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到今,有很多文人墨客都喜欢描写爱情。
在汉代,大才女卓文君就写出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这样有意境的诗句,甚至到了如今还被人看为是某种爱的真谛,由此看来“爱”伴随人类的历史真是源远流长。
而爱这种东西看似复杂,其实很简单。
爱可以是旧时代,新娘子坐在床头,等待新郎揭开头盖后看到的那第一眼,那一眼就等于是一生。
爱可以是开放搞活时期,大姑娘身上穿着的紧身喇叭裤,男人看上一眼就会身体发麻,夜夜有梦。
爱可以是八十年代时期的小小信纸,从未见过的男女通过写信的方式传递感情,跨越了时空。
爱可以是网络时代的小企鹅软件,同样是未曾见过面的男女,通过这种软件沟通表达自己的生活。
爱可以是现代世界的一个微笑,一次约会,一个眼神,一次醉酒,一次下药,一个不期而遇的十月怀胎。
总之到了今天,爱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让人望而生畏,却依然会飞蛾补火,男女皆是。
秦安和翁岚之间经历了这么多的风风雨雨,现在终于算是在一起了。
可秦安心已老,而翁岚则似乎不喜欢秦安这种类型。
幸好无论怎样秦安都放不开翁岚,所以有了这样的突兀一吻。
翁岚知道在书里自己和秦安是夫妻,还生过四个孩子,这几天原本就是心情复杂,这时忽然被秦安强吻,心情一下当然就更复杂了,甚至一时之间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反抗他。
秦安已经是绝对的老司机,感受到翁岚的不知所措,直接就把她抱在怀里,双手上下分飞,如果这里不是军帐,很可能还会有人进来,翁岚估计早就被摸成了赤裸的小羊羔。
“你”
翁岚终于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毫无放抗的任由秦安欺负,但她真的没力气,说话都说不出来了。
于是翁岚就又等了一分多钟,觉得嘴里被秦安的什么东西侵入后,就狠狠的咬了下去。
“啊!”
被咬了舌头的秦安痛叫一声,只能放开翁岚的嘴。
翁岚趁机把秦安推开,努力的站起来,对着秦安怒目而视。
“干嘛!你要干嘛!坏人!”
秦安无奈的摊了摊手。
“你知道的,在我眼中你就是我的女人。”
“不要脸。”
“翁岚,我是不可能放开你的,你说嘛,咱们两个到底要怎么办?”
“无论怎么办都不能这样,你怎么那么不要脸,直接强吻人家。”
秦安已经是懒得解释了,这有什么可解释?她是自己的老婆啊!
翁岚在气愤了会后终于平静下来,看着秦安许久后才道:
“好,既然已经这样,那我也不说什么,你来追我吧?”
“追你?”
秦安懵逼的没反应过来。
“如同书中那般,那个秦安不是早上给翁岚送包子,晚上给翁岚松矿泉水,然后成功娶了女主吗?”
“哦亲爱的,你要包子和矿泉水?”
“我才不要!那么土的方式不适合我!我要你自己看着办!反正早上一次,晚上一次,过来给我送礼物,每一次都不能相同!记住,是送礼物,别弄乱七八糟的送来知道吗?”
“哦对了,你现在正在领兵打仗,如果因为战事不方便送礼那就算了,反正我也无所谓,看你自己的心意。”
说完,秦月转身离开,都不在看秦安一眼。
秦安看着翁岚的背影完全纠结。
哎,当年在里,自己还是纯情无比的小男生,每天就去给翁岚送包子送水,那是真的坚毅。
可现在
好吧好吧,虽然他是老鸟了,但这个翁岚还是个嫩姑娘,她想要浪漫,自己就给她想要的。
而且看来这姑娘对自己也并非完全没有心思啊!
想到这里秦安兴奋起来,觉得这是值得高兴的事。
不过回头秦安又郁闷了,不要包子不要水?每样东西还要不同?靠,这显然是个脑力劳动的活计,如果从今天开始,那么今晚要送什么好呢?
已经心怀天下的男人,如今却被一个女人弄得郁闷不已,费尽心机,只能说红颜大多是祸水,这真是至理名言。
秦安如今身边有辰生和华君两人,当然就找他们出主意。
华君管秦安叫姐夫,管翁岚这个大老婆当然就叫姐。
他捉摸了下,还真的有了个注意。
“从此处向东三百里,可以到达天涯海阁楼。”
“那是什么地方?”
“一个门派,天涯海阁楼是围海建立,他们在海中饲养了一种神奇的海草,这东西长期服用可以增强人的体制寿命,所以会有很多江湖人士去那边买海草。”
“哦你是让我送给翁岚海草?”
