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会喜欢玩游戏?
为什么人会喜欢?
为什么人会沉迷刷短视频?
看似不同的娱乐手段,都有一个共同的底层逻辑。
那就是生活太他妈不讲道理了,很多时候我们被各种事情折腾到精疲力尽,生活也不会给我们哪怕一点奖励。
而这些娱乐手段,都可以让人毫不费力的获得短时间内的刺激。
玩游戏跳出的奖励数据,配合相应的游戏音效刺激,爽。
带入主角,跟着主角获得了现实世界里得不到的快感,爽。
刷视频更是恐怖,动动手指就能获得快乐或其他刺激,太他妈爽了。
成大器也曾在游戏里逃避现实,也喜欢在短视频里看黑丝。
可他从不把这些东西当做逃避现实的手段。
因为他在现实的折磨里,无比幸运的得到过奖励。
只要有一次非凡的成功,那个幸运的人,就会获得一种特殊的心态。
这种心态是所有古往今来突破自我的人所共有的特质。
是对困难的淡然,对失败的厌恶,对成功无比强烈的渴望。
它催动着成大器不断地折腾,使他能坚持着向前挪动,在早已拥挤不堪的攀登之路上向前奋力的挪动。
生活确实是个畜生,但他清楚,只要尝试够多,总会撞到那颗属于自己的隐藏金币。
比如,现在的忒弥尔。
她就是那块隐藏的金币。
一个认识不过两天的人,义无反顾又毫不犹豫的坚定挡在了成大器与lapd的警员之间。
之前处理与忒弥尔关系时的‘多此一举’,现在变为了生活中不期而遇的奖励。
很多时候,很多事,不上秤时真的无足轻重,上了秤就是泰山压顶。
成大器在绑架案中扮演的角色极为敏感,从警方的角度看,他完全称得上共犯。
现在,在决定上秤与否的那一刻,忒弥尔为成大器挺身而出。
黑发富婆不认识揭掉面具的托尔,也不认识格鲁。
但她上前沟通的短短几分钟,却给了成大器争取到了调整心态,理顺思路的时间。
他不清楚格鲁过来的目的只是想看看他这位大恩人罢了。
他在迅速思考关于托尔的所有信息,所有可能性。
托尔现在已经摘下了面具,并且明显混进了警队。
他是卧底吗?
想起之前绑架过程里的种种细节,成大器意识到了不对。
托尔绝不是卧底!
没有卧底敢轻易参与犯罪集团的具体犯罪过程。
哪怕有官方身份的背书,在直播中协助杀人乃至直接杀警察都不是能轻易揭过的小事。
不是卧底,但又能活着从绑架案现场出来,现在又穿上了警服。
还敢在同事面前肆无忌惮的称呼自己在被绑架时的化名。
成大器认识带队的人,
格鲁,就是这位身高近两米的大汉带着警员,把人质们救了出来。
昨晚到医院时,成大器还从医院大厅的电视中,看到了格鲁在警方新闻发布会上的表现。
发布会上还出现了纽森,未来的驴党皇太子。
成大器还记得镜头前格鲁谄媚的嘴脸,还记得纽森拍了下格鲁的肩膀。
克隆德蒙逼出的死局坑死了那多警察,不可能没人负责。
显而易见,和纽森有来有往的格鲁,一定是那个把锅扔出去的赢家。
大赢家,不正常的卧底,那颗黑暗中无法设置的诡雷,警方最后进攻时仓促结束的抵抗。
信息排列组合,答案呼之欲出。
成大器不清楚背后那些复杂的利益关系,但他从受益人原则和托尔的出现里,看到了事情的全貌!
眼睛看向带队的格鲁,成大器注意到,格鲁也在看自己。
一个人眼神平静笃定,另一个眼里全是好奇。
成大器笑了笑,他现在真的一点也不怕了。
“格鲁先生,我想你不会为难我这位朋友的,是吗?”
成大器的话让整个房间都安静了下来。
他没有理会托尔,反而直接和格鲁开启了对话。
丽莎和忒弥尔直接进入了十万个为什么状态。
不是,areyouok?
chan,这没有用啊!
你以为和人家说句好话,他们就会放过你?
