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塌房偶像到文娱巨星  第九十八章闪电战术

类别: 都市 | 娱乐明星   作者:鸽得巴适猜想  书名:从塌房偶像到文娱巨星  更新时间:2022-07-24
 
正在网上的舆论愈演愈烈之际,被一些网友和水军们质疑一直没有正面回应的丁炙方终于作出了回应。

发声的是“丁炙个人工作室”。

这是这半年新开的一个号,也刚取得了官方的蓝V认证不久,尚未发布过动态,本来没什么关注度,直到最近丁炙火了之后,才开始渐渐有了数千的粉丝。

“首先,感谢关注、喜欢丁炙的朋友们在近日的风波中对他的关心和维护,不过也请求大家不要过于冲动,在网上理性冲浪,切勿被某些别有用心的反串水军带了节奏。毕竟粉丝行为,艺人买单。大家能喜欢,欣赏丁炙的作品,我们已经非常感激了。”

吃瓜网友们顿时一脸懵逼。

这是啥情况呢?等了两天的回应,首先是呼吁自家粉丝别太冲动,理性发言?

——“啊?怎么这回应怪怪的啊?”

——“这是认怂了吗?难不成这个瓜是真的?”

——“别的不说,这还是真的第一次碰到粉丝在帮正主撕逼的时候,正主下场主动叫停粉丝的。”

——“这不是自废功力吗?”

这个声明确实让许多人摸不着头脑,甚至让有些网友觉得莫不是暗涵了认怂的意味?

那些暗中生事的水军们“士气”大振,和水军、被带了节奏的路人网友们撕逼撕得正欢的粉丝们也一下子有些迷茫和措手不及了。

甚至一些偏激的粉丝觉得受到了莫大的委屈,当然这里的粉丝也要打上一个问号,毕竟也不排除有入戏太深的反串黑。

——“我们拼命维护哥哥,现在团队反过来指责我们不理性?”

——“脱粉了脱粉了,身心俱惫。”

——“丁炙怎么摊上这么一个煞笔团队啊,我们这不是为他好吗?你反过来灭自己威风?”

但还没等各方完全反应过来时。

这个新鲜出炉的认证蓝V又紧接发了一条新的动态,干脆利落地直接贴出了两张图片。

第一张图片,是一张报案受理回执单,第二张图片,是一张法院起诉书。

文案只有寥寥数句话。

“已经报案,起诉书也已经寄出,坐等。”

哦豁,这下子无疑是在网上又丢下了个深水炸弹。

之前被丁炙个人工作室那条“理性冲浪”搞了个措手不及的粉丝们也是原地狂欢了起来。

——“我说呢!我就说哥哥是清白的!”

——“难怪咱们丁炙说不用我们冲锋陷阵,原来他自己就能摆平了!”

——“哈哈哈哈!好刚啊!爱了爱了!”

吃瓜群众们也是震惊了。

——“卧槽!卧槽!我以为丁炙这边顶多丢出个律师函什么的,谁知道人家不声不响,直接跳过前面的程序,快进到报案起诉了!”

——“真他码的刚啊!顿时觉得以前那些明星艺人发的律师函简直弱爆了!”

——“诶!不过我有个问题啊,这个回执和起诉书,看上去挺像那么一回事的,但有没有可能是假的啊,或者说就是跟律师函那玩意一样,是个人都能发的?”

与此同时,吃瓜群众中也冒出了科普帝。

——“我看到有人在质疑以上两张图片的真伪,作为一名职业相关者,在这里说明一下啊。

首先,两张图片上都有这公章的,这基本能够断定是真的了,因为公然伪造公安机关的公章有多严重的后果,就不用我解释了,我相信作为一个明星艺人的团队,应该不至于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其次,我们很明显看到了无论是回执,还是起诉书上告的都是‘诽谤罪’,而诽谤罪属于是刑事自诉案件,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是不予以立案的。

但那张受案回执的存在,应该证明了丁炙方在报案之后,起码是提供了部分有力的证据,而警方已经予以受理后的证明。

另外一张图片上的法院起诉书就不用多说了。

就两个字,够刚!

在这里我又要说一个题外话,那就是侵犯名誉权和诽谤罪的区别。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事实。

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也就是为什么我说丁炙这手操作非常刚的缘由了。

也就是说,哪怕那个叫做花航的博主之前的言论,哪怕是用上有九假一真的造谣手段,丁炙都很难胜诉,因为这里面是非常难裁定的!

至于我比较倾向谁的话,至少在这一刻,就冲丁炙敢直接拍出起诉对方‘诽谤罪’的这一手,我个人是比较倾向他的。

科普完毕,拜了个拜。”

这个科普帝是比较有名气的科普法律的大V,他的这篇科普,更是使本来有所倾向的舆论呈现压倒性的逆转。

然而这尚不是丁炙的最后一击。

在“丁炙个人工作室”连发两条微博之后的下午,那个挑起一切风波的那个ID叫“花航”的博主,突然就被官方封禁掉了。

“#微博社区公约#账号花航散布虚假信息发布不实信息,现依据《微博社区公约》相关规定对该账号予以禁言一年处罚。

后续将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该账号作出进一步处置。”

紧接着,一张警方逮捕了一个光着膀子,凸着肚皮,脸部打了厚厚的马赛克的中年男子的照片也不知何时开始流传了起来。

——“卧槽!那个花航被抓了!”

