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后,新哈布斯堡。
跟上次路过时相比,这里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绿洲对荒漠的侵蚀,是悄无声息的。
若是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之前插在路边的道标,就在这短短几天内,已经被绿洲所吞没了,干裂的木板上甚至都变成了深棕色。
远远的,就能看到那高耸入云的巨大树冠,如金字塔般遮蔽了整片天空。
洛萨和般若的身后跟着一名身姿挺拔,穿着亚麻衬衫的年轻弓骑兵,正在缓步前进。
弓骑兵牵着坐骑,脸上露出惊叹的神色:“大人,才一个月没见,神树又变高了。”
洛萨意味深长道:“很快,它会变得更高。”
年轻弓骑名叫扎克,原本是希伯伦城卫军,在昨晚洛萨抵达希伯伦后,转职成了他手底下第一名重装弓骑兵。
重装弓骑兵的全副装备,包括鳞甲马铠,骑弓,全副鳞甲,内衬链甲衫,骑兵短矛还有战锤。
这样一副装备,若是全身披挂,在圣地这种气候下,跟烤箱也没什么区别。
这也是具装骑兵的冲击力较弱的原因所在,坐骑负载的重量太高,很难像拉丁骑士(希腊人对法兰克人的称呼)那样拥有一往无前的冲击力。
所以,重装弓骑兵实际上是需要灵活使用的。
若是用他们跟骑兵对冲,则不需要装配马甲和骑弓,以增加战马持久力和冲击力。
若执行袭扰战术,则可以轻装上阵,远程射击。
若是让他们在步兵序列里,则既可以远程使弓射击,也可以近战拎着战锤,狼牙棒砸人脑壳。
他们的武艺也能支持他们这样的作战方式,堪称是全能型骑兵。
当然这样做肯定是很浪费的,比如,重装弓骑兵使用的骑矛,肯定不如拉丁骑士的骑枪在骑兵对冲时实用。
最佳应用情况,还是得全副武装,远程射箭,射完就拎着战锤冲击敌人的步兵方阵。
还未靠近,洛萨就感受到了生命之树传递而来的雀跃心情。
一根根藤蔓卷起,簇拥在他们身边,垂下来的枝叶像是小蛇一样轻轻摇曳着,像是在护送,欢迎他的到来。
洛萨感慨道:“生命之树的灵性越来越高了。”
般若点头:“看来,成神对它而言还是很有好处的。”
神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东西,黑非洲和一些未开化部落的图腾神,几乎可以说是遍地都是。
部落间彼此攻伐,掳掠人口,举行献祭,基本上都有她们作为幕后推手,位格上根本算不上有多高,许多巫师都比她们更有资格称神。
“般若,你说,世上现在的超凡力量不断现世,唯独就教会根本拿不出几个有名的超凡者,上帝就不着急吗?”
般若语气平澹地说道:“这个世界,拜火教最鼎盛的时期,甚至都要翻越比利牛斯山,征服高卢了,将整个欧陆拜火教化。那时,也没见她着急。”
洛萨若有所思:“可能,上帝根本就不在乎信仰,若是什么神都要跟图腾神,动物灵这种,要依靠凡人的信仰生存,那位格也太低了。”
扎克听着这渎神之语,脸上却并未流露出什么异样的神情。
他依旧信仰天父,但在洛萨面前,只能靠边站。
“呵,以凡人去揣测上帝的念头,实在有些异想天开。”
就算同是人类,许多底层平民,也根本想象不到皇帝的生活,是多么穷奢极欲。
正应了那句话:有钱人的快乐,你想象不到。
“的确。”
洛萨将生命古树的生长药剂取出,这是一瓶碧绿色的药剂。
晶莹剔透,隔着瓶子都能感受到其中惊人的生命力。
大概是起了共鸣,生命之树的枝叶,立刻动了起来,在洛萨身边围拢。
活像是一只围着手里拿着骨头的主人,正在撒欢的小狗。
那种浓郁的渴望心情,令洛萨不禁笑道:“别着急,这本就是给你准备的。”
他拧开软木瓶塞。
生命之树的枝叶伸进瓶子里,下一刻,大地开始颤抖。
一根根飞速生长的粗壮根茎,在地底飞速蔓延。
在绿洲的边沿处,一簇簇草木生长而出,开始飞速吞噬沙漠。
一股沁人心脾的馨香弥漫开来。
洛萨深吸了一口气,若有所思:“这是溢散出来的生命之力?”