扯了扯忒弥尔的衣服,丽莎希望闺蜜赶紧发力。
金发白妞只觉得成大器被吓坏了,已经开始胡言乱语。
黑发富婆倒是很淡定,她家好歹在美利坚耕耘了两百多年,这点小事真不算什么。
“chan,伱好好休息吧,我和这位格鲁先生是吧?”
黑警大佬格鲁没有在意忒弥尔的话,反而让自己手下除了托尔以外的人都出去。
“你都知道了什么?”
饶有趣味的看着成大器,格鲁被成大器的敏锐刺激到了。
我知道你很聪明,但你怎么就敢赌我不是来灭口的?
纵横圣洛都二十载,他不信有人能这么聪明!
和厄里斯一样,这位比厄里斯高一些的大佬,也对成大器玩起了试探的把戏。
“哈,我什么也不知道,只是很幸运能遇到托尔先生这位老朋友。”
成大器不是傻der,他可不打算大嘴巴,现在的地位实在太低了,少说少错。
只是他确定,格鲁带着托尔来见自己是没有恶意的。
“格鲁先生,我的朋友需要休息,你可以和我谈谈,我的叔叔是伍德·卡拉马克里斯。”
意识到情况不对,忒弥尔不敢托大了。
格鲁好像从头到尾都只关注成大器,基于双方地位的差距之大,这种特别的关注对成大器来说可能是致命的。
不止忒弥尔发现了不对,丽莎的心也悬了起来。
一个警察头头带着一堆人来找成大器麻烦,忒弥尔的叔叔能管用吗?
“卡拉马克里斯,唔,那位共和党议员?”
格鲁是有见识的,混迹官场多年,该认的各派系大佬他基本都认识。
成大器也没想到,忒弥尔居然有个议员叔叔!
本以为是个普通富婆,现在他才发现,忒弥尔可能比他预料的厉害多了。
“所以,能认真听我的话,让我的朋友休息吗?”
忒弥尔的语气里甚至有些许的辛酸。
西海岸本地人似乎缺乏了点礼貌。
如果是在密苏里,哪有人敢如此无视她。
“当然,我和他叫什么来着?”说到一半,格鲁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连成大器的名字都不知道。
托尔赶忙回道,“chan,他是从华国来的,现在是”
“当然,我和chan是老朋友,是误会了,这位美丽的女士。
我来找他是因为,想为他提供一份工作,比如做个警察什么的,这比流浪街头强太多了。”
没想到这名特别的流浪汉居然有忒弥尔这么强力的朋友,格鲁改变了态度。
他本来只是想来看一眼,现在却转而想把成大器纳入警局了。
无关紧要的流浪汉没有威胁,可当他背后站着参议员家族的成员时,又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对于格鲁的扯淡,金发白妞和黑发富婆是一个字都不信。
你口口声声说是朋友,结果连名字都不知道。
扯淡也没你这么扯的啊。
“格鲁先生,chan现在是我的员工,恐怕不能去做警察了,毕竟我还需要他为我工作呢。”
成大器只觉得忒弥尔现在浑身发光。
是,他是不需要富婆帮忙抗压,但忒弥尔却愿意主动的来帮他。
黑发富婆,永远滴神!!
“好吧,你说的算,我们都是他的朋友,”格鲁从口袋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了成大器。
“有需要联系我,我欠你一个人情,聪明的家伙。”
来不及理会忒弥尔和丽莎惊讶地目光,成大器小心的应对着。
“格鲁先生,能帮到你是我的荣幸!”
当托尔那熟悉的声音喊出那声‘布鲁斯’时,他还觉得美利坚魔幻。
但在想通了所有逻辑后,成大器看清了格鲁究竟有多猛。
不是美利坚太魔幻,而是格鲁这位枭雄在控场!
这种枭雄都会有极高的自尊和原则。
他们的自尊和原则之坚固,可以让他们做出任何事情而毫无愧疚之心。
别说违背承诺了,就是胯下之辱,也改不了他们刻在心底的强大自尊。
这样来看,他们的承诺当然等于废纸。
但用的好的话,也可能会起到奇效。
所以成大器没有拒绝格鲁的好意,而是直接答应了下来。
在所有警察离开后,忒弥尔和丽莎把成大器围了起来。
“从实招来,怎么回事!”