“不是,这天涯海阁楼出卖海草,但却不收取货币,而要用各种物件交换。海草非常珍贵,当然也要拿珍贵的物件来换取,所以天涯海阁楼其实也是个藏宝地。”
“藏宝地?就是说这楼里有很多宝贝喽?”
“当然有很多。”
“那看来找时间我要去一次,如果能够从他们楼里获得一些宝贝,倒是可以让翁岚乐呵乐呵。”
秦安觉得这个信息不错,对华君表示了赞赏。
只是今晚怎么办?要送些什么特别的东西,让自己这位红颜祸水的大老婆开心?
秦安其实没太多时间思考这个问题,四大将进见,商讨对东平郡城的讨伐事宜。
这座城中有差不多七万人,据说两万兵,五万民。
它虽然没有之前一座城险要,但也是城高墙厚,并且防守物资充足。
从理论上来说,攻下这样一座城池,即使数倍兵力在几天之内也是很难拿下的,除非是人海战术不断的往上冲,那样就算可以短时间拿下城池,却也是会损失惨重。
四大将刚刚培养起来的信心又消失了一半。
夏侯君道:“我们若是出兵,月内当可拿下此城,让死者数千,胜之却伤己。”
曹勇道:“是啊,如今我们抓了那么多俘虏,还没有教化,都是要看守的,这已经分去了我们的很多兵力,其实打这座城我们不可能掉级太多的人出来,还要防止那些俘虏忽然反叛,以免被他们搞个内外夹击。”
苏策扇着扇子看向秦安道:“元帅,不知道你是否有什么方法,可以轻松拿此城呢?”
方华泰道:“看来威慑不起作用了,我们的士兵过去让他们投降,他们不但不投降,还射箭差点射杀了我们的人。”
秦安听着四大将叽叽喳喳的议论,打了个哈气道:
“你们会作诗吗?”
“作诗?”
四人相互对望后,全都把头摇的如同拨浪鼓。
秦安起身,走到床边,看着外面的田野,轻声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四人都觉得这诗不错,却不知秦安是盗了白居易的。
不过在说了这四句之后,秦安自己却摇起头来。
“不对不对,这诗的已经不对。”
“啊?什么不对?”
四人根本不知道秦安的想法,秦安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最后笑道:“应该是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对,这八个字才对!”
东平郡城西边有个挺大的奴隶市场,财主许茂盛如同往常月初一样,来这里挑选奴隶。
这是个古生态时代,所谓的奴隶就真的是奴隶。
他们出生后就在胸口烙印了一个奴字,注定一生无法翻身,永远只能为奴。
奴隶这东西是没有一点尊严可言的,他们甚至从小到大都没有衣服穿,因为他们就是牲口一样的存在。
雨草就是这样一个女奴。
她的母亲就是奴隶,曾被圈养在一片雨草地里,陪主人睡觉后生下了个女孩,起名就叫做雨草,反正也没人在意奴隶叫什么,有个名字只是为了方便呼来喝去。
雨草已经十五岁了,出落的不错,成为了小美女。
奴隶主已经开始注意他,觉得她是一定能够卖个好价钱的。
雨草今天就被奴隶主带给了许茂盛,这家伙是个好色鬼,今年已经六十岁,可还是喜欢雨草这种年纪的小女孩。
“嘿嘿,长得还不错,就是身子单薄了点。”
许茂盛眼睛色眯眯的,上下打量着雨草。
“您别看她瘦,但身体结实着呢,一定很抗操练,买回去喂上两个月,一定就可以更好看些。”
“好吧,那我就把她买了。”
雨草平日里几乎是不说话的,就连奴隶主有些时候都会觉得她是哑巴。
其实奴隶主知道不是,因为雨草是会说话的,她只是不爱说,基本不说。
许茂盛把遗传铜钱扔给奴隶主,然后走到雨草身边,看着她一阵怪笑。
雨草脸上组好看的是嘴唇,淡粉色,很光滑,形状优美。
许茂盛忍不住向前,轻轻亲了下雨草的小嘴,然后又充满了而已的咬住了她的唇,拉扯了几下。
“哈哈,不错不错,味道不错!小姑娘,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了。”
原本面无表情双眼无神的雨草听到这句话,慢慢的开始摇头,然后猛然推开许茂盛。
“不!你不是我的主人!我的主人在召唤我!他告诉我说,所入之地便是危城!这里是危城!你们不投降,不愿意做我主人的臣民,那就都要去死!这城里所有的人,都必须去死!”
雨草说到这里,双眼已经血红,她忽然伸手用指甲刺破了自己前胸位置,然后手指伸到里面,慢慢的拔出了一柄通体红润的小剑。
这把剑的剑身材质看不出是什么东西,很特别,而它的剑柄也是有些特别的,十二片金属质感的红叶围成一圈陈列在剑柄与剑身连接处,释放着淡淡的血色红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