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眼琼鼻、香唇水润,虽不是倾国倾城,但也是个大美人了,否则也不能被醉酒的皇帝看中,有了那段露水情缘,只是有一点却把这些破坏的七七八八,那是一道从额际到眉下眼角处,一道长长的疤痕,把这一张好颜色毁了个大半。
王氏没有用刘海儿刻意去遮挡,这道疤是她故意在成亲第二天弄出来的,如果不这样,就无法让她真正脱离后院的那些争宠漩涡,她宁可苦一些,也不想同那些女人去抢那样一个男人。
如果她想,在宫里,她不是没有机会接近皇帝,凭她的好颜色,也不是没有机会成为后宫众位美人中的一员,可是她不想,不想与那多女人去抢一个男人。
可是有些事情由不得她,那一次也不是她一个弱女子能够反抗得了的,但她并不后悔,因为只是那一次,才给她带来了怜儿,这个与她相依相伴,需要她去保护、爱护的那么娇嫩的一个小人儿。
每当看到女儿,她的一颗心都似化成了水儿。
为了保护自己,成亲当天,在新房,她使出了浑身解数才把于庆安灌倒,伪装出了现场,让第二天迷迷糊糊醒来的于庆安,以为自己真的已经履行完了当男人的职责,只是有些遗憾,醉酒让他对于那一晚几乎没什么印象,本来以为享受美人的时间还有大把,谁知道第二天,王氏便因庞氏的下马威,弄伤了脸,当时的血肉模糊,吓坏了庞氏,也让于庆安大倒胃口,便去了钱氏的屋子过夜去了。
这也正是王氏想要的,她也没刻意去管那道伤口,任由它落下了那么吓人的疤痕,新鲜感还没过去的于庆安,给王氏送去的去疤药,王氏根本就没用,几个月后,于庆安便失去了耐性,每次看到那道疤,也让他提不起什么兴致来,宫里出来的人的光环也渐渐消散,于庆安也便不再管她。
于庆安有时候也很佩服自己,只是那一夜的风流,便能够让王氏怀上自己的骨肉,不禁对自己的能力又高估了一番,也希望她能给自己再带来一个庶子,让于家人丁更加兴旺。
一直到于爱怜的出生,才让于庆安对王氏的最后一点关心也消失殆尽,他已经有五个女儿了,于爱怜是第六个,多子多女的家庭本就容易忽略了某一个或是某几个,而在这个时代,嫡庶又是如此的泾渭分明,再加上于庆安子女众多,更让于爱怜显得微不足道。
这其实也是王氏想要的,她不想让女儿太出头或是太出挑,太出风头也代表着会成为众矢之的,成为大家攻击算计的对象,引起兄弟姐妹的嫉妒之心,还不如让自己更没有存在感一些,也少一些纷争。
于庆安本人不到一米七的个头儿,体型单薄,眼眉稍些八字,皮肤暗黄,眼球有些凸出,嘴也有些大。
庞氏虽然面相上不算丑,但是嘴唇偏薄,眼稍上挑,皮肤虽然还算白皙,但是却并不光滑,个子不高,但体重超常,蠢胖蠢胖的。
这样两个人的外貌,他们的嫡子嫡女也好不到哪里去,哪怕是于爱倩,算是他们三个中长得最好的,却也勉强称得上不错,但也只是普通人中的不错,离美人还有些距离。
而马氏、季氏和钱氏,虽然长得还算不错,但是他们庶子庶女中,大半都随了于老爷,有的甚至可以说长得很丑,要说这里面再挑一挑,也就钱氏的大女儿和季氏的儿子还算好一些。
唯独于爱怜自小就得粉雕玉琢、十分可爱,她继承了父母几乎所有的最优秀的基因,让她从小便已经能看出巨大的潜力。
可是王氏却不敢让别人看到,在这种环境之下,太美丽的事物都会首先受到攻击,她可以躲开一部分,但是有些却不是她一个后宅妇人能躲避得了的。
所以从小王氏便小心地隐藏着爱怜的容貌,头上刘海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白嫩的皮肤,也被她抹上自己配置的药膏遮住,变得暗黄,这种药膏不但对皮肤没有刺激,还很养皮肤,这还是她在宫中学得的秘方,本来养肤的手段,却被她用在了遮挡美貌之上,却也是无奈之举。
不过这些手段却是行之有效的,前世也是这种方法,没有让于爱怜因为出色的容颜招来灾祸,没有让她成为众矢之的。
爱怜知道,在王氏的护持之下,她会平安长大的。
看着眼前这个眼神柔和看着自己的年青妇人,看着她把汤勺里的熬得稀烂的米粥再吹了吹,然后轻轻递到了女儿唇边。
爱怜听话地张嘴吃掉,模样十分乖巧。
爱怜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这个对原主爱到骨子里的女人,也要保全她的性命,刘权那个老头子,还有刘云曼,今生,她可不想与他们再有交集,刘云曼没有了她的这枚玉佩,也就没有了进宫的媒介,爱怜不想嫁什么高官,她只想与眼前这个女人相依为命,过完这一生就可以了。
安静把这一小碗粥都喝了干净,王氏温柔地擦拭着女儿的唇角,把碗放在了圆桌之上,又坐回床边,柔声说道:“怜儿,感觉怎么样了?”
“娘,怜儿现在没什么事了”爱怜这声‘娘’真的憋了好大的劲儿才叫出来,真的说出来了,便也就没感觉那么难了,既来之则安之,不管以后如何,她现在得模仿原主的习惯说话和行事,只是对于这种语气,心底里有恶寒,但也被她压在了心底里,没敢露出分毫。
只是娇娇软软的声音,让她自己都感觉很是动听,原主的声音也很好听啊!不比小兰差啊!只是更稚嫩些,幸运——
“娘,我想下地走走,可不可以?我躺了那么久,很累的——”爱怜仰起小脑袋,看着王氏,眼睛晶晶亮,弃满着希冀问道。
娇娇软软的声音,让王氏的心更加柔软起来,“好吧,穿件衣服,娘给你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