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
呜!
……
外面的野狼发出了死命的呼叫,林森起身往一看,这群家伙们已经干完了包括狼王在内的五具狼尸了,这是要干嘛?
林森猜想,是不是吃完了,要走了,这群家伙们还要来一次深情道别不成。
忽然,那群野狼像是发现了他一样,朝着避难所的方向叫了起来,林森还真当这群家伙们是要和他也告个别的。
“客气啥,吃完了就回家陪老婆孩子吧。”林森还嘀咕了一句玩笑话来。
可还没等他在次座下,那群野狼忽然就动了,它们直奔着避难所的方向扑来。
这什么意思?
没有吃饱,还要把避难所里的人也当成新的食物吗?
不得不说,群狼发起的集体攻击,看着就很有气势,林森正面看去,不由的头皮发麻。
疯了,这群狼彻底的疯了。
很快,这群狼就冲到了避难所的门上那本就有着岁月风霜的铁门,被这群家伙们搞的呯呯响,野狼群比起有狼王在,更加的疯狂。
甚至于有狼在避难所的边墙外扒起坑来,或许它们想要扒个地洞进来吧。
不得不说,这样的方法,比起正面的冲锋,更让林森担忧,这避难所是简陋的,可不是建的房子那么的有基础,这避难所连地基都没有,要任由这些疯狂的家伙们这样子扒下去,不说能不能扒出一个地洞出来了,首先这避难所都会因为一处落空而倒塌下去。
这样下去可不行,林森可不想窝死在这避难所内,他不能任由这些家伙们继续这样的搞下去,他将枪管伸了出去,瞄准了一只扒的正欢的家伙,毫不犹豫的就扣下了板机。
那已经将半个身子都埋到了沙子下的家伙一下就没有了动静,枪响吓道了其他不要命的家伙们,它们吓的撒腿就跑,很快,它们就跑到了远处的沙丘之上。
林森没有在开枪,他没有必要在这撤退的家伙身上浪费他那无比珍贵的子弹。
……
“那边,应该是三号避难所的方向,这次我听的很清晰。”水元旺转头对杨威说道。
“我们得赶快赶过去,只怕老牛和小林子遇上了危险了。”杨威说完,又检查了一下手里的枪,之后就一甩彊绳,朝着三号避难所的方向跑去。
关于三电避难所,杨威要比水元旺更加的熟悉,因为那里他去过五次,而水元旺,也才去过两次,他很清楚,三号避难所是处于沙漠内外围的连接外,那里常起风沙,这才有了老一辈的班长们在那里建了个避难所来,当他们在每次定期的巡逻时,如果遇上了大风沙天气,就到避难所里临时的躲避一下。
三号避难所不比一号二号避难所,那是比一号二号避难所更靠近于沙漠内围,杨威想不明白,班长牛犇为什么会带林森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就算是要带新人巡逻,那也说不过去,现在又不是巡逻期。
杨威也知道,沙漠的内围边区,时有野狼出现,不过很少,一般能遇上两匹都算是多的,极少有见到两匹以上的出现,他也曾经在新兵的时候,和班长巡逻时见过一次两匹游荡的野狼,那也是他巡逻史上,唯一一次见到野狼,之后的巡逻,就在没有见过,估计也是野狼老早的见了他们就躲起来了吧。
现在杨威想到的危险,就是班长牛犇和小林子遇上野狼了,除了野狼,只怕没有其他的危险至于让他们开枪了才对。
就在杨威和水元旺快马加鞭的朝着三号避难所赶去的同时,副班长叶全也在加紧速度的往那里赶,只是比杨威和水元望所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像他们俩人一样带枪,他只是背子把刀,一把长柄的刀,也不知道具体的叫什么刀。
他一改以往那笑呵呵的表情,满脸的严肃之色,或许,这才是做为副班长应该有的威严吧。
……
远处沙丘上的野狼们并没有就此的散去,它们远远的站在沙丘上,朝着避难所看去,或许,它们在想,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把那个避难所里的人类变成他们的食物吧。
如果是人类面对这像乌龟壳一样的保护所,会想出来很多的很容易的计谋来,但狼没有那个知商,还真的想不出来什么好的计谋来,或许他们的世界之中,除了冲锋,就没有别的可行办法了。
