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温暖的女孩(Doflamingo加更2/10)
孙胜完和机关枪一样,突突突的说了一大堆,语速还很快,裴珠泫集中精神才勉强跟上了她的语速。
足足说了一分多钟,孙胜完才听下了自己对裴珠泫和林烨的双重吹捧。
说是吹捧,但听起来却丝毫没感觉到是在拍马屁,反而有种和她一样的理所当然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裴珠泫感到异常古怪。
不过,从孙胜完的话语中,裴珠泫也是提取出了一些有用的信息。
首先,她叫孙胜完,来自加拿大,94年和姜涩琪是同龄人。
其次,她是林烨的歌迷,看了主打歌的MV之后对她也有一些了解,原话是“前辈真是太漂亮,怎么会有前辈这么漂亮的人”。
虽然听多了别人的夸赞,但听到孙胜完的话,裴珠泫还是感到很开心。
就很……奇怪。
“前辈,我话是不是太多了?”孙胜完说完,砸吧砸吧嘴,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看着裴珠泫说道。
你都说完了才发现?
裴珠泫心里吐槽了一句。
“没有,你很……活泼。”裴珠泫想了想,给了一个评价。
“谢谢前辈!”孙胜完咧嘴笑了起来。
还真是一个十足的乐天派。
接触没有五分钟,裴珠泫心里已经给孙胜完有了一个标签。
“Wendy。”金艺琳见孙胜完停下,便出声喊了一下。
“艺琳xi。”孙胜完朝金艺琳挥了挥手。
“你好,我是姜涩琪。”姜涩琪也是和孙胜完打了个招呼。
“涩琪前辈好。”孙胜完鞠躬问候了一下。
现今练习生第一人,她自然是听说过姜涩琪的大名。
“你很喜欢林烨?”姜涩琪注意到孙胜完手机挂件上那个蓝色的“L”,林烨的应援色就是蓝色,而应援标志则是“L”。
“内!”提到林烨,孙胜完兴奋了起来,“林烨以后一定会是华语乐坛的中流砥柱,他的音乐我很喜欢,而且你们不觉得他……”
裴珠泫和姜涩琪对视一眼,听着孙胜完的滔滔不绝……
铁粉啊。
“有机会介绍林烨给你认识一下。”裴珠泫笑着说道,难得碰到这样一个林烨的铁粉,相信林烨知道了,会很开心。
“真的吗?”孙胜完惊喜的看着裴珠泫,“谢谢前辈!”
“没事。”裴珠泫笑着摆了摆手。
“前辈,你是不是会中文啊。”孙胜完好奇的问道。
“嗯,会。”裴珠泫点了点头,掌握外语是加分项,在确定自己的中文支持正常交流后,她就上报给了练习生室长,到了现在,很多练习生也都知道了这一点。
在练习生里,掌握第二语言基本都是选英语,再不济也是其他的语种,选中文的实在是太少了。
没办法,中文太难学了。
“可以教我林烨的新歌吗?这首歌我总感觉发音和林烨不太一样。”孙胜完苦恼的说道。
“主打?”
“内!内!”孙胜完点了点头,期待的看着裴珠泫。
裴珠泫不由得笑了起来。
“《手写的从前》这首歌有着很浓郁的林烨老师的风格,在咬字发音上也做出了一定的模仿,和正常的普通话会有一点点发音的区别。”裴珠泫解释道。
“林烨老师……周杰伦前辈吗?”孙胜完恍然的点了点头。
林烨是周杰伦的弟子,这不是什么秘密,作为一个喜欢听各国音乐的人,孙胜完并不陌生。
“真是厉害啊。”孙胜完感叹道,“师徒两人都是天才,《手写的从前》这首歌的rap部分真的是太好听了!”
“如果你懂中文,你的感受会更深。”裴珠泫笑着说道。
这首歌的rap部分其他语言是很难翻译出来那种韵味,唯有懂得中文才可以更好的体会。
“是吗。”孙胜完点了点头,“看来有机会要学习一下中文了。”
“要学的话,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问我。”裴珠泫很乐意给林烨的歌迷做课外辅导。
“内!谢谢前辈!”
“和她们一样叫我欧尼就好了。”裴珠泫抬手碰了碰姜涩琪,对孙胜完说道。
姜涩琪朝孙胜完笑了笑,这傻丫头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很不好接近,但一笑起来,那股浓郁的憨味顿时散发了出来。
“内!珠泫欧尼!”孙胜完兴致高昂的喊了一声,“欧尼叫我Wendy就好了,相比韩文名,还是英文名听起来更习惯。”
“好。”
“我可以叫你Wendy欧尼吗?”金艺琳插话说道。
“当然可以啦。”孙胜完笑着说道。
“谢谢Wendy欧尼!”金艺琳美滋滋的喊了一声。
“我们年龄差不多,叫我涩琪就好了。”姜涩琪主动说道。
“好的。”
裴珠泫看着迅速和她们几人熟络起来的孙胜完,心里不由得感叹。
这个自来熟的女孩挺好的,身上有种温暖的力量,让人很难拒绝她。
突然间,裴珠泫有些期待林烨和孙胜完碰面的场景。
有着这样一个歌迷,相信林烨一定会很开心吧。
北大,宿舍。
林烨叼着水笔,双手在键盘上快速的敲击着,电脑屏幕上一个又一个文字随着林烨手指的敲打而出现。
一旁的毛道仁和林烨状态差不多,也是坐在电脑前奋笔疾书。
“你怎么样了。”毛道仁停下敲打,伸了个懒腰问道。
“有点儿卡住了。”林烨也是停下,皱眉说道。
“那要不……再看看?”毛道仁提议道。
“我再写一点吧,都看九遍了,剧情快倒背如流了。”林烨微微摇头说道。
“我再看一遍,看看有什么忽略的细节没有。”
“戴耳机。”林烨叮嘱道。
“知道知道。”毛道仁随口应了一句,将文档保存,点开视频软件,找到《熔炉》这部电影,开始播放。
林烨和毛道仁的刑法课最新任务,观看电影《熔炉》并写下不低于一千字的观后感,要求从法学专业角度进行评析,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国内,你是法官应该怎么处理。
很离谱。
天知道教授为什么要让一群大二,刚接触法学不到两年的菜鸟去写这种评析。
但没办法,写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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