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家伙变了啊”克里斯慢悠悠的说道“换做以前,他是不会来救我的。”
“是啊,我也有这种感觉,这个家伙现在真有点革命者的味道,希望他能起到正面和积极的作用吧。也许有一天咱们真的得替这家伙辩护了。”爱德华摇摇头。
“怎么?你不愿意?”
爱德华语气坚定的表示“当然不愿意,这家伙是个穷鬼,你难倒想要用叶子来当律师费么?”
黑大个摊手“这个家伙啊,虽然我觉得这群民权人士乱七八糟的,但确实得承认,他们身上充满了闪光之处,爱,平等,自由,这些建国先贤们所倡导的美好品德,如今只能在这些家伙身上见到了。国会山和白宫实在是……”
“就像伯格曼的办公室”爱德华耸耸肩。
克里斯不解“伯格曼的办公室?”
“哦,你没去过,那个地方虽然看得出曾经富丽堂皇,但你走进去就会觉得阴森且充满腐臭的味道,尤其是那个黄铜门球把手精致漂亮,但扭动的时候总会传来让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让人非常不舒服,而且伯格曼这个家伙不知道是出于省电还是故弄玄虚的缘故,总是不喜欢开灯。”
爱德华显得很迷惑:“想象一下,挺大的办公室,基本都处在黑暗中,只有他的办公桌上开着一盏台灯,大白天大多数时候也拉满着深色窗帘……”
“经典的伦勃朗式的布光啊,那种光源下你们的鹰钩鼻子会显得格外巨大和狰狞……”
“哎,谁说不是呢?”爱德华沮丧无比,“大概他们觉得这样能给人以威严感?然而,大人,时代变了啊!”
“是啊,时代变了,可很多事情依然老样子”克里斯有点难过“比如种族歧视”
“嗯,汉森这群人毛病很多,但他们真的没有那种腐朽的臭味,他们这个群体内部没有歧视”克里斯继续说道“这简直是个笑话,创造财富的主流社会观念腐朽,而这群消耗财富的家伙们却充满了朝气与理想。”
爱德华不做声,只是小口的喝着可乐姜茶,“你打算怎么办?”
“今天住在你这里,明天回学校上课,然后继续投简历,面试……”
“听我的,去法律或者政府机构吧。”
“不,黑人不应该靠施舍,而是要靠自己站起来。我会面临无数次失败,但并非没有意义,我会把这些失败都写出来,让全国公民都看到,光鲜之下的合众国的病情已经是多么的严重!”
克里斯一拳砸到茶几上“占这个国度15的黑人,依然被歧视,无非是歧视的方法更加隐秘,也更加无耻,这一切都要有人站出来揭露。”
“可是……”
“艾德,没有什么可是!我知道你是为我考虑。但是,你想想,作为黑人,当看到汉森和他的伙伴们在为平权而抗议的时候,我怎么能够坐在一边安心享用着政府开出的‘绿色通道’?”
“这些‘绿色通道’也是,诸如马尔科姆,金博士,黑豹党们努力的结果!”
克里斯站起来,高大的身形与严肃的面容,如同天神般凛然,让人不由自主的心生敬畏“上帝给了我聪明的头脑和勤奋,我不能只用到自己身上,我要为我的同胞族群而奋斗。”
“我有我的奋斗方式!”
爱德华无言以对,站起来,抱住对方“记住,碰到事情别一个人硬扛,咱们是哥们儿,我会一直支持你的,缺钱缺人都和我说。老实讲,我对政治没什么兴趣。但你是哥们儿,明白嘛!我不希望你出事!OK”
“嘿嘿”克里斯露齿一笑,显得非常感动。
“好哥们,我现在饿了,给我弄个虾仁滑蛋饭,要求滑蛋必须炒出镜面效果来,否则口感不好……”
“去死吧,没看到我腰都直不起来了?你有点人性好不好。外卖电话在门背后,对,就在‘法律咨询所’的牌子的下面,想吃什么自己打电话去!我要去睡觉了!”
爱德华气哼哼的上楼,结果因为腿软,从半道上摔下来。
克里斯也不管,自顾自的打电话订炸鸡去了,又从冰箱里那出瓶可乐,拧开盖子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像欣赏艺术品那样看着爱德华,头下脚上倒卧在楼梯上的样子……
现在爱德华已经习惯上完宪法课后,与收拾讲义的露丝伯格聊上几句,然后两人一起回她的办公室去研讨案情。
是的,研讨。
露丝伯格原本是抱着借助这个案子来手把手的指导爱德华如何去应对那些惊人繁琐的案子顺便把这小子培养成一个高尚的原意为米利坚法律玩命的资产阶级斗士,但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后她惊讶的发现,自己是挖到宝了,这混球小子简直是天生干律师的材料。
律师号称是个高智商的职业,但实际上中等智力者如果足够勤勉的话,也能很好的胜任这份工作。
百分之八十的以上的案子可以在法律汇编和各种历史判例中找到现成的解决方案。
有时候那些两百年前发生的案子,只要稍加变换辩护词就能在法庭上赢得满堂喝彩。
而剩下那百分之二十,可全靠天赋了,任何行业都是这样,有时候天资聪明的家伙灵光一闪就能解决困扰一群人多年的问题,比如那个贝丝·哈蒙的女人,这非常不公平。
可在信奉上帝的国度内,大家都觉得习以为常。
那些被上帝眷顾的家伙,也就成了天命之子,可以名正言顺的拿到各种优先权,作为代价这些人也必须努力的工作来证明自己的天资是有用的,他们就是为了那剩下百分之二十问题而生的。
露丝伯格越发觉得,只要自己好好用心指导,培养出一个未来联邦高院大法官并非不可能。
今天下课后,其他同学包括茜莱瑞都已经自觉的快速离开。
爱德华满是热切的看着露丝伯格手脚麻利的收拾讲义,一边从自己的挎包里摸出本书递过去:“给,这是洛夫克拉夫特的中篇小说,长篇小说会吃掉你宝贵的时间,而太短的则无法展现作者的风貌。总之这本中篇小说正正好好。非常适合第一次接触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