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曰:
策马嘶鸣号角,重围伏阵干戈。
兵临烽火战连坡,血染江山画作。
一骑当千无敌,挽弓如月当歌。
英雄气概荡山河,欲把苍穹刺破!
一个人,无论是怎样的出身,也无论是伟大还是平庸,总会有一个自己的梦想,那是自己内心最想达到的彼岸。有的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机缘做到,而有的人,也许永远都不可能做到。
从很小的时候,小冰儿就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当她在街头被那些男孩子欺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悄悄的萌芽。每一次鼻青脸肿的打架过后,某个信念,便在心中更加强烈一次。要变强,变得强大!只为了不再受任何人的欺负。
她从来没有觉得身为女孩子就不行,虽然世间的女英雄凤毛麟角,但她一直相信,自己就能行!
后来她便遇到了元召,这个注定会成为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他把她的梦想无限扩大了。时至今日,十四岁的少女自己也不明白对师父到底是怀有一种怎样的情感。
独特的性格使她没有那些细腻的心思,不会去多想这些问题。只要按照师父所说的去做,就不会有什么错,这是她一贯的认知。小冰儿有时候会暗自窃喜,自己练武的天分极高非比寻常,这样的话是师父亲口所说的。她相信师父不会骗自己的,从他眼神中偶尔闪现的赞叹之色可以看出,对自己的进步是很满意的。这也是最令她骄傲的地方。
和她一起拜在师父门下的崔弘,据元召有一次笑着评论说,崔弘现在的功夫已经差不多可以达到世间武学宗师水平了,可是他在自己的面前,还不是一样的甘拜下风自己才是师父最嫡传的弟子嘛!
自从元召准许她正式加入黑鹰军后,她便彻底换成了男装。那一身轻便的盔甲,是元召特意给她设计打造的,而且根据她的喜好,为她量身定做了一杆梨花枪。八楞精钢百炼枪头,一束红缨下是通体白梨花木杆,在马上一抖,碗口大的枪花煞是飒爽威风。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如获至宝。
到得了军中,小冰儿的名字就成了霍去病,如果算上她在内,黑鹰军中,将军以下便共有十名校尉了。除去跟随着元召远赴辽东的公孙戎奴和张次公之外,剩下的都来到了塞上前线。
当然,现在的霍去病是不能和那几个人比的。她现在只不过是相当于一个小队长的身份而已,统领着手下一百名骑兵,属于增长见识,随军磨练的角色。
不过,雄鹰终究会飞上碧空,岂会甘于地面的平淡!今日恰逢其会,在雁门关内听到敌情消息的霍去病第一时间就纵身跃上了马背,率领着她手下的一百骑士飞驰而出。卫青远在云中,管不到她。李广与师父元召的交情深厚,料想也不会难为自己。这可是个难得的杀敌好机会,又怎么能放过呢!
霍去病的罩甲披风与黑鹰军的黑色刺绣战袍不同,她是一袭猩红,色彩与胯下的龙马倒是相得益彰。虽然冷风与寒雪扑面,刺骨的冷,但心中战意升腾,这支黑鹰骑兵如一支利箭直奔烽烟起处而来……。
距离雁门关三四十里的固山屯,顾名思义是一处紧邻山脚的小村庄。不过今天以后,也许它就不会存在了。
半个时辰之前,一个千人的匈奴骑兵分队不知道怎么的找到了这里,然后这个宁静的小山村便陷入了地狱。
自从大半个月前踏出草原,兵临汉境以来,寻找突破口便成了匈奴人的主要任务。不过这次汉军的防守做得太严密了,几百里的这段长城防线上,聚集了对方赶来支援的大量军队,看样子汉朝皇帝这次是做好了战争准备。
这么多天过去了,还没有能够破关而入,这让负责在此进行主攻任务的耶律王十分恼火。本来制定的计划是铁骑突进,速战速决的,却没想到,汉军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刚开始几次突袭的行动失败后,匈奴骑兵不得不暂缓了攻势,制定新的作战计划。
大军集结起来,蓄势待发。然后派出一支支人数不等的骑兵队伍出去,进行彻底的扫荡,先把所有边关附近的村镇集屯全部清理干净再说。之所以要这样做,这一来可以劫掠财物,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激怒或者诱使汉军出来作战,好达到围而歼之。
对于匈奴骑兵来说,纵马烧杀抢劫的事,干这些最拿手了。他们手中的弯刀,天生就是用来割头颅的,马蹄踏遍处,几乎就是不留活口。
这处小村屯的人口并不多,走马几个来回就杀了个干干净净,都是些贫苦山民,家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财物,搜刮了一番后,所得油水甚少,粗鲁的匈奴骑兵免不了骂骂咧咧,心中不耐烦儿之下,早就放火把整个村子都点了起来。
烤的身上暖洋洋的匈奴人,把弯刀上的血迹擦干净,重新整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