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凤怕再这么耽误下去,天黑都到不了下面生产队,更别提和下面老乡买东西了。
于是和陆建国道:“建国哥,你特意不用考虑我,我能行的。”
虽然还在哺乳期,但李金凤比起那些连饭都吃不饱的人,要好太多了。
她几乎天天都有吃一些细粮,那些汤汤水水的,更是营养充足。
哪怕是驮一个冯大春,体力也足够。
陆建国听她这么说,倒是没有再停下来了。
不过骑的速度,依旧不快。
四个人出了城,沿着下乡的路走,光是骑自行车,就骑了三四个小时。
七点半出发,到下面一个叫新丰大队的地方,已经十一点多了。
这个点,进生产队,一准是要吃人家老乡东西的。
好在,李金凤准备齐全,窝窝头,葱油饼和茶水都准备妥当。
冯大春也带了吃食,四个人干脆提议,就在大队外面吃了,吃饱了,再跟着夏卫东进大队,找新丰村的大队长。
新丰村的大队长贺国峰,和夏卫东的妈妈,是没出五服的亲戚,夏卫东还小的时候,就跟着贺国峰到处跑。
如今,他虽然十来年没在下面走动了,但以贺国峰的为人,夏卫东相信,他们要的东西,贺国峰一准能够凑齐。
四个人找了片干净的草地,李金凤拿了一块蓝色的花布,铺陈在草地上。
面饼子,酸梅汤一并拿了出来放好。
倒让人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这年头,放油的吃食,以及细粮,不管咋做,大家都觉得香。
冯大春做的是菜团子,虽然是三种粗细粮食混在一起,比不得纯细粮的馒头和葱油饼,但瞧着卖相不错。
李金凤坐在陆建国旁边,手里拿着一个菜团子在啃。
大家出门,都带了水壶。
冯大春没有铝制的水壶,但有一个从老家带出来的,自己做的竹筒水壶,虽然年代有些久远了,但瞧着还挺好看的。
李金凤一直想让她帮忙做三个小的,等团团、圆圆和美美再大一些了,就让他们背个竹筒水壶,个头没有铝制的水壶那般大,不止一壶水,就孩子给绊倒。
李金凤将酸梅汤一人分了一些,大伙儿就着酸梅汤和水,一边吃,一边聊天。
打从离开江北省城,冯大春脸上的笑容就多了。
她生在生产队,长在生产队。
比起大城市,她更喜欢乡下的生活。
哪怕只是平日里,种种菜,浇浇水,她都觉得高兴。
李金凤还好,她住哪里都习惯了。
乡下有乡下的好,城里有城里的妙。
即便这个年代,就算是首都城,也比不上李金凤上辈子见过的城市。
不过这一切,都只是暂时的。
时间一天天过去,江北的建设,也会一天天的跟上来。
“金凤妹子和大春嫂子的手艺不错,光吃几个饼,感觉比什么菜都好吃。”
夏卫东吃着午饭,一边说着夸奖的话。
李金凤马上笑了,“苗红嫂子手艺也挺好的,她上回给我们做的豌豆黄就特别好吃,我到现在都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