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号大清早。
娱乐圈瞬间热闹了起来。
《失恋33天》过了首周后那一跳一两千万的票房已经没人关注了。
现在的大家伙都在吃刘知诗的瓜。
只能说,娱乐圈不管在什么时代,都需要热度。
只要有热度,那么这个神奇的圈子就能随时随地的掀起一场狂欢。
就比如刘知诗这件事。
明明昨天上午大家最多只是拿她当个清口小菜。
可从下午开始,就已经有“轰动”整个圈子的能量了。
其实每个公众人物都应该做好这种准备。
干的是这份活,拿的是这份钱。
能享受人前拥趸的欢呼,同样也要做好千夫所指的准备。
总不能好处你一个人全拿,真到事儿上时候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吧?
没这道理。
所以,作为公众人物,一定要做好被观众拿更高的道德来约束的心理准备。
而刘知诗在这一点上做的很不错。
从昨天胜诉之后,无论是唐人打算继续上诉,还是忽然铺天盖地铺满娱乐圈针对自己的各种声音……她都没有任何回应。
就像是刘一菲发的那条微博一样。
清者自清。
看起来,她是真的不打算回应什么了。
不过没关系。
11号大清早,有人替她回应。
首先是《南方周刊》的娱乐板块编辑王敏敏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了一条感慨:
“虽然人微言轻,但我还是想说,刘知诗一直给我的感觉就是与世无争。自从我入行以来到现在,见到的艺人里面,身上具备这种特质的人不超过3个。
印象中记得很清楚,去年采访《怪侠一枝梅》的时候,和她约的3点,她1点钟到达后,自己在采访地——一间咖啡厅的一楼待了一个多小时后,卡着时间准时上的二楼。言谈之中,能感受到她的谦虚,以及那份沉静。所以,网上这些消息,我是不相信的。”
接着就是《丽人》杂志的总编李木子。
她倒是没发特别多的文字,只是发了一张图片。
图片上是09年刘知诗接受《丽人》杂志的专访时的定妆照。
定妆照旁边的文字,就是那一期专访的话题:大红大紫?我选择安静。
再然后是瑞丽的副总编、业内知名摄影师等等。
这些人从自己的个人视角,向关注自己的粉丝表达了一个观点:
“网络上的言论并不实,刘知诗并不是这样的人。”
可如果只是她们出来站场,还不能彻底佐证网络上这些谣言的不真实性。
但很快,更重磅的来了。
《刘知诗与唐人恩怨始末,起因竟是一部》
这篇文章是在几个微博百万粉丝级别的娱乐媒体之中,并且文字的内容也都是统一的。
甚至连格式都和昨天那篇刘知诗耍大牌的文章相同。
并且还标明了李敏念。
而看到这篇文章的人第一反应就是“李敏念是谁?”
但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文章的内容所吸引了。
开篇内容就是:
李敏念提供事情经过,经媒体修订,欢迎转发。”
而内容也分了四个板块,起因、经过,决裂,结果。
简直是一模一样。
文章很长,甚至比昨天那篇文章还要长。
但也正是因为内容多,各方面的细节都描述的非常清楚。
它的起因很简单:
“整件事的起因是《仙剑三》爆火后,《完美世界》开发的游戏《梦幻诛仙》想要找《仙剑三》团队代言。而作为这部戏最火的两个角色,杨蜜饰演的雪见和胡謌的景天是《完美》计划里最重要的一环。
完美给杨蜜和胡謌分别送上了一份300万的代言合同,同时搭配上唐烟、刘知诗等人,以《仙剑》阵容为基底,分别饰演《梦幻诛仙》的几个主要角色来进行宣传。
不过杨蜜拒绝了这份报价。并不是因为价格不行,她正在优化自身代言,打造自己的品牌价值。网络游戏里她当时已经代言了另一个电竞游戏平台,不打算再接游戏了。
完美当时找的就是唐人,毕竟《仙剑三》的版权在唐人那。唐人送过去的报价被杨蜜拒绝后,杨蜜给出的理由也很直白,但这个理由到唐人那时,唐人给完美的回复就是:杨蜜对这个游戏不感兴趣,觉得价格太低,拒绝了这份报价。
