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玩家好凶猛  384.从林间空地之王到沼泽领主

类别: 游戏 | 游戏异界   作者:帅犬弗兰克  书名:我的玩家好凶猛  更新时间:2023-11-15
 
霍格很快就在自己的大兽穴中等来了“买家”,这个时间要比血爪酋长阁下想象的更快。水印广告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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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人狗蛋虽然只是个新手,但他有一群真正意义上可以飞的伙计。

最棒的是最近的特兰西亚进入了秋天,阴雨连绵之下让太阳很少出现给了吸血鬼们自由活动的环境。

因此新晋背棺人狗蛋是被车车和好鸽鸽一人抓着一只胳膊提在空中一路飞过来的,根本就不需要像其他苦哈哈的新手一样还得租用马匹跑过来,又快又省事,唯一的问题是对恐高症有点不太友好。

但幸好老实人狗蛋并不恐高。

不过,他可以肯定这两个混蛋肯定是故意的!

这一点从他们那苍白脸上掩饰不住的喜悦与乐子表情就看得出来,欣赏狗蛋兄一路上大喊大叫的惊恐让两个混蛋心满意足。

而一路近音速飞行过来的体验让狗蛋两只胳膊都失去了知觉,两股战战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但这家伙很硬气。

他知道两个坏蛋想要看到他狼狈的样子,但他哪怕都快吐了,却就是咬着牙不说让他们无法如愿以偿。

“啊,来自猩红堡的勇士们!快来快来,霍格酋长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了你们所需之物。”

骑着土狼跑来迎接三个家伙的是霍格的副官,血爪氏族的狩猎队队长纳什,这家伙也被配发了一颗运算宝珠让它可以实现和玩家们的交流。

这个和霍格一样的矮个子拥有着与霍格很类似的狡猾智慧,它那绿油油的眼睛里倒映着一抹机灵。

它也很清楚这段时间血爪氏族能迅速控制富饶的走私者林地,让族人们过上不愁吃穿的好日子都仰仗于这群勇士的辛劳。

更重要的是,纳什亲眼见过这些勇士们追猎骷髅军的场面,它知道一旦双方敌对,自己所在的血爪氏族很可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击溃屠戮。

霍格酋长的智慧是正确的。

和这些来自猩红堡的可怕家伙们维持良好的关系对血爪氏族有利无害,在这种想法的推动下,纳什对于勇士们的态度也非常热情。

它甚至都在玩家中发展出了几个“熟人”,偶尔会给他们分配一点危险小收益大的任务以此来刷他们的“好感度”。

这一波啊,这一波属于互相刷好感,最后的结果就是成就一段“友谊佳话”。

“哟,纳什,你最近胖了不少啊,比之前的皮包骨头好多了。”

车车这个乐观的性格让他根本不可能成为一个该死的种族主义者,因此他也是纳什的少数几个“朋友”之一。

主动和眼前矮小的豺狼人狩猎队长打着招呼,而纳什也骑在自己的土狼嘎嘎乱笑,又贼眉鼠眼的左右看了看,从自己腰间的皮包里取出两把粗糙的木制钥匙丢给了车车和好鸽鸽,它压低声音说:

“感谢你们上次偷偷提供给我的人类烈酒和风味熏肉,我的族人们很喜欢,我因此发了笔小财。

你们两个的那一份我埋在之前的老地方了。

有空记得去取。”

“好说好说。”

好鸽鸽和车车哈哈一笑,毫无心理负担的将钥匙收起。

在目前猩红堡与血爪氏族的商业交流都被巴塔辛商会垄断的情况下,好鸽鸽和车车的行为毫无疑问属于“走私”,但他们毕竟身份特殊,就算巴塔辛商会或者血鼠帮发现了也拿他们没办法。

当然这种事不能光明正大的做,毕竟小玩家这个群体也是要脸的,因此只能小规模的偷偷来。

好在现在纳什的胃口也不大。

它很狡猾,它知道自己做的事被霍格酋长发现之后,自己也逃不过一顿鞭子。

但无奈家里有四个雌性豺狼人和六个崽子要养,让纳什也没办法只能偷偷借着职务之便搞点副业改善生活。

那四个雌性豺狼人都是纳什在之前肯波特大营的崩溃中救出来的,六个崽子也都不是它的孩子,但源于豺狼人野蛮性格中唯一的一点人性光辉,让纳什肩负起了照顾她们的职责。

这一点让霍格很欣赏,对纳什二号更放心了。

一个有良心的家伙!

