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推进,让白松真的明白了为什么秦支队不让他说话。
唐天宇的父母来了之后,不由分说就开始闹,而且闹得很厉害。
二老在当地也不是普通人,从小到大对儿子要求很高,期望值也很大,虽然儿子或多或少有点不听话,但是最终能考上上京的大学,也是让其父母脸上有光的事情。
不相信、不承认、不接受、不认可。
唐天宇的父母,尤其是其母,哭的撕心裂肺,任谁也没法劝说。
要是平时,在分局会议室里这么闹,都算无故扰乱机关秩序了,但现在,也算是人之常情。
具体的尸检报告和现场勘查记录,已经能够证实,唐天宇的死亡原因是自杀,大海分局和医院也出具了相应的报告书。
其母因为悲伤过度,直接就晕了过去,被120拉走,其父应该在当地是个富商,在这里同样是喊闹,称警方包庇凶手。
不知不觉中,好几家媒体也找了过来,这事情开始发酵起来。
媒体倒还好说,现在的媒体也不傻,这个事情据说是涉及到了上京警方和天华警方,没有哪家媒体敢直接向这两家机关同事开战、信口胡说,所以大家更多的,是想等待一个警方通告,谁拿到第一手,都是非常重要的。
唐父的悲伤谁都能理解,但是律师的无端指责就让所有人面色都不太好看了。
律师提出了好几个问题,第一个是为什么警察六分钟才到达现场?不是三分钟出警吗?
第二就是为什么没有把和唐天宇有过节的所有学生和其他在上京市的人全部叫来接受调查?
第三就是为什么这么快就能认定是自杀?警察可以保证穷尽现场的线索吗?
第四就是听说唐天宇自杀之前一个多小时,有外来的人员进过学校和唐天宇接触过,到底是什么情况?
第五...
这个律师属于唐父当地的律师,在当地应该也是小有名气,因为跟上京也不沾边,所以一点也不不考虑用不用给当地警方面子,话说的是相当难听,而且每句话也没什么大毛病,不闹不攻讦,大海分局的警方也对此很无奈。
前面都好说,但是第四个问题,警方也不得不把白松的事情解释了一番,毕竟公民有合理怀疑的权力,但是考虑到这个录像是天华市公安局当地案件的证据材料,唐父和律师签署了保密协议,并且自愿接受了检查,确定没有通讯和存储设备,才给二人看了一下。
现在不给二人看的话,如果这边起诉到了法院,法院也依然会给唐天宇的家属公开的。
“他怎么可以这么说!”唐父看了一小半,一指指向了白松:“那个女孩死都死了,为啥还要先说什么医学死亡,让我儿子再多一点期望!是不是故...”
律师拦住了唐父,示意唐父继续往下看,仔细地看完了两部执法记录仪的视频之后,律师道:“我要提出几个问题,希望得到警方的解答。
第一就是我当事人提出的,为什么这位不知道是哪里的警官,会这样告知我当事人的儿子,先告知一个大学生一个专业词汇,医学死亡,接着提起了唐天宇的一丝信心,接着再告知确实是死亡,摧毁了唐天宇的所有期望?
第二就是,唐天宇已经那个情况了,为什么还要逼问他关于案件的事情?
第三就是,为什么警察会准备两个角度的执法记录仪,是不是提前就知道了什么?”
大海分局的警官看了看秦支队和范主任。
之前也约好了,关于家属询问大海分局的一些事情,由当地负责,刚刚大海分局对律师提出的问题也做出了具体的解释。
比如说关于出警时间,这个警车上有全程的GPS跟踪,因为上京市区堵车的原因,即便是全程都走了应急车道,六分钟也是个极限时间。
再比如说其他问题,当地警方也都拿出了具体的材料和证据。
“我是九河分局的局办主任,我除了这段视频之外,我还想给你们看一下唐父和唐天宇的微信聊天记录,这也是我们从唐天宇手机里获取的东西。”范主任在投影仪上展示了从唐天宇手机里获取的与其父亲的微信聊天记录。
唐父可没有现在这么失魂落魄,强烈斥责了儿子的不出息,与发的语音里可以听到,基本上就吼叫、辱骂的语句,跟儿子说大丈夫何患无妻,这女的死了跟唐天宇一点关系都没有。总之,唐父知道小岳死了之后儿子哭哭啼啼的事情,非常地气愤。
在很多家长眼里,这就属于是无病呻吟。
而此时此刻,儿子死了,再看这个,就不一样了。
唐父看到这个,浑身都颤抖起来,痛苦已经让他没有力气去和警察争论。
律师却不管这些,直接道:“警官,即便如此,也不能判断唐天宇就一定是自杀,不是吗?”
“那你的意思是,你不承认也不愿意相信唐天宇的死亡原因是自杀,更不认为唐天宇的死与小岳的死亡有关系是吗?”范主任道。
“我保留我申诉的权利。”律师道。
“可以,那我要问一下,你自己心里,对唐天宇的死亡原因,究竟是如何标定的呢?如果你认可唐天宇的死亡原因是自杀,那你对大海分局以及所有认定自杀的线索,都应该是表示认可;而如果你不认可小岳的死亡原因是自杀,那么你对我们警方的质疑就是无源之水。从你刚刚提到的三个质疑上,我能看出来,你提的三个问题,是建立在认可唐天宇是自杀这一条件之上的,对吗?”
律师被范主任绕的有点晕,谨慎的他没有直接回答范主任的问题,而是把球踢了回去:“我不是警方,我只是对唐天宇的死亡表示了怀疑。如果是其他死亡原因,那么我就质疑上京警方的所作所为有问题;而如果真的是自杀,那么,我就质疑天华警官的行为不合适。
毕竟,这个并不需要我来查彻底,我誓死捍卫我当事人有质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