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领主大人要在镇中心广场举行嘉奖大会,山姆匆匆忙忙的吃完午餐,就赶紧把脸洗干净了。
然后又在凌乱的木屋角落之内,找了件还算干净而且还不那么破旧的衣服。
将自己收拾干净之后,他就高高兴兴的出门了。
离开自己的破旧木屋,望着前方集镇的街道,发现已经有好多人都走出家门,兴高采烈的朝着镇中心跑去。
大家没有理由不开心的,要知道,忙碌了一年,领地内除了‘神临节’可以放假三天,平常时候是没有节假日的。
节假日的最大好处,就是不用缴税。
磨坊不用缴税,面包坊不用缴税,采摘水果不用缴税,还有去打猎或者去远处边境的湖里捕鱼,统统都不用缴纳给领主。
这种自由自主的感觉,对于这些常年被监管压迫的农奴来说,真的非常棒。
就在山姆刚刚踏入街道入口,就看见左侧的一栋低矮的石屋之内,走出一对“盛装”打扮的父子。
那是土木监工老皮尔斯和他儿子小皮尔斯。
老皮尔斯红光满面,一改以前的尖酸刻薄,见谁都热情的打招呼,看见山姆之后,更是热情的上去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嗨,山姆,我的老伙计,好几天没有在防线看见你了,听说你现在在替城堡送草料,这可是一个好差事啊!”
山姆憨厚的笑了笑,“这得感谢仁慈的领主大人,咦,老皮尔斯,你的这件皮袄可是上等货,以前怎么没见你穿过。”
听闻此言,老皮尔斯显摆似的抖了抖身上那件宽松而又暖和的皮袄,语气炫耀的道:“这可是领主大人昨夜赏赐给我们的。”
说完,他骄傲的把儿子小皮尔斯拉到跟前,“昨夜盗贼袭击城堡,小皮尔斯射杀了好几名盗贼,领主知道非常高兴,等下还要嘉奖他呢。”
“山姆大叔,你好!”小皮尔斯腼腆的打了声招呼,神情有些羞涩,但眼神中的得意欣喜之色,怎么都掩藏不住。
山姆看了他一眼,发现这个小家伙今天装扮焕然一新,不但穿着一双崭新油亮的宽大皮靴,还穿着一套精良的轻甲,在他的腰间,更是挎着一把锋利的长刀。
这副装扮虽然让尖嘴猴腮的小皮尔斯,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但是却使得稚嫩的小皮尔斯,充满了英武的朝气。
山姆有些羡慕的看着他,“能够获得领主大人的赏识,小皮尔斯一定会有前途的。”
听闻此言,老皮尔斯很是开心,拍了拍山姆的肩膀,“我们赶紧去中心广场吧,去晚了就找不到好位置了。”
街道上络绎不绝的有人赶往广场,一路上,三人不断和大家打招呼,同时,皮尔斯父子两人的“盛装”打扮,也吸引了许多艳羡的眼神。
山姆边走边好奇的问道:“小皮尔斯不是替城堡铲粪的吗,昨夜怎么会参加战斗?”
老皮尔斯笑道:“这几天领主挑选了一批射手秘密训练,小皮尔斯就在其中,昨夜领主在城堡部署了伏击陷阱,将那些入侵领地的盗贼全部击杀。”
山姆听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领主大人真是太英明神武了。”
“嗯,没错,领主大人的确英明神武!”
很快的,两人一阵闲聊之下,就来到了黑鹰镇的中心广场。
广场周围,人头涌动,热闹嘈杂到了极点。
放眼望去,整个黑鹰领地的男女老幼,不管是农奴、自由民还是一些手工匠人,全部都汇聚在了这里。
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广场正中的几排临死搭建的绞刑木架所吸引。
只见那几排粗壮坚固的绞刑木架之上,吊着数十具鲜血淋漓的盗贼尸体。
基本上,所有的盗贼都被扒的干干净净,他们身上布满了血肉模糊的伤口,经过一晚上的风吹霜冻,尸体上的血液早已经凝固发黑。
僵硬的尸体,远远看去,散发着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惨白颜色。
生平第一次,黑鹰镇的领民们,如此近距离的看见这么多的尸体,虽然场景让他们有些惊恐害怕,但还是有很多孩童透过父母遮挡的双手缝隙,好奇的观察着。
看着这些僵硬的尸体,人们心中生出一种难以置信的不真实感。
这种令人恐怖的视觉冲击力,这种震撼,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
这就是多次洗劫黑鹰领地,横行边境,且凶名昭著的獠牙盗贼团?
农奴们记得非常清楚,以往这些盗贼团入侵领地的时候,是那么的凶狠残暴,那么的冷酷无情。
在他们看来,凶残的獠牙盗贼团是最不可能被击败的存在。
然而事实就摆在眼前,獠牙盗贼团在肖恩领主的英明领导之下,全部覆灭,死的不能再死了。
此时,所有人心中只有一个疑问,肖恩男爵他是怎么做到的?
