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斯和威尔森的吃味是有原因的。
人家前面的三家都是大赞助商。
不是说他们的品牌比宝马和VISA大,而是人家签约的时间长,给的合同大,所以如果是宣传活动,沈欢肯定要优先照顾他们。
这么一个月的时间,宝马和VISA能得到35次的单独宣传机会,就已经该谢天谢地了。
虽然宝马和VISA给的300万和800万美金代言费不低,可沈欢能这么单独给他们出场三五次,已经算得上是够给面子。
本来他们也不该酸的。
可看到了那三家公司笑眯眯的表情,还是忍不住嫉妒。
没办法。
还是总公司不能下定决心呐。
其实签约了沈欢这么4个月左右的时间,宝马和VISA的广告效应都不错。
沈欢为宝马代言的是X3越野车。
300万美金的价格,当然不可能让沈欢做全球总的形象代言,只能是单独的一个产品。
相对于高端稳重的X5、X6,X3多了一份年轻的张扬,更是得到年轻人的喜爱。
而年轻人只要喜欢越野车的,就基本上没有不喜欢体育运动的。
哪怕不是篮球的铁杆球迷,他们也会喜欢看沈欢那霸道之极的比赛,崇拜沈欢这个天才。
所以X3最近几个月的销量变得非常好,全球销量直接暴涨200,华国区域更是翻了3倍的销量。
到迄今为止的10月上旬,宝马X3这几个月的销量已经成功突破了20万辆!
要知道,去年X3的全球总销量才23万台啊!
5个月时间不到,就差点追平去年一年的销售记录,你说宝马公司能不高兴吗?
要不是他们担心沈欢的影响力下降,不再对年轻人有吸引力,早就用一份大合同锁定沈欢了。
如今沈欢复出重新打NBA,宝马公司当然高兴,他们也第一时间派人过来商谈新的合同和新的合作。
可因为沈欢一开始就说了,这一次同样只打一个赛季,同样只打季后赛,所以宝马公司再次有了纠结和争执。
一方面有人觉得,既然如此,那就再给沈欢一年的合同,了不起价格提高一点,也算是大家合作愉快了。
另一方面有人就认为,看着同一个国家的阿迪达斯在沈欢身上得到的好处,宝马简直是差得太远了。
不打篮球了,沈欢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可能会下降,但是他在华国的影响力可是非常持久的。
华国市场绝对是宝马最重视的市场之一,基本上就仅次于米国市场了。
所以哪怕是为了华国市场,宝马都应该给沈欢一个大合同,不说是阿迪达斯的终身合同,也不说麦当劳和百事可乐的10年合同,但是三五年的合同,一点儿也都不过分。
直到今天马修斯抵达了华国,跟公司联系的时候,两方面的意见还在争吵,还在争论。
马修斯是一个中立派,他对此无所谓,不过这么接下来一年,他是早就准备好了好好利用沈欢的人气,来为宝马车做贡献的。
然而,看到了那几家公司不慌不忙的胸有成竹的样子,马修斯还是有点羡慕他们。
正因为阿迪达斯、麦当劳和百事可乐有着长期的合同,所以做什么宣传都肯定是他们优先,而且还不用急着压榨沈欢的影响力和价值。
宝马就不同了,如果合同给得不够时间长,在合同期限之内,尽量的去压榨沈欢的价值,就是他们要做的。
到时候合同的谈判、价格的谈判、各种宣传活动时间的谈判,都显得很紧张。
沈欢心情会怎么样,那是可想而知,到时候宣传的力度够不够大,效果够不够好,那就全看他自己的表现发挥了。
宝马可不敢想象,沈欢能像是对待阿迪达斯、麦当劳和百事可乐那样的对待他们的活动。
没办法。
这就是第二等的赞助商的待遇,谁都没办法改变。
沈欢真要是对宝马尽心尽力的拼命,那就要轮到上面的三家公司不满了。
凭什么呢?
你脸大啊?!
相比起马修斯的纠结,VISA全球副总裁威尔森就显得稍微淡定一点。
因为他们给的是800万美金一年的全球赞助合同,单年的赞助费用是第一高的。
所以沈欢给他们做的是全球品牌代言。
就在过去的4个月时间,VISA一共在世界上33个国家,推出了27款沈欢的联名信用卡。
大部分针对的发卡对象是1825岁的年轻人。
结果成绩非常喜人,VISA一共得到了超过700万的签约用户,而且大部分都是从来没有用过信用卡的人。
他们从用VISA开始,这辈子基本上就不会再离开VISA的阵营了。
区区800万美金的代言费用,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带来如此多的用户,这是VISA公司完全没有想到的。
这才4个月,虽然是影响力最大的4个月,但一年的代言时间下来,起码也得是1200万左右吧?
800万美金的代言费用平均算下来,一个用户摊下来0.7美金都不到的宣传费用。
这个转化率实在是太高了!
VISA之前所有的代言人,都没有做到这一点。
他们正在那儿感慨,要是沈欢能再打几年就好了,VISA在沈欢的手上,起码能增加3000万的新用户!
对于一家信用卡公司来说,没有什么比用户的增加更加重要的事情了!
他们就是靠着用户刷卡消费来吃饭的!
结果忽然间沈欢就告诉他们,自己会再打一年NBA的季后赛,VISA顿时兴奋了起来。
管它一年还是三年。
先吃下来再说!
按照现在沈欢的名气和影响力来说,可以利用的空间真的很大!
为此,VISA公司在威尔森坐飞机的这段时间,开了6个小时的会议,已经打算重新给沈欢一份更好的更多年限的合同。
虽然还比不上麦当劳和百事可乐,更比不上阿迪达斯,但在VISA的广告代言历史上,绝对是非常好的一份合同了!
也不怪他们这些人各有喜忧。
沈欢一旦回到了NBA,他就是最当红的巨星。
任何的体育明星、娱乐明星们,都比不上他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这样的超级巨星,对于广告商来说,就是唐僧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