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是与我换错了的那个?”
徐佳佳最烦的就是提到刘靓,刘靓占据了她人生中最重要的十二年,明明就是狗一样的存在,却是当了徐家十二年的公主,而她是在刘家那种地方,穷了十二年。
虽然也是没有受过什么苦,可是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不理她就好。”
凌世扬安慰着徐佳佳,“有些人越是搭理,就越是得寸进尺。”
徐佳佳的眼中闪过了一抹不自然。
这个得寸进尺的人,怎么这么像是她自己。
“也去查下刚才的那一个。”
凌世扬对着一个男人说道,年纪是对上了,可是其它的却是没有,他方千百计的打听出来的,买了那幅画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其它的却是不多,所以他也就只能用这样的比较蠢的办法,去逐个去查个年岁相当的,她去了哪里,又是何时回来?
不久后,那个男人回来了,也是向凌世扬说着自己查出来的事情。
那个女孩叫刘靓,已经在此住了大半个月了,半月前她同舅舅一起爬山之时,她舅舅在山中摔伤了,现在还在医院里面,刘靓在一家农户里面,租了人家的厨房,每天一早就会去本地的市场买菜,做好这后,去给医院的那个人送去。
至于刘靓有没有出去,那个男人并没有查出来,因为那家酒店分为前门和后门,如果是从前门出去的,可有还会看到监控,可是如果是走后门,那么就隐蔽的很多。
“那么应该就不是她了。”
凌世扬直接就排除了刘靓,据徐佳佳说,换错了她的那家人,并不算是富裕人家,所不可能拿出那么多的钱,去买一幅赝品的画。
“再是去查下别的。”
凌世扬再是吩咐着男人,只是心中不知为何,总是有种要与其失之交的不舒服感。
当是刘靓从医院里面回来之时,酒店外面已经没有那些人,这是中场休息,还是放弃了
而她并不知道,就是一系列的小小的阴差阳错,所以也是让她逃过了一劫。
刘靓走进酒店的房间里面,本来她都是准备离开了,可是现在离开暗街的人太多,她还是多住几天,等着这里大多人都是走了后,她再是走,也是不与别人挤热闹了。
她仍是每天早起,去给高明他们炖汤喝,这些汤越喝人越是精神,就连医院的大夫都是称奇,不知道为什么高明恢复的如此快,别人都是需要两三个月才能长好的骨头,他现在居然都是长到差不多了。
就连石膏也都是可以拆了,不过医生还是建议他多是带上几个月,这样也能安全一些,毕竟接好的骨头,就算是长好,也都是十分的脆弱,宁愿小心一些,不要再是造成二次骨折的好。
“我要走了。”
刘靓对着高明说道,“你真不要家人过来吗?”
她其实还是挺放心不下高明的,毕竟现在他也算是一个残废了,让他一个人呆在这里,她总感觉有些欺负老弱病残。
“走吧走吧。”
高明摆了一下手,“你才是多长的假期,趁着有时间多逛一些地方,至于我,他拍了下自己坐着的轮椅,我现在基本的自理能力还是有的。”
“再说了,不是还有小民,我一定会的比他老子先是出院。”
就是……
若说还有那里不适应的,还不就是以后等刘靓真的离开之后,他吃不到那些好吃的东西了。
现在想想,他都感觉自己的嘴巴里面淡的很,看来以后就只能医院食堂里面,吃那些难以下咽的菜了。
“你去吧。”
高明拍了一下刘靓的肩膀,“我在这里,也是呆不了多长的时间,等到再是养上一养,我也就回去了。”
“你可别作了。”
刘靓警告着他,“瘸了一条腿,还敢去爬山,这不是爬山去的,是找死的。”
“知道了。”
高明白了刘靓一眼,“没大没小的,你舅舅又不是孩子,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难不成还不知道吗?到是你,一个小姑娘家,还是要注意一些安全。”
虽然说他感觉就刘靓这种天生神力的,还真的没人敢动,可是不代表,就没有什么背后使阴手的。
刘靓同高明再是说了一会儿话,无非就是劝高明安份一些之类,如果真不行,就让家人过来,反正正值暑假,高明的儿子也是没事做,不来伺候老子要做什么?
她啰嗦了一堆,这才是出了医院,准备回去收东西,去换个地方玩。
不过临行前,她又是去了一次明街,再是想要确定一下,明街和暗街到底有何不同之处,而到了明街之时,好像并没有什么变化,如果不是亲身的经历一次,刘靓根本就不相信,白天再也是正常不过的地方,丝毫也都是看不出来,竟然有一天,可以变成另外一种。
如同穿透了时光一般,一转身,便是到了另一个时代当中。
而现在她完全的找不出来,这里有半点像是暗街的地方,总感觉那是两个地方,不是同一条街,也不是同一些的房子。
而她走了一圈,都是没有找到自己住的那一间栈,当然更是找不出来,一张相似的脸,这也才是让她最是奇怪的事情。
存于千年的东西,千年的习俗,果真的是不能用常理来形容的。
刘靓再是回望一眼这条长街,暗街有暗街的神秘,而明街却也是有明街的特色,好像也是不能轮为一谈的。
而不管是明街还是暗街,她到明天一早都会离开,所以她准备今天好好吃一下这里的东西,能带也就给自己的多带一些,等离开此时之后,就很难再是吃到了。
再是回到了酒店里面,刘靓吃饱喝足后,准备将昨天晚上没睡的觉补回来之后,准备明天一早就离开。
她走到窗户那里,也是拉开了窗户,让外面新鲜的空气换进来。
而窗户一打开,她不觉的就向下方望去,结果就看到徐佳佳一家子人,已经坐上了了一辆车,最后坐进去的,是陶月,陶月将自己的大屁股往车里一塞,她都能象到,陶月一定在抚着自己的衣角,在这地方穿旗袍,自以为好看,却是不知,那肥大的屁股,却是一种如何的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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