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样,长天都不需要。灬杂♀志♀虫灬
强敌上门,乙木之力顿生应激反应,层层叠叠透体而出,与湮灭之力撞在一块,两两抵消。
然而它虽然浩瀚庞博,这里却是从无生灵能够留存的混沌,是湮灭之力的主场。巴蛇坠入其中仿佛置身汪洋,湮灭之力就如同海水般无孔不入。哪怕有乙木之力护体,它也总能钻着空子。
这东西没有毒性,却是无物不腐、无物不蚀。巴蛇身躯过于庞大,乙木之力总有来不及覆盖之处,那里的鳞甲、肌肤、血管、筋脉和骨骼就被虚无分解!
千刀万剐之刑在这样的折磨面前,好似都只算开胃小菜。
巴蛇却不顾这许多,奋力游向鸿蒙元气。
这回他全身而进,又与本界天道定下交易,后者也不虞他逃跑,因此不再引导鸿蒙元气移走。
混沌之中其实并没有所谓的空间概念,只要天道有心拒绝,那么他一辈子也碰不到自己的猎物。不过鸿蒙元气这会儿已经被明码标价,巴蛇不费什么力气就凑到它近前,一张嘴就将这缕细薄如烟尘一样的物事吞了下去。
世间第一等至宝、鸿蒙元气终于到手!
不过巴蛇却没有第一时间转头逃离混沌,而是将自己身躯紧紧盘起,张口咬住自己尾巴,不动了。
他竟在这无人能够生还、神境也谈之色变的混沌中驻扎下来,甚至一副要呆到地老天荒的模样。
这可苦了他身上盘桓着的乙木之力。宿主死了,它们也无处安身,不得不拼尽全力护住巴蛇。可是它们虽然庞沛而精纯,然而这里的湮灭之力更是取用不竭。
双方都在飞快消耗。
巴蛇明白,他扩散出去的每一丝乙木之力,都会化作生机被本界天道攫走。这本来就是他们交易内容的一部分。他在这里呆得越久,供能就越多,天道也就越欢喜。
他的目的,当然不是做这种赔本买卖。
混沌是个很奇妙的所在,这里既没有空间,也没有时间,既能让人在这里度秒如年,也能令千万载如一瞬。
巴蛇动也不动,像是变成了亘古的石雕,然而湮灭之力从来也没有闲着,一刻不停地侵蚀着他的血肉之躯。
哪里受了损伤,哪里就有乙木之力飞快地修补。
如此,周而复始,似是永无尽头。
也不知过了多久,又好像只有短短一瞬,巴蛇原本庞大的身躯缩小了整整一圈。
他还是一动不动,将身体盘成一个圆,似乎根本感受不到肉身传来的极致痛苦。
在这样根本容不得任何生命存在的地方,他居然开始闭关,要借助天地洪炉之力,锤锻己身。
以大痛苦,换取大成就。
混沌当中无日月。但若有人站在天道试验场的裂隙边上往里瞧,当会发现每一次灰蒙蒙的湮灭之力飘走时,巴蛇庞硕如山岳的身躯都比先前缩小了一圈。
一次,又一次……这样的变化,似乎同样没有尽头。
最后,巴蛇的身影消失在外人目力所及范围内。
站在裂隙边上的树人一瞬不瞬地望向混沌,那里,又只剩下一片灰蒙,湮灭之力化成的云雾懒洋洋地飘动,撩动一片死寂。
就仿佛巴蛇从未来过这里。
小树人巴巴地看了两眼,忽然垂下头。
喀啦一声,它的脑袋掉了。
紧接着这副小小的身躯如同接受了某种指令,突然间四分五裂。
再过几息,木头就朽了,变成了一小滩细细的灰末。
阴九幽翩翩然行出十余里,忽然停下脚步,沉声道:“出来!”
周围静悄悄地,只有风吹草低的唏嗦声。
“出来。”他面色也沉了下去,“我不想说第三遍!”
身后的灌木丛中,才有两个身影冒了出来。
阴九幽嚯然转身,望着其中一人眼睛,声音又轻又低,像是怕惊吓了对方:
“九灵?”
那人是个女子,面容清秀姣好,双目灵动有神,看着他的目光充满了探究的意味,然而这张面庞于他而言应是陌生的。
偏偏他一眼就能认出她。
她目光流转的方式,她魂魄的模样,都带着说不出的熟悉感。
这个女子,自然就是柳青璃。她身边站着高大的旱魃。
“柳青璃,我的名字。”她的声音古井无波,听不出什么情绪。
阴九幽却眯起了眼上下打量,像是要将她从里到外完全看透。
他也的确有这个本事,天上地下,再也无人比他更了解神魂那些事儿了。
“我知道。”他脸上没有惊讶之色,“我和天道有协定,要让你重新投胎转世、清白为人。没想到,它还是不肯放过你,到底还要利用你!”
柳青璃微微动容:“原来是你!”将她送入轮回的,原是眼前人。
阴九幽笑了,笑得又和煦、又欢喜。就连长天也有许多许多年不曾见过他这样的笑容。“当年你受了刑,魂魄不全,大概不记得后来的事了。”他低哼一声,“死老头子虽然下令将你处死,但到底还有两分父女之情,对外宣称你已经形魂俱亡,暗地里却还是留下一缕残魄。你虽被我偷了出来,可是伤得太重,就算我竭尽全力也只能勉强保住你半年不灭。那时我还悟道不深,根本修不好你的魂魄。”
补魂之术,他是为了阴九灵才潜心研修的。讽刺的是,这项神技练成的时间太晚了,没救成阴九灵,反在数万年以后救活了宁小闲。
柳青璃低着头,去看自己脚尖:“你敢偷走我……阴九灵的魂魄,蛮王可不会放过你。”
阴九幽兄妹当中,阴九灵才是向来得宠的那一个;至于阴九幽,他的存在对于好大喜功的蛮王阴无殇来说就是耻辱,他可巴不得没有这样的儿子。何况阴九幽偷走妹妹神魂,万一为世人知晓他罚令不实、阴九灵未死,蛮王颜面威信立时扫地。
阴九幽轻嗤一声,语带不屑:“他让大哥阴无灭追杀我百余年不止,几回险些让他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