丽莎刚刚是真的被吓坏了,格鲁身高两米,带那么大一群人。
哪怕格鲁说再多,她都只会认为他来者不善。
丽莎感觉,自己只要一靠近成大器,就遇不到哪怕一件好事。
“chan,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他说你帮了他?”
黑发富婆也被成大器和格鲁的打机锋弄得有点摸不着头脑。
格鲁她没什么印象,但格鲁的气势够足,也能一下就意识到她叔叔的身份。
很明显,刚刚那个壮汉必然地位不算低。
这就是奇怪之处了。
你一个流浪汉,凭什么开口就和别人做朋友。
他就连你名字都不清楚,为什么还说什么‘欠你一个人情’。
“emmm,你们确定要听吗?”
成大器倒是没什么不可以说的,只是他自己也不确定他所猜测的有多少是真的。
“快说,快说!”两位美女异口同声。
只能说,八卦的威力跨越种族,跨越文化,对所有人平等的生效。
“红街绑架案可能是场局,格鲁感谢我是因为.
现在只用继续关注圣洛都警队的高层任命变化就好了,绝对会有人背锅的。
总结下来,这个格鲁是个很毒辣的黑警,而我不知不觉间帮了他大忙。
而且,人质现在已经被解救出来了,哪怕我猜到了他的行为,他也不方便灭口了。
更何况,现在还有你帮我,所以其实没那么可怕。”
成大器把逻辑简单的同丽莎两人分享了一下。
忒弥尔沉默不语,低头思考。
金发白妞目瞪口呆,她发现自己好像真的有点蠢。
成大器的每句话她都听得明白,但连在一起她却完全不懂。
“chan,他为什么不直接用内应把绑匪杀掉,而且那个德蒙·德古拉是老德古拉的儿子,怎么可能有父亲会杀自己的儿子的!”
生存时间10/10,新手任务‘流浪狗’已完成,新手礼包已到账,是否开启?
没听到丽莎说了什么,成大器心里默念。
‘开启!’
获得技能点1
‘你家礼包就出一个货?’
系统的吝啬让成大器有些震惊。
技能点发放完毕后,另一个奖励也加载了。
身份认同选择开启,请选择,选择后,新身份认同会合理化加载,帮您更好的适应美利坚
(作者写这个并无不爱国,不喜欢华国人身份之意,实乃华人在美就是被排挤被歧视,无法融入美利坚之主流圈子,所以在第一章就设置了这个身份认同的设定。
主角要在身份上可以融入美利坚,才能更好的操作,仅此而已)
成大器看着眼前的虚拟屏幕,上面列着不同的族裔,这是他可选的身份认同范围。
‘德裔?几千万人,占比最大,先放在第一位。’
‘黑人?政治正确就是张虎皮而已,谁都能扯的时候就没用了,而且美服版本迭代太快,排除。’
‘西裔?人口体量差太多,排除。’
‘闪米特流浪者?狗都不选,排除。’
‘印第安裔?这个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另辟蹊径,肤色还一致,哪怕系统的合理化加载不靠谱,也能用,放第二位。’
‘爱尔兰裔、阿拉伯裔.还是要在德裔与印第安裔之间选啊。’
德裔和印第安裔各有优势。
德裔是美利坚人口数量最多的族群,足足有五千万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七。
某位知名的共和党籍政治家、企业家、房地产商也是德裔。
成为德裔是最稳的选择。
而印第安裔,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作为美利坚这片土地原本的主人,印第安人因为头皮太值钱,现在只能蜷缩在保留地里苟活。
唯一的好处就是,印第安人也是黄皮肤。
看到成大器直着眼睛发呆,似乎没听到自己在说什么。
“chan,你在想什么?”
金发白妞用手在成大器脸前晃悠,试图唤醒他。
丽莎的话给了成大器选择的灵感,金发白妞就是德裔。
德裔虽然在精英阶层比例不高,但在美利坚中产人群的占比里获得了远超种群人口占比的优势。
这源自于德语超然的逻辑性。
各大语种里面德语圈的逻辑性最强,这使得使用德语的德裔在十八、十九世纪产生了大量的哲学家。
虽然美利坚德裔大部分已经不说德语了,但祖祖辈辈家庭教育中的逻辑性传承,却塑造出了德裔天然的竞争优势。
丽莎就是一个代表,她善良而聪慧,完全没一点被铅祸害模样。
成大器似乎不应该做选择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