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北宋有点怪  0016 汴京城治安不太好

类别: 科幻 | 时空穿梭 | 这个北宋有点怪 | 翔炎   作者:翔炎  书名:这个北宋有点怪  更新时间:2021-06-22
 
等展昭走后,黑柱继续忙活着那新开垦出来的十平方菜田,撒籽种菜,金林檎在一旁帮忙浇水。

陆森则打开了早上杨金花拿来的包袱。

一坨重两斤左右的金元宝。

一个暗红色的小木盒,打开滑盖,里面放着些类似蘑菇,云母之类的东西。

古人喜欢把这些东西当成养气补身的好东西,估计杨家也是一样把安们当成了宝贝。

然后还有一个灰色的木盒。打开,里面放着些漂亮的玉石,以及两个琉璃杯!

玻璃杯做工还行,表层打磨得挺光滑的,但本身质量不行,明显看得到两个琉璃杯壁里有不少气泡点。

这应该是从胡人那边流过来的玻璃杯子,因为造型是方型的,而且表面上也没有点缀和微雕。

要是大宋自产的琉璃杯,那可真就是雕龙画风的艺术品了。

这这些东西可以看得出来,杨家做事确实是很上道的,尽量表明自己的感激之情。

钱、药、珍奇三样都给有了。

其它两样暂且不说,钱这玩意,陆森现在确实挺缺。

他金元宝收入系统背包里,然后其它的东西都放在刚做好的‘收纳箱’内。

这四四方方的收纳箱看着不大,也就一立方左右的容积。

但自带二十个系统格子,而且很多东西都可以复数叠加在一个格子里。

实际容纳量非常可怕。

把东西放好后,陆森出到院子,叫道:“黑柱,林檎,我们去城里逛逛。看看缺什么就买些,给家里添点东西。”

来这个世界三天了,一直忙着建‘安全房’。现在房已经建好了,也该四处走走看看,或者搜集一下情报了。

一听说要外出,金林檎连连摇头:“郎君,我不去,我要在家里干活。”

这是‘底层人士’的正常反应,特别是那些没有怎么见过世面的。

金林檎自从懂事起,就住在流民街里了。在她的记忆中,自己就是下等人,就是贱籍。

与流民街一墙之隔的繁华汴京城,那是上等人才能去的地方。

她没有资格去。

也不能去,否则不小心随便冲撞了个贵人,弄脏了对方的衣服,多半是要被当场打死偿命的。

这是她从小被有意无意灌输在脑子里的观念。

陆森看着有些惊慌失措的金林檎,也没有勉强她,笑道:“那你就在家里守着,记得别出院子,明白吗?”

这里不是城内……城外总是危险些的。但在木栅栏内,安全性肯定不用说的。

况且汴京城内也不算很安全,特别是对小女孩来说。无忧洞那些乞丐真的是毫无人性,且神出鬼没的。

听到自己不用进城,金林檎明显松了口气,然后连连点头,表示自己绝对不离开院子的范围。

而黑柱则显得很兴奋,他打小在汴京城中乞食,所以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堂堂正正,毫无惧怕地走在汴京城街道上。

现在自家郎君入户籍了,这愿望达成了,他自然想着去城里昂首挺胸走一圈。

心情甚至有些急迫。

…………

…………

汴京城有六个入城口,每一个入口都排着长长的队伍。

烈日下,所有人都在冒着热汗,即使陆森也不例外。

而有身份的人,骑着高头大马,或者坐在轿子里施施然地就进了城。

守城口的士兵们不会拦,连查都不会查一下。

陆森出示户籍,带着黑柱入城,已经是半个时辰之后的事情了。

因为出了太多的汗,陆森入城后,便在路边找了个小摊,要了两份豆花。

陆森点了甜的,黑柱喜欢喝咸的。

两人坐在树荫下,听着头顶上的蝉叫,微风阵阵,好不惬意。

行道上人来车往,衣衫华褴交错。有钱人与苦哈哈并行,华丽的八抬大轿前边,又是风尘涂落的镖车。

汴京城繁华无双。高贵的,低贱的,在这里挨成一团。

虽然汴京城已经是此时最巨型的城市,但超过两百万的常驻人口,使得这里看起来,依然还是相当拥挤。

很多初见汴京城的人们,都会被这里的喧闹和繁华迷乱了眼,惊叹不已。

但陆森不会……他原本工作的地方,就是千万级别人口的大都市。

论繁华,论拥挤程度,远胜此地许多许多。

在他看来,此时的汴京城,相较于他之生活的地方,反而有种安逸宁致的味道。

还有他幼时在农村成长时经历的那种气息,于是一时间感慨万千。

忍不住盯着街道,小声说道:“这就是平和的农业时代生活啊。”

然而这话刚出,陆森就被迅速打了脸。

“他娘的熊,展猫子不在汴京城里,大哥,我们做票大的吧。”

