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杨丽丽所想的不同,路南在看完通篇后,心里的感觉却是怪怪的。
怎么说呢,这篇的文字是极好的,行为流畅,遣词造句优美动人,很容易给人一种极强的代入感,不过缺陷也有。
想了想,路南将目光从手机的屏幕上抽离,抬头看了看正暗暗用眼角余光瞄着他的杨丽丽,想了想,说道,
“杨丽丽,你这个写得很好看,只不过有几个方面,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杨丽丽心中一咯噔,这文章虽然不是她写得,但也曾看过好几遍,很喜欢这个故事。
要说应该没什么问题才对,莫非路南还真的能从鸡蛋里头挑骨头不成?
“当然了,我本来就是希望有人能帮我弥补不足,你有什么尽管说。
还有,既然咱们都是同学,还挺有缘的,你就直接叫我丽丽吧,这样更方便。”
岂止是更方便,也是更亲近,将来如果路南和她以及其他人在一起的时候,对她直呼其名,旁人心中就会产生一种两人关系很密切的印象。
而大学生,俊男靓女,关系密切,很容易就传成绯闻,尽管这绯闻是假的,但万一路南的女朋友姚芳当真了,又吵又闹,甚至分手,那可就遂了她的心意。
路南浑然不知杨丽丽的险恶心思,还真以为这女人没把他当成外人,很是高兴的点头道,
“那好吧,丽丽,我和你说一下,我看这篇的感受。
首先是好的方面,你的词汇丰富,描写生动,行文节奏流畅,绝对是很好看,而且情感真挚,能够让人有阅读下去的欲望。”
听到路南的夸奖,尽管知道是说的自己那个要好的女同学,但杨丽丽依然眯起一对勾魂摄魄的眼睛,笑眯眯的看起来很开心。
因为心情很好,甚至自发的往路南的身边挪了一下,两个人靠的很近,惊喜道,
“真的?”
“当然是真的,有一说一,我觉得你这文章其实和国内一些杂志周刊的稿子都有的一比,可读性很强,对于一些特定群体来说,更是仙草。
当然,有优点就有不足,你权且一听,至于是不是这么回事,可以自己来判断。
首先,是你的场景描写太过,虽然很多时候都是为了烘托人物的心情,但过于频繁也有点影响阅读。
比如正想知道女主和喜欢的男人之间的对话是什么,忽然来了一句环境描写,突兀不说,也很扫兴,可有可无的时候,我觉得还是不写为好。
其次,就是你故事的那个结尾,讲真的,有点恶心人,反正以男生的角度来看,整个故事的四分之三都算的上优秀,剩下的四分之一,也即是结尾那一段,简直和毒药差不多。”
路南的评价让杨丽丽心神恍惚,不过没有那种尴尬,不悦的神色,反而是那种很释然的感觉,别有所思道,
“难怪,我之前也将这篇拿给几个相熟的同学看,他们也都觉得写得很好,却都欲言又止,原来是内容本身就有问题。”
这也不是杨丽丽在做戏,而是她自己的感觉。
以她这个读者的角度而言,也是觉得前大半看起来很舒服,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山村纯洁善良的少女,主动走出大山,来到城市,自强不息,同时遇到挚爱的甜美故事,很容易引起女性的共鸣。
但后半段,不但对男生来说很毒,女性也未必能那么坦然的接受。
首先是对女主的虐,这个虐,体现在和男人感情的渐变过程。
从家人的质疑,敲打,最后狠心拆散,再到男主的坚定,彷徨,最终决绝放手,都是对女主的一种伤害。
至少在阅读前半段的时候,女主尽管遇到很多的难事,但内心是安然,快乐,满足的,就算是读者会心疼女主,但也会为她鼓励加油。
但到了后半段,整个人虽然物质生活更加丰富,也可以在城市立足,但内心世界是无比的空洞和悲凉的。
连带着,阅读人本身也受到影响,情绪不由自主的跟着低落下来。
从这一点上来说,创作人无疑是成功的,但这成功,是取决于,她的写作技巧,从满足读者上来看,除了有虐心情节的读者,旁人很难从中得到快乐。
再然后,就是对于男性读者剧毒的桥段。
女主大着肚子,从一个纯洁少女,到一个未婚妈妈的转变,婚礼最后失魂一瞥,而后洒脱转身,其实也不算是很毒。
但毒的是,他娘的居然是那个邻家的憨厚男生,主动的承担起照顾女主以及肚子里孩子的责任,单单照顾也就算了,好心人不是没有,两家是邻居,还是青梅竹马,帮助也是尽一尽自己的情谊。
但最后竟然还结婚了,真正的买一送一,一步到位,老婆孩子都有了。
路南不清楚这一段杨丽丽是想表达什么,是这个憨厚朴实男人的博大心胸,敞亮为人,还是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反正让他不是很爽。
当然,这是纯从他的角度出发,同样的内容,也许在另外一些人的眼中,会有不一样的感官评价也不一定。
“嗯,其实我说的这些,带有很浓烈的个人主观感情色彩,反正要我说的话,你这篇写得很好,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向国内的一些杂志社投稿,说不定就能被选上。”
路南最后还提了一个建议,反正他觉得刨除这些毒点,这部可读性还是很高的,狗血不代表不好看。
至少从文字角度来说,笔触清新,很让人舒服。
杨丽丽看着路南眼中的亲近,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心满意足的在心里谢了谢高中时代的那个女同学,最后说道,
“好了,这一篇我会回去修改的。
只是这一篇有点特别,你不能笑话我哦。”
路南浑不觉自己已经落入圈套,还傻呵呵的跟着笑了笑。
看的同时,他也能从中得到不少的启发,更关键的是,杨丽丽的水准很不错。
这算是既帮助了别人,也娱乐了自己,双赢的事,为什么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