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主旋律风格的小说里或者电影里,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蔡美纹带着杂毛一起与疑犯斗智斗勇,最终有惊无险地将歹徒绳之以法,受到群众和学校的高度赞誉,成为优秀的共青团员……但可惜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
现实生活中,想当英雄的人,未必会成为英雄,而是成为歹徒的下一个受害者。
生命只有一次,她只是一个初三女学生,与一条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小体型土狗,面对真正的歹徒有几分胜算?怕不是自寻死路而已。
事实上,在那个与可疑工友相遇的黄昏之后,就像是过山车开到顶点倏然下落一样,蔡美纹的生活彻底归于平静,无论是下晚自习回家的楼道里,还是独自在家的深夜,她都没有再遇到任何令她害怕的情况,即使偶尔有,也很快被证明是误会。
她不久之后迎来了中考,升上了高中,借着这个换环境的机会,也告别了那个曾经身为问题少女的自己,然后就是三年高考五年模拟,忙得昏天黑地。
有一次中午吃饭的时候,父母恰好都在家,三人有说有笑地进餐,桌子底下还有一条杂毛土狗时刻准备捡漏。
随着她的浪子回头,父母当然是愈发欣慰,去除了一块最大的心病之后,家庭气氛都好了不少,多了很多欢声笑语,一家人每天其乐融融。
他们谈了一会儿学校的事和将来的高考意愿,虽然父母希望她留在本地上大学,但她更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考取更好的学校。
意见有分歧没关系,反正离高考还很早,有的是时间慢慢商量。
这时有人敲门,是居委会的邻居来串门,父亲起身去接待,蔡美纹和母亲跟客人打了招呼之后,一起收拾餐桌。
蔡美纹来来回回一次次把碗筷收拾进水槽里,又拿抹布擦桌子,母亲在厨房洗碗。
客人在谈话,没办法睡午觉,她本打算擦完桌子回自己的房间看会儿书,等客人走了再睡,但客人的几句话却引起了她的注意。
原来,隔壁小区前几天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受害者是一个女学生,跟附近其他孩子一样上的都是同一所初中,也是蔡美纹的那所初中。凶手趁受害者父母不在家的时候,用自制工具闯入室内犯案,然后连夜潜逃,目前正受到公安机关的缉捕中。
凶手具体干了什么,没有消息传出来,只知道公安机关用的词是“手段特别残忍”,只能肯定那个受害女生已经当场死亡。
为了避免引起大规模恐慌,公安机关没有大肆宣扬此事,而是让邻近小区的居委会挨家挨户地找到小区内有年轻女孩的家庭,提醒大家最近几天注意安全,不要让年轻女孩独处,以防凶手还潜藏在附近,破罐子破摔继续犯案。
父母听后不禁为之唏嘘,一个拥有大好前途的花季少女就这样凋零了,怎么不令人扼腕长叹?
