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我要当昏君正文卷“被别人救回来的。”
一说起这事,邓秀还心有余悸。
子受再问:“是闻太师相救?”
邓秀道:“是....”
可他刚开口,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他之前还以为那些人是军中的死士,可后来见着闻太师,发现根本不是自己人,压根不知道救自己狗命的人是谁,功名利禄也不要,送到安全地方,那些戴着兜帽的人就毫不留恋的走了,真是怪事。
“”邓秀稍稍准备了一下措辞,道:“是几个民间侠士相救,那些侠士心慕我大商,因而不惜深入陷阱营救,这些人,都是忠义之士啊!”
子受心中纳闷,这又是哪里蹦出来的人?搁这儿为国为民呢?
邓秀继续道:“陛下,不仅如此,臣还在逃跑的途中,发现了一个湖,从湖边的鳖尸中得到了一柄剑。”
“剑?”子受越来越懵了,湖中剑都出来了?啥玩意啊?
邓秀解释道:“据说叫做顺天剑,乃是百越之主初代雄王所用之剑,是一柄选王之剑,拥有此剑就是天定的百越之主。”
呵呵呵。
子受一阵干笑,他确实记得上辈子的越南神话中有这一段,邓秀运气还不错,还好问题不大,一柄剑而已,百越各部族还不可能蠢到出现一柄剑就奉剑主人为王的程度。
可邓秀再道:“路上臣还与那些侠士一同抓到了百越五王,如今百越陷入无主之境,手持此剑,必定能收服百越。”
邓秀有些脸红,其实抓人和他没有半点关系,但那些侠士又不贪功,这么大的功劳,自己分点也没事,毕竟....自己怎么也算是个香喷喷的诱饵吧?
无论如何,生擒百越五王,又持有顺天剑,那就是名义上的百越之王,自此安定南方,这功劳可太大了。
子受觉得有些气闷,擒贼先擒王的道理谁都懂,可又有几个人真正做到过呢?毕竟没有哪个王会将自己暴露在兵锋之下。
而现在,百越五王不仅被生擒,还是五个一起,一波团灭,整整齐齐。
气氛僵冷了一阵,对万国宣战的第一时间,就咔嚓一下干掉了百越,收服了这千年未有归附的南方,这...
子受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好一阵子才道:“那百越五王应该都押送到朝歌来了吧?先不要声张,你去将他们招入宫中。”
邓秀心中暗道闻太师料事如神,纣王多半另有安排不愿宣扬,看这意思就知道不会大张旗鼓迎接百越,定是要暗中谋划。
于是他当即领命出了宫,火速找到藏匿起来的百越五王,一行人向皇宫行去。
五个越王都穿着长袍子,戴着兜帽,七八月的天太过炎热,容易捂出痱子,可他们不得不这么做。
因为他们的越人特征太明显,很容易被认出来。
纣王不想大张旗鼓收服百越,越人的身份暴露反而是件麻烦事。
这一路,他们不敢去人多的地方,有时候就住在野外,风餐露宿,算是吃尽了苦头。
其实吧,就算公开身份,在这大商境内,他们也没好日子过,谁会可怜越人呢?
