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时初跟越凌宣的婚事办得非常热闹,蔺家是附近有名的富商,这回惟一唯一的女儿招婿,便大手一挥直接办了三天的流水宴,城里任何人只要说一句吉祥话就都可以来吃一顿。
于是一连三天,蔺家独女的亲事就成了城里最热闹的话题,大家有免费的宴席吃,自然个个都把蔺时初和越凌宣的亲事夸得天上有地下无,说他们是天作之合,把蔺父蔺母喜得红光满脸,脸上的笑容就没消失过。
婚事办得热热闹闹,但正主蔺时初和越凌宣两人却很平静,毕竟他们这门亲事只是各取所需,并不是因为情投意合。
蔺家大门的街道上,一个浑身脏兮兮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的乞丐悄悄地靠近了蔺家办酒席的地方,却被那些已经坐下来吃席的街坊百姓们嫌弃地驱赶:“去去!乞丐别靠近这里,你们另外有其他地方吃饭,蔺家老爷心善,这三天连你们这些乞丐都赠了热饭热菜,你身上又臭又脏,别弄脏了蔺家的地方……”
走路一瘸一拐的乞丐被人们赶走了,却边走边回头,一双浑浊不堪的眼睛盯着蔺家的大门,眼里的不甘和嫉妒都快溢出来了。
这乞丐就是方予安,曾经那个想方设法想通过娶蔺时初来吃蔺家绝户的渣男,他这辈子可没有前辈子那么幸运了,被蔺时初打断了手脚之后,科举无望,回到乡下守着老宅过活,可他身上没钱,手脚的伤耽搁了治疗,于是留下了后遗症,手变得无法用力,脚变瘸了,连想种地养活自己都不可能,于是在把家里最后的一亩地和老房子都卖掉之后,他就沦为了街上的乞丐。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讨饭都要在蔺家所在的街市上讨,还特别关注蔺家的情况,所以这几天得知蔺时初成亲,他就早早守在蔺家外面,心中涌动着各种复杂的思绪。
自从手脚不知道被哪个仇家断了,让他沦为乞丐之后,方予安心中便彻底堕落成了丧家之犬,讨饭之余,他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如果自己当初没有被人打算手脚,而是成功搭上了蔺家大小姐,有钱去科举了,那他的前途肯定十分远大吧?说不定他已经功成名就,当上官老爷了,甚至还能被京城里那些豪门贵胄看中,把他招为女婿……如果是那样,那他多风光啊……
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是现在这种情况,而是应该格外意气风发、前程远大。
但现实却总是如同一盆冷水,狠狠地把他的美梦泼醒,他如今不是什么前程远大的青年才俊,而是残废邋遢的臭乞丐,别人看见了都会嫌弃得忍不住唾他一口唾沫的那种。
“蔺家大小姐招的夫婿是什么人?”方予安回到乞丐窝,问一个同住的老乞丐。
“听说是外地的秀才之子,长得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跟蔺家大小姐很般配呢!”老乞丐美滋滋地啃着手里的馒头,说道。
他手上的馒头就是蔺家施舍给乞丐们的,所以他自然会夸蔺家大小姐的亲事好,恨不得蔺家天天都办喜事施米粮。
方予安听见老乞丐的话,却冷哼一声,阴阳怪气地说:“真的有那么好会愿意给人当上门女婿?我看那男人肯定哪里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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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予安顿时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心中那些阴暗的心思全让老乞丐揭穿了,让他仿佛被人剥光了衣服被示众一样,难堪极了。
他愤愤不平地想:我以前还真有可能娶到蔺家大小姐,可惜被不知道哪个黑心肝的仇人毁了!
方予安一想到自己错过了蔺家大小姐以及她那庞大的家产,心中就被无穷无尽的不甘和肉疼淹没了,如果他知道打断自己手脚的仇人是谁的话,肯定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可惜他连仇人是谁都不知道,想报仇都找不到人,只能带着痛苦和仇恨当阴沟里的老鼠了。
蔺时初可不知道方予安心中还惦记着她和她的家产,她现在跟越凌宣虽然成了夫妻,但只是有名无实的,不过两人因为之前关系不错,又有合作的基础在,所以越凌宣对蔺时初处处谦让,连婚床都让她自己一个人睡,而他则在床前打地铺,可谓是非常君子了。
蔺时初并没有阻止他,把枕头和被子扔给越凌宣之后,便心安理得地霸占了婚床。
成亲之后,蔺父就把手上的许多产业都交给了蔺时初和越凌宣来管,因为蔺时初说越凌宣是个可靠的人,蔺父便相信女儿的眼光,更何况越凌宣之前帮蔺时初打理生意时也有模有样,看着就是个心有沟壑又知恩图报的人,所以蔺父非常信任他。
“时初,我下个月需要去一趟金州,咱们家那里有做皮毛的生意,是吗?”某一天,越凌宣忽然对蔺时初提出了这个问题。
蔺时初点点头,看着他,说:“是有,不过只在那儿有几间普通的铺子,生意不太好,我爹都打算把那儿的铺子卖掉,及时止损了。”
“不要卖,交给我吧。”越凌宣说道,然后抿了抿嘴,“如果不方便,我可以买下来。”
蔺时初听了,轻笑一声,说:“不用你买,你要就送给你了,随便你怎么处理,你是蔺家的女婿,要几间铺子不是很正常?我爹又不是什么苛刻的人,他很喜欢你这个女婿。”
蔺父确实很欣赏蔺时初,还常常跟蔺母感叹,说自家女儿招的这个女婿真是捡到宝了,个性温和好相处,但心机手段也不缺,是个护得住家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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