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a一边沿着咖啡台前面的落地窗踱步等咖啡,一边平复着心情。
Frank方才的话在她脑中盘旋不去,她越想越觉得生气。
“这死混蛋,真以为我拿他没办法了。”脑袋中一个声音这样讲;
“呵呵,瞧着他目前的阵势,暂时还真是拿他没办法。”另一个声音这样讲。
Julia觉得自己差不多要分裂了。
她想起Frank最后揶揄她那句话,说她没有Monica和Cindy宛转。她不禁匪夷所思的笑了一下:“真是可笑。做手下的,当然得宛转,那是必修课。做了合伙人,该宛转时自当宛转。其他时候,大可不必。”
蓦地,她记起了一则不知从哪里听来的流言,说的是Frank曾经向几位特委放过一段录音,录音中有人以第三方身份讲述了Frank与她之间的来龙去脉,这有可能成为特委们采信Frank的主张,致使她落选的一个重要证据。虽然录音经过变声和加工处理,但说话人的语气和强调,听上去是名女性。总之是了解内幕的人就对了。
Julia心想,了解内幕的人,又是女性,那不可能是郑总了。符合这个条件的,只能是Cindy或则Monica。谁出卖了她呢?她想起那天晚上Cindy在车库中与Monica为难的事。Frank当众与Cindy为难,客观上却让Monica出了气;加上他们之前业务互动比较多,再加上方才Frank的讲话,Monica与Cindy?看来很看重Monica嘛。哼。若真有此事,那此人必是Monica的可能性比较大了。
Julia眼中泛上一层冷酷。出卖自己的老板,这可是忠心与否的问题。Monica,固然自己对她最近是苛待了点,但她就这么不经熬嘛?稍微逼一下就伸出爪子挠人了?
虽然心里起了疑,她还是决心先弄清楚再说。她找到一位跟她还算聊得来的特委,跟她打听是否有此事。女特委沉吟不语,半晌答道:“有。”
Julia紧着问道:“是谁?”
女特委看了看她,摇摇头:“我不知道。”
说完感慨一声:“没想到这个事能泄出去。真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啊。”
Julia:“有录音的复印件给我一份吗?”
“没有。当庭放的,没有交什么原件复印件。”
Julia:“这么重要的证据,为什么不质证呢?这对我不公平啊!”
女特委看了看她,似乎有些无奈:“这录音,只是个参考,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我们作出最后的竞选人决定,是经过多方考虑的。这个事情,可不是打官司那种套路,我想你应该懂。”
Julia不做声了,似乎还有些不死心:“是我身边的人吗?我总不能放颗定时炸弹在身边吧。”
女特委没有做声,起身待走,又讲了句:“待人好一点吧。”
Julia待在原地,不知如何作答。
女特委走了几步,似有不忍,停下来又讲了: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你这是把整个世界,变成战场了啊。”
Julia看着她愣住了,仿佛被击中了一般。
女特委又开口了:“人心就像这天气。打雷闪电要有,风和日丽,晴空万里,也很重要啊。”
走到门口,女特委转身又对她讲:“给自己放个假吧,调整一下状态,别老是横冲直撞。我还是很看好你的。”
Julia看着她走出门去。她静静地坐在会议室里,若有所思,不知她悟得到没有。
郑志雄的两个案子,因为一直找不到可以合作的合伙人来打,Julia也曾下决心自己研究一下这两案子,无奈事情太多,实在抽不出身。看不大一会便有客户找来,硬是投入不进去。
再后来,也算是找到了一位专攻争议解决的的合伙人来合作。此人刚进律所不久,正忙着安营扎寨,对案源和人脉也是很渴望的。遇到以前只能在榜单和报道中看到名字和照片的高级合伙人Julia主动来谈合作,他很快便答应了。
这位合伙人依旧来找之前经手过这个案子的赵慕慈了解相关情况。有了上次被询问的经验,赵慕慈这次依葫芦画瓢,合伙人问什么,她就答什么,不问就一个字也不多说。
很快这案子就到了证据交换阶段了。这位合伙人和Cindy一起工作,交了证据上去,也收到了对方的证据。谁知对方请的律师是个狠厉角色,在庭前交换证据时,不仅当庭指出郑志雄这边很多证据涉嫌伪造,有干扰司法的嫌疑,请求予以排除不说,还向法庭提出申请,查明被告方代理人伪造证据的事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合伙人一下子慌了,伪造证据可是很严重的行为,轻则具结悔过,司法罚款或拘留,重则移送公安机关查处,酿成刑事案件,按伪造证据或帮助伪造证据罪论罪量刑。
他心中暗暗后悔,当初冲着Julia的光环和荣誉,对她的话产生盲目信任,认为这个案子很好打,也就没有进一步接触当事人,也没有认真排查证据资料,只按一般难度的民事纠纷案件对待了。现下掉进这么大的坑里去,涉案金额又这么高,他怎么当的起哟!
Cindy瞪着两只美丽的吊稍眼,看看对方律师,又看看法官,再看看身边的合伙人,茫然而无知。只是听到伪造证据这几个字时,明显的紧张了起来。
伪造证据罪,这就是悬在诉讼律师头顶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都可能掉下来,断掉他的职业生涯。所以律师在庭前的每一个步骤,每一次准备,都会打起十二分的谨慎和小心,务必排查清楚,真可谓战战兢兢,不敢有半分疏忽。
所以赵慕慈才那么坚持要郑志雄提供那些证据资料,甚至不惜违抗Julia命令,直接去和郑志雄沟通,也因此惹出许多不痛快来。因为她跟Frank做案子有段时间了,自己也肯下功夫,所以这方面的意识要比Cindy和Julia强很多。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的确是有一定区别的。非诉业务中,对于一些无伤大雅的调查事项和证据,就连官方审查机构也会明确表态,可以不予提供或放宽证据的审查尺度,因此可以像Julia讲的那样,写个情况说明,盖个章,就能过关;
可是在司法审判环节,面对国家审判机关,律师和当事人在证据提供这件事上有一条红线,那就是不能伪造证据,干扰司法审判,以致作出错误判决。一旦到了这个程度,不仅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也连带使得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机制和公信力受到损害,所以才会设下严厉禁止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