——“卧槽卧槽!惊了!丁炙什么背景?这么神速的吗?前脚刚报警,后脚就被抓了?”

——“不会是假的吧?这也太假了,众所周知,娱乐圈造谣维权出了名难,怎么可能这么神速?”

此时大众潜意识在这一件套招数之下,都基本认定丁炙这波应该是是被造谣的了,但依旧其觉得不可思议。

然而,神通广大的沙雕网友们此时立马化身为福尔摩斯,从各个区域找起了蛛丝马迹。

很快就找到了这张图片的出处了。

是京都平安的微博发出的最新抓捕现场中的一张照片,和这张图片对应的嫌疑人就是“华某”。

而沙雕网友们又贴出了另外一张图,图片上的是在天眼通查询到的,那家叫“天海翼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法人,赫然就叫做“华航”!

没跑了!就是他!

不过就在大众都对丁炙的“深厚背景”而震惊莫名之际,依旧是神通广大的沙雕网友,在京都平安的微信公众号中找到更详细的信息。

原来微博名叫花航,真名叫华航的这货,其实就是个炒作惯犯,除了这个大号之外,还有些许多小号。

而且不止这次的丁炙,之前也在不同时期诋毁过其他明星,而且是许多一线明星都被他恶意编造诸如“出道前是坐、台女”,“被富商包养”之类的谣言,但因为相关法规并未完善,所以一直没人能耐他何。

但是,重点来了,实际上他是被人举报在一个月之前,发布了恶意扭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英雄官兵的违法行为,才被京都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的。

而恰好就在上个月,上头正式通过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所以这货很荣幸成为载入刑法史的人物——作为新法定罪的第一人!

这下子就真相大白了。

原来这货除了惯常在娱乐圈中造谣损害别人名声之外,还是个为博出位,公然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扭曲事实的垃圾!

至于举报者是谁?

那自然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丁先生啦!

一切都似乎已经尘埃落定。

然而这事尚且还有一波余韵。

比如那些跳的最高的那一批“八卦XX”、“毒舌XX”、““XX老鬼”之流的营销号,都纷纷被“丁炙个人工作室”律师函警告了。

又比如悄悄删除了近段时间所有发布和转发相关动态后,想要当做无事发生的俞振,当然不可能被遗漏掉。

当天晚上,一个认证为“编剧”,代表作一栏赫然写着“《窥探》”的李峰,发布了一条动态。

上面发布了《风中奇缘》的相关信息,也就是在俞振的剽窃风波中,而被《窥探》顶替掉的那个剧本。

上面有他的手稿,初稿,定稿以及和俞振相关的聊天记录。

其实这里大部分早在半年前就公开过了,但那时候李峰还是小透明,然后恰巧那个月的娱乐圈又是大瓜轰炸的丰收时节,所以那时候并没有闹出多大的动静。

而现在,俞振刚刚涉及到了丁炙这个挂了足足三天热搜前十的抄袭剽窃话题漩涡中,而此时作为大热剧《窥探》编剧的李峰,又重新把这件事情摊了开来。

然而这还不是最大的惊喜,在“俞振抄袭”、“俞振贼喊抓贼”相关的热搜发酵到热搜榜前十之际,李峰又放出了一段录音。

这本来他是半年前,拼着放弃整个职业生涯,拉着俞振一起死而留着的最后一个后手。

谁知道这个后手因为丁炙的介入,给了他一个重新起来的机会,也有为了那时候的新戏《窥探》不要陷入舆论纷争的考虑,而藏了起来。

没想到,这段电话录音在今天又因为种种原因,得以重见天日了,正准备给了他曾经的老板,师傅,如今卑鄙无耻之极的敌人——俞振,最致命的一击。

“沙沙沙”

——“对了,老师,那个,就是那个,我的第二署名能不能.....”

——“啊,这个啊,这次可能不太方便,下次吧。”

因为俞振此前参加过不少综艺节目,也因为那一把黏黏糊糊,腻腻歪歪的公鸭嗓几乎是就此一家,别无分号了,所以这个声音一出来,网友们就清晰地辨认出来这就是俞振。

——“不是,老师你之前不是跟我说好了的吗?而且这个剧本基本上从头到尾沿用了我的设定,结构和创意的吗?怎么可以不给我署名呢?”

——“你说是不是听不懂人话啊?我的意思还不够明白吗?你没资格!你以为没有我的名气,你这个剧本会被采用吗?没有我,你有机会能看见你自己写的垃圾登上荧幕?醒醒吧你!”

——“你!你!”

然而,未等到李锋再说什么,对面的俞振就把电话个挂掉了,录音戛然而止。

谁也未曾想到,本以为就告一段落的这件事,最后的余波居然能击打起这么大的波浪。

因为《窥探》热度“丁炙抄袭剽窃”的话题度如同电视剧般的闪电反转情节所带来的关注度,绝对是空前的。

而就在这波关注度尚未消散之际,又重新爆出了之前不了了之的“俞振剽窃事件”,而且又是如此石锤的无耻嘴脸,简直就震惊的所有网友的下巴。

世上居然有如此厚颜无耻之辈?

