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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歌眼瞳凝固,心脏也绷得紧紧。
“要是没有任何变化,这样的生活,这个少年,可能会过一辈子,从一个小流浪汉,到一个老流浪汉,最后在街头斗殴中,横尸街头。不过,在他十二岁这年,黑暗生活中射进了一丝光线,他的生命有了转机。”
“他随着团队流浪到了京城,这座国内最繁华的城市,来到这个城市的其中一个富人区,准备跟往常一样进行乞讨,却也跟往常一样和其他流浪汉们被富人区的保安挥着电棍赶了出来,没讨到吃的,反而讨到两顿板子烧肉。”
“就在少年和流浪团队们准备离开,富人区有几个佣人端着几盘刚做好的糕点和面包出来了,说是家里小主人请他们吃的,并嘱咐保安暂时不要驱除他们,让他们在门口吃完再走。流浪了这么久,少年第一次遇到这么好心的富贵人家,和其他流浪汉们吃完糕点,将餐盘还给了佣人,过去问佣人,他们家小主人是哪户人家,佣人不肯说,少年想办法悄悄跟着佣人,混了进去。”
“在一栋两层楼的洋房面前,少年亲眼看到佣人走进铁门,对着台阶上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恭敬地说:‘小姐,刚刚烘烤出来的糕点,都已经发给那些流浪汉们吃了。’少年永远记得那个小女孩,那天穿着一身当时很流行的红色公主裙,抱着金色头发的洋娃娃,微微卷曲的乌黑长发柔软光滑得像是绸缎,皮肤白得就跟北方冬天的雪一样,明亮漂亮得不可方物。这份美,与年龄无关。那一刻,他忽然觉得,如果这个小女孩子面前有千军万马,此刻也能统统为她所慑服。即便她还那么小。”
说到这里,男人乌睫一烁,清幽的目光投向舒歌:
“这个十二岁的小流浪汉,从没上过学,活到十二岁,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以前从没觉得有什么,然而那一刻,却厌恶起这样的自己,痛恨自己的粗鄙和无能,没法用全世界最美好的语句去形容那小女孩的美貌。”
舒歌心头就跟被晨钟重重撞击了一般,发不出一个音。
他却还在继续着:
“听了佣人的话,小女孩却一挥手:‘知道了,餐盘扔了吧。不要拿进来了。别人吃了的,脏。’她的语气很高傲,可听着一点都不讨厌,还让他怦怦心动。再听下去,小流浪汉才知道,原来那小女孩并不是出于善心才将糕点拿出来给他们这群流浪者吃。而是当天家里来了客人,又听见外面吵嚷,怕叨扰了兴致,才让佣人拿了几盘糕点出去,应付他们。小女孩的目的,不过是让他们这群人吃饱了,好尽快离开。”
“佣人又说,刚才还有个小流浪汉说是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糕点,想进来亲自谢谢小姐。小女孩奶声奶气地说:‘我就怕他吃了这么好的糕点,把嘴巴给吃刁了,以后还挑食了呢。那我还真害了他了。’这话引得几个佣人都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