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纽豪斯从《纽约客》踢走,罗伯特·戈特利布事先并不知情。
在那之前,家中聚会时他甚至还在跟林朝阳讨论今年《舌尖上的中国》的专栏内容。
离开《纽约客》之后,罗伯特·戈特利布回到了他的老巢克瑙夫出版社,担任名誉总编辑,理论上他和纽豪斯仍就是员工和老板的关系。
今天他打来电话,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蒂娜·布朗接手《纽约客》后,刻意冷落林朝阳,这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要不然麦克拉思不可能不联系林朝阳。
新人新风气,蒂娜·布朗要为《纽约客》塑造出崭新的刊物风格,并无不妥。
但她低估了《舌尖上的中国》的影响力,不提去年连载时的风光,只说过去一个多月时间里《舌尖上的中国》的热卖和它的影响力,就完全值得《纽约客》
大力拉拢。
按照广告部门的估算,如果《舌尖上的中国》今年能够继续在《纽约客》连载,那么它为杂志带来的广告费增幅很有可能数倍于去年的成绩。
这时蒂娜·布朗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巨大的错误,等她再联系林朝阳想补救,林朝阳却压根不给她这个机会。
前而后恭,思之令人发笑。
于是乎,就有了罗伯特·戈特利布今天的这通电话。
在电话里,罗伯特·戈特利布的语气带着歉意,他这通电话打的也有些不得已,并不想让林朝阳为难。
「我理解你的处境。不过罗伯特,我决定不再继续《舌尖上的中国》专栏不单纯是因为赌气。
你也知道,我的主业是写,每年花出一段时间来写专栏确实要花费我很大的精力。
另一方面,《纽约客》给的报酬确实不太高,写专栏偶尔尝尝鲜还好,总这么干性价比太低了。」
林朝阳心平气和的跟罗伯特·戈特利布聊着他不再写专栏的原因,听完之后,罗伯特·戈特利布轻轻叹了口气。
「以《舌尖上的中国》现在在美国社会的影响力,你不再继续发表专栏文章,实在令人遗憾。」”
「遗憾肯定有一点,不过《舌尖上的中国》的火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它新奇的内容输出模式。
以后大家见得多了,也就不稀奇了。「
林朝阳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朱迪斯·琼斯手底下负责的那些美食作家已经有人开始致敬他的写法了。
未来一两年之内,美国的读者们可能会陆续看到《舌尖上的墨西哥》《舌尖上的意大利》《舌尖上的印度》—
「不能这么说,你是第一个这么写的作家,无论如何都是具有开创性意义的,」
聊了十多分钟,两人挂断了电话。
罗伯特·戈特利布打这个电话是碍于情面,既然林朝阳已经有了决定,他也不会让林朝阳为难。
挂了电话,两个孩子去院子里的泳池玩水,有保姆看着,林朝阳正打算去书房看看书,这时电话又响了起来。
他一接起电话,就听见杜峰咋咋呼呼的声音。
「姐夫,我等会到深水湾,晚上你可得请我搓顿好的!」
林朝阳有些意外,「你要来香江?」
「我现在就在香江呢算了,一句话两句话也说不清,你在家等着我吧。」
说完杜峰就選了电话。
在家里等了一个多小时,晚饭之前,杜峰果然出现了。
「你什么时候来的香江?怎么没提前打电话?」
「这不是有事嘛。」
闻言,林朝阳更加好奇了,「你来香江能有什么事?」
「这事说来话长!」
前年杜峰花费了不少精力和财力创建了女装品牌「红秀」,发展了一年效果不算太理想。
倒不是不赚钱,这年头搞服装很难不赚钱,只是没有杜峰预想的那么赚,尤其是跟服装城的生意比起来。
今年过年聚会的时候,杜峰聊起这事,陶玉墨就给她出了点主意,还赢来了一辆大奔。
杜峰这次来香江,就是为了落实这件事的。
「在海港城开店?还是玉墨帮你联络的?」
林朝阳细品着杜峰说的话,心中转瞬了然,「你们俩这是要搞「出口转内销」?」
杜峰一拍手,「姐夫你这个说法妙!没错,就是出口转内销,太精辟了!」
陶玉墨给杜峰出的主意是个一揽子计划,第一步是让他现在香江注册一家服装公司,名字就叫VermillionGrace,听起来有点Valentino的味儿。
有了服装公司,接下来就是开店。
海港城是香江最大的购物中心,诸多国际一线品牌都在这里开了门店。
但又不像太古广场那些商场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卡的那么严,基本有钱就能搞定。
VermillionGrace在香江的第一家「品牌旗舰店」即将落地在这里,占地300
平方,投资800万港元。
当然了,也将是VermillionGrace在香江唯一一家旗舰店。
一家店投资800万港元,即便是杜峰现在身家数亿,也忍不住心疼。
这还没完,他还得请代言人。
请代言人是件有学问的事,按照杜峰的认知,随便请个香江的当红女明星就行了。
可陶玉墨却不这么认为,像林青霞、梅艳芳这些香江女明星现在在内地名气是够大,但逼格还是差了点意思,陶玉墨给他选了个人。
「谁啊?」
「波姬·小丝。」
林朝阳愣了一下,随即心中莫名的生出一股佩服来。
尽管以前就觉得小姨子是个天生的生意人,可现在看林朝阳觉得还是太低估她了,这丫头是个营销天才啊!