这下子,本来的吃瓜群众仅剩的所有精力,统一同仇敌忾冲向了俞振的微博底下,一下子,辱骂,调侃声不绝于耳。

但却没有哪怕一个人会质疑这是不是网暴行为。

因为一个字,该!

直到最后,俞振被迫关掉了微博上的一切互动功能,才从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自我欺骗地逃离了出来。

然而所有人都知道,这号人,已经彻底废了。

以后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平台,更没有一个剧方,会和他进行合作了。

要顾口碑和路人缘的啊!

这人把自己从一个幕后工作人员,硬生生地作妖成了一般台前的“劣质艺人”的影响力。

同时,一些敏锐的有心人也开始细想、复盘起整件事情的缘由,以及丁炙团队的神级操作。

从半个月前,《窥探》开始火爆,针对这部剧的防爆实际上就开始启动了,然而因为这部剧的质量高,反转又能抓住观众心理的痒痒点,这部剧的爆势肉眼可见。

所以从前两周开始,暗流就把枪口对准了丁炙这个第一主角,以他为突破口,开始有意识地发他以前似真似假的黑料用以蓄力。

然后在这两天,再以最难掰扯的“版权”问题作为攻讦点,其实这招泼脏水也没多高明,但往往最朴实无华的招数往往也就最致命。

因为娱乐圈造谣成本之低,简直是让人无法想象。

之前不是没有明星状告过营销号侵犯他们的隐私权、名誉权等等,但是往往花个一两年胜诉了,被造成的名誉损伤都已成既定事实了,最后顶多被判罚几万元,以及道歉。

而营销号在事件中赚足的流量能够给他带来的收益,已经远远超出他要付出的赔偿金,光棍地道个歉,然后换个号,又是一条好汉。

而丁炙状告的诽谤罪,基本没有明星胜诉过,因为诽谤罪作为刑法,尤其在娱乐圈这一特殊的环境,是非常非常难以定罪的罪名,所以通常是一场极其持久的战争。

按照娱乐圈中几周一个大新闻的更新速度,几年后即便胜诉了,把胜诉消息发出来,最多也就粉丝欢欣鼓舞一阵子,路人“哦,这样啊”一声,就没了下文。

该造成的影响也早已造成了,花费大量时间、大量精力和大量金钱,得来的终究是个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效果。

就像是幕后黑手要泼丁炙的脏水,其实就是拿捏住网友和大众的心理,无论你是不是脏,只要众口铄金,那你不脏也脏了。

就像那几个至仍被编排为出道前做过啥啥啥,又榜上啥啥啥的一线女星一样,早已经被不知觉中污名化。

而丁炙的套路却也是异曲同工之妙,先举报造谣者的违法乱纪行为,

然后打一个时间差,在大众知道这个事情之前,先发出起诉书和报警受理回执。

实际上,就是把结果和过程完全分开来玩。

这样子,大众的认知顺序就是:丁炙报警——造谣者被抓——哦,造谣者是侮辱烈士名誉罪被抓的——呸!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事情同是那些事情,但顺序一调换,天差地别。

至于俞振那货的遭遇,那就是打兔子搂草的事了,说的上犀利,但谈不上有多精彩。

然而有熟悉丁炙经纪人梁琼的圈内人反而更加惊讶了。

这一套闪电战术,呈现出了极强的攻击性和侵略性,就像一头虎视眈眈的猛兽,在事态刚发生变化的头两天静静地蛰伏着,等到敌人麻痹大意之际,精准地地找到了敌人的弱点,发起了敏锐迅猛的攻击,死死咬住不放,然后一击致命。

就像一条可怕的鬣狗。

因为梁琼从来就不以危机公关和机变著称,这次的手笔完全不像她的风格。

那会是谁呢?

丁炙本人?

不可能,年纪轻轻又是艺人的他,绝不可能会有这样的手笔。

还是说杨芙?

也很难讲得通,毕竟她出道十几年,从来就不以手段著称。

那么,会不会是新人,还是说哪个新的公关团队?

被某些人首先排除掉的鬣狗丁,此时正优哉游哉地窝在沙发上,一手拿着冰淇淋,瞥了一眼膝盖上的手机,摇了摇头,然后反盖了起来。

同时心底有些可惜,只是明面上冒头的被咬了下来,那些暗搓搓使坏的真正黑手,压根一点头都没冒出来,即便凶猛的鬣狗牙齿再锋利,也没有一个缩头乌龟的任何办法。

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他目光转向客厅里的电视机上,上面正播着一集《猫和老鼠》,汤姆被杰瑞用整蛊了一通,此时正从窗户中飞了出来,然后用胯部竖着劈开一颗参天大树。

丁炙又挖了一勺冰淇淋塞进嘴里,同时打了个冷颤,冬天吃冰激凌,真他奶奶的真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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