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傍晚的时候,乌尔姆等人,便乘着坐骑赶到了正在一座背风的土丘后扎营的军队。
新到来的翼骑兵和瓦兰吉卫队们,有些紧张地依次向洛萨行效忠的礼仪,他们将被洛萨编入到自己的亲卫队里。
如此,洛萨麾下的翼骑兵,便有了十七名,瓦兰吉卫队也有了十人。
第二天清早。
军队便再次启程。
荒漠中的行军是如此枯燥乏味。
到处都是昏黄一片的景象。
古建筑断壁残垣的废墟,耸立于地面上,隐约还能看到往昔文明在此留下的斑驳痕迹。
前方,漆黑的浓烟腾转翻滚,直抵云霄。
在半空中盘旋的兀鹫,似乎随时都准备落下,大快朵颐。
“有情况,准备作战!”
洛萨大声下令道。
两名骑士侍从作为斥候,轻装上阵,往前方探去。
骑士们在侍从的服侍下,开始穿戴那厚实的盔甲,军士们纷纷聚在辎重车上,手忙脚乱戴上自己的头盔。
没人能身披重甲在这样的气候下行军。
只要散出去足够多的斥候,在荒漠之中,突然遭受到袭击,甚至连甲胄都来不及穿戴整齐的概率并不大。
“最近天气似乎热得有些反常。”
监察官安德鲁一边着甲,一边感叹道:“往年虽然也很热,但今年格外热,你们看,那些河谷都干裂了。”
“怎么不热死那群萨拉森小崽子?偏要挑这个鬼天气进犯王国!”
般若协助洛萨,扣上半身板甲后面的扣带。
随后,洛萨又转而帮助般若穿上那套马勒斯亲手打造,胸口处高高隆起一片的半身板甲。
“看起来就像传说中的贞德。”
洛萨赞美了一句。
般若微微点了下头,将沉重的铁盔扣上。
再漂亮的女人,穿上这样一副铁甲,也显现不出玲珑的身材了,马勒斯是个实用主义者,对美学的讲究有限。
不过还是能看出马勒斯是“用心”了的,不然般若除非是束胸了,很难穿得下去这副铁甲。
芙琳吉拉裹在黑袍里,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
吸血鬼并不畏光,但不代表芙琳吉拉就会喜欢太阳光,耶路撒冷糟糕的强光天气,使她恨不得每天都窝在阴暗的宫殿里。
不久后,斥候们返回禀报:“只是一座已经被劫掠过的村庄,但敌人已经退去了。”
军队才再度开始前进。
士兵们有些迫不及待想要脱掉沉重的铁甲,但洛萨只是道:“敌人可能还未走远,这里的地势很适合敌人隐藏行踪。”
随即,派人严厉制止那些想要脱掉甲胄的士兵。
他的亲卫队翼骑兵在队伍前后来回巡视,洛萨不需向士兵们解释为何要这么做,只需让他们服从就是。
村庄里,到处都是断壁残垣。
那些倒塌的被火焰焚烧成黑色的土墙中央,是木质房屋和家具,被焚烧成的焦炭,里面还冒着火星。
废墟上的空气都被炙烤得扭曲。
“寻找生还者。”
“敌人孤军深入,不可能携带俘虏。”
洛萨高声道。
“但是...”
汉斯的脸上闪过了一丝忧虑,有半句话没说出口。
果不其然,在走过一条小巷时,洛萨看到地上,堆满了一颗颗人头堆砌的“京观”,一具具无头尸体纵横交错,被随意丢弃在村庄的教堂前。
十字架被折断,丢进了火堆中燃烧着。
墙壁上,用鲜血写出了一行大字——为一百年,你们在耶路撒冷进行的大屠杀还债!
血淋淋的大字,使得许多从没见过这种场景的军士们,都露出了惊恐的神情。
他们看不懂字的意思,只是认为这是异教徒留下来的诅咒,并因此而躁动起来。
“这是异教徒的诅咒,该死,我们会被缠上的!”
“天父保佑,邪魔退散!”
“我们应该带一名随军神父,立刻为我们做祈祷!”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
他抬起头,看着上空盘旋着的秃鹫,打算命令属下把这些死者的尸体扔进火堆中焚烧——他们没时间掩埋尸体,与其让秃鹫们啃得面目全非,不如就此泯灭于火焰中。
这时,他的眼睛突然眯起。
天空中的太阳太过耀眼,使他一开始没有发觉隐藏在秃鹫群中,一个不协调的影子,但现在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仿佛哈士奇群中混进去了一只恶狼,怎么看怎么不协调。
“糟了,那群秃鹫中藏了一只猎鹰,有人正在监视着我们!”
洛萨高喊道:“所有人,撤出村庄,准备作战!”
