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然是工具人  200

类别: 悬疑 | 奇妙世界 | 我居然是工具人 | 钱十三   作者:钱十三  书名:我居然是工具人  更新时间:2021-04-06
 
詹姆斯·本涅特感到自己的心,正在砰砰作响,胸中泛起空虚的情感。他向前踏出一步,顿时引起了卡尔·雷格的注意。

“怎么了?……”卡尔·雷格苛刻地说,“她是你的朋友?……没关系,那确实是她干的。”他回头转向马斯特斯,轻轻打了一个手势,“继续吧,警官,让我回到主题上来。威拉没有告诉你这一幕吧,有吗?……你可以忘掉。我想告诉你这案子的第一步,足以吊死约翰·博亨……他跟你们说……没有吗?……”他回忆着说,“他大约凌晨三点钟,从伦敦回来。好吧,他在撒谎。他是半夜一点半回来的,当时还大雪纷飞呢。”

“真的?……”马斯特斯好奇地询问道,“好,记下来,波特——你怎么知道的?你看到他了?”

“没有。”卡尔·雷格轻轻摇了摇头。

汉弗瑞·马斯特斯警官阴沉地说:“那么,请你原谅:我一直在聆听你说话,却只听到一些模棱两可的指控,我必须向你承认,我有点厌倦了。现在请停止这种胡说八道,回到你房间上床睡觉。”

卡尔·雷格的肩膀痉挛了一下。

“哦,你会听我讲的,去你的。”他的声音动摇了,然后,几乎变成尖叫,“你就不能听我解释?你就不能公平对我?……给我一分钟,两分钟,只要两分钟!……哦,务必让我把想说的话全说出来!……”

卡尔·雷格不顾一切,想吊死某人,这让他之前的伪饰和麻木烟消云散,说话简洁起来。他已经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未刮胡子的脸上,只剩下冰冷的蔑视之色。

“现在我来解释吧。昨天晚上直到半夜,我们把玛莎安置到水榭之后(看来贾维斯·威拉说的是事实),博亨先生跟我——莫里斯·博亨先生,我的老板——去了图书馆。在这个房间里,我们讨论了书,和其他你们不懂的问题。我们在这儿大概待了两个小时。自然,我们都没有看到约翰·博亨进来,车道明显在别墅的另一头。同理,我们也没有听到,他所发出的声响。但我们听到了狗吠声。”

“狗?……”波特警官敏锐地抬起了头。

“一头被你们称为‘德国牧羊犬’的大警犬。晚上他们不敢放它乱跑,因为它见什么咬什么。他们用链条把它拴在斜坡的铁丝网上,这样,它能从狗屋里跑出二、三十英尺,但是,却到不了更远的地方。它见人就吠,不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这是莫里斯·博亨先生告诉我的。你在听我说话吗?昨晚我们就坐在这里,然后,就听到它开始叫起来,之后一直叫个不停。

“我问他,‘有贼还是有人出去?’他说,‘都不是,肯定是约翰回家了。现在是一点半。’我们谈论了侦探小说——对了,他挺喜欢读侦探小说——里的情形,狗只对陌生人大叫,这就成了线索。那是胡说八道。真实情况是:狗对谁都叫,直到你走近跟它们说话。”

卡尔·雷格咳嗽了一下。在他全神贯注地说话的时候,他的脑袋一直在转来转去,结果前额一片潮湿。他用手臂擦擦,激情不可思议地消退了。

“那时候正是一点半。老博亨掏出手表说:‘看,一点半了。’他总是焦躁不安,向我展示藏书的时候,对那些噪声更显烦躁了。尽管已经很晚了,他还是打电话叫管家,让他致电马夫把狗锁起来。他说狗吠声把他逼得发疯……”

波特警官热切地插话说:“那部分倒是真的,先生。管家说,他一点半打电话给马厩的人,让他们把狗锁起来……”

马斯特斯挥了挥手:“那些就是,雷格先生,”他说,“你用来指控一个人谋杀的证据?”

“不,我正要告诉你约翰·博亨干了什么。”他认真地说,“他半夜一点半时到达这里,把车扔在车道。他身穿晚礼服,脚上穿着发亮的黑漆皮鞋……”

“你怎么知道的?”

