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就自己做。
小白给她做饭,她就给小白做衣服好了。
她虽然没学服装系,但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做衣服还是会做的,只不过,她懒,不大爱做衣服。
“什么?”
“不行不行,小悦,媳妇,这肯定不行。”孟司宇知晓孟舒晴要跟着安白一起吃晚饭的时候,顿时就拒绝了,说:“媳妇,我们家晨晨是女孩子,安白可是一个臭小子。”
“难道你想看晨晨吃泡面?”唐悦斜睨了他一眼。
“我……”孟司宇自然是不想看晨晨吃泡面了。
“还是说,你想看晨晨天天吃饭店?饭店做的东西虽然好吃,但味道太重,哪有自己做的好吃?”唐悦倒是很满意,她和孟司宇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事情,根本脱不开身,到北阳去照顾晨晨。
晨晨又不习惯家里有外人,如果小白真的可以照顾着晨晨,帮她做晚饭,挺好的。
再说了,唐悦对安白这个女婿很满意,人品方面,那是没得说的,学识样貌,样样都不缺,最重要的是,对晨晨有这么一份心,从小到大,不管在哪里,都不忘给晨晨带礼物。
虽然这个不算什么,但这些,都是安白精心挑选的,可不就是代表着这么些年,安白一直将晨晨记在心里?
唐悦也知道,安白洁身自好,为晨晨守身如玉,唐悦对这个未来女婿,那是满意的不得了。
“好是好,可,总不能为了几顿饭,就把你姑娘卖了吧?”孟司宇的话音方落,就连忙认错,说:“媳妇儿,我说错话了,不过,我觉得,他们偶尔吃顿饭就好,天天一起吃,难免日久生情。”
唐悦斜睨了他一眼说:“你姑娘是几顿饭就能被人拐走的人吗?”
“再说了,小白也不是这种人,只是让他们互相有个照应。”唐悦解释说:“晨晨一个人在北阳,如果有人在旁边照应着,那不是很好吗?”
“那也是男的。”孟司宇不承认,他就是吃醋,舍不得自家姑娘被别人拱走了。
突然,孟司宇说:“要不,让楚怀谨也去?”
三个人一起吃饭,多好。
唐悦忍不住想要翻白眼,说:“晨晨本来就拒绝了小谨,你还想让小谨跟着一起,真要小谨在你姑娘身上栽了,你姑娘又不嫁给他?”
“别说小谨是安瑜姐的儿子,就是一个陌生人,也不能这样糟蹋人家的孩子。”
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一直钓着算什么回事?
“可小白,晨晨也不喜欢!”孟司宇提醒着。
唐悦似笑非笑的看着孟司宇,并没有说话。
孟司宇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她的意思,他明白了,小白在晨晨的心里,确实是不一样的。
唐悦夫妻因为这事,不高兴。
白清却是高兴的很,还特意给孟舒晴打了电话,说:“晨晨,谢谢你,小白一直吃饭就不定时,如果有你看着,肯定就不会犯胃病了。”
“白姨,我……”孟舒晴有点汗颜啊,小白给她做饭,白姨还要感谢她?
“小白这小子,会做饭,你就让他做,省的他每天除了文件就是文件,伤了眼睛,对了,晨晨,你记得千万别动手,就让她做,你这双弹琴的手,可别糟蹋了。”
“小白若是敢欺负你,你尽管跟我说,我肯定替你出气。”
孟舒晴:“……”
怎么听着,安白是捡来的,她才是亲生的呢?
挂断电话之后,孟舒晴有一种怀疑人生的赶脚!
孟舒晴想着,她给小白做两身衣服,然后做饭的时候,帮忙打打下手,也不错。
到时候还可以喊简星一起去做饭,多棒!
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
学校里,来了很多国外的交流生和导师,孟舒晴作为新生代表,被老师点名,成为陪同成员之一,再加上,孟舒晴的外语,也是格外的出众!
“你好,我叫蓝斯&格雷,你可以叫我蓝斯。”蓝斯是一个混血儿,一双湛蓝色的眼睛,如同蔚蓝的天空一般,格外的吸引人。
高大健硕的身材,他的五官也极为的深邃,性格非常的爽朗而又风趣。
孟舒晴站在蓝斯的面前,显得格外的小鸟依人,她笑着自我介绍道:“我叫孟舒晴,云卷云舒,晴空万里。”
“晴,你很美!”
蓝斯赞美着,孟舒晴很有东方人的魅力,他赞美的词语,也是丝毫不吝啬。
把孟舒晴夸的微微有些脸红。
白天逛了学校,晚上自然是约着一起吃了饭。
一天都在忙的孟舒晴,完全忘记了,要回家找安白吃饭的事情。
公寓里,安白忙忙碌碌的,特意早下班,买了孟舒晴喜欢吃的螃蟹,现在正是吃螃蟹的好时机,他特意挑了大的,准备做清蒸的,味道最是鲜美了。
除了螃蟹,他还做了爆炒花甲、白灼虾、一只大龙虾、青椒爆炒鲍鱼、香辣鱿鱼和一盘时令蔬菜,满当当的一桌子,都是孟舒晴最爱的。
时间到了,安白没等到孟舒晴,直接就给她打电话了。
“小白,对不起啊!”
孟舒晴一直在忙,这会刚到餐厅呢,听到安白的电话,顿时一脸歉意说:“小白,你先吃,我在外面有事呢。”
没等安白追问,孟舒晴就解释了一下学校这个交流团的事情。
安白沉默了一会,才说:“等你回来。”
“小白,你先吃吧,不用等我了。”孟舒晴悄悄的给安白发了一个信息。
安白看着手机屏幕一亮,他想了想,随便吃了点东西,便让刘亮查到了孟舒晴所在的餐厅。
安白直接就到餐厅门口等着。
九点。
孟舒晴她们一行人吃完出来了,人群之中,孟舒晴格外的亮眼,她今天穿的就是一身米白色的休闲服,绑着小马尾,青春洋溢,她的脸上带着笑容,旁边那一名男子……
安白坐在车里,清楚的看到那一名男子是混血的,灯光的照耀下,他那双蔚蓝的眼睛,让安白不由的眯了起来。
曾经听孟舒朗提起过,晨晨她好像就喜欢蓝色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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