在肖恩男爵来到黑鹰领地之前,十年之内,前后更换了七位领主,几乎每一位领主的整体实力,都要比肖恩男爵强。
但为什么他们做不到的事情,偏偏看起来最弱的肖恩男爵做到了。
山姆和皮尔斯父子三人,挤进了广场右侧的最前端位置,这个位置比较好,正好靠近教堂台阶上面的看台。
看台上面空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那里是留给领主大人的。
突然,就在这时候,拥挤的人群之中,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唤。
“小皮尔斯,小皮尔斯!”
山姆等人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发现是城堡里面的小汤姆找来了。
小皮尔斯立即向父亲和山姆告别,朝着人群中的小汤姆汇合。
“怎么了,汤姆?”
“约翰先生找你!”
小皮尔斯愣了一愣,“约翰先生找我做什么?”
“不清楚!”
汤姆看着眼前的表弟,穿戴着一身令人眼红的武器轻甲,有些羡慕的道:“早知道那天莫里斯大人挑选弓弩手训练,我也报名就好了。”
小皮尔斯炫耀似的晃了晃手中的刀柄还有那新皮靴,“谁叫你那天怕死,不肯参加训练,你啊,天生就是擦灯架的命。”
汤姆低下头,沉默不语。
见此情景,小皮尔斯感觉有些过意不去,因为他清楚自己刚刚的话,刺痛了汤姆的自尊心。于是拍了拍汤姆的肩膀,岔开话题道:“你刚刚不是说约翰先生找我吗?”
汤姆急忙点头道:“对对对,我们赶紧过去吧,等久了约翰先生会不高兴。”
两兄弟离开人声鼎沸的广场,一路小跑的朝着街道尽头的城堡跑去。
隔着大老远的距离,就看见管家约翰先生,眉头紧皱的站在城堡大门口,似乎对他们的拖延,很是不悦。
“怎么现在才到?”
“抱歉,约翰先生,刚刚广场人太多,我找了好久才找皮尔斯。”汤姆紧张的解释着。
约翰脸色缓和了一些,盯着旁边的小皮尔斯道:“领主大人正在更换礼服,等下由你替领主大人牵马!”
小皮尔斯愣了一愣,“牵马不是一直由马夫彼得来做的吗?”
约翰佯装不悦的骂道:“领主大人指定让你牵马,怎么,你不满意?你想以后继续铲粪?”
小皮尔斯吓了一大跳,急忙面红耳赤的解释道:“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见他这么紧张,老约翰便不在逗弄,重重拍了一下他的脑袋,笑骂道:“快给我滚去马厩,把领主大人的礼仪坐骑牵出来等着,能够得到领主大人的青睐,你算走了狗屎运。”
“谢谢约翰先生,我马上就去办!”小皮尔斯欣喜万分的离开了。
望着小皮尔斯兴高采烈的神情,小汤姆神情黯然,心里挺不是滋味。
在整个黑鹰领地,谁都清楚,能够给领主大人牵马,那将是天大的荣幸,不但经常可以获得赏赐,而且还有机会得到特赦令,获得骑士培训的资格。
成为骑士,就意味着有机会获得功勋,获得功勋,就有可能成为勋爵老爷,成为一名真正的贵族。
勋爵骑士,这是每一个农奴和自由民的终极梦想。
而出身低贱的汤姆,他心中一直隐藏着一个梦想,就是期盼着有一天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
本来,这个梦想是有机会实现的。
但是由于自己的懦弱怕死,前天莫里斯骑士长满怀期望的挑选他参加弓弩训练的时候,他颤抖着拒绝了。
理由是害怕死在盗贼的屠刀之下,他不相信领主和骑士长大人可以战胜獠牙盗贼团。
几天过去了,一直到现在,他都能够清楚的记得,当时莫里斯骑士长看他的眼神,充满了失望,还有轻蔑。
汤姆觉得从出生到现在,那是他最错误也是最后悔的一次选择。
如果时间倒流,他一定会选择勇敢,而不是懦弱。
很快的,小皮尔斯牵着那匹象征着高贵权威的雪白礼骑,缓缓的走到城堡门口,停在了台阶下面。
他身穿光亮轻甲,腰挎锋利长刀,捧着五彩华丽的缰绳,屹立在白马的前端,看起来是那么的意气风发,那么的前途光明。
反观自己,手中抱着陈旧的地毯,退缩于阴暗的门廊之下,显得那么的低贱卑微,那么的微不足道。
城堡的二楼,房门缓缓打开。
肖恩男爵身穿华丽礼服,头戴炫目的领主头冠,在管家约翰和女仆们的簇拥之下,缓缓沿着楼梯而下。
按照公国规定,节会要日,领主盛装出行,子民们必须以最崇高的礼仪接待。
未等盛装而来的肖恩男爵下楼,小汤姆早已经双膝跪倒在地,摆好了迎接礼仪。
门外的台阶下,小皮尔斯昂首挺胸,双手高举华丽缰绳,等待着领主大人的到来。
小皮尔斯可以不用跪地迎接,但是自己必须行跪礼。
望着屹立在白马前端的骄傲身影,汤姆暗暗握紧了拳头,“总有一天,我会得到领主的赏识,成为最强的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