接着,很重视《诛仙》这个IP,想要像是押宝《仙剑》系列一样,大力开发游戏改编影视剧资源的唐人为了推广自家的艺人,在杨蜜拒绝之后,还踢走了非自家艺人的霍健华。并且主动降低报价,拉动以胡謌为首的自家艺人以低价拿到了《梦幻诛仙》的代言。
“七杀”这个角色,本身应该是霍健华的,但却改成了袁宏。
末离这个角色本来应该是绝对的女一,但宣传片上和胡謌饰演的陈御风有感情联系的却因为杨蜜的缺席,变成了唐烟的花弄影。
而末离没出现在宣传片里的原因,便是这角色本身应该是刘知诗的。
但刘知诗也拒绝了。
刘知诗的拒绝原因很简单,她不想演。至于为什么不想演,原因是她和杨蜜私交很好,知道了杨蜜拒绝《诛仙》的真实原因,以及唐人给完美反馈的原因竟然是“杨蜜狮子大开口”后,觉得很生气。
杨蜜在了解了这件事后,得知了霍健华也被踢出《梦幻诛仙》的代言,觉得心中有愧,还给唐人主动提起过,她可以回去,但要带上霍健华一起。
她的仗义在圈子里时出了名的。
而刘知诗因为拒绝出演这份,收到了处罚:在当时除了已经签订了合同的周杰仑的那部《熊猫人》外,她的一切活动全部停止。
这是她和唐人恩怨的起因。”
经过:
“《熊猫人》是杨蜜推荐刘知诗去担当主角的。周杰仑甚至都没提试镜,就答应了下来。
而合同签订后,出了《诛仙》这档子事,刘知诗的所有资源全都断档了。
但她的性格就像是其他人说的那样,与世无争。你愿意给就给,不给我也不要。
而等10年上半年拍完《熊猫人》后,《怪侠一枝梅》要开机。
一开始,《怪侠》是要刘知诗来演。但刘知诗被处罚后,唐人打算把角色给唐烟。因为这么多年,她们一直很看好唐烟,希望唐烟在合约结束后能加盟唐人。
但唐烟当时因为工作太多,心脏出现了不适,一直在静养。
并且静养时,还有一部戏找到了她。
没错,就是《夏家三千金》。
比起《怪侠》,唐烟更喜欢《夏家三千金》的剧本。在加上六月份《怪侠》那时候已经开机在即,唐烟住院那几天和外界切断了所有联系,专心养病。所以唐人一直联系不到唐烟。
最后好容易联系上了,唐烟一听是古装戏,就直接拒绝了。
她的身体情况不允许她做过多激烈的动作,哪怕唐人说可以用替身,但都被唐烟的家人婉拒。
可《怪侠》那时候已经开机了,李国利他们就在横店,没女主角,整个剧组就转不动。
剧组工作人员的花费包场场租、人事、甚至是演员的片酬都是几十万上下。唐人根本等不起。
于是想起来了仍然处于处罚期的刘知诗。
也就是说,刘知诗在《怪侠》上面扮演的角色是救火队长。
并不是她耍大牌让剧组的人等她。而是唐人没有其他女主角了,才把刘知诗找过去救火的。
至于这段消息的真实性,可以参考唐烟10年因为心脏问题入院治疗,以及《怪侠》开机时间的新闻佐证。
在《怪侠》这里,刘知诗没有任何不满,在得到了消息当天后就直接进组了。而唐烟在恢复之后,直接去拍了《夏家三千金》。
这是所谓的“耍大牌”的真实情况。”
至于“决裂”……
“《怪侠》拍完,蔡依侬并没有收回对于刘知诗的处罚。
并且这期间出现了一档子很奇怪的事情。
《怪侠》杀青之后,刘知诗接到唐人的命令回魔都。
回到魔都时,公司并没有安排车辆来接她。是她的经纪人自己租了一辆车去接的。
而且,唐人不仅没有安排车辆,甚至连合作的住宿酒店里也没有她的名字。她和经纪人是自费住到公司对面的酒店当中的。
当天,刘知诗就决定去买一辆车,留在魔都用。但她对车子不懂,打电话问了一下许鑫。
许鑫听到她在魔都竟然没车用,派了一辆劳斯莱斯过来。
刘知诗觉得太高调了,然后许鑫又给她换了一辆阿尔法。
就是前些天拍到的她上的那辆车。
刘知诗的性子恰如大家对她的认知那样,她很佛系。最讨厌的就是跟人去争抢一些东西。在《怪侠》拍摄结束之后,她手头里仍然得不到什么工作。于是她去了云南话剧团。
她去云南话剧团,是冲着一个人去的。这个人叫王硯辉。杨蜜给介绍的。
王硯辉的演技很棒,当时杨蜜在人艺里排话剧,他给了杨蜜许多帮助。而刘知诗当时的想法是反正没工作,那我就去提升演技。于是,杨蜜给她介绍到了王硯辉那。
当时许鑫的《山楂树》在威尼斯拿到了最佳导演,刘一菲拿到了最佳新人奖。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刘知诗和刘一菲私交非常好。一开始,“刘一菲表妹”的噱头是唐人制定的,刘知诗并不喜欢。