一匹狼从狼群之中走了出来,它愁了愁避难所的方向,见没有了什么动静之后,就从沙丘上又往避难所的方向扑来。
或许它是想要成为这个群体之中新的王吧,它是在向其他的同伴们展现它的勇敢,不得不说,它很爱表现,它的这一举动的确是吸引了其他同伴们的注意。
对于这样爱表现的家伙们,如果子弹富裕的话,林森很愿意一枪送这个家伙去见上帝,让上帝告诉它,装逼是会遭雷劈。
可就算林森现在枪里的子弹极不富裕,他还是把枪管给伸了出去,他要打死这个爱表现的家伙,他不能让这一个群体里在一次的出现一个狼王,因为那样的话,这群狼群没有吃掉他们之前一定不会散退的。
林森没来的及开枪呢,就见那个正面冲来的家伙又忽然变换了方向,它的目标不是避难所?还是说它忽然间又怕了,这是要调个方向撤退,又或者说,它这里以假借进攻而选的一条脱离退体而撤退的路。
不,都不是,这个家伙有着更明确的目标,它向着那个有一半在沙坑中的狼尸,它是奔着狼尸来的。
不要好心的认为它是要带走同伴的尸体回去安葬,狼群还没有进化到会为同伴举行葬礼的地步,它来,只是把这个没有了生命气息的同伴当成了食物,对,就是食物。
这个家伙没有在原地就把那无气息的同伴开膛破肚,它咬住了那个死去同伴的后腿,拖着它的尸首,就往沙丘方向而去。
林森没有开枪,因为那个家伙已经拖了同伴的尸首离开了,林森不开枪,也是希望,这群家伙吃了这新的同伴尸首以后,可以饱腹而离开。
林森的想法还是很美好的,但是现实可一点也不完美,一具狼尸,在这群家伙这里,也就几口的料,根本就不经这群家伙去吞食,或许只是过了一分来钟,这群才进食完新同伴的家伙们,就又仰天吼叫了起来。
林森的脸色不好看了,他知道,这群家伙们不会很轻易的离开了,现在他和它们,已经彻底的成为了敌人,而且还是不可以投降的敌人。
狼群在一次集体冲来,这和之前的那一次相比,它们更加的有纪律性了,林森不由的猜想,这一群家伙们已经又有了新的狼王了。
这可真的不算是一个好消息了,真的是应了那一句话,怕什么,就来什么。
“既然我能杀你一头狼王,那就能杀掉你第二头狼王,强打出头鸟,擒贼先擒王,你们只怕是不懂这个道理吧,还抢着要当狼王,就不知道当王死的快吗?”林森的心里想着,目光就开始去寻找那个之前在狼群面前表现了一把的家伙。
那个家伙倒是学聪明了,没有再一次冲在狼群的正前方,林森在找,他必须要把这个忽然变的胆小了的家伙给找出来,然后干掉它。
寻找着那个家伙的同时,林森的内心里又想着,权力果然是最有诱惑的东西,怪不得多少人,会削尖了脑袋的往高外钻,目的就是得到更高,更大的权利。
原来,他只认为人才是那样的,不过现在看来,不至是人,就是动物的世界里也是这样的。
终于,林森发现那个已经变的胆小了的家伙,他瞄准了那个家伙,让这个才享受了一会权刀的家伙去见上帝吧。
“呯!”枪响了,那个家伙也倒下了,这个新的狼王连一声呻吟都没有,就没有了生息,这样看来,它还真的不如前狼王,至少在生命力上,它差了前狼王太多太多。
林森以为,这一下,这群家伙们又该退了吧,它们的新狼王在一次的完逑了,它们还不吓的退回去在选个狼王,或都退散。
然而,让林森失放了,这一次,狼群比之前更加的胆大了,就连枪响都没有吓退它们,这有些不对劲了。
林森不信这邪了,他想,或许他打死的家伙太靠后了,以至于对前方的狼群起不到惊吓作用,于是他就又掉转了枪口,对着这狼群最前的野狼开了一枪。
他的射击并没有出现失误,他很精准的击倒了那个家伙,他想着,这一次,这一群家伙们总算该退了吧,前面带头的家伙死在了这群野狼的正前方上总算是可以给它们一个敬告了,敬告它们,在向前的话,那就只能送其去见上帝了。
但是林森还是失望了,这一次,这群家伙们像是铁了心了一样,一点退去的意思都没有,就连那震耳的枪声音,都没有能吓住它们,这很不合常理,实在不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