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钱钟书那年代没有互联网,如果有,他这只母鸡势必会被人扒得一干二净。
互联网时代没有秘密。刘慈欣可以在贴吧上骂人,小岛秀夫会在推特上到处安利自己的作品。名人们充满生活气息的行为展露在大众面前时,就会在部分人心中跌落神坛,沦为凡俗。
假如马克·吐温活在这个年代,说不定是个贴吧里的大喷子;萧伯纳说不定会为了原神跟人对线;陀思妥耶夫斯基没准会因为抽卡歪掉去借小贷。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时代。我很喜欢它。
在我的读者当中,有人是通过这本书认识我的,也有人是看茶圣红颜群了解到我的,也有人从我的回答贴一路看过来,还有人读过我发表在杂志、平台上的文章……
我写过的东西太多太杂了。读者们各自持有我的片段,却发现像缺件的拼图一样拼不到一块儿。于是很疑惑。很多人都在问,是什么让一个写小白文的作者,跑来写了这样一本书?
是什么力量,把把女上司拉进红颜群的作者,变成了我不是文豪的作者?
其实我不介意让人了解我,我本就没什么秘密。那么这里我简单介绍一下,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是如何让我成长成为这样的面孔。
如果你不好奇,那就请保持着神秘感,跳过这一节吧。这是個很长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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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枫纸鸢、大门zrr、不是有意错字、泥白佛、流浪的蛤蟆、情何以甚、一片雪饼。感谢你们的推荐。
(一片雪饼的我的超能力每周刷新十分好看,链接挂在后面章说部分,点击可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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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到20岁左右,我才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写作。
在那之前,每当我表露出喜欢写作的倾向,就总有人劝我不要想不开。
他们告诉我,你可以把写作当爱好,但是还是得找个班上。这是为你好。然后给我转发名人名言“不要把爱好变成你的职业”。
我上学的时候,父母曾鼓励我多看书,但是随着我看书的数量越来越多,远远超出了他们最乐观的想象后,他们开始恐惧。他们把我能摸到的都收了起来,让我专心于学习。
学习,学个屁,我偷着看。
但我是那种比较容易受影响的人。我没办法像韩寒一样率性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其实我觉得那些劝我的人确实是为我好,因为我也很怀疑,我自己成色究竟如何,是否真能靠写作维持一生。
我很恐惧。我不希望我喜欢的写作变成一件让我痛苦的事,因为我喜欢的事本就不多。如此内耗,一直到20岁,我才下定决心,就当是爱好,随便写写吧。
彼时回答平台刚刚开放注册,我也跑去注册了,在上面随便写写回答,大多是杂文,也有小说故事。
这一写,就写出了几万关注。
当时我隐秘写的东西,以为不会被人发现,谁曾想频频被转载到杂志或者一些有影响力的媒体。连我们系的教授都知道了,直到我毕业几年后,他还会对学弟学妹们提起我。
我做过新媒体,写过不少文案,也给漫画写过脚本。我还认识了一批作家朋友。
在我心里总有一种奇怪的观念:我认为小说和其他文字是不同的。小说更贵重,更令我着迷。我更希望成为一个写小说的,而不是一名输出观点的“意见家”。当然,两者可以兼而有之,但一定要创作小说。
这本小说的灵感,就萌生于那个时期。那大概是2015年。晚上八九点,我走在回家路上,跟徒弟打语音电话,讲了这个故事的雏形:一个落魄不得志的中年人,希望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将诺奖级作品全看了一遍,却意外在*爱行业大放异彩。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爱之王。
当年我并没有想过要写网文,也没有想过要把这个故事变成网文。我本来打算发到纯文学杂志的。我和一些文学杂志的编辑们保持着联系,我把这个故事的开头发给他们,得到了一致好评。
然而这个故事终究没有写下去。我才二十郎当岁,让我写一个30岁的中年男人,实在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但我并不急。
