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九州万载历史,从被众神统治的时代,到妖魔横行的时代,时至今日,人族崛起的时代,血统的力量逐渐淡化,后天的努力慢慢升华,无论是修仙、修佛、还是修魔,人类获得力量的方式多种多样,将其中的任何一样本事修炼到极致,都足以令自己站在众生之上,主宰世间万物。
到今天,九州的战场即是人类的战场,怀有强大神通的人,拥有绝顶野心的人,具备深沉智谋的人,穷尽毕生精力所求无非四个字——天下一统!
时光飞逝,转眼之间沈飞一行人已在商丘城内度过了整整十天的时间,原定的出发日期无限期延后,因为经过与王子殿下商议,两人一致认为既然负责押送的犯人已经死了,那么还是留在原地听候陛下的旨意比较好。
第十一天,皇帝陛下的旨意终于降临,内容是:“圣佛庇佑,皇帝诏曰:商丘城城守兴王和南通城城守王林上报的奏折朕已看过,通天教教众残忍嗜杀,凶暴无度,胆敢公然犯我疆土,实为人国头号敌人,朕已与佛门圣僧商议,在全国境内展开一场针对通天教的围剿,相信不日即可建功。吾儿烈英勇对敌,保卫帝国重镇商丘、南通不致沦陷,维护人民安定不被破坏,功劳不小,令择日启程,前往帝都受赏,钦此。”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叩拜完毕,皇子烈起身领旨,负责传达陛下旨意的大内副总管刘元温和笑道:“十一王爷,您此次护城有功,陛下龙颜大悦,赏赐必然丰厚,如果身体无大碍的话就抓紧时间启程回帝都领赏吧。”
“谢总管提醒,小王这就启程。”拓跋烈一边领旨,一边从袖口掏出一张银票,塞到刘元手中,“只是小王还有一事不解,想向总管您请教请教。”
刘元毫不避讳地打眼往银票上扫了一眼,看到其中的数额甚是开心,笑得更灿烂了:“王爷您直说便好,老奴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驾轻就熟地将银票塞到自己的袖口里了。
“小王此次还朝实为押送重犯前往帝都受审,如今被押送的犯人在战乱中被击毙,负责押送犯人的千人军不知该如何处置,是跟着小王一起还朝呢,还是就此遣返,令他们回南通交差呢。”拓跋烈在这位算不得年迈的太监总管面前自称小王,可见此人地位不低。
刘元眼睛眯眯着,目光狡黠,回应道:“殿下您糊涂啊,陛下的意思照做就是了,不管是老奴还是您都不好妄加揣测的。”
“照做?”拓跋烈蹙眉沉吟,片刻后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拱手道:“谢总管大人提点。”
“算不得什么,是你自己聪明。”刘元细声细语的像个娘们似的。说起来即便同样是太监,语气作态也不一样。像拓跋烈身边的岳总管,大概是平日里跟随行军打仗,出生入死的缘故,虽是太监,但举手投足间透露出阳刚之气,和真正的爷们没什么区别。但眼前之人就不一样,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像个女人似的,让人看着觉得有些阴冷。
回答了拓跋烈的问题,刘元坐回马车,当先去了:“老奴先行告辞了。”
“恭送总管大人。”拓跋烈就这样保持原来的姿势站在原地,直到马车消失在视线的尽头,才终于放松了一些,折回房间。这十天里,他们一行便在这酒楼中居住,兴王拓跋钧命手下将整栋酒楼清空,专为他们服务。
“这个刘总管看起来来头不小?”沈飞不愿向皇旨下跪,一直藏在暗处。
拓跋烈关上房门,道:“父皇身边有三位近臣,一个是负责处理国家大事的左丞相拓跋子初;一个是负责统领禁卫军的东方长青;还有一个,是负责皇帝生活琐事的大太监刘易,刘元是刘易的干儿子,年不过四十,已担任内务部副总管的职务,是最有可能继承刘易职务的人,为人尖酸刻薄,贪钱无度,经常为了一己私欲给朝中大臣穿小鞋,为了讨好他,大臣们与他会面的时候都称呼其为总管大人,省去副字,并且一定要备足银两堵他的嘴。”
“越是小人,越不能得罪,殿下这样做是对的。”沈飞点点头,赞扬殿下对刘元的亲近态度非常正确。
拓跋烈道:“刘元这个人虽然贪财,但也办事,比较能揣摩陛下的心思,与他交好咱们并不吃亏,他刚才说的就点醒了本王。”
“殿下可否直言?”
