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忘情非无情,道似无情却有情。
男女情爱,本是平常,纵是修道之人,也难以免俗,然而太上有情,却能忘情。
就如同张凡,无论曾经的恋情有多么美好,或许在当时是真,但对于现在的他而言,便是假,真假离合,并无绝对,不过借此修行,压住那躁动狂心,抑制那纷飞识神,元神归复,借假修真。
“你的呼吸乱了。”
凉亭内,那轻慢冷漠的生意再度传来,缭绕在耳,洞穿人心。
“我跟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没必要因为一次偶遇便小题大做。”许知夏淡淡道。
“红尘红尘……这个词儿越品越有味道。”
就在此时,凉亭内的那道身影话锋一转,突然轻语。
“人生此处蒙六尘,浑浑不见成仙门!”
人生在世,便要受六尘污浊,道门称之为六贼。
所谓六尘便是色,身,香,味,触,法。
人从出生开始,便会通过眼耳口鼻身意,受到六尘污染,渐渐元神沉寂,识神躁动,终其一生,困于其中,不得超脱。
西游记里面,有一回叫做“心猿归正,六贼无踪”,说是孙悟空刚刚被唐三藏从五行山放出来,在西行路上遇上了六个毛贼,号称积年的山主,却要祖传的大王孙悟空留下买路钱,结果被孙悟空一棒灭杀。
这六个毛贼分别叫做:眼看喜、耳听怒、鼻嗅爱、舌尝思、意见欲、身本忧。
这里其实就是一种隐喻,这六个毛贼代表了六尘,六尘不净,便生六欲,识神躁动,离道渐远。
心猿灭了六尘,才能取得真经,得见真佛。
所以,红尘这个词儿用得好,人生来便是被尘所染,若要求道,必除六尘。
“人被六尘所迷,不识真性。”
言语至此,一阵幽风吹拂,荡起了那轻纱幔帐,伴随着清脆悦耳的铃铛声。
“知夏,真爱也好,旧情也罢,不过是蒙心的红尘,若是借其修行倒也无妨。”
话音落下,凉亭内的那道身影缓缓起身,打开了身前拜访在桌上的香炉。
“啊啊啊……”
突然,一阵阵痛苦的嘶吼声从香炉内传出,仿佛来自炼狱深处,透着刻骨的疯狂。
许知夏秀眉微蹙,冷冷翘着。
凉亭内,一只手臂探出,手腕上戴着一枚金色的铃铛,修长的指头伸进香炉,两指轻夹,竟是取出来一道元神。
“六尘是毒亦是药……”
幽幽话语轻轻落下,那修长的手指缓缓揉搓,那痛苦挣扎的元神便化为齑粉尘埃。
与此同时,凉亭内那道诡异的身影,向前探出半截,贪婪地将那洋洋洒洒的尘埃吸入鼻中。
见到这一幕,许知夏再也站不住了。
“我再说一遍,他只是个普通人,不可能再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你如果还觉得有问题,随意吧。”
话音落下,许知夏头也不回,转身便走,离开了清寂的后花园。
“普通人!?”
凉亭内,金色铃铛轻轻晃荡,发出悦耳的声响,那道诡异的身影看着许知夏远去的身影,缓缓抬头,刚刚吸入的尘埃似乎起了作用,让他发出欢愉的声音。
“那可是张灵宗的儿子,人……李玲珑留下的孽种啊。”
凉亭内,那诡异的身影轻轻颤抖,六尘入体,光怪陆离,似那蚀心的毒药,又如那磨镜的砺石。
当年全真丘祖说得好,须知物外烟霞客,不是尘中磨镜人。
成道者,超脱物外,明镜照真性,不在红尘中。
若想成仙,便要借助那六尘磨镜,直到照见真性。
“谁能想到啊……他竟然是张灵宗的儿子,当年龙虎山下那个未死的异数。”
“一次分手,居然让他入了情关,破境重修……”
“啧啧……这就是命吗!?”
