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可以与伦敦相媲美的犯罪之都,在19世纪的巴黎,存在着许多知名监狱。
其中最知名的,自然是大革命的象征——巴士底狱。
其次,便是曾经关押过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的拉康西埃尔监狱,以及曾经充当过圣殿骑士团法兰西地区总部的圣殿监狱了。
而在这几所监狱之后,最令巴黎人闻风丧胆的便是圣佩拉热监狱了。
这座位于巴黎第五区圣雅克街的监狱,最初是作为一所宗教女子监狱兴建的。而在大革命之后,它便不再对住户提出性别要求,不再拘泥于宗教信仰,甚至它也不关心你具体是什么政治立场。
在大革命早期,这里关押的主要是保王党人,其中不乏一些脑袋上顶着贵族头衔的家伙。
而随着大革命的进行,监狱里的囚犯也变得越来越多元化。
没过多久,法国大革命的发起人之一,卡米尔·德穆兰先生就由于被雅各宾派控告与吉伦特派残党有勾结被关进了这里,但他在监狱里只是短租,因为没过多久他就被送上断头台了。
而替他行刑的正是巴黎老牌刽子手,亚瑟曾经见过的那位参孙先生的父亲。
而在雅各宾派被推翻后的督政府执政期间,平等派的领袖弗朗索瓦诺埃尔·巴贝夫先生因为阴谋推翻督政府,也光荣的拿到了圣佩拉热监狱的房卡。在被送上断头台之前,他曾经在这里小住了几个月。
在波旁王朝复辟后,文学家保罗·路易·库里埃和作曲家皮埃尔让·德·贝朗热这老哥俩分别因为写政治讽刺文章和创作讽刺政府歌曲在圣佩拉热监狱捧上了公家的饭碗。
不过在七月革命后,因为创作讽刺文章和讽刺歌曲入狱的家伙已经大为减少。
但遗憾的是,讽刺漫画家们由于迷上了画鸭梨,所以很快就填补上了作家和作曲家的空缺。
这正应了那句话,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圣佩拉热监狱。
正因如此,所以当下想在圣佩拉热监狱找一间空房依然还是挺难的。
不过幸运的是,亚瑟与维多克今天来到这里并不是来办入住手续的,所以犯不着为了这件事烦心。
亚瑟透过车窗望向前方的圣佩拉热监狱,上下打量着这间守卫森严的老式建筑。
厚重的石墙高高耸立,石墙表面粗糙而斑驳,青苔和藤蔓在墙角蔓延,如果仔细观察,还能发现在青苔与藤蔓之下隐藏着的刀剑伤痕与弹痕。这些痕迹无不说明,这所监狱建立至今到底遭逢过多少次暴乱、劫狱以及革命。
或许正是因为经历了太多风浪,所以事到如今它的防御已经不能与早年同日而语。
监狱的正门是一扇沉重的铁门,门上镶嵌着成片拳头大小的厚实的铆钉和复杂锁具。
门两侧的石柱上雕刻着古朴的花纹,尽管已经模糊,但依然能看出当年的精美工艺。
窗户被厚厚的铁栏杆覆盖,每根铁栏杆都生锈斑驳,但依然牢不可破。窗户狭窄,几乎无法让人从外面窥视到内部的情况,只能透过铁栏杆隐约看到里面的黑暗和阴影。
在监狱的入口处,还可以看到不少荷枪实弹的卫兵,看得出来,自从路易·菲利普遇刺后,不论是监狱的卫兵还是巴黎警察都加强了戒备。这些卫兵不止表情冷峻,而且几乎从不离开他们的岗位,发现路边有行人经过还要警惕的扫上一眼。
但实际上,或许是大伙儿都不愿意沾上监狱的晦气,这条街的人流量并没有多少,也几乎看不见马车。除了亚瑟与维多克乘坐的车辆外,唯一会经过这片空旷石板路的马车便是押送犯人的囚车了。沉重的车轮声和摇晃铁链的叮当声交融在一起,一听就让人明白坐在里面的肯定不是简单人物。
亚瑟与维多克乘坐的马车被夹在一座座囚车的中间排队,乘着等待的间隙,亚瑟点燃烟斗向维多克打听起了那个已经死亡了的伪造犯情报。
“你和马克西·弗朗科斯是怎么认识的?”
