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这里是塔戈尔沙漠(第1/3页)
走进沙镇,四周顿时热闹了起来。
但是因为身处沙漠,整个小镇中人迹还是非常稀少,宽阔的黄土大道两旁,除了各种像商铺、药材铺和兵器铺之类的店铺里有普通人外,街上基本来来往往的都是有一定修为的佣兵。
“哎,我听说老王他们的佣兵团昨天运气简直好的不得了,不但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沙蛇,在猎杀完后,还发现了一枚土系的魔核,卖出了几十枚金币,今天老王可能在酒馆里喝个够了!”
街道上,一群佣兵背着武器,准备向沙漠进发,其中,一位身穿着破烂皮甲,身材瘦高的佣兵摇着头,有些羡慕地感慨道。
“得了吧,今天要是老王把分到的钱都拿去喝酒了,指不定明天,埋在黄沙堆的尸体里就有老王一具。”
一旁,一位光头的刀疤脸一脸不屑地嗤笑道。
“哎,我说光头强,你咋说话就这么损呢!”
瘦高佣兵有些不爽地道。
“行了,行了,别吵了!每天吵着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们闲不闲啊,我们是来发财的,不是来吵架的!”
一位身材黑瘦干练的佣兵皱眉。
“发财?我说,黑豹,你就别逗了。”
瘦高佣兵嗤笑。
“咱们每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累死累活,一天最多也就赚那么十几枚金币,怎么发财?我说啊,同样是拿命去拼,与其到处寻宝、杀魔兽,倒不如去看看能不能搞到蛇人,如果运气好,能弄到一个高品质的蛇人美女,那才赚大发了,啧啧……一个蛇人美女,我记得当年好像卖了几万金币,那些贵族老爷,就是比咱们这些穷哈哈有钱!”
瘦高佣兵啧啧咂舌,感叹道。
“瘦猴,你找死可别连累我们,咱们的实力都还没到斗师,连一些普通的蛇人战士都打不过,想去掳蛇人,这不是找死吗!”
黑豹脸色一变。
“我这不就是开个玩笑嘛……就我这胆儿,哪敢啊!”
瘦猴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
“蛇人,难不成这里还真是塔戈尔沙漠?”
走过这伙佣兵身边,听到佣兵们的对话,白歌皱了皱眉。
“塔戈尔沙漠吗,还真是一个熟悉的地方,不过就是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萧炎到了这里没有,还是先等等看,等系统升级完再说吧。”
想了想,白歌做出了决定。
漫步在大街上。
因为成神时白歌的年龄还只有十六岁,所以在成神后,白歌的样貌也就固定到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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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段,而孕育出的这具分身也同样如此。
并且由于神灵的本质,白歌的身体非常完美,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但是偏偏白歌体内没有一丝斗气,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落单的贵族少爷,而且还是个没有一丝实力的废柴。
在塔戈尔沙漠,到处都是将脑袋拎在裤腰带上的佣兵,对于大部分佣兵来说,他们来塔戈尔沙漠就是为了赚钱,可不会在乎什么法律不法律的。
为了钱,他们甚至敢铤而走险去袭击蛇人村庄掳掠蛇人,现在遇到一个可能比蛇人美女更好卖的“货物”,而且这个“货物”还没有自保能力。
他们根本不可能去在乎什么良知不良知的,更不会在乎货物的身份。
所以一路上,不少佣兵都对白歌投去了满怀恶意的眼神。
但是沙镇毕竟是一个秩序之地,还没有佣兵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掳人。
但是从背后跟着的几条小尾巴来看,白歌知道,还是有不少人惦记着自己的。
不过白歌倒是没有当回事。
毕竟不过是一些臭虫而已,他随时都可以碾死,只是现在动手,未免也太过无趣了些,他倒是想看看,究竟有多少佣兵会过来找死,索性到时候一起料理。
那个时候,看他们惊讶无比的样子,一定非常有趣,哎,强者的生活就是如此枯燥且乏味。
行走在大街上,突然,白歌的脚步停了下来。
路边,一家商铺吸引了白歌的注意。
这是一家名为路易商铺的店铺,在店铺门前的横联上赫然写着收购药材和魔核,想到自己手中的魔核和自己空空如也的口袋,白歌转身走向了商铺。
“先生你好,请问要买点什么?”