提起波姬·小丝的名字,国人并不陌生。
波姬·小丝出生于美国纽约,拥有意大利、法国、英国、爱尔兰四国血统,
从幼年时代便展现出惊人的美貌。
因为出身演艺世家,所以她顺理成章的成了童星,10岁时就为杂志《花花公子》拍摄了裸照,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除了拍广告、拍杂志写真之外,波姬·小丝在1978年以11岁的年纪在电影《艳娃传》中饰演一名雏妓。
从此艳名远播,被好莱坞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
改革开放的年代,国内与国际上的资讯交流不算畅通,但也正因为如此,也让许许多多的人对于国际信息更加推崇与笃信。
波姬·小丝的名字也逐渐为国人所知,之后又有她的电影《青春珊瑚岛》
《无尽的爱》等电影通过非正规渠道流入国内。
波姬·小丝长了一张兼具东西方审美的混血脸蛋,十分契合国内的审美,让她在国内收获了众多影迷。
总结而言,她应该算是中国改革开放后首批被广泛认知的西方明星之一,有点类似费翔「初代偶像」的意义。
95年,赵丽蓉和巩汉林在春晚上表演小品《如此包装》,所调侃的「麻辣鸡丝」对标的就是波姬·小丝,可见其在国内知名度。
美国明星、好莱坞明星,自然是要比香江明星高级的,外来的和尚更会念经早已深入老百姓的骨髓。
「我这回来香江有两件事,一是旗航店开业,二是拍广告片。
玉墨这丫头真是败家,请人花了我300万美元。
姐夫,你说她是不是在中间吃回扣了?」
说起花钱,杜峰又心疼起来,这些钱他得卖多少件衣服才能赚回来?
「你以为好莱坞明星那么好请呢?这点钱不多。」
林朝阳随口敷衍了一句。
300万美元确实有点多。
波姬·小丝的巅峰期在七十到八十年代中期,那时候在好莱坞的地位大概相当于内娱的爽子。
之后她去读了大学,事业从此一落千丈,大不如前,这两年只能演一些配角300万美元确实贵了些,但林朝阳不认为这是陶玉墨虚报价格,中饱私囊了。
英文名字起的再好听,红秀还是红秀。
明星赚钱也是看人下菜碟的,假如是LV找明星代言,有的明星可能分文不取,主动配合。
但代言红秀这种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品牌,多收点钱也很合理,多出来的钱就当是车马费了。
见杜峰狐疑的看着自己,似乎是怀疑他在给陶玉墨打掩护,林朝阳冷笑一声。
「你看看你这小肚鸡肠的样子,哪有点做大老板的样子。你以为玉墨现在看得上你那点小钱?」
杜峰愣了一下,「啥意思?」
「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
林朝阳感到稀奇,就小姨子那个得瑟的性子,竟然没跟杜峰说。
「她那公司卖了,玉墨到手快3个亿!」
林朝阳小小的替小姨子小小的四舍五入了一下。
「夺少?3个亿?」
杜峰眼睛瞪得像铜铃,声音都劈叉了。
「淡定!港元,不值钱。」
这两年人民币贬值了不少,港元兑人民币大概是0.7:1。
杜峰这么一算,仍旧震惊不止,「那也是两个多亿啊!」
「也就你两三年的利润。」
「那能一样吗?她公司才开几年,就那么点人,还没我一个卖场人多呢!」
「不能这么比,玉墨做的怎么着也算高新技术产业,你那卖场属于服装零售业。再说了,她把公司卖了,是一锤子买卖。」
杜峰点了点头,「倒也是。这丫头———之前我听她说公司不是挺赚钱的吗?
