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漫画师女孩  72、吃不了学习的苦,又怎能吃生活的苦?

类别:  | 恋爱日常   作者:被拐走的鹿  书名:我的漫画师女孩  更新时间:2021-12-18
 
“松屹,来床上睡吧,地上湿气重,容易得风湿病的。”

方知嬅轻声说道。

“松屹?”

“睡着了吗?”

方知嬅从床上坐起身,看着地铺里熟睡的苏松屹,略微有些懊恼。

第二天清晨,苏松屹迷迷糊糊地醒来,面前是方知嬅慵懒恬静的睡颜。

浅粉的樱桃唇带着丝丝笑意,纤长的眼睫微微翘起,宛如蝶翼。

桃花眼周遭绕着一圈红晕,显得有些妖艳。

“嗯?”

苏松屹愣了好一会儿,身上的羽绒被传来厚重柔软的触感,被窝里满是少女的温度和芳香。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此刻,她搭在他腰上的腿。

“知嬅姐?”

“唔~”

方知嬅轻轻哼了哼,眯着眼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继续闭上眼睡觉。

“我昨晚什么时候来床上睡的?”

苏松屹有些困惑。

“我让玉婵帮忙把你抬上来的,我一个人抱不动你。你睡得跟猪一样,这样都没醒。”

方知嬅慵懒地道,伸出脚在苏松屹怀里踩了踩,脚趾舒适地摆动着。

这是苏松屹的功能之一,暖脚。

“就在地上将就过一晚不就好了,没必要这么麻烦的。”

“地上寒气重,得风湿了怎么办?”

方知嬅微微蹙眉,有些不悦地道。

“你,关心我啊?”

苏松屹有些感动,但更多的,话里还是抱着一丝戏谑的意味。

“想多了,我只是想有个人帮我暖床而已。”

方知嬅撇了撇嘴,轻轻哼了哼。

苏松屹微微笑着,有些喜欢她的傲娇。

“今天早上想吃什么?”

“鸭血粉丝汤吧。”

“吃猪肝吗?”

“吃!”

方知嬅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和鸭肝相比,她更喜欢猪肝一点。

她也觉得很奇怪,有些小时候很讨厌的东西,长大了会变得格外喜欢。

比如猪肝,再比如苏松屹。

“好,我这就去给你做。”

苏松屹正要从床上起身,却被她一把拉住了。

“别起太早,再睡一会儿。”

“你什么时候这么关心我了?”

苏松屹有些受宠若惊。

方知嬅咂了咂嘴,没好气地道:“能不能别那么自恋?你起这么早,谁来给我暖脚?”

好吧,这一次她并不是傲娇。

真的只是觉得苏松屹起得太早了,就没有人给她暖脚了。

又睡了接近一刻钟,方知嬅这才恋恋不舍地将脚从苏松屹怀里收回。

“小苏子,哀家饿了,快去御膳房。”

方知嬅捏着嗓子,模仿着神厨小福贵里的老佛爷。

“是,老佛爷。”

苏松屹倒也很是配合,起床之后,还不忘帮她盖好被子。

匆匆洗漱完毕,苏松屹就闷头钻进了厨房。

紧接着起床的是郑雨婷,上身穿着闵玉婵给她的灰色长款风衣和羊毛衫,下身穿着方知嬅的黑色棉裤和长筒靴。

“早,这身衣服还挺适合你的。”

苏松屹见她走进了厨房,微微笑着颔首。

“玉婵和知嬅人很好,都很照顾我。”

郑雨婷略微有些害羞,她还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生怕一不小心就弄脏了。

“我帮你搭把手吧。”

“行,帮我把猪肝切片吧,切的时候小心一点。你喜欢吃猪肝吗?”

“喜欢,我不挑食的。”

郑雨婷莞尔一笑。

穷人家的孩子,其实也没有挑食的权利。

餐桌上,两个懒狗姐姐蓬头垢面地吃着早餐,头发乱糟糟的也不打算洗。

在外面是光鲜亮丽的女神,在家里就真是一点形象也没有。

尤其是闵玉婵,刚来的时候还会很注意打扮,现在出门别说化妆了,连唇膏都懒得涂。

“你不吃猪肝吗?我吃!”

方知嬅见闵玉婵没有动碗里的猪肝,便习惯性地伸出筷子。

“谁说我不吃?我只是喜欢放在最后。”

闵玉婵顿时急了,像是护食的猫咪。

“小气吧啦的,不就是吃你一块猪肝嘛?”

方知嬅小声嘟囔着,对比了一下两人的碗,秀眉一蹙,伸出粉拳捶了一下苏松屹的胳膊。

“你是不是偏心啊?为什么她碗里的猪肝那么多?”

苏松屹没有试图解释,和女孩子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所以他只是把自己碗里的猪肝都挑到了方知嬅的碗里。

方知嬅看着,满足地笑了起来。

郑雨婷在一旁看着,有些羡慕方知嬅和苏松屹的感情。

苏松屹对方知嬅来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人吧。

要不然,她又怎会因为他,和自己闺蜜闹到那种地步呢?

