕾雅,接过她递过来的暖黄色手帕,擦去嘴角遗留的酒水。
她应该是贴身携带的,因为手帕上除了暖意之外,还有一股股体香。
刚才那敏感的声音显然引起了侍女的注意。
或者说,其实酒馆里的所有人都注意到了。
因为此刻还在酒馆里的人,大部分的存在都是因为芙蕾雅。
所以他们的自然是一直有注意着我们的方向。
方才那一声“噗”,不但我没想到,他们一样没想到。
和这么美丽的女孩一起约会还做出这么失礼的事,禽兽啊,活该啊,最好分手!
这应该就是他们大部分人的心声吧。
侍女走了过来,用毛巾熟练地擦去桌面的酒水,然后询问我们有什么需要的吗?
我则表示没什么需要帮忙的了,并告诉她结账。
结果结账的时候,价格比阿姆斯特朗酒馆贵了十倍有余。
着实让人心痛不已,要知道,我可不是维达或者希密尔那种财源滚滚,每天躺着不动就有大把金钱入账的家伙。
我赚的可都是血汗钱啊。
不过心痛归心痛,但我还是付钱了。
这就是为什么两大区的黑户人口无法在三大区生存下来的原因。
因为这里的消费实在太高了。
请:m.biqiugege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