“我?我和他算是老交情了。”
维多克看了眼前方的车辆,一挑眉毛同样点着了烟,悠悠抽了一口。
“看来时间还早,那我就给你讲个故事吧。”
“悉听尊便。”
维多克咳嗽了一声,将他的早年经历娓娓道来。
“我第一次当警察局专员时,负责管辖巴黎的圣安东尼大街那片地方。这条街上有很多院子、胡同,还有伸向四面八方的死胡同,里面住的大多是些卑鄙之徒,在贫困潦倒与几近饿死的边缘挣扎,巴不得参与个什么乱子,或者充当抢劫犯或暴力分子的帮凶。
其中一条胡同里住着一個叫让·莫内特的男人,这个家伙多年来受了不少打击,但都挺过来了,且依然精力充沛。他是个鳏夫,与唯一的女儿埃玛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五层。据说他一直从商,渐渐富了起来,可就是舍不得花钱,年复一年地积累,临死前倒能给女儿攒下一大笔钱。
埃玛本来就十分端庄大方,再加上这笔财富,当然不乏求婚者。埃玛想着,凭自己财产继承人的优势,若找不到令其芳心荡漾之人,绝不简单凑合,草草成婚。在六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天,就在这天,埃玛得到了父亲的一份特别奖赏——她被允许跟朋友一起去看巴黎西南的凡尔赛喷泉,一切费用老爸全包。
这个姑娘高兴坏了,她和朋友们在那里玩的很开心,不过更让她兴奋的是,她在那里结识了一位优雅的绅士。这个绅士,无论什么人什么事,他都说得头头是道。这个公爵,那个伯爵,还有其他的巴黎社会名流他都认得出来。不仅如此,他还是一个平易近人、穿着讲究的潮流男士。
快到晚上的时候,他坚持与埃玛小姐同乘出租马车回家,而且一定要自己独付全部费用。此时,他轻轻地按了一下埃玛的手,低声恳请她告诉自己,可能的话,下次到哪儿可以再见到她,并能够有机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虽然之前也有很多人追求过埃玛,但是这姑娘认为这次的感觉与以往不一样。可无论如何,她也不能给这位绅士自己的住址。她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岂能告诉如此风流潇洒的绅士自己住在圣安东尼大街这样的地方?
不,不能。但是下周日的晚上,她约好了要在夏日公园与他见面,而且整晚只跟他一个人跳舞。就这样,这姑娘一次又一次地在夏日公园和绅士相会,直到后来她父亲起了疑心。她经常晚上不在家,老头儿认为这种情形很反常,自家姑娘一定是出了什么状况。
老头儿是爱钱,但他更爱自己的女儿,因为女儿是生活中能够把他的情感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过去,他一直都热恋着自己的妻子。可自打妻子死后,女儿埃玛便在他内心填补了这个空位。除了钱以外,这母女俩是他所爱的一切。虽然这个世界极力谴责他的冷酷与贪婪,但反过来,他也极端鄙视这个卑鄙无耻的世界。
因而,对于埃玛的行为,老头儿感到非常难过,就旁敲侧击地询问她近来频繁外出是去了哪。但他得到的回答却是:她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什么反常的。这种答复让老人家不满意,反而证明他的疑心是对的,于是他决定找人监视女儿。
为此,他去求助了一位老朋友。这位老朋友把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美其名曰‘检察官’,但其对手却称之为‘暗探’或‘密探’。但无论自己或他人如何称呼自己的职业,他本人十分清楚自己是干什么的。”
亚瑟闻言打趣道:“所以这是巴黎神探的故事起点?”
维多克不无骄傲的点头道:“你可以这么认为。没过几天,我的监视初见成效,我发现这位年轻的小姐常不在家是去会一个男人。然而,不管我多么自傲于自己的能力,但那个男人走一段距离后,总能想方设法把我甩掉。
这种情况让我很困惑,你可以试想一下我当时的心情。我受雇于政府,从事的是阿耳戈斯那样的神圣事业,我的目标是成为一个出名的神探——不管交付给多么艰巨、复杂的案子,他都能成功告破。可现实的反差却是自己却受挫于琐碎的私人委托——私密调查之中。
我跟着他们到了一个拐角,可等我拐过来的时候,他们早就没影儿了。这还了得?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当时就打算再叫上个兄弟帮忙。但我转念一想,如果我这么做的话,岂不是等于承认了自己的失败?别的东西我都能忍,但唯独不可忍受颜面扫地。
所以,我决定独自把它搞定,即便这案子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从我的经验以及那个帅哥对埃玛的所作所为看,他绝对不是什么风度翩翩的绅士,倒像头披着羊皮的狼。这里面一定有问题,我一定要找到问题的答案,但问题在于:我该怎么找?”
说到这里,维多克就像是有意一较高下似的将目光抛向亚瑟:“老弟,如果当时你处在我的位置,面对这样一位狡猾的对手,你会怎么做?”