怎么好端端的,给卖了?」
林朝阳正要说话,门口传来动静,陶玉墨回来了。
「呦,你来了?门店看了吗?感觉怎么样?我给你找的可是香江的顶尖设计师。」
「不错不错,辛苦辛苦!」杜峰笑得一脸褶子。
「这回来没带小女朋友?」陶玉墨调侃道。
「哪有女朋友,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都单身了大半年了。」杜峰回了一句,
问起了刚才林朝阳没回答的问题,「矣,我听姐夫说,你公司卖了3个亿?」
陶玉墨警了林朝阳一眼,想起了之前被挖坑的事,眼前的场景莫名有点熟悉「是啊!」
「真卖啦?哎呦,太可惜了,不说挺赚钱的吗?」杜峰一脸惋惜。
「正好有合适的机会。公司赚钱是一年一年赚,现在一把3个亿,够我赚十几年的了。」
「何止是十几年,一辈子都够了,你下半辈子是不用愁了,富婆啊!」
陶玉墨笑眯眯的说:「我这才哪到哪儿啊,跟你比差远了,请个代言人就花一千多万。
她不说这事还好,一说杜峰的心又疼了起来。
代言费加旗舰店,加在一起两千多万,他再有钱也不是这么个花法啊!
「好了,好了,别心疼了,你家大业大还差这点?」
「你说的轻松,现在广告还没拍呢,投广告又是一笔钱,这一年得花多少钱啊!」
「有舍才有得!要想赚大钱,你不投入怎么行?门店和厂子都弄好了吧?」
「弄好了。」
今年眼看着过了一半,自从陶玉墨出完了主意,杜峰没闲着,一直在忙碌。
主要工作有二,一是内地旗舰店的装修,二是VermillionGrace内地代工厂的建设。
「那就差不多了,回头VermillionGrace跟红秀签个代理合同,一切就万事大吉!」
先斥巨资请明星、开旗舰店、打广告,打造个逼格满满的洋品牌Vermillion
Grace,再以代理的形式提升红秀品牌自身的档次和格调。
这就是陶玉墨给杜峰出的主意。
「还非专门搞个代工厂千什么?外面有的是服装厂,我一个电话能叫来几十个,出的产品质量都不差。」杜峰抱怨道。
「你懂什么!知不知道什么叫高端品牌?VermillionGrace是国际知名服装品牌,你一个国际知名品牌,衣服跟街边小店一个厂出的,你不嫌磕?
大品牌,必须有自己的代工厂,这叫品控!懂不懂?」
陶玉墨冷下脸来训人,有点霸道女总裁的范儿,杜峰被她说的一愣一愣的。
「那接下来·.」
「波姬·小丝这周就能到香江,我给你找了个香江最好的广告人朱家鼎,到时候广告拍完,回内地之后花一两千万再打点广告,我保证红秀妇孺皆知。」
听到又要花钱,杜峰感觉呼吸都要停滞了,来来去去快5000万人民币花出去了。
砸也砸出来一个驰名品牌啊!
他现在真有点后悔过年时被陶玉墨三言两语给忽悠住了,现在看,她这就是硬砸钱啊!
「你瞧你那个表情!」
「敢情花的不是你的钱。」杜峰幽幽道。
「你别担心,名气有了,服装设计师也挖过来了,红秀的那些新款效果也不错,以后销量肯定不成问题。
最关键的是品牌有了附加值和溢价,这是多少钱也买不来的。」
陶玉墨的「大饼」让杜峰稍感安慰。
两人聊了好一会儿,家里的保姆已经把晚饭准备好了,恰好陶玉书也回来了,一家人到餐厅去吃晚饭。
杜峰问陶玉墨,「那你公司卖了,以后准备干嘛?」
闻言,陶玉书眼神怪异的看了杜峰一眼,「她去玉郎机构上班。」
「给姐你打工?那挺不错。」
「什么给我打工,人家也是老板,手里握着公司股份呢。」
杜峰满脸意外,啥情况?
陶玉书见状只好把砂糖游戏被收购的弯弯绕给他解释了一遍,杜峰听完之后目瞪口呆。
还能这么玩?
过了好半天他才缓过神来,「合着钱拿到手,公司还是你们的?」
「也不能这么说,我们只是替公司管理而已,公司是属于所有股东的。」
陶玉书化身林太,这番话说的义正辞严。
杜峰不由自主,发自内心的竖起了大拇指,「高!还是您老高!」
杜峰觉得跟姐姐妹妹比起来,自己就是个土老帽,难怪陶玉墨总说他是暴发户,人家这才叫纵横拽阖,驰骋商海。
随便动动手指,几个亿就赚到手了,关键是什么都没损失。
他之前总吵吵着要上市,其实并不太了解资本运作的优劣,只是单纯觉得公司上市比较威风。
有了陶玉书姐妹俩的例子,他终于意识到,公司上市,钱景远大啊!