凉亭内,那诡异的身影捂着脸,发出疯狂的笑声。
嗡……
就在此时,香炉的盖子再度揭开,一道道元神从中跳脱出来,纷飞乱撞,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似要逃离这座凉亭。
“哈哈哈……”
突然,那诡异身影的笑声越发疯狂,如擂鼓隆隆,振聋发聩。
下一刻,那一道道元神在恐惧尖叫中纷纷化为尘埃。
顿时,洋洋洒洒的尘埃溢满了整座凉亭,那道诡异的身影,抬着头,鼻子颤动,猛地一吸,便将空中的尘埃尽都吸入体内。
“好爽啊!”
那道诡异的身影浑身颤动,毛孔都仿佛全部张开,他泛着眼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舒爽,无数的光影在他眼前跳动。
这一刻,他仿佛已然成仙。
“张凡……张凡……”
呢喃轻语恍若梦中低吟,从凉亭中传出,随着那渐渐平复的情绪,散落在茫茫黑夜之中。
晚上十点。
洪福花苑。
张凡快要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路上已经没有人了,毕竟是老小区,大爷大妈们都是睡得早,起得也早。
“爸爸的爸爸是妖怪,爸爸的妈妈是妖怪,妈妈的爸爸……”
就在此时,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响起,打破了清冷街道上的寂静。
张凡掏出手机一看,来电显示,李一山。
“喂。”
“老张,你现在可以了,是不是有女人了?”
李一山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了过来。
“啥意思?为什么这么问?”
“男人最怕的就是白天没鸟事,晚上鸟没事,我现在白天晚上都找不着你,你这不是忙着鸟事,就是鸟忙着事……”李一山认真分析道。
“是不是你那个叫做姜莱的同事?”
“你有事没事?”张凡白了一眼,开口问道。
“有事有事,早上跟你说的那事,你怎么想的?”
“什么我怎么想的?”张凡不明所以。
“许知夏啊……她回玉京市了,我不信你一点都不动心。”李一山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了过来。
“现在可是再续前缘的时候,你也知道,她家条件可是不错……”
“遇见富婆把握住,连夜住进大别墅……得少奋斗多少年啊。”
李一山无比热心肠地为张凡考虑着将来的幸福生活。
相比于张凡这样的单亲家庭,老爸又是常年在工地卖苦力的,许知夏的家境要优渥太多了。
大学时期,就连张凡那用到卡裆的手机,最后还是许知夏出钱给换掉的。
如今,佳人重回故地,自然可以想着再续前缘。
“我今天见到她了。”
张凡略一沉默,方才回道。 “见到了?”李一山愣了一下,旋即问道:“在哪儿?你现在在酒店?”
“滚蛋!”张凡白了一眼,淡淡道:“她坐在一个男人的车上,还是豪车,估计得两百多万……”
此言一出,李一山沉默了。
“没事……大丈夫何患无妻,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
“好了,我没事。”张凡淡淡道。
“都过去了,我现在挺好的。”
张凡说得倒是实话,真武山之前,如果他遇见今天这事,或许还真接受不了,可是现在……
与李一山闲聊了两句,张凡便挂断了电话。
呼……
夜深了,一阵凉风吹起,荡起街道上的灰尘。
张凡站在洪福花苑的门口,却是有些恍惚。
今天也不知怎么,虽然天色已晚,就是不想回家,毕竟就算回去,也睡不着。
“吃点夜宵吧。”
张凡掏出手机,本想着将李一山也叫出来,可是看了看时间,还是算了。
他转入街角,在附近逛了起来,随处觅食。
本来老九烤肉坊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是大半夜一个人去吃烤肉,多少显得有些孤独。
“豆腐脑……豆腐脑……鲜嫩可口的豆腐脑……”
就在此时,一阵清脆响亮的叫卖声从远处传来,清冷的街道旁,支着一个摊位,大锅里盛着白花花的豆腐。
“小时候……”
张凡眸光凝起,他依稀记得,当初还住在老宅子的时候,老妈就经常带着他去吃豆腐脑,白花花的豆腐,淋上香油和酱油,撒上榨菜碎和虾皮,再点缀点葱花……
一碗豆腐脑只要一块钱,鲜嫩可口。
“妈,我不要吃豆腐脑,我要吃大肉包。”
“我看你像个大肉包!”