亚瑟想都不想的回答道:“对于这种案子,我认为主动出击比跟踪管用的多。毕竟让·莫内特先生只是想让你搞清楚女儿反常在哪里,而这种男女之间的事情,把口水说干了也就只有那么三两点关系。找个卖花的小童,给他们三两枚先令,叫这些小子上去给他们推销鲜花,顺带着调笑他们两句,只要观察埃玛小姐的神色和语气变化,真相也就浮现了。”
维多克哈哈大笑道:“我现在也是这么想的,但是我那时候入行不久,手段并不灵活,所以伱猜我最后是怎么撞破他们的?”
亚瑟问道:“您是怎么发现的?”
维多克开口道:“我跟丢他们以后,便打算折回去找让·莫内特先生聊聊,看看他那里能不能给点提示。但是在回去的途中,街上的骚动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混进人群之中,希望能在流氓地痞胡作非为时将他们当场拿下,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名正言顺地教训他们,使他们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这样的情绪使我一时之间把朋友托付的侦查使命都给抛在脑后了。街道上,人群都围拢过来看热闹,事件的起因是两位绅士模样的专业马夫由于关于路权问题产生了意见分歧。这种情形下双方往往要保持一点斯文,以示尊重。在客套话说尽后,其中一方驶离,把路全让给了另外那位。
两位马夫没有大打出手使得大伙儿都很扫兴,人群开始散了,我也随着人流离去。可就在我转身的瞬间,我一眼就看见了人群中的莫内特小姐,她此时正偎依在她的神秘恋人的臂弯里。路灯的灯光照在埃玛和令其芳心倾倒的情人的脸上,把两张脸照得一清二楚。
而当我把目光从埃玛转向那位绅士时,后者的整张脸清晰地进入他的视线。这一发现简直令我喜出望外,禁不住惊呼一声:‘哟!原来是这小子!’”
亚瑟并不笨,他适时提问道:“马克西·弗朗科斯?”
维多克笑着点头:“正是这个恶棍。”
亚瑟抽了口烟:“我还以为他单单是个伪造高手,没想到他还会做这种骗小姑娘的活计。”
维多克耸肩道:“如果只是单单欺骗姑娘小姐,这可称不上犯罪。但是弗朗科斯做这行可不是为了小姐们的爱与肉体,而是为了金钱与利益。我当即折返回让·莫内特先生家,告诉他有我这样的朋友是多么幸运——对当地的每桩事、每个人无所不知。
接着就把我知道的情报和盘托出:他的女儿总是去某个地方与巴黎最穷凶极恶、最飞扬跋扈的人物约会。这家伙极其善于施展各种反侦查诡计,甚至于到了这般地步,尽管警察对其犯罪动机了如指掌,却苦于始终未能抓住其犯罪行为的把柄而不能将其绳之以法。他异常频繁地乔装打扮,使得刑侦大队的一切努力化为乌有。
老莫内特被我的话吓坏了,分手的时候,这位伤感的老父亲央求我:一定要把这个恶棍抓住,然后再把他请到监狱里,在与世隔绝中度过余生。
埃玛回来后,老莫内特便告诉了女儿自己得到的消息,并巧妙地避免谈及消息的来源,说他知道她刚刚和一个男人分开,而此人会把她带到毁灭的边缘,最终将她抛弃――就像小孩儿丢弃坏了的玩具那样。
他含着眼泪请求女儿,要她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去见那个人。这番话令埃玛大吃一惊:父亲居然能够说得如此详尽,有鼻子有眼的,自己想象中的那个完美的化身竟被描绘成这样。
然后,这姑娘就开始借助那些平常屡试不爽的女人特有的方式辩白,辅之以泪雨滂沱,扑到父亲的怀里并答应永不再见她的仰慕者,并且可能的话,她会把那个男人彻底忘掉。”
亚瑟听到这里含着烟斗沉吟:“听你这么说,后面貌似出了大事情?故事还有转折点?”
“可不是吗?”
维多克开口道:“老莫内特信任女儿,但是他永远不会相信一个热恋中的姑娘。他很明白当年与自己热恋时的妻子是什么样,所以为了保证女儿的安全,他一连好几天没让女儿离开五楼的房间。埃玛也不是个不懂事的姑娘,但天知道她那时候是怎么想的,这姑娘虽然逼着自己忘掉那个人,但是她始终惦记着要再和那个男人见最后一面。
而眼下的最大障碍就是:她出不了房间。不过这不打紧,女人只要铁了心想干什么事,总会发挥创造力找到办法的。她突然想到,虽然自己出不去,可并非他就进不来。主意已定,她想到说服那个时不时来帮她打理房间的老妇人替她传封信。这该不是什么很难的事儿吧?
