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2000年做游戏  第七章 从长计议

类别: 游戏 | 游戏异界 | 回到2000年做游戏 | 曾启动   作者:曾启动  书名:回到2000年做游戏  更新时间:2020-06-21
 
7 从长计议

整个春节在忙碌的印刷,制作,推广的半个月后。在年后各大游戏媒体复刊后继续搞了几次夹页推销,并在一些大型网吧使用了易拉宝陈列架和点卡抽奖活动

到了2月4日,那一年的立春之日,大家终于有机会坐在一起讨论未来的计划了。

参加会议的人也不是所有的人,分别是黄老板,黄老板助理齐健,技术负责董康,曾启,林潇然和孟飞。(孟超和程博闻有在职工作,李腾等权利归给林潇然处理)

黄老板介绍了下首个月的销售数据:

2001年1月总新增账户33万,其中付费账户约7万

最高在线人数为6100

平均在线人数为2900

大量玩家进入游戏,并不一定会充值,有很多玩一会不玩了,也有很多玩到提醒充值就放弃了。还有一种情况,玩家刷第一个宠物,发现不和心意,有的要刷到自己满意为主,这样也会创建很多作废账号。

1月光盘点卡套装总销售13700套(1000套给渠道的不计),收回约13200套的销售额,入账13200*15=198000。

1月点卡(不含光盘)的销售,约86000张,收回约85000张的入账,入账12*85000=1020000。

1月的总收入约为120万

各种成本约40万

这样算起来第一个月的税前利润为80万,黄老板说按照承诺,净利润的20%发给曾启和林潇然团队做奖金,本月内发送。

仅仅一个月,合作如此愉快,取得如此的成绩,大家共同想到的该怎么往下走。

目标是什么?

直接的说,就是做大做强!

再直接说,如何赚更多的钱。

黄老板首先就公司发展提出了几个目标。

1-几个无业人员,曾启,林潇然,孟飞,以及在这次推广过程中表现很好的三个推广员,成为综艺国际的正式员工,每月有基本工资,奖金根据每月的营业额和利润进行分配。(李腾,程博闻均暂不考虑加入,孟超也不可能放弃体制内的工作)

2-北州之内的推广挖潜力度提高,维持做推广即可,要立即开拓其它地区,今天要议定去什么城市,怎么开拓的方案。

3-游戏自身的下一步优化发展方案。

第一个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这就是把之前的合作固定化,合同化,对于几个无业游民选出来的推广员,而且大家都会多一份保底工资。

第二个问题,林潇然认为北州地区的工作主要交给自己,定期网吧互访,销售点卡等。接着需要扩展业务的城市应该考虑大城市。

这一点上,曾启刚看过吴晓波的大败局,就说了里面的一句话,

得三北者为诸侯,得京沪者为霸主!

这句话在大败局里面指的是快速消费品在东北,西北,华北三北地区靠电视,报纸,软广告推广可以获得成功,但是如果想在全国获得认可和成功的话,就必须在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获得成功。当然,想在特大城市取得成功是非常难得,但是,这是所有品牌的梦想之路。

要“入主中原”,要“全国制霸”,最终成为天下之主!

这种思想,千百年在商界都不会改,凡是有雄心的人绝不愿意偏安一隅,守一份家业到死,每个人都想称霸天下!

曾启的建议是除北州外,上海和广州,深圳应该自己人去踩点,甚至于成立分公司,针对不同情况来出来。其它更多城市,可以用招代理商的方式。要继续这件事,有几点必须马上解决,建立基本的财务制作。

曾启说,这一个月能够把货铺出去,再把账都收回来,主要靠的是在座的人团结,努力和诚信,是因为我们彼此的人际关系,和共同的目的。

等到接着扩大规模后,涉及到更多人员,以及异地管理后,涉及到各种进出账款的时候,对财务管理就非常重要。

比如:春节后之前有一段时间因为没有实物点卡,都是拿打印的条码直接出售,为了快速,很多记录都没有,这不光给自己的财务造成了统计问题,而且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等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违规。

在曾启看来,到目前的规模,用excel管理已经是不可能了,急需要用一套系统,这套系统不要买那些现成的财务软件。

应该用根据自己的需求,简单的开发一套出来使用。

曾启说:“如果管理系统,管理规范搞不定的话,骤然推广全国,一定有人中饱私囊,一定会出现携款而逃,所以务必先做好准备再扩大规模建议先做最简单的代理模式。”

曾启所讲的这种现象在当时成功的民企中屡见不鲜,所谓“一荣皆荣,一损皆损”,“树倒猢狲散”。很多企业最初发展的很兴旺,因为一些事情,比如三株口服液的一篇新闻,比如秦池古酒的一篇勾兑报道……看似庞然大物的企业一夜间都崩塌了。而各地建立的分公司,营销部则上演了一场场人家闹剧,平时的财务问题,经济问题,人事纠纷,各种卷款而逃,烂账死账,绝无追回的可能,所以有效的财务管理至少能基本控制这种问题。

代理则是一种风险转移,利益均沾的模式。

所谓代理模式,通常是在一个地区内的独家代理游戏点卡业务。

即某地区代理商缴纳一部分费用后,获得指定地区的游戏代理权,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获得点卡,并批发给指定范围的零售商。

以当时的标准为例,假设西部某城市代理商向“原始时代”经营方缴纳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代理费,30万元为保证金。

原始时代经营方则向该代理商提供点卡,价格为9元左右,代理商按照12元左右供给零售商。

代理商每张收入为3元,代理商需要做广告,搞营销,推广游戏,卖出更多点卡。

以现在“原始时代”在北州的销售成绩这么好,外地有些地区的一些机灵的商人已经闻到味道了,所以国内其他地区找代理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大家对曾启的这个论点没有什么异议。

曾启最想说的是第三点,接下来该怎么做游戏。

这是曾启想了很久的,也是到了必须说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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