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尼,让我杀了你?”
巴里还真的没有想到,鹿角神的请求竟然是这个事情,一时激动竟然把前世看片所学的外语都给用出来了。
鹿角神看着巴里诧异的脸色,知道他可能接受不了这个事情,所以它再次解释道:“腐化的力量已经深入了我的本源,光凭借我的底蕴,是绝对度不过这一关的。”
“之前我苟延残喘的活着,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还不能死,森林禁地的守护还需要我,但是现在两界侵蚀的事件即将要完全结束,可我我已经被完全腐化了,我身上的气息和这片森林格格不入,在留下来只会给森林带来隐患。”
“我因为这片森林而生,现在就要为这片森林去死,这就是我存在的价值。”
鹿角神说完这些,也不在等巴里的回应,因为那并不重要,当它彻底腐化之后,巴里只能有一个选择。
那就是杀了它。
鹿角神没有丝毫的犹豫,便带着封禁珠走到了两界通道处,它将封禁珠置于两界通道之中,随后将浑身的力量都注入了封禁珠之中。
封禁珠上面的光芒越来越盛,仿佛一个成千上万瓦的大灯泡,将方圆百米照的透亮,根本不能让人直视。
当封禁珠亮度达到最大的时候,突然像一颗遭受了不能承受之力的玻璃珠,突然破碎成非常微小的碎片,遍布整个空间通道。
本来凭借着鹿角神权能级的力量,是不能够做到这一点,将一件奇物直接破碎掉,但是由于这里是它诞生的森林,是它的老巢,所以它可以掌控森林的部分力量。
所以撑破封禁珠的力量,更多的则是来源于森林的魔力,是森林源源不断的为鹿角神提供力量,助它完成最后的心愿。
当封禁珠破碎的微小碎片撒在空间隧道之中,原本有着空洞的空间,就像是在被一种奇异的物质在不断的修补,变得越来越小。
它此时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刚才的事情看的虽然简单,可是耗费的心力实在是太大了,它甚至都没有精力再和巴里说一声谢谢。
它现在的躯体已经堕落,每次操控森林中的自然之力,都有一种隔膜的感觉,不再如同最初还是巨鹿形态的时候,那样的指如臂使。
虽然森林依旧眷顾着它,但是它的身体已经不在属于这片森林。
看着鹿角神重重的倒在地上,老金姆长叹一声说道:“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是遵从鹿角神的想法,助它解脱,还是…”
老金姆对于击杀鹿角神这个事情,心里是非常抗拒的,哪怕这个事情是鹿角神自己拜托他们所做的事情。
说实话,死在老金姆手中的超凡生物也不少,他杀那些攻击人类的怪物时也没有丝毫不忍,但是对于鹿角神,他却有着一种异样的感情。
老金姆非常的钦佩鹿角神,这种可以为了自己心中信念而死的精神,他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体会到了。
现在他心中非常的感慨,甚至开始了回忆,回忆起当时在英勇作战的时光。
“我曾经也愿意为了陌生人的安危而战斗,也愿意为了社会的稳定而拼搏,曾经的我,应该也有这种闪烁着光辉的信念吧!”
巴里不知道老金姆已经神游天外,他现在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击杀鹿角神吧!
虽然这是对方临死前的心愿,还可以为森林除掉一个隐患,防止黑森林的侵蚀再次过来,最重要的是可以获得一笔不小的经验值。
但他下不了手,鹿角神的所作所为不仅老金姆钦佩,巴里他也钦佩啊!
虽然他自认做不到鹿角神这种地步,但是也钦佩能够无私奉献的牺牲着,毕竟就是这种人多了,这个世界才会那么安定和谐。
可是若不击杀鹿角神吧,那也不行!
因为就在巴里思考的时候,鹿角神身上又开始有了新的变化,原本原本就违和的四肢和脑袋,此时又开始了异变,四肢变成了八肢,并且竹竿似的外骨骼之上,开始长出各种尖刺,就像是蜘蛛腿上的绒毛。
只有着一个大眼睛和嘴巴的面孔,开始变得更加的扭曲,眼睛之中再长眼睛,嘴巴里面再长嘴巴,如果有巴里有密集恐惧症,恐怕都不敢继续向下看。
而且就连它所在的那片土地,此时地面也逐渐变成了黑色,散发出池沼污泥一般的臭味,熏的让人受不了。
这是就是腐化的力量,原本鹿角神将这种力量束缚在自己身上,外面则用自然之力做屏障,才没有让所触碰的事物也变得腐化。
但是现在泥土的这种表现,就代表着鹿角神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甚至连原本用躯体锁住的腐化能量,此时也已经泄露了。
巴里知道不能够迟疑下去,不然的话,等到鹿角神彻底异变之后,他就会面对超级难缠的对手,到时候恐怕又会是一场硬仗。
毕竟洗白弱三分,黑化强三倍。
而鹿角神此时已经不是黑化了,而是彻底入魔了,那增强的幅度更是不可小看。
毕竟你们数一数,只要小说或者电视里,无论是正派还是反派,只要入魔之后,那个不是牛逼朝天。
最有特点的就是风云中的聂风,只要双眼一变红,疯血一出,神智一丢,那简直就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谁来了都不好使。
而鹿角神哪怕没有主角命,实力翻不了十倍百倍,但至少四五倍总该有的吧!
要是真到了那种程度,哈克也扛不住对方啊!
最终恐怕就只能让哈克再打长途电话,叫红龙雷纳德过来收尾了,那样就太过于丢人了。
可能哈克也看出来巴里的犹豫,主动开口说道:“我这里宝贝虽然不少,但是并没有克制这种堕落的奇物,哪怕能够一时压制住,那也没有多少作用。”
巴里挠了挠脑袋,突然恍然大悟的说道:“奇物,奇物!我想起来了,我有一个奇物可以解决鹿角神现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