她在信上说,父亲前几天一直身体欠安,通常早早就收工休息了,如果亲爱的弗朗科斯第二天晚上十一点过来的话,父亲已经睡着了,她会密切注意一个信号:三下轻轻的敲门声。老妇人出色地完成了任务,甚至还带回来了他的誓言:忠诚到永远,还保证一定会准时赴约。”
亚瑟闻言忍不住撇嘴道:“他怎么可能会失约呢?这已经是他盯了好几个月的猎物了。以我对这帮罪犯的了解,他当时一定都在琢磨着,只要一到那儿就得充分利用好时间。”
维多克挑眉道:“看来伦敦的恶棍与巴黎的并没有太多区别。你说的没错,有了这等好事,倘若辜负了哪位兄弟,那就太遗憾了。于是,弗朗科斯赶忙把计划告诉了他的两个同伙。作为协助他实施计划的回报,他保证每个人都会分得一大笔赃物,要是他们中的哪一位对她感兴趣的话,那个姑娘也会是回报的一部分。”
亚瑟闻言皱眉道:“他们最后成功了吗?”
“当然没有,要不然你以为弗朗科斯为什么会被关进圣佩拉热监狱?”
维多克得意洋洋道:“即使他的计划安排得非常完美,但一位爱管闲事侦探的介入造成了一个小小的意外。我自从发现这个色狼是何许人也以后,便已经竭力采取了一切措施来抓捕这个家伙,这会使我获得成功抓捕‘优雅绅士’的殊荣,也可以保全莫内特先生的财产和她女儿的贞洁。
就像是莫内特先生一样,我也不相信恋爱中的女人,而且我不信任的程度比他还更深一点,这帮助我做出了正确的判断:弗朗科斯这只色狼不久后便会造访莫内特家。至于那封信,实际上,在老妇人交给弗朗科斯之前,我就已经读过了,并且完全获得了我的许可。
当天晚上十点,我和其余四位侦探就提前来到了布控点。这个位置可以使我在弗朗科斯经过时看见他。大约是晚上十—点的时候,弗朗科斯和他的两个同行便准时开始爬楼梯了。
到了地方以后,两个同伙要先等一会儿,因为弗朗科斯得找个借口打开门,再让他俩进去。过了半个小时,他俩被叫了进去,我们就跟在他们后面爬楼梯。我有一把配好的钥匙,是老莫内特给我的,于是我们也蹑手蹑脚地进去了,站在过道里,以防被他们看见。
几分钟后,我们听见埃玛高声尖叫,而老莫内特则大声疾呼:‘杀人啦!有小偷!’
于是,我们赶忙闯入房间,我们注意到可怜的埃玛此时正躺在地上,她的上衣被扯开了几道口子,弗朗科斯的一个同伙正试图通过堵嘴或掐脖子来阻止她尖叫。不管是堵嘴还是掐脖子,要不是我们进来得及时,她很快就会没气了。
老莫内特则被从床上拖了下来,弗朗科斯拿着刀,将他踩在脚下威胁他:如果不说出金钱和珍宝藏在哪里,他的生命就走到了尽头。看见我们,弗朗科斯还想做最后的垂死挣扎,但遗憾的是,他没有得到同伙的支持,只好乖乖束手就擒。这家伙对我们没有晚到半个小时感到遗憾至极,不过如果我们真的晚到的话,可就没我们什么事了。”
亚瑟听到这里轻轻鼓掌道:“非常完美的一次行动,罪犯的犯罪证据确凿,案件审理也不存在什么疑点,即便判他终身苦役,弗朗科斯也没有任何理由不服气。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这起案件结束后,埃玛小姐和他的老父亲命运如何了?”
维多克心满意足道:“当然是皆大欢喜!埃玛在此事后,不久便嫁给了一个品行端正的男人,而且老莫内特这次的表现也比我们预想的开明得多,他对自己的女婿非常满意。”
维多克的话音刚落,马车便重新晃动行驶了起来。
亚瑟听到了一个好故事,心情也好了不少,他骗过脑袋望向窗外,忽然发现有一辆装饰简陋的敞篷马车从监狱中驶出。
那马车上装着一个粗大的麻袋,麻袋边还坐着一位身穿大巴黎警察厅制服的家伙。
在巴黎,亚瑟认识的警察压根没几个,但巧合的是,那位坐在马车上的警官他正好认识。
那正是曾经在布雷奥克侦探事务所外与他大打出手的家伙。
亚瑟见状,连忙揪了揪维多克的袖子:“维多克先生,你看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