蔡美纹心里突然一阵悸动,险些失手把碗摔了。
她再次想起那两个夜晚和一个黄昏,明明只是一两年内发生的事,却有恍如隔世之感。虽然警方没有言明,但她的心里有某种预感,凶手可能正是她曾经遇到的那个工友,他自知被杂毛认出来了并且记住了气味,不得不遗憾地放弃了原定计划,只能另寻目标,否则遇害的女生可能就是她了。
邻居走后,父母可能也想起了之前她的经历,但是大人的自尊令他们装糊涂,假装忘了。蔡美纹想将凶手绳之以法,想替那个不认识的女生伸张正义,但她又能做什么呢?而且老实说,她被吓到了,害怕被报复。
死亡,对当时单纯的她来说是一个从未接触过的领域,她更没想到自己初次接触死亡竟然是因为一个年龄相差无几的女孩子的死亡。死神的黑翼曾经笼罩在她的头顶,离她如此之近,只差一步就要落下,若非一些小小的幸运,死的就不是那个女孩子,而是她。
从某种程度而言,那个女孩子是代替她而死的。
最可怕的是,凶手还在逍遥法外。
这件事对她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恐惧和内疚令她一连好几天都躲在屋里不敢出门,也没有上学,只要门外响起脚步声,她就神经过敏地惊叫起来。
父母很为她担心,再也不敢说她杞人忧天了,连跟别人倒班带请假,把几天的时间全都留在家里照顾她,同时他们也担心凶手去而复返。
但是,父母只能陪她一时,都是工薪阶层,不上班吃啥喝啥?他们也没钱买新房子搬家,就算搬家也不能说搬就搬。而且因为连续请了几天的假,导致他们此后一段时间几乎没假可请。
父母恢复上班之后,家里又只剩她一个人,如果只有她自己,她也许会因为恐惧而像现代茧居族一样永远在家里宅下去,但是家里还有杂毛,无论如何她要出门遛狗。
一到平时出门遛狗的时间,就算她不想出门,杂毛也会兴奋地扯着她往外走,出去撒欢顺便解决生理问题。
她相信杂毛,只能相信它,毕竟它救过她不止一次。
既然它表现得一切正常,那……大概附近就没危险吧。
自我封闭好几天之后,她终于试着走出了家门,又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勉强克服了心理上的恐惧,复学复课,再花了一段时间补上丢失的课程进度。
但是作为故乡的这座城市,终究还是给她留下了心理阴影,令她暗暗下定决心,要考一个外地的大学,在新的城市迎来新的开始。
当时她的父母尚未退休,而且故土情深的他们不愿意离开故乡,不过在她对未来的憧憬中必然有杂毛的一席之地。
可惜的是,那个时代人们的宠物知识匮乏,杂毛虽然是一条小狗,但只是体型小而已,无论是她还是父母都不知道,它从年龄上来说并不算小了。那时候宠物喂养并不科学,高盐或者掺杂了对狗有害食材的剩饭也照样喂狗,再加上宠物医疗行业只是刚刚起步,人们没有给宠物定期体检的认知,这些都导致那时的宠物寿命比现在偏低。
就在她收到滨海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个暑假,杂毛死了,毫无征兆地死了,可能是老死的,也可能是生病死的,父母说不清楚,只说傍晚遛狗时还没什么事,第二天早上却没有醒来,身体都已经凉了。
她当时正好跟高中同学一起去毕业旅行作为庆祝,回来时杂毛已经下葬了,她连它最后一面都没看到。
回想起来,那时一起去毕业旅行的高中同学们,说好一生一起走,说好要当永远的朋友,但讽刺的是,这些曾经海誓山盟的同学现在已经没几个还保持联系的了,甚至她对他们的印象都不深了,连他们的脸都记不清楚了——这么说虽然有些对不起他们,但她对他们的印象加起来,还不如杂毛。
所以,这趟毕业旅行的意义是什么呢?