兴奋的大嗓门,在陆森右边响起。

陆森顿时觉得很无奈,自己这才说农业时代的生活平和,旁边就有人要去干大事,这不是和自己唱反调嘛。

他忍不住转过头,看到右边不远处那桌,围着三个黑色劲装的人士。

每个人身上都带着武器,总两把扑刀,一杆红缨枪。

这三人面容是典型的中原人面相,就是相当老成,一幅饱经风霜的样子。

“做哈子大事?”最老相的男人喝着豆花,极是豪爽一口闷掉,胡子上都沾着豆花沫子。

“我听说开封府要在寅时,处斩一个叫陈世美的犯人,我们去刑场把人劫了吧。”个子稍矮点拍了下桌子,兴奋地说道:“听说那陈世美是个才子,我们救了他,绑他到山上给我们当师爷,应该能行。”

“俺们就缺个师爷,现在啥子时辰?”

“就快寅时了。”

“那还等哈子,走!”

老大一声令下,三名江湖人士顿时飞起,落在屋顶上,踩着青瓦疾行,眨眼间就成了小黑点。

店家跑出来,使劲挥手叫道:“三位爷,你们还没给钱呢,三位爷……”

黑柱看着店家挥手时无助的模样,叹了口气。

“这事很常见吗?”陆森把豆花喝完,忍不住问道。

“太常见了。江湖侠士们吃白食可比我们乞儿厉害多了。”黑柱向往地说道:“我们乞儿连店都进不了,他们吃完还能跑掉,想追都追不上,店家还不敢随便骂街,生怕大侠们折返回来被揍一顿。”

陆森听得笑了起来:“他们刚才说要去劫刑场,要不要去看看?”

“不去不去。”黑柱连连摇头:“侠爷们打起来,可不管你是谁的,那剑气暗器满天飞,别说普通人,一些富商和捕快死了都没有地方说理去。”

这倒也是。

陆森便没有了去凑热闹的心思。

他带着黑柱去钱铺里把那两斤重的金元宝找开。

换了同价值的银子和少量的铜钱。

然后便去采购一些生活用品。

比如说碟筷碗之类的东西。

还买了点被褥。

家园系统自带恒温效果,晚上睡觉即使不盖被子也不会着凉。

但问题是……人睡觉的时候总是喜欢抱着点什么的。

比如说陆森,即使是在最热的夏天,他也喜欢用个毛毯盖着自己的肚脐眼。

这是习惯问题。

在城里逛了好一会,眼看日用品之类的东西就要买齐了,正要出城回家,却听到后边有惊叫声响起。

两人回头一看,便发现三个穿着黑色劲装的人正飞檐走壁。

其中一个黑衣人还提着个穿着白色囚服的男子。

在他们三人的身后,跟着四个黑衣官服的捕快,也同样在飞檐走壁追击着他们。

几人连续几个跳跃翻滚,便来到了陆森和黑柱的头顶上方,在街道两边的店肆顶层上打来打去,斗成一团。

刀光和剑光在阳光下反射,舞成一团团耀眼的光斑。

还时不时有暗器被弹飞下来,笃笃笃地插到街道两边的门窗上。

啊啊啊啊啊!

尖叫声响起,街道上的行人们慌作一团,要么向远处奔跑,要么吓得直接躲入到店铺之内。

很多店主反应过来,迅速关门。

这就使得有不少行人被挡在了门外。

陆森和黑柱也是其中之一。

黑柱躲在屋檐下,紧紧贴着墙边儿,不敢动弹。

根据他在汴京城讨活十几年经验,这时候不能随便乱跑,那些侠客最爱用暗器钉乱跑乱叫的人。

无处可躲的时候,原地趴下不动才是最安全的。

陆森不急,也没有紧张,他现在的装备栏里,挂着满耐久的石甲呢。

然后他也把一个木甲从系统背包里拿出来,递给黑柱:“穿上。”

黑柱赶紧把木甲套在身上,然后舒了口气。

他很清楚,自家郎君的木甲可是真正的宝贝。

几前天就靠这神物挡下了眉心那一镖。

否则他早死了。

看着黑柱把木甲穿上,陆森正要带他离开这里,却突然听到旁边有人小声地说话。

“兄台,可否也给小生一套木甲。”

陆森扭头,循着声音看去,这才发现旁边的大红柱后面,有个年轻男子正挪出点身子,期盼地看着自己。

陆森看着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此时头顶上七人在屋檐间腾挪闪躲,刀光剑光越发凌烈,叮叮当当的打铁声急促地像是要催人去死一般。

很快就有人惨叫一声,从半空或跌落下来,是个穿着黑色官服的捕快。

这捕快摔落地面后,没有当场死亡,而是一个侧身连续翻滚,躲到了陆森对面的屋檐下,捂着流血的肚子,脸色苍白直喘气。

四个捕快少了一个,合围之势立刻破除,然后被三个黑衣劲装江湖人逼得连后退。

此时有人在上面大叫:“汴京城所有人都给俺记住了,今天劫刑场者,是绵州三煞。”

