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军队中向来配有火器部队。当年,明成祖朱棣就将火绳枪的战术玩的娴熟无比。神机营威震漠北。
所以,当庞泰发现蓟州镇各军中的燧发枪兵没有形成战斗力后,立即就得出结论:蓟州镇的兵将不堪大用。
因为排枪击毙战术,要的就是大量、严格的训练。列队这种东西根本没法作假,一眼看过去就能知道得七七八八。
连燧发枪兵的训练都不抓。其他兵种,步兵、骑兵的训练会抓吗?
张昭道:“嗯。我回头上一本奏章上去。”
庞泰作为他的心腹,知道他内心中的想法。在顺天府、天津卫和京中权贵们妥协之后,他在北直隶就不准备再妥协了。将要采取平凉府模式:分田地。
第一,他如今的职权在这里,可以抗住目前北直隶既得利益集团的反扑。
第二,关于废除卫所已经在朝廷、京师取得共识。大势在他手中。
所以,调新军一团去密云,防备的是蓟州镇一些人狗急跳墙,搞内外勾结的把戏。
以张昭目前的职务、责任,只要朵颜三卫,或者鞑靼人打到顺天府,届时会有大把的人弹劾他。张昭仕途上升的势头就会终结。
而如果能打到京师下,张昭基本就可以准备自杀谢罪。
“走吧!回京之后事情还有一大堆落下的功课要补。小泰,通知下去,让真理报选拔一批优秀的编辑,准备派往辽东镇开分社。”
“是。”
张昭在七月的整个行程,其实有一点本末倒置。
按照常理来说,他在六月十一日的大朝会上接任后军都督府之后,首先应该先行梳理后军都督府的人事和防区,然后再去搞废除卫所的事。
但是,张昭直接先前往永平府考察,将永平府的开平中屯卫(唐山)确定为第一批移民之地,准备大搞建设和开发。作为将来出塞进攻的基地。
王承裕曾经问过张昭,“为什么?”
张昭答道:“泰山大人,后军都督府的事务是日常工作。做的好是本份。无法出彩。而剿灭朵颜三卫是我提出来的战略,事关荣辱。这要优先去做。
至少要让朝廷诸公和天子看到我正在迅速的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并且在持续的推进。”
这话让王承裕无话可说。这明显是政z优先的意思。他一个四十岁的人还没有张昭看得透彻啊。
张昭在六月中旬担任后军都督府都督。随后立即卷入到“真理报阻塞言路”的攻讦中。原后军都督府都督武安侯郑英调右军都督府。原右军都督府都督保国公朱晖赋闲在家。
在顺天府卫所废除期间,武安侯郑英并未对后军都督府的工作作出任何的改变。
这其实导致一个很大的问题:蓟州镇下辖的卫所,除了永平府,其余全部都在顺天府境内。卫所的士卒全部给张昭、王承裕给“释放”为民户。
只留下正在服役的士卒,十万人。
所以,整个蓟州镇的长城防线在这一阶段是非常脆弱的。张昭其实应该优先解决这个问题,而非去永平府“视察”,准备将永平府打造为反击的基地。
张昭回京,现阶段就是要补这方面的功课。
第一,整训蓟州镇的军队,使其保持战斗力。第二,卫所没了,要建立起健全的预备役制度,以求在战争爆发后,能够迅速的动员,补入边军中。
同时,还要为永平府移民、建设做好准备工作。
接下来,他就有可能要坐镇永平府。
张昭回到京中后,立即给朝廷上书。同时,还给弘治皇帝上了一封密折。
偌大的王朝,横贯东西南北。每天都有无数的事情发生。在近一个与的时间后,关于剿灭朵颜三卫的新闻只剩下的一点渣子沫,基本无人再谈论。
张昭的奏章第二天到内阁中。奏章被中书舍人送到谢迁的值房中。
明代在天启年间,内阁辅臣们是没有明确分工的。奏章的分发很随缘。但是,票拟权只在首辅手中。基本上可以这样看:内阁是皇帝的助手,其余辅臣是首辅的助手。
谢迁谢大学士把张昭的奏章翻了翻。张昭提了三条建议:第一,今后但凡涉及军务的奏章,需要保密。不要让六科廊房中的书手抄录到报纸上。
第二,有鉴于本月在蓟州镇见闻,奏请朝廷成立军事学院,用来培训军中将领。
第三,北直隶卫所即将裁撤,奏请朝廷批准在北直隶试行新的都司制度。建立完善的预备役制度。并诏令天下百姓,具有义务服兵役的责任。
“呵…”谢迁不以为然的笑起来,叫来专门服务他的中书舍人,让他先去和首辅大学士刘健的中书舍人(秘书)沟通一下。稍后得到答复,来到刘健的公房中。
“刘公,你看看这封奏章。”谢迁将张昭的奏章递给刘健。
刘健招呼谢迁坐下,让中书舍人给谢迁上茶,然后在书桌后面看着张昭的奏章。
明代的奏章都是非常扯淡的写法。需要先从儒家经典中找到立论的根据,然后再牵扯出想谈的工作。
张昭的水平,自然写不出这样的奏章。他拟定大纲后,让幕僚赵子龙帮着写的。
刘健时年七十岁,弘治皇帝即位之后他就以帝师的身份升礼部右侍郎兼翰林学士,入阁预机务。弘治十一年为首辅。入阁十六年,常年累月的看奏章,早就轻车熟路。
刘健看了一会,就提炼出张昭的意思,道:“于乔,你怎么看张昭这本奏章?”
谢迁毫不客气的批判道:“夸夸其谈,浮而不实。国朝至今,也未有奏章保密之事。第二条,这不能批。第三条,他的预备役制度已经被证明是不可行的。”
刘健沉吟一会,点点头,“这本奏章你来票拟。”
张昭给朝廷的奏章石沉大海,但是另外一件事却是引起京中关注。
继在天津卫开设分社之后,真理报又要在辽东都司所在的地点沈阳开设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