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三日,雪后初晴,阳光温暖。
徐章和明兰却并不急着上路,而是出了门,逛起了渑池城。
渑池陈晓,方圆不过十余里,两条成十字交叉的大街贯通东西南北四门。
城内的布局类似于西京洛阳。
雪后初晴,街面上的人也跟着多了起来,好似一下子全都涌出来的一样。
喧嚣的叫卖声,街道两侧摊贩身前罗列着鳞次栉比的物件。
难得出门,明兰心里头别提多高兴了,再加上本身就财大气粗,看见什么新奇的,好玩的,便忍不住叫丹橘和小桃去买回来。
接连数日,夫妻俩基本上每日都要出门,在城内闲逛,等到二十五那日,王破敌带回消息,说是西去的管路已经可以走了。
二十六日上午。
尽管冷冽北风仍旧如刀,可众人还是再度启程,准备了更多的物资,离开了渑池县城。
出了渑池,再往西走上几十里,就是陕州了,陕州隶属陕西路。
原本众人的行进速度就不快,再加上地面上仍旧还有残留的积雪,是以速度想快也快不起来。
一日走上三四十里就已经是很快了。
渑池与陕州交界之地,有个集镇名曰乾壕。
徐章等人赶至乾壕,便停了下来,乾壕虽只是个小集镇,却是自洛阳入陕西的必经之地,镇内有不少客店,也有不少想趁着如今天寒地冻,大雪封路好发一笔横财的商贾,江湖客。
徐章等人包下一间客店,稍作休整,次日一早还得继续西进,奔陕州而去。
与此同时数十里开外,往陕州去的必经之路上,崤山山脉,一处原本荒无人烟山道两侧,不知何时已然多出了一个营地。
临时搭建出来的营帐虽然简陋,还不足以抵御风雪,暂避严寒,好在周遭的山林之上,最不缺的就是树木。
伐木生火,火光升起,自然便能驱走严寒。
营地中心,立着一座明显不同于其他营帐的宽大营帐。
营帐之内,一个二十多岁,脸色颇为苍白,浑身包裹在厚实的白色鹤氅之中的青年坐在宽大的靠背大椅之上。
青年头戴玉冠,面容白净俊秀,身前还放着一个火盆,盆中是一堆燃的正旺的炭火。
“这鬼天气可真冷呀!”
火盆边上,还坐着一个身着绯色外袍,内里是厚实的袄子的中年大汉。
大汉约莫四十多岁,面容坚毅,身形颇为壮硕,只是头上的发髻却不如青年绑的那般精致,不少发丝或是凌乱的搭在脑袋上,或是自两侧垂落。
“已经好很多了,代州可比这儿冷多了。”大汉搓着手道。
火盆上头架着个铁锅,锅中有水,白色的水气徐徐升腾而起,水里头还有个酒壶,旁边还有个小厮打扮的青年拿着夹子将酒壶取出,往手边桌上的大碗上倒了两碗。
“他娘的,都是那个姓徐的害的,老子好好的在侯府里头待着,就他给得整出那么多事情来,还得父亲把我发配到代州那个苦寒之地。”
俊秀青年自鹤氅之中生出两只手,捧着酒碗不住骂骂咧咧道。
大汉道:“这个姓徐的可真不是东西,把公子害的这么苦!难怪公子不惜花费这么大的价钱,也要把我们雇来。”
大汉名叫周刑,本是燕云人士,会一手相扑的本事儿,又使得一手好棒法,家境颇丰,却因一时意气不慎打死了人,无奈只能逃出家乡。
本想逃往宋境,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一群落难的浩瀚,一群人便在宋和契丹的边境落了草,做起了打家劫舍的无本买卖。
后来又和代州那边搭上了关系,帮着靖安侯处理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替曹家那些见不得光的生意保驾护航,用来换取靖安侯的庇佑。
养寇为重,自古有之,并不算稀奇。
这一来二去的,周刑手底下的势力越来越大,慢慢就发展成了现如今名震契丹和宋朝汴京的大寇,麾下聚拢起了五百兄弟,个个敢打敢拼。
听得周刑提起此事,俊秀青年的脸上就露出肉疼之色:“周大当家的,本公子可是花了整整五千贯,这事儿你们可得给本公子办妥当了!否则本公子可不饶你!”