王小波有他的黄金时代,我也有属于我的“黄金时代”,那时候,我觉得我无所不能。只要我想,随时可以写出10万+、万赞。就好像打乒乓球,高手能够随意控制球的落点和旋转幅度。那时候我写作就像在玩儿似的。我玩弄文字。
那时候我丝毫没想过,未来的我会成为一名网文作者。我那时不是很瞧得起网文。我在评价网文时一般会说,这是“在给人的灵魂撸管”。
后来,直到2017年,我才开始在起点写网文。而之所以开始写网文,也是由于一个比较离奇的原因。
我曾写过一个短篇小说,名字叫爆裂碗手,现在去搜这个名字还搜得到。
这篇小说登顶了那一期网站的热门,被一些杂志转载了。是不告而转。直到有读者给我私信,我才知道我被纸媒转载了。
只有一家杂志社联系到我,许诺会给我200元的稿费。但是直到今天,我依然没有收到这笔稿费。
包括那家杂志社在内,一大票的杂志都甚至没有理我。后来我听人说,纸媒早就不行了,打款速度很慢。而且他们选用文章的方式,都是一群小编在网上到处找稿子,然后“荐稿”到编辑部,杂志会给他们发“荐稿费”。言之凿凿,听起来像是真的,但我没有途径去核实这是否是真的。
总之这件事给我留下一个很坏的印象,让我以为靠写纸媒赚钱是很难的事情。因为我同时还有写公众号的副业,早已赚得盆满钵满。对比下来,自然显得纸媒费拉不堪。
相比起小说,我其实更擅长写杂文、散文。但是在我心中,小说是不一样的。我总是觉得,小说比起输出观点更加“贵重”。因为形象大于思想。我无论如何都想成为一个写小说的。
然而毕业的压力在前,让人不得不为了钱考量。于是我想找到一个适合我创作小说的平台。
首要选择自然是有关注的平台“小透明”和“小有名气”之间。但当时没有其他变现手段,甚至于,写故事是一件人人喊打的事情。
我也不知道还有哪里还能容纳我的同时还有钱赚。剩下的生计,无非是考公。
要么就来写网文。
其实我的风格不太适合写网文。我读网文都算少的。囫囵看了一下榜上的小说,自己着手写了一篇网文,写的混乱不堪,既不是传统文学,又不像网文。
结果这一写,就上了三江。
在我连载那篇网文处女作期间,我爸妈以及所有亲戚都认为,写作是件不靠谱的事,人始终还是要有份工作。他们极力劝我去考公。
我内心是不想考公的,我的重心还是放在写作上,为了躲避父母的催促,我躲在朋友家里,一边写作一边敷衍备考。
结果这一考,就考上了。
考上了总不能不去吧?我就断更了,跑去上班,过了没多久,起点灵异区没了,我那本书也跟着一起没了。这就是我初次写网文的全过程。
第二次写网文,是3年后的事情。在这3年期间,发生了一些事,我几乎没怎么动笔写作。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我上本书的上架感言讲过,就不再像祥林嫂一样一直重复了。
我很想用一句很酷的话去形容我这沉寂的三年。比如“那一夜,风雨大作,我经历了属于我的龙场悟道”。但是并没有那样的夜晚,也没有那样的龙场。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我曾经那些光辉事迹,好像一夜之间不存在了。有的只是生与死的不断拉锯。我在这拉锯中被磨损得透彻。
总而言之,当我时隔三年再次回到人间时,我发现,三江没有之前那么好上了。我也没有以前那么擅长写作了。
要形容的话,就像是与世隔绝了三年,三年过后,忽然发现世界变得很陌生,穿越了似的。
平台们忽然多了什么写作等级,还有很多以前不认识的v,说着听不懂的话。
互联网上忽然多了很多听不懂的梗,一些我从没听过的梗甚至都已经成了烂梗。
写作突然也变得很陌生。不管是写小说,还是写杂文,写回答,我都力不从心,如同肌无力患者复健。
我走在路上,时常感到很彷徨,仿佛缺失了一块什么。
如果经历了一件自己很擅长的事忽然变得不擅长了,应该能体会到我的感受。
我突然变得很不自信。
但是我也总不至于在这伤春悲秋得潸然泪下吧?
等到以后老了,再跟不认识的年轻后生侃,说老子当年也有过文学梦。
我想做点什么,我想写点什么。
因为我真的很喜欢写小说。
于是,我捡起了这个很久没有打开过的起点账号。
我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什么在纸媒发表过文章的什么大佬来看待。我就像飞驰2里面的张弛,自我定位很清晰,我什么水平?我现在就是一个网文小扑街的水平。
网文小扑街该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当一个人掉到谷底的时候,应该做的是向上爬,而不是一直回头盯着自己掉下来的地方。眼神并不能帮你爬回去。
我开始从头开始扫榜,学习网文写作。
我曾经很纳闷,为什么那些文笔不通顺的小白文也可以那么火呢?我看了很多小白文,什么什么都市修仙,什么极品神医。很认真地看,逐字逐句,还会写很长的笔记,去分析它们,去解构它们。
我也很纳闷,那些书明明看上去很简单,为什么可以写到那么长呢?架构长篇小说的能力恰恰是我欠缺的。我就学它们。把它们掰开拆碎了研究。