哪怕它是个豺狼人,也是值得信任的。

在热情纳什的带领下,好鸽鸽,车车还有第一次来走私者林地,看什么都好奇的狗蛋很快来到了血爪氏族的大兽穴。

这里曾经是一块地形平缓的丘陵,但现在已经被血爪氏族的狗头人们挖成了相当“壮观”的类似于窑洞一样,但彼此之间又有通道连接的形态。

只是地面上的部分上遍布的“窑洞”就已经能显示出血爪氏族的“兵强马壮”,而在地下区域还有四通八达的地道连接,足以让这个兽穴的防御力拉满。

这充满了氏族风格的兽穴和猩红堡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区域,那些四处招摇的怪异旌旗充满了浓浓的氏族风格,也让狗蛋对这个鬼游戏不拘一格的美术风格感觉到大开眼界。

很快,他就看到了在一处宽阔的地洞里正在等待他们的霍格酋长。

今日的霍格似乎要远行。

它已经换上了轻便的皮甲旁边还有自己威武霸气的座狼正在打着盹,而在霍格身旁站着一排骷髅军如展品一样在等待着客人的挑选。

“骷髅盾手、骷髅剑士、骷髅弓手、骷髅投矛手还有骷髅骑兵和骷髅法师,这是我目前手里所有的骷髅军类型。

你自己挑一个吧,不用拘谨,随便挑选。”

霍格咧了咧嘴,拿捏着酋长阁下的腔调,挥舞着纳什为自己精心编织的座狼皮鞭,对挑花眼的狗蛋说:

“我可以保证它们不会反抗你的死亡征召,但‘免费’的帮助也只有这一次了,这是为了感谢我在‘猩红野兽团’的朋友们帮我夺回走私者林地的报酬。

如果你之后还想要,就得和你的朋友们一样帮助血爪氏族!

我的意思是互相帮助,各取所需,血爪氏族还有很多工作等待着厉害的勇士们去完成,我们也准备了相应的合理报酬。”

“真的可以免费挑一个吗?”

狗蛋一下子来了兴致。

他搓着手感谢眼前这个狡猾豺狼人酋长的慷慨,但身旁的车车和好鸽鸽却不以为然。

霍格的慷慨可是有条件的,他们之前也在血爪氏族这里做过任务。

在他们眼中看来,霍格虽然聪明但属于豺狼人的野蛮习气依然在影响它,同样是发任务,墨菲大人那边能让人如沐春风,而霍格这边就只能让人感觉到一种冰冷的公平交易。

当然,这种刻板印象显然也和霍格糟糕的颜值有关,但不管怎么说,在当NPC这件事上,霍格还远远没有达到精通的程度。

它最多算个新手上路。

“我要这个!这个看起来很威风。”

狗蛋兄一番挑选后,最终选了骑着骷髅马的骷髅骑兵。

霍格也并不在意这家伙选了“最贵”的那个,在它看来骷髅军是消耗品,以小玩家们过于“狂野”的战斗方式和过于狂暴的战斗烈度,他们迟早会把这玩意弄坏,然后他们又会回到自己这里购买新的仆从。

唔,这样一来,自己或许应该期待勇士们把它弄坏才对。

在狗蛋很不娴熟的施展死亡征召的术式和骷髅骑兵签下仆从契约时,它手握命令节杖压制着骷髅骑兵的精神反抗。

霍格拿到这节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它很好学并且已经娴熟掌握了使用这节杖的方式并且对于亡灵生物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亡灵生物虽然都已经死去,但它们在被从冥府的死亡拥抱中拉回人间时也被赋予了一定的“自由意志”,想要奴役亡灵生物就必须对抗这种“亡者意志”。

这对于初学者来说很困难,像是狗蛋这样转职不到一天的新手更是想都不要想。

但现在有了霍格的帮助,狗蛋非常顺利的完成了奴役,不过这个过程也把狗蛋身体里可怜巴巴的灵能抽取一空,让他只能坐在地上一边喘气休息,一边感受着奇特的亡者契约带来的变化。

自己的意志似乎延伸出去了一部分,以一种“绑定”的方式被约束在骷髅骑兵身上,自己可以对它下达一些模糊的指令。

这种指令方式会随着他对背棺人职业的理解和灵能操纵的提升而逐渐精细化。

根据自己转职时从翠丝夫人那里听说的故事,据说月亮圣城里的亡者大师们甚至可以指挥自己麾下的僵尸新娘们为客人跳一曲不亚于优雅舞者的,具备沙漠风情的肚皮舞蹈。

不过那个传说中的境界对于狗蛋来说显然还有点远。

“那把节杖!”

作为鲜血拷问师的车车敏锐的注意到了霍格腰间的命令节杖,他试探性的问到:

“可以卖吗?”

“你真有眼光,贪婪的勇士。”

霍格并没有因为勇士觊觎它的宝贝就生气,相反,这狡猾的豺狼人一边骑上自己的座狼,一边用神神秘秘的声音顺势画饼说:

“我很愿意将它赠送给你,只是现在还不行,我手里只有这一把节杖我还得用它拱卫我的氏族。

但以后就说不定了,或许未来我会将这种强大的法器作为礼物馈赠给那些血爪氏族的朋友。

只要我们能成为好朋友!