这位面容白皙俊秀的青年不是别人,正是曹家三公子曹良玉。
趁着靖安侯巡视治下军寨的机会,悄悄联系上了周刑,偷偷离开了代州。
这次为了请动周刑,曹良玉也算是下了血本,整整五千贯钱,他好不容易劫了漕帮货船攒下来的那点儿私房钱,一下子就去了将近一半。
若是别人,莫说是请动周刑了,估计刚刚找上门,就被绑了。
可曹良玉是曹家嫡子,自然大不一样。
周刑也是看在这一点上面,这才接下了这份差事,在曹良玉的掩护之下,带着两百个精锐的手下,装作从北边南下的商队,带着大批货物,光明正大的入了宋境。
曹良玉自己没什么本事,却耐不住有个极疼爱他的母亲,曹良玉要什么,管氏就给什么,更何况这事儿曹良玉可是瞒着管氏做的。
对管氏那边,曹良玉的借口是说他托人从契丹那边弄来一大批皮毛牛羊,想要趁着这个机会瞧瞧去洛阳出手。
对于曹良玉,管氏半点都没怀疑,有了管氏点头,曹良玉和周刑自然一路畅通无阻。
“公子放心,我老周办事儿,断不会出差错!”周刑一口就把碗里的热酒灌入口中,咕噜噜没两下吞入腹中,随即抬起袖子,十分豪迈的擦去嘴角残留的酒渍。
“此事若是不成,不用公子动手,老周我自己把脑袋摘下来给公子当夜壶用!”
轻喝一声“好酒!”
“满上!”
一碗酒下肚,一股子暖意自口腔流过喉管,落到胃里,整个腹部也跟着暖了起来。
曹良玉也端着酒碗仰头一饮而尽。
至于那些个什么以袖遮面的礼仪,在曹良玉和周刑这儿可没有半点意义。
“我要你的脑袋做什么!”曹良玉没好气的道,随即眼中闪过怨毒的光芒:“我要的是姓徐的那个杂碎的脑袋。”
看着曹良玉因怨毒而略有些狰狞的神情,周刑脸上笑意更甚,心里却有些后悔,当初曹良玉找上门来的时候,开的价码低了些。
若是早知道曹良玉这么恨这个人,周刑怎么也得狮子大开口一回,好好地宰这小子一顿。
“听说那家伙的大娘子生的花容月貌,国色天香,好似仙女下凡,你可得把他大娘子给本公子留着!”曹良玉眼中放着精光。
酒色财气,曹良玉最好的就是一个色字。
整个太原府的青楼妓馆,就没有他曹三公子没去过的。
那些个楼子里的花魁换了一批又一批,可他曹三公子的旗号却越来越响。
就算是到了代州,曹良玉从军寨里头偷跑出来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跑到城里最大的青楼里头接连住了三天三夜,换了六个姑娘。
色中饿鬼,不外如是。
周刑嘿嘿一笑,拍着胸脯,谄媚的道:“公子放心就是的,定给公子留着,谁若是敢先碰,老周剁了他的爪子。”
投其所好嘛!周刑虽然没读过什么书,却也门清。
曹良玉看着周刑那粗鄙的模样,心中顿时生出一股子恶心之感,挥了挥手,一脸嫌弃的道:“行了行了,时辰也不早了,本公子要休息了,你也赶紧回去,别喝醉了,耽误了本公子的大事儿。”
眼见着曹良玉下了逐客令,周刑没有候着脸皮继续留下,冲着曹良玉抱拳一礼就退了出去。
眼看着周刑出了大帐,曹良玉这才一脸嫌弃往递上吐了口唾沫。
“什么东西,一个下三滥,也敢过来和本公子套近乎,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曹良玉小声骂骂咧咧的道。
“就是就是!一个草寇盗匪,也配和咱们公子拉关系,那周刑真是蠢得可以!”先前那个伺候二人,一言未发的小厮立即开始拍马。
“哼!”曹良玉看着仍旧还在晃动的帘子,不屑的道:“若不是因为上次孟州之事后,父亲把母亲那边的人看的死死的,本公子没法动用,又怎么会平白花费这么大的价钱,去找这些上不得台面的糟烂货。”
“五千贯呀!那可是整整五千贯!”饶是曹良玉也觉得心疼不已。
当初就是听说青山商会雪花盐的名头,曹良玉才会动了截货的心思,销完那批货,刨去损失,曹良玉一共得了白银一万五千两,虽然价格比之原本的价格低了足足四成,可对曹良玉而言,已经是一笔极大的收入了。
便是管氏疼爱他这个幼子,任凭曹良玉挥霍无度,也没有给过曹良玉这么多钱。
“若是能把那个姓徐给宰了,解了本公子的心头之恨,区区五千贯而已,又算得了什么!”此刻的曹良玉,宛若精神分裂一般,一会儿一句,听得小厮一愣一愣的。
“还有那位盛大娘子!”小厮赶忙拍马屁道:“听说那可是位顶尖的美人,公子这回可有艳福了!”
小厮的脸上满是淫荡的谄媚笑声。
曹良玉也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想起那未知的美貌妇人,曹良玉只觉得小腹处一阵火起,浑身燥热不已,可身边又无女子。
曹良玉心思一转,不由得便把目光落在了面前唇红齿白,面容白净的小厮脸上,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还咕噜咕噜的咽了咽口水。
眼中燃烧着的,是炙热无比的火焰。
“过来!”
曹良玉冲着小厮招了招手,邪笑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