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82.必诛

类别: 仙侠 | 神话修真 |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 殆火   作者:殆火  书名: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更新时间:2020-06-21
 
渭水之盟避免了唐朝在不利条件下作战,成功稳定局势,为发展经济、积蓄力量赢得了时间,

澶渊之盟被宋儒吹爆,认为是一种胜利,结束了宋辽之间长达二十五年的战争,促进了宋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中华民族的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融合。

朝歌之盟....

这盟不能结,结了要出事,那些忠心梗梗的大臣们肯定会对结盟的负面影响闭口不谈,反而大肆宣扬朝歌之盟既能积蓄力量,又能促进和平。

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子受果断背盟。

单方面背弃盟约肯定要挨骂,更过分的是结盟的时候直接把对方首领给砍了,天理何在?道义何在?

子受是不信这些,但耐不住别人信,出宫采买必被指指点点。

这个时候,无论是土方骑兵还是城内城外的商军,都呆呆看着乌鞮侯的无头身躯无力倒下。

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带领土方崛起,逼迫商王就范的乌鞮侯,就这么死在....结盟之中?

这...纣王怎能做出这种事情?

已经斩白马起誓,他就不怕遭天谴吗?

每个土方军士,脑海都呆呆的升起这个念头,一时间竟不知该干什么。

哪怕崇侯虎早有准备,猜到结盟之中纣王可能突然发难,撕毁盟约,然后趁着土方骑兵没有足够的冲锋距离,进行拼死一搏。

但他完全没想到,纣王敢直接把土方首领给杀了。

无信者,暴也,背盟还有得说道说道,直接杀人....

崇侯虎知道,杀了乌鞮侯,商军胜算大增,但纣王也洗不白了,昏庸至极,不讲道义。

他万万没想到,纣王敢为了大商社稷,敢为了不让百官将士受辱,而背负难以洗刷的骂名。

他知道纣王忍辱负重,可诸侯不知,诸侯领地中的百姓不知。

崇侯虎此刻动作也完全停顿住了,心旌动摇的看着眼前一幕。

果然,一切都是纣王的计划,连逃跑的方式都安排好了,杀了乌鞮侯之后立即上马,爬伏在马背上,减少被箭矢射中的可能,尽快回到己方阵中。

风声缭乱,吹的子受有些睁不开眼,果然还是得找时间练练骑术,虽是勉强上了马,但他真的不会骑,只能尽力抓住马鬃,有种随时都要掉下去的感觉,心惊胆战。

这样子在众人眼里看来一定很狼狈,也算是件好事。

乌鞮侯之死所带来的停顿,似乎很长,又似乎很短。

很快,每个土方将士的喉咙中,便爆发出撕心裂肺的怒吼。

乌黎单臂高举,十万土方骑兵全都怒吼着冲向纣王,要杀了他为首领报仇,要将乌鞮侯的....无头尸体带回。

没办法,乌鞮侯的头颅被子受顺脚踢进淇河,大概率找不着。

土方骑兵开始动了!

崇侯虎猛地惊醒,他也得行动了!

“此陛下之计也,我等速速支援陛下,歼灭土方!”

崇侯虎大吼道,闻仲迅速指挥御林军与近卫出动。

晁雷、晁田领着一百马尾上拴着树枝、芦苇的御林军,往来奔跑,冲起漫天尘土。

这是崇侯虎前夜将纣王心思告诉闻仲后,闻仲所设计出来以防万一的计策。

树枝与芦苇在地面上划拉,冲起漫天烟尘,土方难以摸清虚实,本在冲锋的骑兵们,略有停顿,卧槽,对面有这么多人?

疑兵之计,奏效!

闻仲也没想到,纣王竟然愿意为大商社稷,为不辱先祖,做到这种地步。

“杀!”

这才是自己的夫君!

黄贵妃早已披挂上阵,心中暗喜。

她策马走到阵列前,目光横扫士兵,英姿飒爽:“将士们,蛮夷前来,要抢我们的妻女,杀我们的家人,陛下英武斩杀敌酋,尔等可愿随我上阵,为陛下而战,为大商而战,杀败土方,建功立业!”

士兵纷纷应着,呼声震天:“愿为大商而战!”

只守不攻,看着土方分出游骑劫掠村镇,却什么都做不了,憋屈了这么久,早想打一仗了!

虽然过程有些难以启齿,令人羞愧,但敌首身死可是难得的战机!

黄贵妃点头:“此战关乎我大商社稷,你们每个人都是监军,身边如有人临阵脱逃,立斩无赦!谁敢后退,无论本宫或是大将,一概斩之!”

此言一出,具是闭息不语。

随后,又大喊道:“死战不退!死战不退!”

商军与土方猛的冲在一起,杀声四起。

接应纣王的晁雷等人接近白马后,猛地发现马上没人。

再一看,纣王已经一人一剑入了自家主力阵中,不断斩杀着土方士兵。

我等如之奈何?随陛下冲阵!

两军交战,纷飞的鲜血如雨而下,马蹄声,喊杀声,撞击声,刀刃入肉的闷响....

一切充斥在整个战场。

短暂的交战后,双方的士兵都显出了慌乱和恐怖,但商军文武与士兵汇合后,有着更多将领,且有纣王为中心,很快便将乱了阵脚的士兵重新组织起来,卷席着向对方杀去。

反观土方就没这么有秩序了,土方冲阵本就没什么战法,纯粹凭着马匹的冲击力与悍不畏死的热血勇力。

更何况现在能镇压大军的乌鞮侯身死,如乌黎、伊上斜等人威望稍有不足,只能勉强组织起自己所部。

不时有人或马轰然而倒。

子受也放开了手脚,刚才虽然不小心掉下马,但并没有受伤,连疼痛感都没有。

龙族的鳞片相当厚实,不愧是法宝,刀枪不入。

能战则战,不战则守,不守则走,余者,唯降与身死。

子受秉着这个信念杀起土方人来很自然,我大商招你惹你了?没事就南下打秋风,围我王都劫我村镇,过分了啊!

还敢大言不惭让我送老婆?

不打你你都不知道什么叫昏君!

.................

距离朝歌不远的旷野,正有七个人缓步走着。

步子看起来很慢,就像散步一样,但如果有人看到,便会惊疑的发现,明明只是迈出一小步,下一刻却出现在了数十米之外。

精瘦男人抱怨道:“呆子,都是你贪吃,不然我们早就到了朝歌。”

“没事,早点到晚点到,总归都是快到了,没什么不同。”大肚子男人掏出一个馒头,边吃边走。

“这是何物?”山羊胡男子疑惑道。

“馒头,又大又白又软,据说是从陈塘关传出来的,没想到凡间还有这等新奇事物。”

“还是快些走吧,那朝歌城中的招贤馆,就是为我等准备的。”样貌憨厚的稳重男子似乎很有威望,一语毕,七人步子加快了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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