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老父亲刘太公回到熟悉的院落。
刘邦的家算不上太小,虽然不能算是大地主,但是在乡里之间也较为殷实。
刘老太公是个能治业的,只是奈何生了刘邦这么个混不吝。
年轻时候的刘邦放荡不堪,喜欢犬马游猎,还喜欢赌博,还喜欢奢侈品装逼。
刘家相对一般家庭比较殷实的家底被刘邦败了不少。
刘邦年轻时好赌,好赌到输红了眼被人逼到家里要债,刘老太公二话不说把家里的牛牵出去抵债。
因为刘邦年轻时候的不懂事,刘家的家产被败了很大一部分,刘太公痛恨刘邦的不争气,两个嫂嫂也因此讨厌刘邦,刘邦自己也因此在丰县声名狼藉。
好在后来刘邦去了沛县,混出来了一点小名堂,刘家在老二刘仲的经营下,也总算重新殷实了起来。
“季?”
刘仲从屋子里奔走而出,看着牵着双驾马车,一身华服,身边还带了一个隶臣的刘邦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刘仲比刘邦还要大一些,已经五十岁了,相比较于刘邦,常年务农的刘仲更显得衰老。
“你这是……”刘仲迎住刘邦拍了拍刘邦的肩膀。
“撞了大运,成了赵郎中的门客。”刘邦笑了笑。
虽然心里介意父亲对二哥的偏心,但是实事求是的说,二哥对自己还算是不错。
总的来说,不管是哥哥还是父亲,虽然责备有,怒斥有,但是还是给刘邦擦了不少屁股,衣锦还乡的刘邦并没有给哥哥什么脸色。
倒是刘仲的妻子,脸上带着许多尴尬。
哥哥们对刘邦不错,但是两个嫂子那是嫌弃死刘邦这个不懂事的败家子了。
眼下老太公还活着,三兄弟并没有分家,刘邦年轻不懂事,败的那可不就是全家的财产?
故而两个嫂子,没少给刘邦冷眼和脸色,冷嘲热讽更是不少,这也是刘邦不爱归家的原因之一。
回家了又要被爹骂被哥哥说,还要被两个嫂子冷嘲热讽的嫌弃,平白让兄弟难做。
只是如今刘邦衣锦还乡了,两个嫂子知道赵泗是何许人也,也知道刘邦即将飞黄腾达,往昔的冷嘲热讽仿佛成了钢针一般,只觉得羞愧难当。
“小伙子都长这么大了!”刘邦注意到两个嫂子尴尬的面容,只是笑了笑转而看向两个半大侄子。
都已经长成了壮小伙了,看着自己的眼神有些拘谨,刘邦从车架之中取出来两把弓箭。
“这是我特意给你们买的弓和佩剑,还有这些布匹,嫂嫂,孩子大了,总得有一身像样的衣服,走出去才不会被人笑话。”刘邦搜罗着从车里取出来赵泗赏赐的布匹和自己特意购买的弓和佩剑。
两个嫂子见刘邦并没有发难,心下一松,脸上带着笑容笑呵呵的接过去,嘴里也开始奉承起来,直夸刘邦是个有能耐的。
“你哥没什么能耐,以后刘家可就全要看伱了。”大嫂因为死了老公的原因,话不是很多,说话的是二嫂。
“怎能这么说呢?我好华服犬马,手里是留不住钱财的,向来是有多少花多少,二哥才是能够治家治业的人。”刘邦摇了摇头。
他确实对于两个嫂子的冷嘲热讽有所介怀,可是也不至于小气到在家里给人难堪,更接受不了对方通过贬低自己的兄弟来衬托自己。
到底,还是一奶同胞的兄弟呢!
二嫂闻言面上有些尴尬,只能自顾自说道:“嗨呀,我一个愚昧的村妇又懂什么呢?这刘家还得看你们这些男人担着呢。”
“嫂嫂怎么能这样说呢?两位嫂嫂煮的肉羹可是一绝,我这些年经常不回家,现在一想,距离我上次吃到已经过去了六年了,这一口我可是惦记了好久,到现在想起来肚子还会咕咕叫呢。”刘邦笑了笑选择了释怀。
大嫂二嫂脸上闻声又是开心又是羞愧。
可不是六年没吃了?
还不是因为嫌弃刘邦,刘邦一回家,他们也就随便弄点吃的凑合凑合糊弄一二,哪里会弄甚么肉羹?
刘邦轻描淡写的化解掉了曾经的怨恨和疏远,也并没有接受对方贬低自我的和解方式,这让两个嫂子更为羞愧。
“好了!到底是老刘家的种!”刘太公敲了敲拐杖看向两个儿媳妇。
“快些给老三去弄肉羹吧,你这一路回来,恐怕光顾着走路,一点东西都没吃吧。”刘太公沉声道。
刘邦嘿嘿一笑:“最了解我的果然还是父亲啊!”
光顾着装逼呢,哪有时间吃饭?