这是张凡关于老妈为数不多的记忆。
傍晚,路边摊,年轻的老妈美丽动人,她挽起长发,吃着自己最喜欢的豆腐脑,丝毫不顾及小张凡不满的情绪。
“他们为什么可以吃大肉包,我只能吃豆腐脑。”小张凡嘟着嘴,指着不远处的路牙子。
那里坐着三位跟他年纪相仿的小朋友,每人都捧着一个包子,有滋有味地吃着。
“凡凡乖,你想吃大肉包,可以用你的豆腐脑去跟他们换。”
记忆中,老妈在小张凡的脸上狠狠捏了一把,和蔼可亲地给出了建议。
小张凡肉乎乎的手捧着还未动嘴的豆腐脑,走到了三位小朋友的面前,提出来交换。
常吃豆制品对身体有好处,可以促进骨骼生长,相反大肉包油腻荤腥,吃多了消化不良。
小张凡卖力地诉说着这笔交换对于对方的稳赚不赔。
可是那三位小朋友似乎并没有兴趣,只是低头啃着手里的包子。
“小朋友,你对着空气自言自语什么呢?”
就在此时,豆腐摊的老板走了过来,一脸古怪地看着小张凡,又看了看他身前空荡荡的路牙子。
此时,小张凡捧着豆腐脑的小手微微颤抖,眼中已有泪花闪烁,回过头来,老妈早已笑得花枝乱颤。
“老妈……”
张凡的记忆虽已模糊,可是点点滴滴,能够想起来的却是有着别味的温馨和珍贵。
“老板,来一碗豆腐脑。”
张凡走了过去,小摊子只有一张座位,大部分人都是打包带走。
“吃甜的还是吃咸的?”老板头也不抬,开口问道。
显然,这家的豆腐脑照顾了方方面面的口味。
“咸的。”
张凡撇了撇嘴,豆腐脑他只吃咸的。
招呼了一声,他便掏出手机,随意翻看起来。
“嗯!?”
就在此时,张凡眼睛一亮,突然发现老板发了一条朋友圈,照片里,暧昧灯光下,两只水晶酒杯碰撞在一起,配文是:智者不入爱河,除非遇见富婆。
“想不到老板是这种人……”张凡八卦之心熊熊燃起,刚要评论,便发现,那条朋友圈竟然火速被删了。
下一刻,老板便又发了一条新的朋友圈,只有一段简单的文字。
“故友重逢,小玩笑,非本人。”
张凡见状,不由会心一笑,在下面评论道:已截图!!!
嗖……
他这边刚评论完,老板的信息便发了过来。
“在哪儿?”
“在吃豆腐脑。”张凡回复道。
“想不想去上京白鹤观长长见识?”
就在此时,老板的信息再度发了过来。
“嗯!?”
张凡眉头一挑,眸光凝如一线,不知道白不染为何突然有此一问。
“请问……这里有人吗?”
就在此时,一阵轻慢的声音响起,将张凡的思绪拉了回来。
张凡抬头望去,便见一个男人正在身前,大约三十出头,皮肤白皙,梳着大背头,模样颇为俊朗,右手手腕带着一枚金色铃铛,轻轻晃动,便发出一阵悦耳声响,回荡在清冷的街道上。
“没人。”张凡摇了摇头。
毕竟是路边摊,跟陌生人拼座很正常,更不用说这小小的摊位只有一张桌子。
“老板,来碗甜豆腐脑。”男人招了招手,手中的铃铛再度作响。
就在此时,老板刚好将张凡的豆腐脑给端了上来。
“你喜欢吃咸豆腐脑?”男人看了看张凡的碗,很是自来熟地问道。
“嗯!”张凡轻唔了一声,随意应付着。
“味尘染舌根,入定难自拔。”男人凝声轻语。
“嗯!?”
此言一出,张凡不由放下了手中的勺子,这句话颇有道机,人的口味很难改变,是因为舌根被味尘所蒙蔽,故步自封,不可解脱。
这是修行的大忌。
“我们认识?”张凡开口询问。
“相逢便是有缘,以前不认识,现在便认识了。”男人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一抹和善的笑容,手中的铃铛再度响起。
“鄙人姓韩,韩地厌!”
说着话,男人伸出带着铃铛的右手,示意握手,并且彬彬有礼地补充道。
“戌犬,韩地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