用内力吼出来的声音,如怒雷炸起,几乎响彻整个汴京城。

随后三个江湖人突然爆起,将三个捕快击伤或者震退,这才挟着白衣囚犯飘然远遁。

陆森指着飞远的三个江湖人士,说道:“这位兄弟,你不需要木甲了。”

然后他带着黑柱离开。这汴京城果然有意思……随便出来逛逛街,都能遇到如此刺激的事情。

可没有想到,那个说话的男子追了上来,他穿着丝绸青衣,一看就是富贵人家。

虽说北宋的丝织业也比较发达,但丝绸一直都比较昂贵,平民老百姓根本穿不起。

但凡能穿丝衣的,非富即贵。

“这位兄台,等等我。”这青年小跑到陆森旁边,并排走着,同时他抱拳说道:“冒昧打扰下,小生乃曹家二子,曹诱。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陆林一边缓缓走着,一边扭头看着对方,问道:“曹家,曹国舅二子?”

黑柱此时咽了下口水。

对他来说,这可是难以接近的大人物。

“是也。”曹诱人长着比较削瘦,特别是脸看着更瘦些,像是猴脸,他涎着脸笑问道:“小生是否可知兄台高姓大名?”

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且陆森以后在这城里城外生活。曹家势大,又有个姑母皇后,想想查自己,肯定能查得到,因此一直藏着掖着也没有意义。

他边走抱拳说道:“陆森,城外山野之人,当不得高姓大名。”

“我初见陆兄便一见如故,如是见了自家亲哥哥一般。”曹诱双眼热切地看着陆林,一边走着,一边拱手说道:“可否让小弟做东,请陆兄到樊楼饮几杯美酒。”

樊楼乃汴京城最大最高最销金的酒楼。

甚至在樊楼西部,可以俯视皇宫一大片区域。

樊楼里还有最珍奇美味的菜品,传闻皇宫御厨也自认不如。

至于什么吹拉弹唱,莺燕歌舞那就更不必说了。

在这样的地方,基础消费是以‘万’起步的。

也就是你吃一餐,至少十贯钱,上不封顶。

樊楼名气之大,全大宋人人皆知。甚至连最强刺客组织‘鬼樊楼’,都是借了它的名头起势。

陆森抱抱拳,微笑道:“粗鄙之人,去不得那等奢华之所。”

“粗鄙……”

曹诱感觉自己被人糊脸嘲讽了。

眼前这陆兄,虽然是一头短发,但面容如玉,唇红齿白,更有一股不染红尘的风度。

再加一身白衣,如同谪仙人般。路上的小娘子们和小姐们看了,个个都是含羞带怯。

怎么看都是大世家才能培养出来的俊才。

这都叫做粗鄙?

那自己一张父母都嫌弃的猴脸,还有瘦得更麻竿似的身材,叫什么?

沐猴而冠吗?

好想甩袖走人,但曹诱还是忍住了。他继续笑着说道:“如若陆兄不喜樊楼那等吵闹喧哗之所,便可与我去暖春阁坐坐。那里的酒菜虽不如樊楼,但小姐儿们的琴艺和唱腔,是汴京城里最顶尖的,低吟浅唱,唇酒入肚,便是人间极乐。”

陆森摇头:“曹二郎请见谅,本人家居城外,若是去饮酒,多半得错过宵禁时间。等下次再见,时机适合,再与曹二郎你共饮美酒。”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曹诱只好作罢。

他拱拱手,停下身体,等陆森消失了,这才唉声叹气回家。

回到家中,他本想将刚才遇到‘异人’的事情说与父亲和大哥听。

但一想到父亲和大哥两人向来敬鬼神而远之,便作罢了。

他走去偏房那边,找到了家中供奉,扶木道人柳长风。

柳长风已六十有三,看着却和五十岁差不多,脸色红润头发乌黑。此时正在庭院的树荫下打坐。

曹诱一走过去,这道人便睁开了眼睛,微笑道:“曹小郎,已有数天未见,你气色越来越差了。”

天天喝花酒,能不差嘛。曹诱不好意思地哈哈笑了声,然后正色问道:“道长,听说道门中,有门神通叫袖里乾坤,你可曾见过?”

“不曾。”

“刚才小生在街上见着了。”

“可是变了些小物件出来?”扶木道人轻笑道:“那只是障眼法,老道亦可做到。”

“非也!那人叭地一声,把这么大的……”曹诱用手比划出一个比人体稍大的形状出来:“木甲从袖口里扔了出来。”

“这不可能,曹小郎你一定看错了。”

曹诱摇摇头:“当时我离他不足一丈,看得清清楚楚。除非我中了幻术,否则不会看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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