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执政官  第一百二十七章 深入不毛

类别: 历史 | 架空历史   作者:录事参军  书名:我的老婆是执政官  更新时间:2023-04-08
 
狼群哀嚎,渐渐退去。

月夜下,横七竖八躺着十几具狼的尸体。

陆铭并不想杀戮,但这个三十多头狼的庞大狼群将自己二人一牛视作盘中餐,只能痛下杀手,终于令其畏惧退却。

“我看看,你胳膊好像流血了!“拓跋兰急急的上前。

确实,陆铭胳膊应该是被一头阿尔法狼狠狠咬了一口。

其实如果陆铭就自己的话,还不至于被咬到,但狼群极为聪明,分工合作,专门有袭击拓跋兰和小黑的,尤其是狼群明显试探攻击几次后发现了陆铭的强悍和小黑的难缠,于是将拓跋兰作为了猎物中的老弱病残重点攻击,陆铭救助时不小心被掏了一口。

“没事。”陆铭随意的摆摆手,其实这一口便下去了一大片肉,钻心的疼,对付个狼群,也不至于还用关闭神经元之类的操作。

还好这躯壳血液系统也特殊,不至于血流不止。

陆铭走到小黑面前,拍了拍它,小黑“哞”一声,蹭了蹭陆铭的手,好似告诉陆铭它没事。

陆铭坐下,顺手撕下一块布条包扎伤口,小黑也跪卧下来,趴伏在陆铭身后,正好给陆铭当靠背。

拓跋兰走过来,坐在了陆铭身旁,轻轻拨开陆铭的手,将布条展开,细心重新帮其包扎。

陆铭看着月夜下远方无边丘陵荒漠,眉头皱的很紧。

进来白海地又是十余天了,可到现在,也没见有陈兴昌和马全友部的踪迹,这也罢了,可到现今,也不见人烟,好似荒漠走不到尽头。

还好小黑总能找到水源,遇到不开眼的勐兽,便打来吃肉,压缩饼干和巧克力棒自要省着用了,也遇到羊群,但看着那些小羊羔,陆铭没忍心下手。

其实野外不管是勐兽还是食草动物,想生存下去都很残酷,勐兽看似年轻巅峰时威风八面,可就那短短几年,很快就下坡路,不管是面对同生态位青壮勐兽的竞争,还是年老捕食的压力,都令其晚景凄惨,活生生饿死的还算是不错的结局了。

“你休息吧。”陆铭抽出匕首,准备将这些狼的皮剥下来,肉烤了多带一些。

便在这时,小黑勐地抬起了脑袋,不安的哞叫一声,陆铭也向土丘下看去。

月色中,很诡异的出现了一排十几个身影慢慢逼近,一看就是原始部落民,都是古铜色皮肤,赤身裸体,仅仅腰间围着草裙,他们都特别瘦,但不是那种瘦小,而是一看就充满力量的那种精瘦,肌肉不多,但就让人有个感觉,他们各个都是持久力极强的生命,长跑能累死狼群的那种。

他们都单手持矛举在肩上,整齐无比,好似随时会投掷过来一般。

陆铭慢慢举起双手以示自己无害,但没有躲开,免得他们发难伤了身后的小黑。

“我们没有恶意!”陆铭脸上露出微笑,不说都是人类,便是大多数灵长生物,也知道笑容这个表情是表达善意。

看着横七竖八野狼的尸体,部落民们脸上露出犹疑。

想了想,陆铭伸手指了指旁边行军包,眼睛看着他们,手慢慢伸进去,从里面摸出了一个防风火机,都不用打火,就见这些部落民就嗷嗷兴奋的叫,显然是认识。

陆铭便将火机扔了过去,一名年龄较大的迅速窜上一步接在手里,回头嗷嗷两声,部落民手里的长矛纷纷放下。

拿着火机的部落民首领笨拙的打火,见火焰亮起,脸上更是露出笑容,看向陆铭,眼中满是和蔼,走过来,比比划划叽里咕噜的说着什么。

陆铭不太懂,这首领就做手势,叫陆铭跟他走,这种手势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走,去看看。”陆铭对拓跋兰说,又和那部落首领比划着,意思是这些狼的尸体给你们了。

那首领更大喜,做手势,部落猎手们上前,熟练的将狼的尸体绑在长矛上,随后,有节奏的吆喝起来,大概是狩猎结束的仪式。

陆铭接触到的这极西北地第一个部落很小,也就几十人,生活在丘陵窑洞里。

真正成年男性猎手就这十几个,应该是倾巢而出,但今天没费力就大获丰收,许多女部落民吆喝着唱起了节奏狂野的歌。

那部落首领带来了一些男女孩童,做手势叫陆铭挑选。

陆铭开始不明白他的意思,但很快就知道了,这意思是打火机加上那些狼的皮肉,和自己交换,用他们部落的孩童。

甚至部落首领比划着手势,大概意思是陆铭可以挑三个。

又沟通有偏差,好像觉得陆铭想要成年奴隶,立时连连摆手。

看来现今这个小部落幼崽出生率挺高,三个都比不过一个成年。

陆铭则比划,又拿了树枝在地上划,画了很多人,从东来,有枪有马之类。

两人比划,画图,渐渐找到了对方的脉。

部落首领大体知道陆铭是来找人,很多外来的人。

但他摇头,看来并不知道。

陆铭心里叹口气,也是,这上百万平方公里,马全友陈兴昌的人马也不知道是从哪里进来的。

不过,他们肯定会和白海中众匪有联系,令白海匪作为其桥头堡,所以,不会深入这极西北之地太远。

想着,陆铭又在地上画图,比比划划,想去白海。

部落首领也不知道看懂没看懂,但随之比划,意思大概可以派出部落民作为向导,带陆铭去个较大的部落打听陆铭关心的事情。

陆铭伸手和他握手,表示成交。

在这个小部落休息到天明,陆铭、拓跋兰、小黑,又加了个部落小伙子出发。

陆铭和拓跋兰都换上了部落麻布衣衫,是部落女子们自己纺织的麻布,很是粗糙,但总比那泡了数天水和泥浆都快烂掉的衣裙好一些。

陆铭带了指南针,但过了雾霾之地,指南针就失灵了。

指南针并不怕水,这代表这一带磁场都和内地迥异。

被陆铭称作“小铜”的小伙子带着,根据太阳方向,感觉是向南走。

可有时候夜里醒来,看月亮方向,又总感觉白天太阳方向不太对劲。

而且这里看不到太阳起落,好似太阳升上当空,才能透过层层雾霾射进来。

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诡异的地理现象,太阳所在的位置,是不是通过某种折射错位了都不知道。

在东海及北域等地,陆铭感觉这里就是地球,可能是平行世界,可真到了这诡异之域,又感觉这里和地球的区别太大太大了。

如此在疑惑中,走了两天,来到了一处山谷部落,确实很大的聚落,各种茅草屋,而且附近还有耕地,显然是很强盛的部落才有实力占据的鱼米之地,当然,是荒原恶劣地貌中相比较而言的鱼米之地。

行路中,陆铭经常发呆,行尸走肉一般,令拓跋兰有些担心,自不知道其是正处理外间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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