若是在游戏中,他现在头顶肯定正在冒出一连串的1s的标志。
因为光闻这股馨香,他感觉自己都能延年益寿。
许久。
生命之树终于安静下来。
洛萨抬起头,只见大橡树的枝叶,苍翠欲滴,一颗如同冰河世纪里,小松鼠拼命追寻的果子一般的橡果,
正在枝头轻轻摇曳着。
他张开手。
果子立刻掉在了他的手心里。
“这就是你的子体?”
感受到生命之树传递来的确定之意,洛萨将橡果收起。
这枚橡果,也不知种在哪里更合适些。
西奈沙漠肯定不成,那里是洛萨统治的边缘地带,也是限制阿迪勒投送兵力的天堑。
那就放在阿兰德勒吧。
阿兰德勒的可用耕地面积,还有人口都不是很多,只是艾拉港的卫城。
有一棵生命之树子体在,或许要不了多久,阿兰德勒也能发展为一座大城市。
而且这里距离艾拉港也近,等到子体生长到一定程度,还能辐射艾拉港。
洛萨叫来匆匆赶来迎接的伦纳德,吩咐道:
“伦纳德,找个擅长射箭的城卫军,再取几副废旧铠甲。”
洛萨是见识过英国人的长弓手的,只有在近距离,他们的弓箭装配破甲箭才能洞穿法兰西骑士的铠甲,许多箭失角度不对的话,近距离射中头盔甚至会蹭飞出去。
许多法兰西骑士都是陷入重围之后,被一群步兵拽下坐骑,掀起面罩,或是找到脖颈这种防御薄弱处,才能用武器将法兰西骑士杀死。
这也是重甲的意义,贵,肯定有贵的理由。
一战时期,板甲都没被彻底淘汰。
很快,伦纳德就带着个穿着皮甲的青年来到了洛萨面前。
这是个脸上生有小雀斑,肤色黝黑,但有着很典型的日耳曼人相貌的金发年轻人。
“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的神情有些紧张:“大人,我叫罗兰,以前做过猎户——是王家猎户,每年都会进贡皮革给陛下,可不是偷猎者。”
“呵,放宽心,我的为人你们应该清楚,我打算征召你进入我的军队做弓箭兵,每月都有军饷,还有田地的补贴。”
罗兰的脸色有些迟疑。
“大人,再过一个星期,就轮到我晋升翼骑兵了,我不想做弓箭兵。”
翼骑兵,在他看来,已经算是半只脚踏入骑士阶层了,甚至要比骑士老爷还要威风。
放着翼骑兵不当,去当弓箭兵?
那不是神经病吗!
历来军队里的弓箭兵,待遇都是最低的,还被视作是不荣誉的。
打起仗来,被俘虏了往往都会被处决——因为根本没有索取赎金的必要。
“你放心,我要你做的弓箭兵不是一般的弓箭兵,跟翼骑兵地位是等同的。”
“这样啊…”
罗兰还是有些犹豫。
旋即拒绝道:“大人,我可不是胆小懦弱的人,我宁愿拿着骑枪跟异教徒搏杀,也不愿用弓箭这种不荣誉的武器杀敌。”
“放狗屁!”
伦纳德一巴掌呼在罗兰的后脑勺上:“大人要你做什么你就做,哪容你讨价还价?”
“没关系,伦纳德,他不愿意就算了。”
洛萨笑着说道,并不以为忤:“伦纳德,换个人来吧。”
罗兰犹豫了下,还是拽住了正要走开的伦纳德:“等等,守卫官老爷。”
“大人,那您还是选我吧。”
“怎么又改变主意了?”
“如果您真的需要弓箭兵,那我肯定是新哈布斯堡最合适的。”
罗兰的脸上仍有些纠结。
他是想当翼骑兵,但既然洛萨有需要,也愿意做出一定程度的牺牲。
“大人您来之前,这里是什么模样我是一清二楚的,我得回报您的恩情。”
洛萨的心中升起了一丝欣慰:“既然决定了,可就改不了了。”
“不改了,我愿意做个弓箭兵——您放心,我隔二百码能射中一只兔子,一定不会耽误您的事的。”
“那就去吧,在生命之树前跪下。”
一片树叶剧烈抖动了一阵,随即飘然落在了罗兰的眉心。
枝叶藤蔓卷动,在他面前化作了一副藤甲,两个装满十二支弓箭的箭袋,以及一柄两端凋刻有飞翼花纹的木弓。
罗兰的神情有些迷茫,他很熟练地拿起了面前的木弓,看向洛萨。
“大人,这也是神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