不过百越五王都觉得,吃点苦头不算什么,起码好过被俘,呆在在南征大军之中受辱。
反正现在都来了朝歌,五人的想法倒也干脆,大不了就投降,保全性命,保全颜面要紧,后面的事后面再说。
纣王以前确实是将外族首领放在朝歌,封个侯爷当吉祥物,一开始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个憨比法子,没想到现在初见成效,无论是北方的各部族,还是土方、鬼方、虎方这种更有凝聚力的部族,都没有反叛。
甚至虎方还在张山的带领下,成为了大商南征的有利助臂,与身处鄂城的越王形成掎角之势,拖住了大量的南方诸侯。
可那时候是凭着大商的强大实力,强行将外族首领留在朝歌,而且外放的将领也能力不俗,足以将外族治理的井井有条。
现在就不一定了,纣王对万国宣战,大商的处境很危险,没有实力强行将人留在朝歌,而且大部分将领都要备战,防备各路诸侯,根本无人能够统率外族,像黄飞虎、张山上马能统军下马能治政的将军,万里挑一。
所以百越五王都觉得,来朝歌就是走个过场,纣王为了表示诚意,一定不会沿用以往的方法,而会选择将他们放归族中,以示恩德。
当然,纣王肯定知道放虎归山的坏处,但他不得不这么做,大商要的是名声,是稳定人心,而不是收服百越,只需要挂个名头,稳住动摇的军民,就够了。
再说了,越人和商人习俗不同,想做到如土方、鬼方一般的彻底归附,少不得又是一个五年,大商得将精力都放在诸侯身上,哪有闲工夫管这些?
而且百越五王都知道邓秀得了百越之主的顺天剑,让纣王当个名义上的老大,也不是不行。
邓秀走在前头,越王们紧紧跟着,因为走的急,本就性子有些急躁的南越王,不小心撞坏了市集中的摊子,被个老妇人一把拉住。
那老妇人向着于越王斥责道:“你撞翻了我的摊子,看看这无心菜,落得满地都是,还怎么卖啊!你赔我的菜,你赔钱!”
“撞翻了你的摊子又怎样?我就是杀了....”南越王皱眉道,这种屁民也配拉住他的衣服?换做是在百越,他一刀子就砍过去了。
不过现在在朝歌,他也不惹事,用力一抽袖子,就要走。
老妇一时脚步不稳,被抽了个趔趄,见着南越王要走,连忙高喊道:
“来人呐!有人撞翻摊位不赔钱啦!”
老妇的大声很快就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甚至还有几个蹲在地上眯眼晒太阳的玄鸟卫,也注意到了这边。
南越王急了,一路隐藏身份,是闻太师的安排,他自然知道闻太师在大商的地位,如果打乱了闻太师的安排部署,鬼知道还有没有活路!
而且那老头子可是仙人,临别前那几个雷劈的,吓得他都不敢半路逃跑。
“快来人啊!有人违法乱纪!”
老妇不依不饶,几步上前又扯起南越王衣袖,结果哗一下,兜帽掉了。
南越王心里咯噔一下,完蛋,身份要暴露了。
他手忙脚乱的捂住头发,只希望不被更多人注意到。
老妇人看了眼根本没有被捂住的头发,撇撇嘴,道:“不就是剪了个头发,这朝歌还有几个人没剪过?固然有些不妥,可大家都是这样,你还害羞不成?别整些乱七八糟的,没的说,赔钱!”
南越王心中奇怪,大家都这样?
他四下张望,只见那些因为老妇大喊的人们之中,不仅没有任何人留长辫,便是长发的都少,大多都剪了发,留着短发。
断发文身.....
断发文身就是剪短头发,在身上纹各种图案纹样,是越人的标志,也是越人被视为蛮夷的主要原因。
可这朝歌的百姓,怎得也剪短了头发?
由于纹身被衣服遮挡,南越王露出的只有短发,而在这大群短发百姓之中,那一头越人的标志性短发,显得并不突兀,甚至在一些诸如中间剃光两边留长的事故发型下,还有些平平无奇。
南越王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心中有种莫名的怪异感觉。
这时候,老妇人又开口了,对着南越王指指点点:“听你口音就知道不是本地的,外来人还不知道吧,咱们的新法可严哩,不赔钱就等着被抓吧!”
“就你会惹是生非!”
邓秀骂了南越王一句,发泄了一番被姐姐暴揍的委屈,才掏出钱财递给老妇人,接着,继续匆匆赶向宫中。
得了钱财的老妇心中美滋滋的,今天可以提前收摊了!
围观的吃瓜群众见着老妇人手中的几贯钱,心中羡慕不已,新法...严厉归严厉,可似乎也不坏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