但就像我说的那样,她对公司向来是言听计从。
而认识杨蜜之后,几经撮合,她和刘一菲的私交就建立了起来。
她和刘亦菲本质是一路人。都属于那种不喜欢争抢什么的类型。但同样的,她也不服输。刘一菲拿到了威尼斯的最佳新人奖后,她也想更进一步,于是听从了杨蜜的建议去找了王硯辉。
2010年,云南话剧团的话剧《打工棚》里,她和王硯辉均有出演。平时在台下,话剧团的人给刘知诗的昵称是“小跟班”,因为她总跟在王硯辉身后。
俩人亦师亦友。
而在这期间,杨蜜买了一部名为《步步惊心》的版权。本来打算自己投拍的,但恰好唐人也看重了这部书的版权。
杨蜜有钱这件事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
《步步惊心》这本书成绩很好,同样要价很高。唐人和其他几个竞争对手一直因为那百十来万的版权费在扯皮。谁知道杨蜜看上了这部书后,连价都没还,直接就给买了下来。
而在《仙剑三》时期担当联合导演的林钰芬知道这件事后,就去找杨蜜聊,希望能拿到这个版权来投拍这部电视剧。
杨蜜和林钰芬的私交……或者说,她和所有一起合作过的人私交都保持的很好。
这人的仗义在圈子里很出名。
和她做朋友根本不用担心她会坑你,或者在背后捅你一刀。那两口子的人品坚挺的一塌糊涂。
杨蜜对本身就有收集癖,只要看对胃口的书,就跟逛街买菜一样,都会收到自己这。
就目前而言,她手上握着的版权基本涵盖了所有成绩大热的书。这些年光买这些书的版权花费都在千万级别。
她对收集,只是喜欢。至于拍不拍或者商业价值之类的,看的并不重。
林钰芬想拍,大家都是朋友,她就给。
直接授权给了林钰芬开始筹备剧本。
而刘知诗并不是一个喜欢叫屈的性格,她不争也不抢,遇到什么事情都喜欢随遇而安。
所以杨蜜对于朋友在唐人内部发生的事情了解的并不清楚。
刘知诗和杨蜜有着很多共同爱好。
比如俩人都很喜欢露营,在杨蜜没怀孕之前,俩人经常会开一辆车出去露营,夜不归宿。
同样,俩人都很喜欢。刘知诗看的书也几本都是杨蜜推给她的。
《步步惊心》也不意外。
在没买版权之前,俩人就经常交流这本书里的情节与内容。
可以说,刘知诗对于“马尔泰·若曦”的理解很深刻。
在加上俩人的关系。
林钰芬和杨蜜商讨剧本和投资的时候,对于林钰芬给出的“五千多万”起步的投资,杨蜜根本就不在乎。而当林钰芬聊起来“马尔泰若曦”这个角色时,杨蜜推荐了刘知诗。
林钰芬一开始想用江壹燕的,但当时她要出国留学,拒绝了。
在加上刘知诗本身也是唐人的人。
林钰芬就同意了。
接着和刘知诗说了一声后,刘知诗也答应了下来。但这件事没报到公司,刘知诗只是口头答应了林钰芬,毕竟当时剧本还没出来呢。在加上当时刘知诗在忙话剧《打工棚》,大家一直没坐下来一起好好聊一下。
而等《打工棚》结束,恰好,于証带着《宫锁心玉》找到了唐人。而时间点也正是《怪侠》刚拍完的那几天。
刘知诗接到公司的命令去魔都,也是因为《宫锁心玉》的事情。
他本来想和唐人合作的,因为他觉得刘知诗很适合“洛晴川”这个角色。但刘知诗当时已经答应了林钰芬演《步步惊心》,就给拒绝了。更何况,于証版本的《宫锁心玉》其实更像是穿越玛丽苏,而《步步惊心》是她自己非常喜爱的一本书。
为了《步步惊心》的档期,她直接拒绝了于証。
可这对蔡依侬来讲是不可接受的。
公司没拿到《步步惊心》的版权,被杨蜜截了胡。但买了版权之后,唐人还试图从杨蜜那拿版权来投拍《步步惊心》。
杨蜜根本不差钱,她这人比起利益,更重情义。就没答应。
后来如果不是林钰芬找到杨蜜,这部戏依旧落不到唐人头上。
唐人因为开始雪藏刘知诗,所以刘知诗的任何工作也反馈不到公司那……她也没有工作。一个《打工棚》的片酬加一起还不到两万块。
所以,这些信息差的本质,还是刘知诗拒绝了拍摄后被停掉工作的“起因”。
一切的一切都归到蔡依侬这个决定上面。”
结果……也就是最后:
“最后,蔡依侬的本意是给刘知诗一个机会,你接了这部《宫锁心玉》,公司就继续捧你。
但这中间还发生了这么一档子事。
