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看了,总结一下就是——改的不多,但就是要恶心你。
之前就已经是霸王条款了,拿着版权自己操作,倒也还算是作者自己写的,也还分给作者点东西。
现在直接就是要钱不要脸,作者你休想有一点翻身机会,直接把著作权都打包带走了~
可以的呀,本来我确实可耻的鸽了,本来也准备开新书……结果生生被恶心没了。
或者说这个合同修改和我没啥关系,或者我还是就只能赚个600全勤,但是谁写小说还没个梦想?一想到我写出来的东西就不是我的了,我写个p啊,洗洗睡吧。
最搞笑的是如果出版权争端,我们“作者”还得帮起点这“版权所有者”打官司,费用自己出……
我贱的?
五四青年节,当年五四是什么事咱大家也都知道。这次虽然没那么划时代,但我觉得bb两句。
虽然我菜,虽然我人微言轻,虽然这章可能马上会被删。
管他呢,都骂人了难道还怕被骂回来吗?
某司,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