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至圣  第2542章 强盗法律

类别: 玄幻 | 东方玄幻 | 儒道至圣 | 永恒之火   作者:永恒之火  书名:儒道至圣  更新时间:2018-06-29
 
“那么,这种强盗族群的法律,和善良族群的法律,会有什么不同?”

“人族有怕蛇的本能,道德水平高的人族本能认为自己是好人要重惩罪犯,那么,这种罪恶累累的维京人后代,他们的本能认为自己是样的人?”

方运停下,扫视全场。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答案。

方运点了一下头,道:“对,他们本能地认为,自己可能会和祖先一样去犯罪。那么,这种本能实际上是违背道德的,而他们已经脱离残酷野蛮的社会,想要成为道德水平高的人,不想违背道德,那他们怎么从道德上保护自己?我先不直接说,诸位想一想,可以相互讨论。”

众人立刻开始议论,整座会场顿时变得喧哗杂乱。

一些人因为意见相左,甚至争执起来。

但是,有一些法家人一言不发,一直冷眼旁观,毫不掩饰抗拒的心态。

过了许久,方运示意,众人很快停下讨论。

方运微笑道:“他们用了很多手段。我举几个例子。第一,他们给所有人类扣上屎盆子,宣扬每个人都有罪,每个人生来就带着罪恶出生,认为人这一生,就是赎罪的过程。你看看,他们咬定所有人都一样,那么,他们就可以坦然面对,这不是自己的错,也不是祖先的错,是全人族的错。既然全人族都有,那自己也就不用怀疑自己道德有问题。这样,他们就保护了自己。你们如果没有听我之前的说法,只是听说一个族群竟然宣扬所有人都有罪,都带着原罪,那么必然会奇怪,无法理解。因为咱们华夏人族,从来不存在原罪这个概念,因为我们认为自己在出生前要么是好的,要么是空白的。”

但是,一些荀家人面色难堪,孟家人突然露出怪异的笑容。

性恶与性善之争一直存在。

方运早就预料到这种事情,道:“我要着重说一下,希望大家不要误解荀圣的性恶论。荀圣的性恶,不是指人出生前就带着恶,而强盗族群,认为人一出生就带着恶与罪。荀圣的性恶,也不是说人非得做坏事,而是说,人本性利己,一旦利己,便有可能伤害到他人,这种行为,在荀圣看来是有变恶的趋势。更何况,我们大多数华夏子民更相信性本善。”

荀家人的脸色这才好一些,孟家人也稍稍克制,虽然两家有圣道之争,但方运说的很正确,荀圣的意思就是这般,和原罪论相差甚远。

不过,孟家人心里依旧很得意,虽然谁都知道圣元大陆还是性本善占据主流,但从方运嘴里说出来,意义非常重大。

方运继续道:“除了宣扬原罪,他们还做了第二件事。他们既然不承认自己流淌着犯罪的血脉,只有原罪,但心里却明白,自己就是道德低下,自己就是潜在的罪犯,是坏人,那怎么办?他们不可能为此制定法律,也不可能去主动请求判刑,所以,他们虚构了一种远远超过人类的力量,让那种超越的力量来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他们借助先人创造的神灵,不断改造那个神灵的意图,让神灵来宽恕他们的罪行。不过,他们有时候太敷衍,随便弄点水浇在身体上,就算洗清了血脉中的罪恶。按道理来说,稍微有理智的人都会怀疑这种事,但他们竟然不怀疑,为什么?还是那句话,他们的本能在保护自己,以致于相信这种一眼就能看穿的虚假。”

许多读书人无比惊讶,甚至觉得可笑,根本无法想象会有这种族群。

“他们还有第三种手段,那就是,和我们华夏子民更倾向于公平不同,他们更注重个人的自由。你想啊,如果他们强调公平,那么他们的行为和他们的本能,其实是违背公平的,对公平是有害的。但如果更倾向于个人的自由,少了束缚,少了道德的钳制,那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哪怕做了不应该做的,也可以用自由来掩盖。”

“他们还有第四种手段,就是强行推广他们的观念,让所有人都变成和他们一样。怎么推广呢?先确定一种好的观念体系,这种体系是普遍适用的、没有争议的观念和风俗习惯,比如人人平等,比如公平公正,总之,就是各种好的观念。然后,他们利用自己力量,占据了这种普适观念的解释权,从而,他们便获得了道德标准的制定权。和他们的观念一样,那就是对的,是道德的,是正义的,和他们的观念不一样,那就是错的,是不道德的,是不正义的!”

“第五种手段,认好作父。这些维京人也罢,奥州人也罢,他们的祖先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是野蛮的强盗。可是,他们总不能宣扬自己先祖是强盗,那怎么办?找一个道德上没有瑕疵的精神祖先!于是,他们四处宣扬他们继承了古希腊古罗马的种种文化文明和学问,甚至不惜伪造,总之想尽办法让自己成为古文明的继承者。但实际上,在古希腊古罗马的记载中,强盗族群的祖先都只是上不了台面的蛮族。”

“我们若是仔细想想便会明白,强盗族群若是真有自信,若是真的不觉得自己的血脉罪恶,为何非要攀附异族的文明?”

“此类种种,我就不一一列举。总之,这只是他们在道德上的保护,那么,他们不仅要在道德上保护自己,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保护自己,那怎么办?自然是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法律。”

“这些强盗族群有什么特点呢?”

“和同情被害者相比,他们更同情施暴的凶手。”

“和为被害者找回公道相比,他们更倾向于努力减轻凶手的刑罚。”

“和宣传被害者及其亲友的痛苦相比,他们更倾向于宣扬宽恕凶手,更倾向于推卸凶手的责任,要让整个社会或全人族承担责任,这像不像之前所说的原罪?”

“这样的社会,必然会滋生大量的问题,但是,因为他们流淌着罪恶的血液,因为利己,因为本能在保护自己,他们必须要这么做。”

“所以,我把他们制定的法律,叫做强盗法律。”

众多读书人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顿觉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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