周四,正好是高三四班班主任文华出差返程的日子。

课间时间,刘璇带着一名中年民工来到了文华的办公室。

民工穿着工地的工作服,脚下的胶鞋沾染了干涸的水泥。

很是魁梧的一个黑脸汉子,只是背不再挺拔,似被生活的重担压弯了脊梁。

国字脸,留着一碴灰白的粗糙胡子,显得很是硬汉。黝黑的皮肤满是褶皱,昏黄的眼珠显得老态龙钟。

这便是刘璇的父亲刘柯。

文华看着面前心力交瘁的中年人,手里持着一支钢笔,轻轻扣着桌面,面露难色。

“按照校规,涉及的金额比较大,是要开除的。”

“老师,我家娃儿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不正确的,看在他主动承认错误的情况下,能不能给他一次机会?”

刘柯看着面前一脸严肃的文华,苦苦哀求着。

文华沉思了一会儿,看向刘璇,很认真地道:“我之前经常讲,当我的学生,可以不优秀,但一定要正直。”

“不是我们的东西,不能偷,不能抢。这是我们做人的基本原则。”

“你爸爸工作也很辛苦,你也应该要理解他。你这样的做法,是不是让家里人寒心了呢?作为老师,我也很痛心。”

“当然了,你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点我还是很欣慰的。我也不想放弃任何一个学生。”

“这样吧,刘璇爸爸,您看这样,能不能带他去您工作的地方锻炼一段时间?我想,有了这段经历,他再回到学校以后,将会是全然不同的精神面貌。”

文华思考了良久,这才对刘柯说道。

“好,谢谢老师您能理解!”

刘柯连连道谢,昏黄的眼睛里渗出了泪水。

这一天上午,失窃的班费重新找回。

两天后,刘璇暂时休学了一段时间,文华的解释是回家养病。

除了苏松屹和郑雨婷等知情人,没有人会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

……

回家的路上,刘柯带着儿子吃了一顿好的。

啤酒、卤牛肉、酱猪蹄应有尽有。

那位民工父亲不说话,只是一边看着儿子吃饭,一边抽着烟。

他没有打他,就连呵斥也没有。

这让刘璇觉得有些不安,他记忆里的父亲总是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

只要他犯了错,父亲打起他的时候从不手软。

可这一次他捅了这么大的篓子,父亲却什么也没有说。

“吃饱了吗?”

刘柯掐灭了烟头,淡淡地道。

“吃饱了。”

刘璇抹了抹嘴,缓缓点头。

“嗯!”

刘柯不发一言,只是淡淡应了一声,带着儿子去了工地,来到了包工头面前。

“老林,我想带我儿子来这里找份活,让他做下小工,搬下砖。”

“老刘,你儿子不是还在上高中吗?好好的学不上,让他来工地干什么?”

包工头是个精瘦的青年人,戴着眼镜,偶尔闲下来的时候就捧着本书装文化人。

“这年头没文化是要吃大亏的,不让孩子上学可不行。”

“我知道,就是想让他跟着我吃点苦。吃不了读书的苦,哪里吃得了生活的苦啊。”

刘柯喃喃地道。

包工头看了一眼刘柯身边的憨厚胖男孩,略微思忖了一番,点了点头。

“行,让他去老程那里领一下工作服。”

“谢谢了,老林。”

工作服很简单,一个安全帽,一双胶鞋,一个粗糙的背带服,还有一双粗麻手套。

冬天里,工地上的工人们推着装满了砖头的斗车,气喘吁吁地走着。

水泥池里,几个精壮汉子拿着铁锹搅拌着,身上满是干涸的水泥渍和石灰粉。

空气中满是钢筋的铁腥味和灰白的粉尘。

生石灰掺了水,升起浓郁的烟雾和刺鼻气味。

刘璇看着石灰池里沸腾的泡泡,不禁回想起了化学课上老师讲过的化学方程式。

生石灰加水变熟石灰的化学方程式是怎样写来着?他有些记不清了。

“搬一块砖5分钱,5200块是班费,还有3200块的酒钱。我和你一起搬,什么时候能赚到这些钱,你就什么时候回学校。”

刘柯淡淡地道。

说完,他就走到拖车前开始卸货。

农村大多数是自建房,工地上的砖是红砖,用车卸货难免会有损耗。

在刘璇老家,工人卸砖都是纯手动的,卸完的砖头还要整齐地码好。

很简单的活,只需要出体力即可。

但没一会儿,刘璇就累得气喘吁吁。

反观他父亲,虽然老态尽显,但手脚仍旧利索。

大冬天里,生了冻疮的手指又痒又肿。

冰冷的砖块很是粗糙,长时间持握使得刘璇手掌生疼。

“嘶~啊!”

刘璇干了没一会儿,就瘫坐在地上。

“爸,我想回去上学。”

刘柯闻言,放下了手里的砖头,一巴掌抽在了他脸上。

很响的一记耳光,干活的工人们都看了过来。

“忙你们的,别管。”

包工头老林淡淡地道。

刘璇捂着红肿的脸,嘴唇颤抖着,看着面前发怒的父亲。

那混浊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结实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冰冷的空气流入他的肺叶,又化作滚烫的火焰喷涌。

真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

刘柯仍旧沉默着,用那愤怒的眼神看着他。

这个总对儿子说男儿膝下有黄金的男人,为了儿子能继续上学,险些给校领导下跪。

刘璇想起了父亲在办公室里那卑微的样子,没再抱怨,只好默默戴上手套,捡起地上的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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