我们宝库里存在的一切东西,我所拥有的一切东西都可以交给你们。

然而现在,我得先离开了,请让你们的朋友管理好自己的骷髅骑兵,别让它在我的兽穴里横冲直撞。

另外,我的猎手告诉我,林地和安德曼丘陵接壤的那一部分地区最近有狼毒氏族的吸血鬼出没。

你们为什么不以墨菲大人的名义,赐予那些敌人以永恒的死亡.哦,那个优美的词叫‘永寂’,对于豺狼人的舌头来说真是拗口。”

说完,霍格驾驭着威风的座狼在纳什和几名精锐猎手与蛮兵的拱卫下快速消失在了大兽穴中。

被留在这里的车车和好鸽鸽大眼瞪小眼,车车吐槽道:

“我被墨菲大人狠狠画饼也就算了,这怎么连豺狼人都可以给我画饼了?这游戏里的NPC一个个的还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但你不得不承认,霍格这个饼虽然直白欠缺深度,但它画得很好。”

好鸽鸽眯起眼睛说:

“那个命令节杖!那玩意绝对能有效增强我们这些灵能师的破坏力,如果霍格这个豺狼人盗贼都能使用它,那么我们一样能用而且能用的更好。

如果未来霍格的氏族真的能出售这种东西的话,那么这里不就只是猎手们必刷的声望了,灵能师们也蜂拥而至的。

话说,喵喵鲨最近不是一直在刷血爪氏族的声望好学习驯养鬣狗的秘术吗?

我觉得我们应该给他一点支援,让他成为第一个把血爪氏族刷到崇拜的小玩家,这样一来,我们就能优先享受这一波版本红利了。”

“好主意啊!走,找喵喵鲨去。”

“这边走!酋长,从这边能更快的到达你要去的地方。”

霍格一行人很快走只有豺狼人才知道的小路进入了污秽沼泽。

这片对于普通人来说恶臭难忍的泥沼之地对于豺狼人们却显得非常舒适,连它们胯下的土狼和座狼都在烂泥四溅中感觉到了某种“快乐”而开始肆意撒欢起来。

作为狩猎队长的纳什在前方引路,过去一段时间里,它曾数次带着氏族猎手深入沼泽地带,它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

不过纳什知道霍格今天要去干什么,因此在行进了一个小时之后休息的间隙,纳什凑过去摇着尾巴小声问道:

“酋长,你真的要冒险和那些危险的瘟毒术士接触吗?它们会不会杀了我们?肯波特那个大蠢货对我们可算不上友好。

它把我们叫‘残废贱种’。

我估计从黑暗山脉来的豺狼人都是这种傲慢的态度。”

“这不是我想不想的问题,纳什。”

霍格一边吃着风干的鹿肉,一边瞥了一眼自己挂在手腕上的运算宝珠,上面有个明晃晃的任务直接来自于墨菲大人。

那是他无法拒绝的命令。

“我最开始觉得我们的氏族能安稳的留在走私者林地就足以让我满足,然而,纳什,在我意识到墨菲大人与他的勇士们准备进军沼泽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或许血爪氏族的未来并不只有躲在林地这一条路。”

霍格很喜欢和纳什讨论这些问题。

不只是因为纳什与它有类似的出身,更因为纳什足够聪明,可以理解霍格的想法。

血爪酋长看着眼前被低矮的大树交织的藤蔓隔断视野的烂泥沼泽,它低声说:

“这片沼泽,纳什,我们或许可以拥有它!我们可以在这隐秘的沼泽中建立一个属于血爪豺狼人的‘王国’。

这里更隐秘更富饶。

人类对这里避之不及但我们却能生活在其中,这简直是天赐之地。

走私者林地能容纳的族人太少了,只有拿下污秽沼泽,只有我成为‘沼泽领主’之后,血爪氏族才能发展到更强盛的地步。

而且你也见到那些骷髅军无情攻击我们的场面了。

哪怕它们是被瘟毒术士控制的,但那些本该是我们同胞的家伙却根本不在意我们的死活.”

霍格哼了一声,说:

“它们甚至不如墨菲大人的勇士们那般对我们友善,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趁着它们必然会被击溃的机会,为我们的氏族狠狠捞一笔好处呢?”

纳什听到酋长的野心后有些畏惧。

它虽然聪明,但它并没有霍格的离奇经历也没有一个吸血鬼来为它打开野心之门。

在看到纳什恐惧的低垂尾巴时,霍格眨了眨眼睛,它用爪子拍了拍纳什的肩膀,低声说:

“在我带着族人进入沼泽之后,我会把走私者林地留给你,纳什,你可以在那里建立自己的氏族”

“不,我不!”

纳什更害怕了,它恐惧的尖叫到:

“‘纳什一号’的故事我知道,其他族人只是觉得它运气不好,但我知道它为什么会死,酋长,我对狩猎之主发誓!

我永远不会背叛您!”

“哈,别怕。”

霍格满意的点了点头,它站起身将手里的鹿肉干一口吃掉,说:

“墨菲大人说得好,恐惧也是一种动力!那就跟上我的脚步吧,不然就会有下一个‘纳什’代替你。

走吧,瘟毒镇就在前方了。

让我们以肯波特大王的残党的名义,去和那些傲慢的瘟毒术士接触一下,就当是提前看一看,我们能从它们那里‘继承’的遗产有多么丰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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