如果留在村庄里,被敌人瓮中捉鳖,可就糟了。
传令兵拿出牛角号角,放到嘴边,发出悠扬的号声。
有些不明所以的军士和骑士,听从命令,有序撤出村庄。
这时,再度派出的斥候们突然赶了回来,有一個胸口还中了一箭,他们高呼道:“敌人还没走远,是一支数百人的骑兵队。”
洛萨急道:“数百人是多少?”
斥候支支吾吾道:“翻过一个小山坡恰巧撞见他们,他们藏在河沟的阴影里,我们来不及数,只知道遍地都是萨拉森人的黑色鳞甲。”
“这是一个陷阱!”
洛萨攥紧了拳头,所幸发现的还算及时,若是队伍在此卸下铠甲,休息,或是饮用村庄里水井中很可能被敌人下了毒的水源,整支队伍将会遭受灭顶之灾。
似乎也已知道对手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密集的马蹄声响起,一支穿着统一黑色萨拉森风格甲胄的骑兵,如一阵风般自向上延伸的河谷中奔腾而出。
天空中,猎鹰如同箭矢般飞射而出,脱离了秃鹫群,落在了一个萨拉森骑士的手臂上。
他面露惊异地打量着这支迅速展开阵型,做出迎敌准备的军队,和身旁的同伴不知说了些什么,随即,整支骑兵队开始散开,向骑士团迫近。
洛萨一马当先,带领翼骑兵,和本部骑士们向前迎了过去。
足足一百余名披甲骑兵带来的威势,立刻就使对方的骑兵指挥官大皱眉头——这支军队,绝不是哪个小领主的乌合之众。
莱恩大声呵斥手底下的军士们,将装载着辎重的马车,摆放到身前,充当路障和抵御射击的堡垒。
还有部分军士则依托还未损毁的部分村庄废墟防御,敌人只有骑兵,在村庄这种地形,很难施展得开。
王家骑士团的这些人手一面盾牌的军士,并不惧怕萨拉森骑兵们的骑射,最恐惧的反而是他们毁灭性的冲击。
离得近了。
洛萨已经粗略数清了敌人的数目。
三百!
三百名轻重骑兵!
这绝对不是一支小股部队,而是萨拉丁麾下首屈一指的大臣或是领主麾下的精锐部队。
率领他们的军官,也一定是个大人物。
似乎意识到这根骨头不太好啃,萨拉森骑兵们在不远处停住脚步,开始弯弓搭箭,向这边射击。
敌人的首领面露轻蔑之色。
就算洛萨这边的军士数目众多,但在野战之中,两条腿是永远跑不过四条腿的。
这些萨拉森骑兵们,数目是洛萨这边骑兵数目的两倍有余,他们很清楚洛萨麾下这些经历了漫长行军路程,疲惫不堪的骑士们,是绝对不可能是己方骑兵的对手的。
敌人首领举起手,放下。
弓弦松动的声音响起。
矢若飞蝗。
一根箭矢钉在洛萨手中的鸢盾上,箭尾还在微微颤抖。
他的脸色有些难看,敌人的骑兵的数目在己方之上,除非先靠骑兵黏住他们,否则后方的军士,根本就没有施展的机会。
“芙琳,准备施展群体血瀑,我们必须得冲一波,总是这么被动挨射,对士气的打击实在太严重了。”
一轮箭雨,
除一个倒霉鬼,是因箭矢射中了坐骑的腿部,坠马摔断了脖子以外,洛萨麾下的骑兵连队并无任何伤亡。
如果说披甲军士们身上的甲胄多少还有一些水分,但骑兵们,所穿戴的甲胄,几乎都算得上是精良。
只要不是命中要害,或是坐骑,根本不惧怕萨拉森人的骑射。
这也是萨拉森人为何要在近年来,开始革新战法,转而训练使用夹枪冲锋的拉丁式骑兵的原因所在。
洛萨纵马来到队伍前,高声喊道:“这群刚刚屠杀了我们的基督兄弟的萨拉森恶棍,原本想以阴谋诡计,如躲在阴沟里的老鼠一般,等待袭击我们的机会。
可为什么他们被发现后,不仅没有像被太阳照射到的老鼠一样逃跑,反而胆敢有恃无恐地向我们王家骑士团的骑兵们展开射击?”
“因为他们不畏惧我们,他们知道我们是远道而来的疲惫之师,在他们看来,我们是绝对不敢向他们发起冲击的。”
洛萨语气微顿,高喊道:“但你们真的打算顺从这些卑劣的萨拉森人的想法吗?”
“不!”
“我们要进攻,杀光这些萨拉森走狗们!”
骑兵们纷纷怒吼起来。
洛萨高喊道:“没错,以父之名,以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之名,以翼骑兵之名,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