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忙到六点多钟,大部分准备工作都完成了,正好白姨、许军和两个帮工也回到店里,见他们这么能干,都非常吃惊。
“楚儿,小诺,这些都是你们弄的?”白姨看着厨房里切好的小料,揉好的面和摆好的碗碟,有些不敢相信。
楚歌分明感觉到,白姨的“惊讶”,同样化作一点点微弱的金色光点,钻进他的脑海中。
看来,“惊叹”这种东西,是一视同仁,来者不拒的。
楚歌强忍困惑,让白姨和许军回去休息,白姨却摆手说不用,这场蹊跷的重感冒来得快去得也快,挂了两瓶药水就全好了。
许军则眉飞色舞地说,医院里挤满了人,大部分都是他们这样的病例,大半夜莫名其妙发起烧来,检查了半天又查不出个所以然,甚至不用打针吃药,到了早上,自然而然就退烧,全好了。
但还有一小部分可就严重了,虽然许军没看清楚,却听到医生急促的脚步声和护士的尖叫响了一夜,还看到下面县城和乡镇上来的救护车,把医院门口都堵死了。
“你上网了吗,网上的消息可刺激了!”
许军唯恐天下不乱,“有人说是流星雨,也有人说是市郊的化工厂爆炸,整晚上的天和烧起来一样,还有人说,哈哈,咱们梦想成真,灵气真的复苏了!”
楚歌心说,没错,灵气真的复苏了,但和小说、游戏、电影还有兄弟你的想象,似乎有点儿差距啊。
他不知道该不该现在告诉许军修仙者的事情——这小子保准一蹦三尺高,把天花板都捅个窟窿,说不定明天就把工作辞了,满世界找修仙者拜师去。
“行了,你别胡说八道,刚才的医生不是都说了么,是太阳风暴破坏了大气层,产生……什么来着,电磁干扰,影响人的大脑,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癔症。”
白姨在许军脑袋上敲了一下,“学学人家,多干点儿正经事,来吧,大家一起动手,街坊们都等不及了。”
一家人齐上阵,手脚麻利,其乐融融。
有人帮手,楚歌总算可以稍微喘口气。
他决定先自己研究一番,再慢慢和家人解释。
灵气复苏姑且不论,一直佩戴在手腕上的那枚小珠子究竟去哪儿了?
等等,小珠子是父亲留给他的,老妈临走前说,父亲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男人”。
楚歌一直以为,这是一个臭流氓欺骗小姑娘的花言巧语,但昨夜他亲眼见到修仙者穿越虚空,从天而降,原本清晰的一切,又模糊起来。
“难道我一直冤枉老爸了,他是一个失去记忆的穿越者,不是不负责任,而是……”
楚歌又想到那个“百荒蛮族”,身披绿袍,虎背熊腰,面目狰狞,脖子上挂着一串用秘法收缩的骷髅头。
这副造型和想象中父亲的形象重叠到一起,令他打了个冷战。
“开什么玩笑,我这么帅,我爸没理由这么面目可憎吧?”
在这方面,楚歌还是很相信老妈的审美眼光的。
话说回来,珠子呢?
楚歌抬起手腕,看着手腕内侧靠近血管的地方,一点淡淡的灼伤痕迹,像是一颗浅浅的痣。
他隐约记得,变电箱爆炸时,万千电弧裹挟着嗜血战刀朝他射过来,他本能反应,伸手一挡,小珠子就碎掉了,而一直封印在珠子里的东西,顺着血管和神经,钻进了他的体内。
然后,他就昏死过去,做了那个稀奇古怪的梦,梦到自己变成深海中的怪兽,经历了从“水滴”到“鲲鹏”的漫长成长,最后,被一枚挥舞着鞭毛的细菌或病毒杀死。
想到这里,脑中一痛,竟然生出幻觉,看到珠子里的怪兽,正在他的脑海中央静静沉浮着。
四周还飘荡着无数浮游生物般的金色光点,正是半天时间吸收的所有“震惊”。
一切都和梦中相似,只是他的脑海代替了那片神秘而闪耀的深海,珠子里的怪兽也恢复了最弱小的“水滴”形态。
那是很久以前,它生命中的第一阶段。
它就那样人畜无害,安分守己甚至谨小慎微地漂浮在楚歌的脑海中,像是一颗小小的孢子,晶莹剔透,充满神秘而妖异的美感,让人完全无法联想到很久以后的霸道和狂暴。
“怎么会这样,这头怪兽究竟是真实还是虚幻,是钻到我的脑子里,还是我的……灵魂深处?”
