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怔怔地看着那个娇小的老太太,好半天,才被朋友给叫了回去。
爱怜感觉这副身体真的很虚弱,现在走路对她来说都是一件很累的事情,还疼,浑身疼。
她在楼下小区的药店中买了一套普通的针灸针,价格不贵,老太太差不多掏空了衣袋里仅有的钱买了下来。
看看时间,五点多,这个时候大儿媳应该在医院伺候大儿子了吧?大孙子高三了,学习再不好,晚自习也是要参加的,所以每天晚上回家也都有十点来钟了。
大儿子家现在应该没有人的,她也能清静一些。
爱怜拿出钥匙打开房门,看着还算整洁的普通六十多平米的两室一厅,装修陈旧,颜色暗沉,客厅中放了一张单人床,是给她这个老太太准备的。
来到厨房翻翻冰箱,看到里面的肉菜还算是齐全,毕竟家中有个高三学生,哪怕他学习不咋地,可是也要重视一些的。
但这个重视,都是针对原主的,家务活都成了原主的工作,还要去外面碰瓷儿赚外快。
爱怜冷冷地笑了笑,拿出一块五花肉出来,又淘了些米,焖了一锅大米饭,挺多的,到并不是为了那三口准备的,而是因为米饭一次性焖少了,不好吃。
熟练地给自己做了一盘子红焖肉,拍了一盘黄瓜,里面拌点辣椒油,连饭带菜的,把爱怜吃的满嘴流油。
把空盘子脏碗都扔在了桌子上也不管,不是自己的家,干嘛要收拾?
你要问,原来那些小洁癖和小强迫症都哪儿去了?呵呵!阶段性地忘记了,有吗?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然后,爱怜拿着新手机,虽然没有电话卡,可是里面的拍照功能还是完好的,再看看这型号,那小子没糊弄自己,居然是Mate30RS,不错啊!一万多呢!5G的最新款,胖子这诚意挺足啊!老太太我就不追究了,只是不知道他未来的人生中,是不是得感谢自己,让他无痛苦戒了酒呢?
爱怜拿着手机,给自己身上的伤痕都拍了个遍,当然这些伤痕大多也都在肩背腰腿上面,皮老大虽然打原主,可也知道避开要害,往那些很疼却伤不到内脏的地方打。
拍好后,收起了手机,穿上衣服后,便来到皮老大两口子的房间门口。
‘咦’房间门居然还是锁着的,不过爱怜不屑地看了看门上的球型锁,就算是个笨贼也能打开的好吧?
爱怜拿出身份证顺着缝隙不小的房门伸了过去,只是轻轻地划了一下,门就开了。
这房间,两口子从来不让原主进,每天只要离开都是锁着的,原主也真的没有进去过。屋里乱糟糟的,床上的被子都团成了一团,上面还扔着几件衣物,内衣内裤袜子也扔的到处都是,爱怜也没管,精神力散开后,仔细地查看着角角落落,然后才打开了大衣柜,在一堆衣服里面掏出一个鞋盒子来,打开以后,在里面找到了自己的户口本和工资卡来。
原主从进了大儿子家后,除了身份证,在碰瓷儿的时候偶尔需要用,每次赚这种外快的时候都需要带着外,户口和银行卡都被他们抢走了。
因为无论如何原主也不吐露工资卡的密码,所以他们只得把它们藏了起来,就不给原主。原主没有了生活来源,只能寄居于儿子的家中。
爱怜翻了翻户口本,看了看,只有一个‘时爱怜’的名字,心中也有些替原主感到戚戚然。
这有三个儿子,还不如一个不生呢!
以原主的收入,如果没有三个儿子拖累,哪怕不嫁人,她也能一辈子生活的挺好,可惜啊!
“这三个畜生”爱怜咬着牙,说完,便出了这个房间,里面的气味十分不好闻,她有些头疼。
关上了房门,爱怜开始收拾起原主的衣物来,不过看来看去,还是算了,把那件旧衣扔在了床上。原主现在真的没啥可以拿的了,这些衣服,虽然没破,但也旧的掉色,磨损的够呛,
正在这时,房门被打开,进来一中年胖女人,一米六十七、八左右的个头,烫过的头发在脑后扎了个马尾,胖脸上满是雀斑,眼睛很大,也是双眼皮儿,但是眼球却微凸,嘴唇大而厚,鼻子矮扒,鼻头很大。
穿着一件黑底儿,紫色和红色大花裙子,一双肥肥的脚丫子的凉鞋居然还是高跟的,并不算白净的脚趾甲上染着鲜红的指甲油。
她看到爱怜站在客厅中,愣了一下后,边脱鞋边说着:“你这老不死的,没有去医院伺候你那死鬼儿子,怎么自己跑家里来了?”
穿上拖鞋,把自己的包抱在了怀中,手中还捏一串钥匙:“赶紧做饭,多做点儿,吃完给你儿子送医院去,累死我了,今晚你就别回来了,在医院伺候他吧!我在家还得陪你孙子呢!”
张英的声音有些粗,带着些许的沙哑,再低沉点儿,很容易让人以为是男人的声音来。边说着,她的人已经用钥匙打开房门进了自己的房间,‘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爱怜想了想后,改了主意,居然真的去了厨房,重新开始做了菜。用水快速解冻着一袋排骨和一袋鸡肉,以及一些青菜,‘叮叮铛铛’地开始做起了菜。
一个小时后,四个菜放在了饭桌上,爱怜开始找出饭盒饭盆刷得干干净净,然后装了一小盆大米饭,又把四个菜各倒出一半,把饭盒装满。
找了两个干净塑料袋,把饭盒饭盆,以及自己的一些零碎东西,包括户口本和银行卡等物,分别用塑料袋包上,并把它们都放进一个布袋子装好,放在门口的鞋柜上面。
然后喊道:“英子,吃饭吧,饭好了。”
张英估计也饿了,闻声,直接开门出来了。此刻她换了套吊带睡裙,来到餐桌前,直接坐在座位上面。只是她那嫩粉色的吊带睡裙,衬着她那圆滚的身材,让爱怜有些辣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