什么都没留住,没有留住注定逝去的青春,也没有留住杂毛。
直到今天她还在怀疑,是不是那个一直没听说落网的凶手去而复返,因为怀恨在心而毒死了屡次坏了他好事的杂毛。
如果她没去毕业旅行,而是留在家里,说不定杂毛就不会死,因为她带杂毛遛狗时一向很小心、很警惕,不论有哪个陌生男人靠近她和杂毛,她都会死死盯着他的脸,但父母遛狗时就很随意了,总是跟邻居和工友们闲聊,放任杂毛自己玩耍。
当然这也只是怀疑,没有任何证据,也许杂毛只是老死或者病死,跟那个凶手毫无关系。但即使明知如此,她也无法遏制心中的悔恨。一想到杂毛刚来到这个家时她对它的恶劣态度和行径,她就几乎无法呼吸。
内心之中,她是有些埋怨父母的,她知道这不应该,只是因为自己的悔恨而想找到替罪羊。
在一起的时光太短暂,她的学习又太繁忙,起初不知道珍惜,失去后才追悔莫及。
顺利考上理想大学,没有学业压力,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本应是瑰丽的玫瑰色,却早早染上了一层灰色的阴霾。
不等大学正式开学,甚至没有跟高中同学们正式告别,她就收拾行囊远赴滨海市,因为失去了杂毛,她在故乡已经没有安全感了,没有谁能够保护她了,不如尽早离开这个伤心地。
父母工作繁忙,请假很难,她拒绝了父母送她去滨海市的提议,自己背着大包小包远赴他乡,从此迎来了人生的下一个新阶段。
此后,她的人生轨迹就固定在了滨海市,在滨海市上大学、就业、恋爱、结婚、生子、又离婚、独自养孩子……
蔡美纹心知肚明——务须讳言,青春期经历的这两次死亡,对正在形成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她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令她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心理缺陷,性格偏执而敏感,而当时也没有咨询心理医生的觉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她婚姻的失败。
还好,她那段失败的婚姻并非一无是处,至少给她留下了一个无比宝贵的产物,就是小芹菜。
她无法想象,曾经是问题少女而且在婚姻上一败涂地的自己,怎么能生出小芹菜这样一个完美的孩子?比当年的她要好太多了!
所以她格外珍视小芹菜,甚至超过自己的生命。
正是因为她曾经那段可怕的经历,令她从电话里听到小芹菜和陌生男人待在一起的声音时,心中格外警惕和紧张,瞬间就想起黑暗中的四楼楼梯间那道毒蛇般的视线,不顾疾风骤雨也要马上赶到女儿身边,直到亲眼目睹女儿安然无恙为止。
她希望女儿可以健康茁壮地成长,不希望女儿像她那样走弯路,为了能让女儿的成长一帆风顺,她愿意替女儿抹平一切可能的坎坷。
比如死亡。
人类的死亡她无法控制,但至少可以控制宠物的死亡。
当年作为问题少女的她,就算一开始极为嫌弃,最后还是喜欢上了那条难看的杂毛土狗,而作为自己女儿的小芹菜,同样会喜欢宠物也是理所当然,她可以理解。
如果女儿想养乌龟之类寿命长的宠物,或者锦鲤、鸽子之类与人互动很有限的水族宠物,她不会忍心拒绝女儿的要求,毕竟女儿的自制力她这个当妈的心知肚明,女儿不会因为养这些宠物而耽误学习。
如果女儿想养猫,或者狗,她可能勉强会答应,毕竟猫狗的寿命也不算短,从小养起的话,一直小心呵护,养十年以上不成问题,说不定能养十五年以上,而那时的小芹菜已经成年了,甚至有了男朋友,人生观和世界观已经成型,应该可以承受爱宠死亡的冲击。
如果是其他好养活而且寿命长的宠物,她都可以认真考虑,但为什么偏偏是仓鼠和兔子?
无论是以前的家属院还是现在的同事之中,也有人养过仓鼠和兔子当宠物,所以她略有了解。仓鼠和兔子远不像猫和狗那么容易照顾,生命力非常脆弱,理论寿命是一回事,实际寿命又是另一回事了。如果养仓鼠和兔子当宠物,屈指一算,可能在小芹菜正值性格不稳定的青春期时,就要经历它们的死亡。
蔡美纹深知自己女儿的性格,小芹菜太温柔太有爱心了,一旦养了宠物就会对宠物投入太多的感情,而投入的感情越多,失去时就会承受加倍的痛苦。
她绝对不希望女儿受到爱宠死亡的刺激,形成她自己这样的偏执性格,与其那样,不如由她来将这种可能性消弭于无形。
她知道自己可能有些过度保护了,但没办法,她只有女儿,女儿也只有她,女儿没有父亲,她只能将双份的爱灌注到女儿身上。
如果这是偏执,那她愿意这样一直偏执下去,这是她身为母亲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