白歌刚一踏进店铺,一个身穿着锦衣的掌柜便迎了上来,热情地招呼道。
“你们这里收魔核吗?”
对于掌柜的热情,白歌没有理会,而是问道。
“收!肯定收!”
掌柜搓了搓手,嘿嘿笑道。
魔核他怎么可能不收,在斗气大陆,魔核可是硬通货,无论是做首饰,做武器,还是卖给炼药师,都非常畅销,怎么可能有商铺不收魔核呢!
“你看看这枚魔核多少钱。”
听到掌柜说要收魔核,白歌掏出了之前随手猎杀完巨蝎后得到的魔核,放到了柜台上。
“嘶……这枚土属性魔核应该是黄沙巨蝎的魔核吧,黄沙巨蝎是一阶魔兽,一阶魔兽的魔核根据稀缺性价格又有不同,在塔戈尔沙漠,土属性和岩石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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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魔核比较多,并不稀缺,所以这枚魔核只能卖二十枚金币。”
掌柜仔细端详了一番手中的魔核,看了看白歌,眼睛突然转了转,故作遗憾地对着白歌说着,并伸出了两根手指。
“二十枚金币……”
白歌有些无语。
一阶魔核的价格明明最少都是四十枚金币往上,而且土属性魔核在塔戈尔沙漠或许的确非常多,但是你们商铺卖东西难道只会在塔戈尔沙漠卖?
这些晶核最后还不是要拿去其他地方卖,最终的价格根本差不了太多,还真欺负他不懂啊!
“掌柜的,你是不是以为我傻啊?”
白歌淡笑着,仿佛漫不经心地伸手在柜台上一抹,由坚硬的红檀木打造成的柜台直接被白歌卸了一个角。
很是随意地扫了一眼掌柜,白歌将手中的木块搓了搓,坚硬的红檀木角直接被搓碎,洋洋洒洒的红色木屑顿时飞散而下。
看到白歌的动作,本来还满脸笑容的掌柜脸色顿时僵硬了,脸色也由红润变得苍白,大量的汗水不断从掌柜的脸上渗出。
这不是一个普通人吗,怎么可能这么好的身手!
掌柜心中哀嚎。
突然,掌柜灵机一闪,赶紧狠狠地用手拍了一下自己的头,干笑道:“你看我,真是老了,记性不好,连魔核的价格都记错了,一阶魔核的价格是五十……哦不!是六十金币,我记成了一斤黄铁矿的价格了,实在不好意思。”
说完,掌柜赶紧掏出了一个钱袋,赔笑着递给了白歌。
“算你记性好。”
接过钱袋掂了掂,白歌瞥了掌柜的一眼,转身离开了商铺。
看到白歌离开,掌柜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心中长出了一口气。
“总算是送走了,本来还以为是肥羊,没想到竟然还是个狠角色,不过这个少年体内不是明明没有斗气吗?”
看着白歌离去的背影,掌柜心中还是有些疑惑。
离开了路易商铺,白歌收好了钱袋,在瞥了一眼背后跟着的几条尾巴后,继续在小镇里闲逛了起来。
街道上,依旧人来人往,尽管烈日高悬,气候酷热,但是这对于习惯了在烈日和风沙中跋涉的佣兵们来说丝毫不是问题,而两边商铺里,叫卖声和吆喝声依旧不断。
有了钱,白歌开始寻找起了路边的客栈。。
既然决定了在这里暂住一晚,那自然需要寻找一座客栈落脚。
不过在一阵扫视后,客栈白歌没发现,反倒是发现了一家酒馆,名为佣兵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