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实在太宠我了  第1123章 桃之夭夭

类别: 历史 | 架空历史 | 我姐姐实在太宠我了 | 重楼不要粉   作者:重楼不要粉  书名:我姐姐实在太宠我了  更新时间: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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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大师又晕了,快来人啊!”

有人一喊,旁边的人便冲了上来,赶紧把夏大师扶住了。

“掐人中,快掐人中啊!”

旁边的人一提醒,扶住夏大师的人就开始掐夏大师的人中。

“咦,没醒…”

“再掐!”

“哦。”

“还没醒…”

“再掐!”

“好…”

在掐了三四次夏大师还没醒后,那个人就不敢再掐了,他怕把夏大师掐死,最后赖上他。

荆哲一把就将那人推开,“就你这点劲,能把夏大师掐醒?看我的!”

荆哲一手下去,夏大师直接跳了起来。

“醒了,醒了,我醒了!”

其实第一次掐,夏大师就醒了,只不过他怕难堪,不想睁眼,可荆哲掐的太疼了,他不醒不行了…

从第二次掐人中时,夏大师的眉头皱了皱的时候,荆哲就知道他在装死了。

所以荆哲故意指使别人一个劲的掐,看看他能装到什么时候。

好在夏大师还算识相,不然荆哲就继续掐下去了,到时候他没晕死,也得被掐死了。

看夏大师起来,荆哲还不忘嘘寒问暖的“关心”他一下:“夏大师,没事了吧?”

“没…没事了…”

再不起来,怕是就有事了,这小子,下手真狠啊!夏大师暗暗想着。

“没事就好!你们这些书生啊,手劲这么小怎么行?一看平时就不怎么练书法,如果不是我在的话,夏大师能救过来?”

众人面面相觑,心想这跟书法还能扯上,你可实在太行了。

夏大师听完这话却有所顿悟,拍手道:“荆社长这话说的在理!这书法,就要勤加练习,牧白的书法天赋就很好,可这几年来,长进有限,老夫还不得其解,今日听荆社长一番话,老夫犹如茅塞顿开!

牧白天赋虽好,可是他偏爱诗词多些,所以每天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研究诗词上,用在书法上的时间反而少的可怜,这才导致他的书法徒有其表,却不见传神!而荆社长如此年轻,写出来的字却能力透纸背,想必荆社长的书法肯定经过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练习,才能有此功力!

就凭荆社长这手字,留墨宝足矣!再加上荆社长的诗词俱佳,所以今年桃花诗会上的三首墨宝,全都归荆社长也是理所应当!不仅如此,老夫还提议,可以从城墙外的撤下三块牌匾,换上荆社长这三首墨宝了!”

“哗~”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荆哲向林婉儿一打听才知道,原来他之前进城看到城墙外那些牌匾,一共有十块。

而这些牌匾上雕刻的诗词,都是从历年历届诗会上产生,而选取诗词的条件,不仅要这首诗或者词超出其他,更需要这首诗或者词作者的书法也出类拔萃,两个条件都满足的话,才能把墨宝雕刻于牌匾上,挂在城墙外,供人欣赏。

江陵自古多才子,而这两个条件都满足的话其实很难,强如林婉儿,也仅仅只有一首诗被挂在城墙外,而冯牧白呢,则一首都没有。

而且目前城墙外的十块牌匾,还没有哪个人能够一人占了两块。

现在夏大师直接说,荆哲的三首墨宝都可以挂在城墙外,顿时引起轩然大波,当然了,大部分人还是觉得荆哲没有资格。

虽然他有才,可是那些牌匾大部分都是先人留下来的,而荆哲却那么年轻…

荆哲听完这个解释,努了努嘴,心道你们不愿意,劳资还不稀罕呢!

信不信我不高兴,直接把那十块牌匾上都换成我的——不对,是九块,林婉儿那块留着…

这时,荆哲又对夏大师摆了摆手,说道:“夏大师这话说的并非全对。”

夏大师的眼神看过来,有些疑惑。

“前面说得倒对,后面说我的书法那么好是因为日复一日的练习——这就有些不切实际了,大家都知道我是大安报社的社长,平日在京州的时候要上朝,下了朝之后还要去管理报社。并且一年里有大半的时间不在京州,而是全国各地忙着处理事情,哪有时间练习书法或者诗词?”

“荆社长不常练习…又怎么会…”

不等夏大师说出心中所想,荆哲直接打断了他的话:“不过是爱好而已,爱好而已啊!平日里也没时间,所以只能遇到诗会的时候,随便写几首诗词而已!”

“爱好?随便写?”

不仅夏大师惊了,在场所有人都惊了。

单单只是爱好,随便一写就能写出这种旷世奇作的话…人跟人之间的差距怎么那么大呢?

“那个…老夫还有点事,先走了…”

荆哲装的太大,大到夏大师完全受不了,只想一“晕”到底,可是他又怕晕了之后被掐过来,所以干脆离开。

看着夏大师一瘸一拐的蹒跚离开,荆哲摇了摇头道:“我还准备教夏大师几手呢,没想到他却跑了,可惜,可惜…嘶~”

荆哲刚又准备装逼,一旁的林婉儿实在看不下去了——即使知道他是自家弟弟,还是忍不住想打他,所以不着痕迹的掐了他一把。

而荆哲有些无奈,七姐的招数和其他姐姐如出一辙,还都跟小时候一样啊!

“哲儿,把你为我写的这首诗念一念吧!”

说完之后,白了荆哲一眼。

这首诗本来是给林婉儿写的,结果写完之后大家都去关心书法了,反倒没有人去关注这首诗本身,林婉儿一阵气结。

“哦,好。”

荆哲答应一声,念了起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这是《诗经·周南》上的一首诗,在众人面前给第一次相认的林婉儿写这首诗,其实还是很大胆的,因为这首诗每两句的前面一句都是在描写桃花、桃子和桃叶,而后面一句,则是在夸赞面前的姑娘,说她若是嫁了人会多好云云。

果不其然,当荆哲当着众人的面念出这首诗后,林婉儿的脸红若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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