“用大脑啊,你看……”卡尔·雷格点了点头,探身向前,“今天早上,去他房间点着壁炉的女佣告诉我的。她看到衣服扔得到处都是。她还告诉我(呃?……):床还铺得好好的,昨天晚上一定没有人睡过。”

沉默了一阵,马斯特斯说:“记下来,波特。”

“他直接走到水榭,就按照他跟玛莎·泰特安排好的那样——那个笨蛋对你们撒谎,说他不知道玛莎在那里,却承认她告诉过他会去那儿。他知道玛莎从来不改变主意,你看看,他为什么要扯谎话——好,狗比平常吠得更久。为什么?……因为他走下斜坡,要花不少时间。如果他仅仅进了主屋,狗很快就闭嘴了。”

波特警官发出一声惊叹。

“你在暗示!……”马斯特斯快速说道。

“哦,他是她情夫,”卡尔·雷格说道,“我知道。”他突然俯下身子,往火里啐了一口。

“现在看看,他给她带来了坏消息。玛莎·泰特从来不懂,如何好好地应对坏消息,非得把周围的东西都砸掉才顺心。然而,如果以为约翰·博亨会开门见山地,把事情说出来,那你就太不了解他的性格了。他很懦弱。他会拖延时间,先告诉她一切安好。他们就去上床交欢——那白痴以为,这样就能让玛莎·泰特的思维,处于正常状态。咔!……接下来他承认事实,于是,她第一次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怎么看待他的。”

卡尔·雷格的声音突然抬髙了:“他砸了她的头,大约在他到达水榭的一个半小时之后。然后,这白痴发现雪早就停了。他进来的脚印已经被湮没,外面的雪地上,什么痕迹也没有,如果离开那里,就会留下脚印,这将把他吊死。嗯?……他干了什么?一个紧张的白痴能干什么?”

卡尔·雷格一定发现,自己已经抓住观众的眼球了。有一阵子,詹姆斯·本涅特觉得:这个人已经变得相当冷静,但是,从他手指的抽搐,和头部不确定的摇摆,本涅特相信:他只是用强烈的意志,强制使自己冷静下来。

“用你们的大脑想一想吧!……”卡尔·雷格犹如恶魔般地笑着,“唯一能拯救他的东西是什么?”

马斯特斯端详着他:“如果我处在他的情况……哦,啊!……假设这是真的!……倒是真有一个简单的方法。”

“想到了?你会怎么做?”

“就是我们在玩的拉米纸牌1游戏!……呃?……”马斯特斯轻轻点了点头,“好吧,我会离开水榭,然后对着足迹又抹又擦,把它们彻底地弄得乱七八糟,这样就没有人能认出是谁的了。这种工作一直持续到,我到达大路上的草坪,或者你所喜欢的任何地方为止,甚至是主屋……”他笑着说,“至于时间嘛?……哦,啊,我承认这很花时间,而且,还要在黑暗中行事,不过,到黎明前的时间还有很多。”

1基本玩法是组成三四张同点的套牌,或不少于三张的同花頫。

卡尔·雷格吐出一口浓烟:“无论任何笨蛋,“他说,“都会记得还有一条狗。”

马斯特斯闭口了。

“当约翰·博亨匆匆忙忙赶向水榭的时候,我的警官朋友,那条狗死命狂吠了这么久,以致老头子得把它锁起来。仔细考虑一下,好吗?……约翰先生会记得那条狗的,它几乎泄漏了他的行踪。在他花十五还是二十分钟,来处理足迹的时候,他想情况会怎么样?他怎么可能知道狗被锁起来了?……当一条狗在凌晨四点的时候,坚持不懈地狂吠不止,别墅里的人会干什么?他们会起床去外面看看,然后,看到约翰·博亨就站在草坪中间,他只会当场被抓。”

詹姆斯·本涅特走过去,坐到沙发椅上。他的大脑高速转动,但他知道这个男人是对的。本涅特说:“但他又能干什么?他既不能花时间处理足迹,又不能急忙离开,留下一地足迹出卖他……他在水榭中,没有出去的脚印,但他说过:自己早上接近七点时,身穿骑手服跟管家聊天呢;而我敢手按圣经发誓,今天早上我到达水榭的时候,只有一行脚印——是进去的脚印。”

“就是那样。镇定,先生!……”马斯特斯说,“他确实在六点四十五分,在这所房子里叫醒了管家。管家说是这样的。”

卡尔·雷格品尝着胜利的滋味,他逐个人看过去。

“当然,当然,当然,那是他的不在场证明。他记得去骑马的约定,但这不是很奇怪吗,呢,他居然说:自己一早起来,穿上骑手服,把管家叫醒,却没有先确认,他们那天早上一定会去骑马?他想耍小聪明,他以为自己很聪明。骑手靴很有用,比小小的黑漆皮舞鞋大得多,整整大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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