我做得很认真。唯独在对小说上,我一向很认真。
在学习网文写作的过程中,那些网文理论和我之前读过的书呼应上了,我有时会发现,一些创作技巧有相通之处。哦,这个是略萨的“结构现实主义”,这个是“第三番来者”……
我非常认真地研究着小白文,逐渐发现了它们的奇妙。它们能够火并不是偶然。
于是我就学会了。
我用总结出来的理论写了红颜群。其实红颜群也是个很炫技的小说,比如前15万字,小说主人公都没怎么登场。再比如它里面有十几个女主角。更基础的技巧是怎么拉扯情绪,怎么让人一瞬间生气,让人一瞬间爽到。
总之这本书是我从小白文里学到的技巧的集中展示。当然,也没人指望能从一本名字叫做把女上司拉进红颜群,我被曝光了的书里看出什么技巧来。人们只会在看到书名后扁扁嘴,说,这什么垃圾?就好像没人指望能在网文里看出文学性。
但是那些我都管不着。对于我来说,只要能赚钱的书,就是好书。
在写红颜群的过程中,我的经验逐渐丰富,我的市场嗅觉不断增强,我曾经的能力也在复健当中逐渐回到身上。而且我对网文越来越了解了。
在红颜群写到后期时,我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当那一章的标题想出来的那一刻,那一章会有多少追订,我就能大致估出来,是涨还是跌。我每次都估得很准。
一本小说,有骨,有肉,有灵魂。
骨是小说的结构,肉是小说的皮相,灵魂则是小说的精神内核。
红颜群骨是小白文的骨,肉是小白文的肉,唯独灵魂是我自己的灵魂。
所以写它的过程中,我一直有点痛苦。因为灵与肉不匹配。
我觉得这种痛苦是必要的。因为我就是网文小扑街的水平,在学习一个新技能的时候,往往就应该是痛苦的。
红颜群完结后,我打算以我自己的肉写一篇小说。这样能让我舒服点。但是那些肉我已经丢了很久了。
我开始翻我以前的草稿,然后找到了一个尘封已久的开头,只有6000字,很短。它曾经为登上严肃文学杂志预备着,预备了很多年。
“王子虚的单位离他家直线距离不超过800米,步行回家用不了10分钟……”
我对它说,我把你发到起点去,好不好吖?
它摇了摇身子,不好。
我说,有什么适合不适合的,我就一小白文写手的水平,你就是一个小白文写手以前写的破开头,怎么,你不上起点,难道还想上收获啊?
它又摇了摇身子,倔强地说,我不要。网文太浮躁,没人看得懂我。
我说,我管你要不要,我就想这么干。
我还有什么可倨傲的呢?在这个时代,刘慈欣会在网上喷人,我为什么不能在网上写*爱之王呢?
我知道人们不会指望在网上看到多有深度的小说,就好像人们不会指望在一本名叫把女上司拉进红颜群的小说里找到什么思想性和创作技巧。
但是深度其实不重要,我的目标是,让这篇小说上至大学教授,下至中学生,看过后都能心潮澎湃,雅俗共赏。
我把这个开头发给子良(是的我编辑叫子良),他感动坏了,一直在念叨。我说,那要不然就写*爱之王吧。
他说,可以,但是前期数据会很惨淡。
我说,没事,前10万字不要看数据就好。
然后我就轰轰烈烈地开始干了。
我刚开书,就有人把这本书的标题简介转到其他群里,被一众人嘲笑。人们说,“能看出来,他确实不是文豪”。
我在平台上宣传这本书时,也被各种批评。人们说,“看开头,一眼扑街味道,这种文青自嗨文势必会崩”。
人们说,“伱说你这本书前面成绩不好,难道你以为后面成绩就会好吗?”
人们说,“读者根本不喜欢看这种书,你写这种就是太傲慢”。
我的成绩稍微有了点起色,有了很多自来水,人们说,我是关系户,我这本书的数据都是刷的,都是我自己开小号去推的。
人们说,写得太油腻,充满了一股中年男人的酸臭腐烂味道。
人们说,根本看不出文笔哪里好了,你们这些吹它的人也没吃过什么细糠。
我觉得,他们并不能理解我对网文的理解。他们也并不能看出来,这本书在写作时用了什么技巧。他们也不了解读者。
一直到这本书在都市分频的新书榜登顶,后来又上了三江,质疑的声音才小了一点。但我知道,依然有很多人不能理解。
今天中午12点,这本书要上架了。
红颜群的首订是4000,这本书的首订目标,我想定得稍微高一点,5000吧。
总不能输给以前的自己吧?
按照现在的写作进度看,这本书,才只刚刚写了一个序章。
后面的内容,大概还有两百多万字。目前只写了个零头。
我希望,这本沉淀了许久的书,能给网文带来一点不一样的东西。我希望我能够写到成绩很好,好到让人看到。
那时候,我就可以很光荣地对人们说:
你们知道吗?
其实小白文的结构很清晰,很适合用来学习写作技巧。
它们其实很棒。
我曾经很认真、很认真地研究那些排行榜上的、三江上的书。真的很认真。认真到我想起那时的自己就想哭。
现在,该轮到你们来研究我了。
……
按照常理来讲,这里应该放一个加更规则。
但是,我没有存稿,怎么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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