“本王刚才问刘元,现下押送的犯人已经死了,前往帝都的路上是应该继续让千人军陪同呢,还是不应该呢。刘元回答:一切都按照父皇的意思办。”
“殿下的理解是?”
“前往帝都的路上,非但必须让千人军跟随,而且犯人也照常押送,无论是死的,还是活的,亦或前来营救同伙的时候一起陪葬的。”
“原来如此,看来这个刘元是有必要交往的。”
“是啊,要说最理解父皇心意的,还是他们这些人。”
自从人国有了太监的制度,人国的皇帝从小到大便都离不开这些不健全者的陪同,对他们往往有着深厚的感情,而太监们因为终生只能侍奉一个主子,所以也对皇帝格外关心,格外亲近,两边一拍即合,历任皇帝最亲近、信任的,往往都是自小相伴的大太监。
“这么说起来,咱们不止要统帅千人军上路,还要拉着令狐悬舟以及鸟妖们的尸首,好让陛下知道我们没有在骗他。”
“刘元没有明说,但以父皇的性格这样做确实最为稳妥。”
“这么多天过去,那些支离破碎的尸体早就腐烂变质被掩埋了吧。”
“重新挖出来,就算是白骨也必须带回帝都,给父皇呈看。”
“重口味啊。”
“等下本王会到城主府拜见王叔,道尊可要跟随。”
“我就不去了,拓跋钧见了我肯定浑身不自在。”
“那好,就此别过。”言罢,拓跋烈离开了房间。
沈飞转向屋内,看楚邪坐在窗上,盯着楼下愣愣出神,问道:“喂喂,看什么呢这么用心。”
“彩蝶被我轰走了。”楚邪嫌少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
“轰走了?花那么大工夫赎出来的姑娘,这才刚几天就被你轰走了,没开玩笑吧楚邪。”沈飞着实一惊,犹记得楚邪第一次见到彩蝶的时候,眼珠子都转不动了,感觉他是真的动心才对。
本来还想责怪几句,不过看楚邪的样子知道他心里也很难过,便走上前道:“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把彩蝶当成别的什么人了。”
楚邪若有所思地望着楼下,眼神毫无聚焦,“有些事情我不想提。”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会被儿女私情绊住,说实话沈飞现在真的很想笑,勉强忍住,道:“说出来吧,说出来会好受一些。”
“不想提就是不想提,少烦本大爷。”楚邪恢复了本色,纵身一跃从窗口跳了下去,消失在人群中。
沈飞连连摇头道:“不靠谱家伙。”
这个时候,有人在门口敲门,“少爷,你忙吗,兰儿有事想跟你说。”
沈飞心说:自己这是成了知心姐姐还是咋的,怎么一大早的,总有人找自己谈心呢。当下寻了个凳子坐下,语气沉沉地回应:“进来吧兰儿。”
兰儿推开门,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进屋之后反手将门阖实,又用力推了两下,确定门扇关严了,才走过来。
走过来的时候双手绞在一起,手指动啊,动啊,显得很犹豫。沈飞定睛打量她,看到兰儿一身丫鬟装束,非常符合身份,点点头。
兰儿个子不高,站直了的话也就到自己胸口,长长的辫子盘成两个朝天髻,左面一个、右面一个,算不上好看,也不傻,让人觉得挺舒服,普通的脸蛋不加任何修饰,白袄白鞋,鞋底是平的,一双脚很大,一看就是干过粗活累活的人。
她走过来,粗糙的手指互相缠绞,脚尖冲内,身体微微前弓,眼神飘忽之中蕴含着决绝,像是在努力下定决心,显得有些紧张。
沈飞知道她一定有重要的事情要说,为了平复她的情绪主动拉近关系道:“兰儿,跟我的日子也不短了,这些银子给你,有空出去买两套衣服,制备点喜欢的首饰。”说着,沈飞将一锭银元放在桌上。
兰儿连连摆手道:“少爷、少奶奶对我有救命之恩,再造之得,兰儿感激涕零,不敢有过分的奢求。”
“听话,与我们在一起,总不能显得太寒酸了。”
“不不不,兰儿不能要,少奶奶逛街的时候经常给兰儿买东西的,兰儿不能再要少爷的银子。”“让你拿着就拿着,是不是不听话了。”
“不不不,兰儿对少爷、少奶奶惟命是从。”
“那还不收下。”
“这……兰儿谢过少爷了。”忐忑不安地拿起摆在桌上的银锭,兰儿惶恐不安,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