两个嫂嫂闻声赶忙去准备饭菜,准备为阔别已久的刘家老三接风洗尘,哥哥刘仲也十分开心,亲自去打下手杀鸡宰鹅。
两个半大小伙子忙不迭失的想去试验试验自己新到手的弓和佩剑。
刘邦自顾自的坐在门槛之上,看着其乐融融的场面脑海里复又觉得恍惚。
人生,真的很奇妙。
刘太公拄着拐杖亦步亦趋的来到门槛,颤颤巍巍的准备坐下,刘邦忙上前扶住父亲。
“托你的福,我现在成了老太公。”刘太公将拐杖横在膝盖之上眼中带着唏嘘。
“我这样的人早晚都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刘邦接受了老父亲的夸奖。
老太公陷入了沉默,看着双鬓斑白的儿子,陷入了沉思。
曾几何时,那个最令自己头疼的小儿子如今居然真真有出息了,他开着整个丰县都找不出来第二辆的豪华马车,穿着整个县都数一数二的华服,回到了家中。
老太公沉吟良久,最终只剩下一声长叹。
“老三啊!”
“哎!”刘邦抬头应了一声。
“你长大了!”老太公拿着拐杖戳了戳地面。
刘邦没回答,只是嘿嘿一笑。
开玩笑,他都快五十岁了好不好。
“那个赵郎中,是个什么样的人?”刘太公轻声开口询问。
刘邦闻言陷入了沉思,说实话,他和赵泗接触的,好像并不是很多。
到现在也就是一场宴席罢了。
自己是被莫名其妙抓过去的,相比较于萧何曹参一行人,刘邦总觉得自己像个添头一样。
“说不上来,但是很大方。”刘邦摇了摇头。
“另外,喜好可能和旁人不太一样,但是能够放得下架子,也能够尊重他人,颇有信陵君之风。”刘邦沉吟片刻后开口。
信陵君以仁义闻名于天下,其实说白了就是信陵君对待他的门客能够公平公正,哪怕是一个小人物都能够做到足够的尊重,再小的人物在信陵君面前都能够找到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信陵君可以说是大部分游侠的精神偶像了。
重诺而轻金,有胆色又有才能,身份够高,地位够高,但是待人接物却能够以礼相待,哪怕是对待隶臣也能够和颜悦色。
天底下,提起来信陵君,十个人提起来十个人都得竖起来大拇指。
年仅十二三岁的时候,刘邦的人生目标就是成为信陵君的门客。
可惜,在刘邦十四岁的时候信陵君就已经死了,但这依旧不妨碍刘邦对信陵君的崇拜。
其实说到底,天底下大多底层游侠和士子对信陵君的崇拜,与其说是崇拜,倒不如说是在这个贵族血统和家世把持一切,上升通道被严重锁死的时代,他们把能够唯才是举,礼贤下士的信陵君当成了自己的精神寄托。
人总是不会承认自己的无能,他们通常会把自己的困境归咎于无人赏识,幻想着以信陵君的为人,一定能够发现自己的才能,施展自己的抱负。
而实际上,信陵君的门客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最起码不至于收拢了天下所有的落魄的游侠和士子。
信陵君礼贤下士公允重诺,但想成为他的门客也是有门槛的。
或许,信陵君和其他人唯一的不同就是,你来了,没有通过录用,他也会亲自接待你,并且向你说清楚原委,亲自为你报销路费,还能够不轻蔑的看待你鼓励你。
这种事情看起来惠而不费,但实际上天底下只有一个信陵君愿意这么做。
但赵泗没有那么多恶习,骨子里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把自己和黔首看成两个物种,哪怕作为一个上位者,赵泗大多数时候也很难有什么架子,对于生命的个体,除了棉花收割机以外,赵泗通常都会保持足够的尊重。
“虽然我们是被捉过去的,但其实从很多地方都能看出来。”
“主公大部分情况下和人说话的语气是商议而不是命令,通常情况下,他都是愿意去解释清楚原委,哪怕是吩咐一个使女,他也会尽量让使女明白自己要做的是什么,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命令他,让他自己揣摩。
而和我们相处的时候,他也不介意我出身卑微,甚至还愿意和我们一一攀谈,仅仅一面,他就能够记清楚我们各自的名字……就连赏赐给我们的东西,都是他来亲自准备的。”刘邦按照自己为数不多的接触给出了中肯的评价。
看重自己,不介意自己出身卑微,出手大方,又能够尊重他人,不仗势欺人,不表里不一……
这不是信陵君之风又是什么呢?
“这样看来,你确实跟了一个好主公。”老太公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刘太公起身,拄着拐杖深吸了一口气用力的拍了拍刘邦的肩膀。
“食人禄就要忠人事,别给老刘家丢脸!”
刘季笑了笑……
“这种道理我自然省的。”刘邦摇了摇头。
赵泗真是他理想型的主公啊!
给的太多了,说句不好听的,都够买他刘邦十条命了。
这还只是入职福利……
“不过以性命报之罢了……”
恍惚之间,刘邦心头那个仰慕信陵君之风的小孩,似乎又活跃了起来。
(还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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