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世今年二十三岁,是个绝对的富二代,家资过亿,从十五岁之后就玩过无数的女人。
用一句已经OUT的话说,他觉得自己都不会爱了。
因为,他曾经深深地爱过一个女人!哦,应该不能这么说,因为他还很难明白什么是爱,应该是他曾经深深迷恋过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叫兰蔻,和某个知名的大品牌齐名。
林世最爱她的气质,那种恬静干净的气质,深深让他着迷。
之前林世大概平均一周换一次女朋友,追女人最长的时间不超过半个月,而他追求兰蔻足足追了半年多。
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想要得到,所以最后林世几乎痴念了。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林世甚至买了一个大大的戒指,而且在兰蔻单位的门口铺上了9999朵玫瑰花。
当兰蔻出来的时候,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跪下求爱。
他还记得,当时周围许多女人都感动得落泪了,恨不得以身相待,望向林世的目光也充满了痴迷。
结果兰蔻还是冷淡地回答:“对不起,我们不合适。”
然后,她就直接走了。
兰蔻的这一个举动,深深地刺激了林世。
林世感觉到自己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凭什么啊?他追求别的女人都不超过半个月时间,而他追求兰蔻足足半年多,她为什么不答应?她凭什么不答应啊?他付出了这么多,兰蔻竟然不感动?她竟然不答应,不投怀送抱?
凭什么啊?她凭什么这样啊?
疯狂的林世于是做了一个决定,他得不到的东西,就彻底毁掉。
所以,他就花一笔钱,雇了一个混混,往兰蔻的脸上泼硫酸,将她彻底毁容。
最后,那个混混被抓了,而林世安然无恙。只不过这件事情被他父亲知道之后,直接将他送出国避风头。
在出国之前,林世去看过被毁容的兰蔻,真的有说不出的快意啊,甚至他几乎要忍不住走出去说,兰蔻现在你可后悔了?
大约一年前,他得知兰蔻失踪了,还有她那个异父异母的弟弟也失踪了。
在国外玩得不痛快,所以林世就回来了,重新开始了神仙一般的神火。
换女朋友的频率从一周一次,变成三四天一次。所以到现在,他有过多少女人,真的已经完全记不清楚了。
白鹭酒吧,H市美女最多的酒吧,也玩得最嗨的酒吧。
此时林世身边有两个九分级的大美女,全部来自附近的艺术院校,本来就长得很美,加上很会化妆,当真是非常精致。
只不过此时的他脸上神情充满了巴结,道:“正哥,那个安澜搞定没?”
正哥是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是来自北方的大人物。
目光如同鹰隼一般,大口地抽着雪茄,对身边谄媚的女人半点不放在眼里。
“还没……”正哥道:“我们这种人,一看就知道是坏人,总有些女人对我们敬而远之的,你以为都是你身边这些个艺术系学生啊?”
这话一出,周围几个化妆精致的美女露出讪笑。
“那怎么办?”林世道:“要不然,我们兄弟几个把她给绑了,她每天都在固定路线夜跑的。抓住她之后玩囚禁游戏,每一个女人或多或少都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虐着虐着就爱上你了。”
正哥道:“这种游戏没有意思,我要的是她乖乖来到我的面前,跪着等着我的恩宠。她家不是做地产生意的吗?屁股干净吗?”
林世道:“这世界上哪有屁股干净的?第一桶金或多或少都游离在黑暗边缘的。”
正哥道:“那就对她家里的生意下手,过不多久就要来跪着求我了。”
“正哥高明,高明……”林世道。
这位正哥大口将杯子里面的二锅头喝光,然后推开身边的女人道:“走了,去睡觉了,好好研究一下怎么弄她家。”
然后,这位正哥离去,步伐豪迈,像一只狮王一样,周围人本能地避开。
“土鳖。”林世心中暗骂对方。
来这种级别的酒吧,竟然喝二锅头,他林世从来不喝五千块以下的酒。
当然,他只敢腹侧而已,是万万不敢表现出来的。对方来头太大,别看他家有几十亿资产,真要惹了对方不高兴,那分分钟完蛋的,毕竟他林家的底子更不干净。
喝到醉醺醺的时候,林世拥着两个艺术系学生,跌跌撞撞上了车子。
“回……梦想山庄!”林世的住处太多了,所以想了好一会儿才想到去哪里睡觉。
司机一声不吭地开车,去了郊外的梦想山庄。
离开了城区之后,宽阔的马路上几乎没有一辆车子,显得非常幽静,道路两旁的绿化非常精致茂密。
而林世身边的两个艺术系美女望着窗外的风景,眼中也露出一丝茫然,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还是错。
而就在此时,忽然前面一道人影站在路中央,伸出手挡住车子,姿势冷酷,哪怕看不到脸也觉得帅绝。
“滚开,找死啊……”林世怒道:“别管他,开过去……”
兰陵手掌一抬!
顿时,林世的劳斯莱斯魅影直接漂浮在空中。
林世仿佛见到鬼一般,拼命地摇晃脑袋,以为自己喝醉酒所以出现了幻觉。
而那个司机,早已经彻底惊呆了。
眼前的这一切,完全颠覆了他所有的想象啊?
这……这是拍电影吗?还是特异功能?
兰陵的身影分裂,出现了两个分身。
其中一个分身上前,拉开车门,将里面的林世揪了出来。
“你,你是谁?”林世颤抖道。
兰陵摘下面具,露出了他本来的面孔。
“熟悉吗?”兰陵问道。
“兰陵?”林世骇然道:“兰蔻的弟弟?”
“看来你还记得。”兰陵道。
林世道:“你,你想做什么?你这是什么手段?我告诉你别乱来啊,我的司机可是有武功的,我家里有钱有势,你敢动我的话,保证让你牢底坐穿。”
“别怕,很快的……”兰陵道。
然后,拿出一支小刀,道:“看到了吗?这就是古代太监净身的工具,手艺好的话连疼痛都感觉不到,比如我手艺就很好,你觉得痛吗?”
“不,不觉得……”林世颤抖道。
兰陵笑道:“看吧,我的手艺果然很好吧。”
林世低头一看,发现兰陵手中的小刀已经站着一滴血迹,自己的裤子里面空空荡荡,冰冰凉凉的,地上还有一滩血迹。
他,他被阉割了。
“啊……”顿时,林世发出无比凄厉的惨叫。
“不管是猪还是狗,被阉割之后都会乖巧很多,希望你也这样。”兰陵笑道。
林世真的感觉不到痛,就是无边无际的恐惧,拼命地嚎叫。
然后,兰陵拿来一个头盔,如同铁桶一样的头盔,就挖了四个洞,两个眼睛孔,一个鼻孔,一个嘴巴的洞孔。
然后,他往头盔里面刷了一层特殊的强酸,比硫酸腐蚀性更可怕。
“从今以后,这个铁桶头盔就伴随你一生了,你以后就是童话中的铁皮人了。”兰陵笑道,然后把这个特殊的铁桶头盔狠狠罩在林世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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