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审配步兵的到来,战争的天平立即倒向了袁军。尽管曹军也很是精锐,尽管曹洪身先士卒,亲自坚守前沿,指挥着将士们拼死抵抗,但还是寡不敌众,被袁军攻上了城头。
曹洪带人拼死血战,却在城头遇上了颜良,两人恶斗十余招,曹洪被颜良一刀斩首!
曹军大败,残部退往陈留。
颜良清点战果,杀敌三千多人,俘四千多人,缴获辎重无数。
自袁曹开战以来,鲜有如此战绩,袁军扬眉吐气,士气大涨,连颜良都想要乘机领三万骑军急袭许昌。
好在审配还算头脑清醒,及时阻止颜良道“我们此战的目的,只是逼曹操退兵,不可浪战。”
颜良道“将在外,君命有有不受,如今我军士气高昂,正可乘胜急袭许昌!”
审配怒道“此取死之道也!今时不同往日,以前主公在官渡有四十万大军拖着曹操,偏师急袭许昌确实可行。
但现在张郃在繁阳只有十万兵力,而曹操有二十万兵力。张郃拖不住曹操。若我们孤军深入敌境,待曹操回师,我等则逃无可逃矣。更何况许昌城高池深,不是短期就能攻破的。”
“那难道我们就在此按兵不动?”颜良还是不甘心。
审配道“如今已经曹操的兵力已经多过主公的兵力,战场形势也与我军不利。所以,此次出兵的真实目的不是进攻许昌,而是逼曹操退兵。
当然,我们也不能闲着,估计曹操从收到消息并赶回官渡,一来一回,需要至少十天时间,在这十天里,可以只留二万兵马给我,由我守官渡大营。颜将军你可在兖州随意劫掠,只要在十天后回到官渡即可。”
颜良大喜,立即带着三万大军,沿路毁城灭寨,攻向陈留。陈留守军不过五千,被颜良一鼓作气攻破,然后颜良大肆劫掠,将劫掠所得之财,全部运往洛阳,偿还借道及购粮费用。
一时之间兖州多个郡县被颜良闹得鸡飞狗跳。
曹操接到兖州急报,大吃一惊道“颜良和审配不是在邺城吗?怎么带着数万大军去了官渡,他们是怎么过去的?然道是长了翅膀飞过去的?”
陈群道“如此一支大军,要是经过我们占领区,是不可能的瞒得过我们的,毕竟不是少数几个人,而是五万多人。会不会是从王嵩的并州绕过去的?”
“王嵩会让一支袁绍的军队从其辖区通过?再说,我们在并州和洛阳也是有细作的,为何没人报告此事?”曹仁疑惑地说道。
许攸想了想,慢攸攸地说道“很有这种可能啊,以王嵩奸商的本色,只要袁绍砸下重金,王嵩很可能就会让一条路给袁军通过。”
曹操捶胸顿足,痛哭失声道“搅便(屎)棍王嵩……又是你!又是你在搅便……气杀我也!只可怜我家那曹子孝,竟为颜良所害!”
曹仁一边哭,一边大叫道“杀人者颜良,搅便者王嵩!吾必杀之,以报此仇”
杀人者颜良,搅便者王嵩!
这厮似乎忘了王嵩搅的是哪一砣便便了……。
许攸道“为今之计,只有暂时撤军了,可令骑兵先行,争取在官渡堵着颜良,待大军合围,杀颜良为曹子孝将军报仇。”
于是,曹操将调出骑兵三万人马,交给夏侯渊,昼夜兼程赶往官渡。其余人马也分成几队,梯次向兖州撤退。
张郃见曹操匆忙撤军,便知道颜良已经袭取了官渡。因为担心伏击,倒也不敢追杀曹操,只是远远坠在曹军后面,待曹操撤军后,收复黎阳等失地。
而身在官渡的审配和颜良,也算准时间,在夏侯渊的骑兵赶到白马津时,颜良的军队再次登上周泰的运兵船,退入了王嵩的河内郡,留给夏侯渊和曹操的,是被颜良祸害得满目疮痍的陈留郡。
曹操得知这一情况,立即派使者董昭去洛阳见王嵩道“大将军曾与我方有公约,五年不战并在我方与袁绍争锋时保持中立。”
王嵩道“没错啊,有什么问题吗?”
“那为何放任袁绍军队绕道并州洛阳攻击官渡?“董昭质问道。
“这是买卖,买卖你懂吗?一本万利的买卖,我不能不做吧?何况袁军在进入我方辖区时,是卸下武器和甲胄的。”王嵩依旧一脸奸表情。
董昭气急道“那是不是只要给钱,我军也可借道大将军辖区去攻击袁绍?“
“当然可以,只要有诚意,这世上就没有谈不成的买方说,踩死我方一只蚂蚁给予一千金的抚恤费用……”王嵩哈哈大笑道。
董昭无奈,只好回去向曹操复命。这一次袁曹大战,至此落下帷幕。
这次大战,对天下格局造成的影响是曹操夺取了除平原郡之外的所有青州地区,在势力上已经强出袁绍不少。而袁绍虽然丢了青州,与原本历史相比却要强出不少,张郃,颜良,文丑,韩猛这河北四大名将仍然一个不少,军队也仍有三十多万大军。
除此之外,真正获利最大的是王嵩。王嵩不仅借袁曹无力西顾的机会出兵占领了汉中,还乘机通过各种“买卖”赚取了巨额财富,在各种软硬势力上都稳压曹操和袁绍一头。
不过,在外人看来,曹操居有人口密集的兖、豫、徐、青四州,当属天下第一诸侯,而王嵩居边陲之地,远不如中原地区发达,位列第二,袁绍再稍次之。
曹操退军之后,袁绍也召集手下谋士,讨论接下来的战略。
荀谌建议与曹操重修旧好,韬光养晦几年,再图发展。
郭图则认为曹操的辖区限制了袁绍势的扩张,曹操已经成为袁绍天然的敌人。
逢纪认为应该可联合曹操先打败王嵩,夺取王嵩的并州基业为己用,再回头对付曹操。
辛评认为颜良杀了曹操的从弟曹洪,双方之间已经再也没有合作可能。
袁绍犹豫不决,不知该听谁的好。恰在此时,审配与颜良绕道并州返回了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