10年9月份,唐人目前签约的那个小花,也就是当时引发巨大反响,被誉为最美入学照的古丽娜扎,被唐人挖掘签约后,蔡依侬在内部会议上明确表示,刘知诗的资源现在开始都是古丽娜扎的了。
这件事跟古丽娜扎也没什么关系,她那会儿才刚签约。她才刚考上学,并不知道这回事。
刘知诗是个不争不抢的性子,对于这个古丽娜扎她也没见过,自然谈不上什么敌意。
但是,她已经答应了林钰芬要来演《步步惊心》,她需要时间来准备这个角色。刚好档期和《宫锁心玉》冲突,在加上她对自己事业的定义是追求演技上的突破,《宫锁心玉》这个剧本在当时来看,偶像剧的定义很明显。
和她的理念不合。
于是她仍然拒绝了这个剧本。表示她和林钰芬有约了。
在她的概念里,《步步惊心》和《宫锁心玉》既然都是公司的,那演什么根本没什么差别。更何况,本质上《宫锁心玉》更像是《步步惊心》的替代。
当时蔡依侬之所以会对《宫锁心玉》如此心动的原因,就是在于《步步惊心》的版权在杨蜜那,她拿不到。
可这种行为在蔡依侬那是不可接受的。刘知诗三番两次不服从她的管理,这让她觉得很不爽。
她当着刘知诗的面发了好大的火。而刘知诗虽然不争不抢,却也不是逆来顺受的性子。
你发火,我不理你就是了。
于是,刘知诗离开后,全公司再一次收到了刘知诗被雪藏的处罚条令。
而这次,刘知诗依旧没有回应。
她就这性子。
你不让我工作,那我就休息,给自己充电就好了。
后来,伴随着林钰芬对于《步步惊心》剧本的改编完成,是林钰芬找到了公司,要刘知诗来当主角。
但蔡依侬的第一反应仍然是拒绝。
说白了,刘知诗不听话的原因,她根本就无所谓。
只是她忤逆了自己,蔡依侬就要雪藏她。
但林钰芬是李国利的人。
是导演团的一员。
也是李国利钦点的接班人。
蔡依侬也不好得罪林钰芬,就只能不停的打马虎眼,把《步步惊心》一拖再拖。
最后还是林钰芬去找了李国利,不理解为什么她给公司拿到了公司想要的电视剧版权,却连一个公司内部的女主角都拿不下来。
刘知诗又不是外人。
后来李国利亲自去找蔡依侬谈,迫于李国利的压力,蔡依侬才同意让刘知诗出演《步步惊心》。
但代价就是刘知诗几乎没有了任何公司人的。
林钰芬的剧组里多数都是唐人的剧组成员,他们几乎都把刘知诗给孤立了。
因为他们知道,蔡依侬不喜欢刘知诗。
但,仍然像我说的,刘知诗这种性子就注定了她不怎么会在意外界的看法。
可不在意并不代表没脾气。
几次的不公平待遇,让刘知诗也明白了蔡依侬的意思。
可能这部戏结束后,等待她的仍然是数之不尽的雪藏。
甚至到后期,她的助理都被派给了别人。
除了经纪人陪着她外,身边再无其他。
于是,拍完《步步惊心》后,她履行完了合同里的十部片约,直接向唐人提出了解约。
在提出解约当天,蔡依侬的怒吼整个公司都能听到。
而最可笑的事情是,她去唐人公司的当天,竟然被拦在了公司的前台接近一个小时。
要知道,蔡依侬可是她的第一经纪人。
艺人要见自己的经纪人,竟然要排队,要预约,甚至没有许可的话,连公司的门都进不了,古往今来也算头一份了。
最后的最后,蔡依侬拒绝了刘知诗的和平解约,选择了对簿公堂。
而在败诉这天,网络上忽然铺天盖地的充满了刘知诗的黑料。
但这一次,她仍然不会回应。
她就是这样的性格。
但她不回应,不代表我不会回应。
我是这篇文章的作者,同时也是刚刚从唐人公司离职的诗诗的第二经纪人李敏念。
从诗诗出道开始到现在,她的每一步,我都陪在她身边。
所以,这些事情,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并且愿意为我自己的话负责。
写这篇文章,并没有获得诗诗的同意。因为我知道,就算我说了我们要澄清,以她的性格最多也会说一句:澄清它有什么意义?清者自清就好了。
但是。
诗诗。
对不起。
这件事,我的选择是必须要给所有人讲清楚这个真相。
一为反驳网络风波之中的不实之处。
二为我的艺人解释清楚这一切。
最后,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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