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道天骄  n十堰森林公安局马国新抢窃房县野猪肉始末(14)

类别: 都市 | 商道天骄 | 十二岁的老师   作者:十二岁的老师  书名:商道天骄  更新时间:201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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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1日,全世界人民都在为“世界末日”的预测失败而庆幸;可是,马国新这个不学无术的中国执法界败类,却把一个事业的末日,慢慢的罩在了房县下岗职工,50女工任明智身上;他先是狐假虎威的打电话给我,威胁我“再不开冻库,就要强制执行!”我义正严斥的警告他:“请你出示市森林公安局的强制保存决定书,否则你就是违法!中国法律系统不会饶恕你!”说完,我和单位领导请了假,急忙朝家赶;回到家,看到马国新向一个红薯一样,冷冷的站在门前,我心里有了底:“他这是碰侥幸!没文书!”于是我就直接质问他:“请你拿市森林公安局的决定书来!”马国新阴沉着脸站在那里:“没有!”“老马!你发疯啊!你没有决定,你这就是个人行为!你违法呀?”可是,这个已经在错误路上难以下台,估计也没那个认知水平下台的野马,指挥着估计和他一样水平的一批暴徒,疯狂的开始砸门,并狐假虎威的开始“执法!”

我的相机,一一摄下了这批暴徒的抢窃暴行!

11点,马国新抢窃完毕,指挥一位暴徒,装模作样的签出“强制保存通知单”,签发人是“方群”,我问,“方群是谁?”这位暴徒无言已对:“无可奉告!”于是,我签上了:“以上抢窃的行为是实!”的证明。

为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马国新立即答应了“修理被砸坏的门!”可是,在陪偿的费用开支上,马国新这个国家队伍的败类,却仍没有忘记让纳税人埋单;他指使他的下属,巧言“须给一张同等金额的发票”,才能支付;笔者不得不给他了一张烟草发票,他才给我了赔偿(证据现还保存)。

马国新违法执法,给十堰市外的市民带来灭顶之灾,我想,这也仅是百里之外啊!张维国市长可能放过你,但是,周霁书记,这位看似倘有政治前途的明星,会让你这头害市之马,毁了他的政治仕途吗?

我倒要拭目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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