「姐,我也想把我那公司弄上市,你给我传授传授经验呗!」
「很多事情其实我也是一知半解,这种事你得找专业人士。」
「那你给我推荐一个专业人土。」杜峰央求道。
陶玉书想了想,将梁伯韬的名片给了他,杜峰如获至宝。
快吃完饭的时候,陶玉墨说:「对了,下周VermillionGrace海港城旗舰店开业,我让波姬·小丝去给站台,顺便请了几个明星,费用你给报一下。」
杜峰心头一惊,「怎么又花钱?装个样子而已,不请明星也没什么。」
「没多钱,都是友情价,几十万港元而已。」
「几十万也是钱啊!」
「瞧你那点出息!你不会以为我帮你铺排这么大的阵仗,只是为了在内地开几家旗舰店吧?」
「什么意思?」杜峰面露不解。
”VermillionGrace是传承自英国的百年品牌,虽然这些年发展不顺,但不代表以后也会这样。
它的目标是LV、CHANEL这样的国际一线品牌,明不明白?」
杜峰的脑袋跟龟丞相一样,缓慢的点了点头,「好像有点明白了,以假乱真「呸呸呸,什么以假乱真,这叫品牌升级。」
「对对对,品牌升级、品牌升级。」杜峰连忙改口,而后满脸钦佩,「玉墨现在可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不得了!不得了啊!」
陶玉墨眼中藏着几分得意,故作淡定,「只是常规的商业操作而已。反正是有枣没枣打三杆子,即便在香江折腾不开,也没什么损失。」
「是这么个道理。」
前段时间伍美珍说陶玉墨跑去林氏和星空卫视打听来打听去,陶玉书没太在意。
今天全程旁观了陶玉墨当狗头军师给杜峰出主意,她才明白敢情这丫头是策划了这么一出戏。
陶玉书不太喜欢妹妹的这种操作,不过在商场各种扯虎皮、拉大旗的操作并不鲜见。
她看着陶玉墨和杜峰狼狐为奸,心中有些不托底,也不知道玉郎机构交给妹妹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杜峰这回要在香江待一段时间,但他只在深水湾道75号住了一天,就搬到了外面酒店。
他这些年过惯了花天酒地的生活,来了香江自然要好好乐呵乐呵,在深水湾可待不住。
隔天上午,林朝阳来到玉郎机构九楼参加剧本审查会。
他现在基本不参与林氏影业的运营,但在剧本方面还是会帮忙把关。
林氏影业现在家大业大,每年收入版权库的剧本超过100部,其中被立项拍成电影的最后不会超过1/3。
单以制片量来看,林氏影业跟好莱坞那些大公司比也不输,但在体量和影响力上还有很大的差距。
像今天这样的剧本审查会每个月都会有,几十部剧本齐齐亮相,由公司里的导演、编剧、摄影师和艺术顾问集体投票是否入库和立项投拍。
会议结束,陈凯戈凑到林朝阳身边。
「林叔,我听说您的新书要在美国本土进行改编?导演找的还是马丁·斯科塞斯?」
「是。」
林朝阳的眼睛落在陈凯戈身上,这小子个靛,林朝阳都知道他要局什么屎。
5月份《霸王别姬》在戛纳电影节揽下金棕榈大奖,陈凯戈春风得意,一扫这几年被章艺谋横压一头的丧气,那叫一个得意。
在国外各处参加电影节,浪了一个多月,最近几天才回来,听说过些天还要出去。
看起来这一部电影不骚包了大半年,他是不会消停的。
「您说,我要是去好莱坞拍个电影怎么样?」陈凯戈试探着问道。
「你爸让你去的?」
林朝阳一句话臊的陈凯戈面红耳赤,「林叔——..您看您这话说的,我—...我都这么大的人了。」
林朝阳摇了摇头,「行了,不逗你了。」
然后他正色说道:「以你现在的名气,去好莱坞没有太大的问题。可去了好莱坞你拍什么,那地方商业片当道,你去拍商业片?」
「好莱坞不也有艺术片吗?」
「好莱坞的艺术片是拍给美国观众看的,你觉得你的审美标准和价值观能契合美国观众的口味吗?」
虽然陈凯戈总认为自已是个诗人,文人,但实际上他就是个俗人,大部分人有的欲望他都有,他的问题不在能力,而在自我认知出了问题。
就好比拍电影这件事,他们这波学生在电影学院时学的都是苏联电影那套,
最瞧不起的商业电影。
入行之后,陈凯戈一直拍摄的也是艺术片。
可这么多年他参加各种电影节,对好莱坞的向往早已深入骨髓,现在如果有去好莱坞拍电影的机会,他恐怕巴不得,偏偏他的风格又不适合好莱坞。
后世陈凯戈就曾冲击过好莱坞,为米高梅拍了一部《温柔地杀我》,正儿八经的R级片。
别看是R级片,投资可不低,整整3000万美元,最后全球票房700多万美元,
差点把米高梅的裤给赔掉,陈凯戈的好莱坞之路也就此终结。
见陈凯戈面露沉吟,林朝阳语重心长的说道:「凯戈,听叔一句劝,好莱坞不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