楚歌心里发虚。
不过,转念一想,这是父亲留给老妈最后的纪念,无论他是否一个薄情寡义的混蛋,总不至于邪恶到这种程度,故意伤害老妈吧?
而且,灵气复苏是真的,地球无双中的“坏未来”有可能发生,哪怕可能性只有1%,他都必须豁出一切变得强大,至少比游戏中的“十九级精英老兵”更强,才能守护家人,追逐梦想。
“既来之,则安之,钻都钻进来了,担惊受怕也没用,应该想办法研究它,控制它,彻底消化吸收它,让自己变得更强,才能找到关于它,我,老爸和老妈的秘密,哦,还有那个细菌或病毒的真面目。”
楚歌没意识到,经过昨夜和修仙者惊心动魄的激战,他和过去那个大男孩,已经不同了。
“梦中的你,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把四周能找到的一切都吞了——你这么贪吃,就叫你‘吞噬兽’吧!”楚歌对脑海中的小怪兽喃喃自语。
晶莹剔透的小水滴轻轻一颤,仿佛接受了这个称呼,憨态可掬的样子,引得楚歌又高兴起来,“那就让我们来研究一下,你吞噬的这些金色光点,究竟有什么妙用吧!”
楚歌回忆梦中吞噬兽的做法,调动一半金色光点,朝自己的双手涌去。
一开始,那些金色光点老是在他的脑海中跑来跑去,像是做不规则运动的小分子,根本不听指挥。
但楚歌从游戏代练中磨练出了一副好耐心,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十次或者一百次,反正只是在脑海中想想而已,并不耽误他手里剁馅、和面、包馄饨的工作。
几百次失败之后,他慢慢摸到了窍门,和脑海中的吞噬兽产生共鸣,水滴荡漾着奇妙的涟漪,金色光点好像浮游生物,组成一支军队,分成两股,真的融入双手十指的血管、神经、肌肉和骨骼中。
接下来的一幕,就像科幻大片。
楚歌仿佛能“看”到自己双手的每一个细节,包括那些错综复杂如立体迷宫般的血管和神经束,还有一股股汹涌澎湃的血流,以及肌肉细胞的膨胀,释放出一道道最细微的力量。
那就好像,每一个金色光点都化作一枚摄像头,令他掌握了不可思议的“内视”能力。
妙不可言的片段在脑内一闪而过,楚歌忽然觉得双手很痒。
不是被蚊虫叮咬那种痒,而是从内向外,奇痒难忍。
楚歌记得,几年前自己曾不小心割伤了左手,伤口很深,差点伤到神经,恢复时就是这种痒法,据说是神经生长的幻觉。
但这次痒痒的程度,却比上次还要强烈十倍。
难道,受到金色光点的滋润,有十倍数量的神经,正在自己的指尖疯狂滋长?
楚歌将双手举到了眼前,虚空做了几个弹钢琴的动作。
他当然不会弹钢琴,但十指轻盈跳跃的感觉却和过去完全不同,圆融,精确,优雅,带来随心所欲,彻底掌控的自信。
双手重合,轻轻摩擦,指尖的触感似乎敏锐了十倍,他可以清晰感知到每一个手指头上的指纹,酥酥麻麻的感觉,爽得他打了个哆嗦。
“双手变得这么敏感,简直像是那什么,太刺激了!”
楚歌强忍尖叫的冲动,从案板上拿了一叠馄饨皮,又捞了一小碗肉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